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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

文档格式:DOCX| 10 页|大小 24.98KB|积分 20|2022-09-24 发布|文档ID:15568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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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学生认定工作作指导意见(桂教资助〔22007〕11号)第一条 为了了做好高等学学校家庭经济济困难学生认认定工作,公公平、公正、合合理的分配资资助资源,根根据教育部财财政部下发的的《关于认真真做好高等学学校家庭经济济困难学生认认定工作的指指导意见》((教财[20007]8号号)精神,并并结合我区实实际情况,制制定本指导意意见 第二条条 本意见见适用于根据据国家有关规规定批准设立立、实施高等等学历教育的的全日制普通通本科高等学学校(含独立立学院)、高高等职业学校校和高等专科科学校(以下下简称高校)招招收的本专科科(含高职、第第二学士学位位)学生 第三条条 本意见见中家庭经济济困难学生是是指学生本人人及其家庭所所能筹集到的的资金,难以以支付其在校校学习期间的的学习和生活活基本费用的的学生 第四条条 家庭经经济困难学生生认定工作坚坚持实事求是是,确定合理理标准,由学学生本人提出出申请,实行行民主评议和和学校评定相相结合的原则则 第五条条 家庭经经济困难学生生认定工作必必须严格工作作制度,规范范工作程序,做做到公开、公公平、公正一)学校学生生资助工作领领导小组全面面领导本校家家庭经济困难难学生的认定定工作。

    学校校学生资助管管理机构具体体负责组织和和管理全校的的认定工作,建建立校内家庭庭经济困难学学生档案,对对学生的贫困困情况和受资资助情况进行行记录,并实实行动态管理理二)院(系)成成立以分管家家庭经济困难难学生资助工工作的院(系系)领导为组组长、院(系系)学生辅导导员、学生工工作办公室主主任等担任成成员的认定工工作组,负责责认定的具体体组织和审核核工作三)以年级(或或专业)为单单位,成立以以学生辅导员员任组长,班班主任、学生生代表担任成成员的认定评评议小组,负负责认定的民民主评议工作作认定评议议小组成员中中,学生代表表人数视年级级(或专业)人人数合理配置置,应具有广广泛的代表性性,一般不少少于年级(或或专业)总人人数的10%%认定评议议小组成立后后,其成员名名单应在本年年级(或专业业)范围内公公示第六条 根据据我区各地实实际情况,将将家庭经济困困难学生情况况分为三档,具具体认定标准准设为:(一)城镇居民民最低生活保保障家庭和农农村特困群众众最低生活保保障家庭的学学生,属于“特别困难”二)因家庭遭遭遇重大疾病病、重大自然然灾害和事故故等突发事件件,导致学生生本人及其家家庭所能筹集集到的资金,难难以支付其在在校学习期间间的学习和生生活基本费用用的学生,属属于“突发事件特特殊困难”。

    三)城镇低收收入家庭(以以家庭人均月月纯收入不高高于高等学校校所在地城镇镇居民最低生生活保障标准准20%为限限)和农村低低收入家庭(以以家庭人均纯纯收入作为界界定标准,月月人均纯收入入低于80元元,维持日常常基本生活困困难的家庭的的学生,属于于“困难”第七条 家庭庭经济困难学学生认定程序序家庭经济济困难学生认认定工作每学学年进行一次次学校应制制定严格的认认定工作程序序,学校学生生资助管理机机构、院(系系)认定工作作组、年级(或或专业)认定定评议小组,按按照各自的职职能分工,认认真、负责的的共同完成认认定工作一)学校应全全面、认真部部署每个学年年的家庭经济济困难学生认认定工作学学校在向新生生寄送录取通通知书时,应应同时寄送《高高等学校学生生及家庭情况况调查表》(详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结束之前,应应向在校学生生发送《高等等学校学生及及家庭情况调调查表》需需要申请认定定家庭经济困困难的新生及及在校学生要要如实填写《高高等学校学生生及家庭情况况调查表》,并并持该表到家家庭所在地乡乡、镇或街道道民政部门加加盖公章,以以证明其家庭庭经济状况(城城乡居民最低低生活保障家家庭需提供民民政部门颁发发低保证复印印件,遭遇重重大突发事件件经济困难家家庭需提供相相关事件发生生材料)。

    已被所在学校认认定为家庭经经济困难的学学生再次申请请认定时,如如家庭经济状状况无显著变变化,可只提提交《高等学学校家庭经济济困难学生认认定申请表》(详详见附件2),不不再提交《高高等学校学生生及家庭情况况调查表》二)每学年开开学时,学校校学生资助管管理机构布置置启动全校认认定工作认认定评议小组组组织学生填填写《高等学学校家庭经济济困难学生认认定申请表》,并并负责收集《高高等学校学生生及家庭情况况调查表》三)认定评议议小组根据学学生提交的《高高等学校家庭庭经济困难学学生认定申请请表》和《高高等学校学生生及家庭情况况调查表》,以以学生家庭人人均收入对照照本指导意见见第六条中的的认定标准,并并结合学生日日常消费行为为,以及影响响其家庭经济济状况的有关关情况,认真真进行评议,确确定本年级(或或专业)各档档次的家庭经经济困难学生生资格,报院院(系)认定定工作组进行行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进进行民主评议议时应着重考考虑孤残学生生、烈士子女女,以及家庭庭成员长期患患重病、家庭庭遭遇重大自自然灾害或突突发事件等特特殊情况的学学生,并认真真进行核实四)院(系)认认定工作组要要认真审核认认定评议小组组申报的初步步评议结果。

    如如有异议,应应在征得认定定评议小组意意见后予以更更正五)院(系)认认定工作组审审核通过后,要要将家庭经济济困难学生名名单及档次,以以适当方式、在在适当范围内内公示5个工工作日如师师生有异议,可可通过有效方方式向本院(系系)认定工作作组提出质疑疑认定工作作组应在接到到异议材料的的3个工作日日内予以答复复如对院(系系)认定工作作组的答复仍仍有异议,可可通过有效方方式向学校学学生资助管理理机构提请复复议学校学学生资助管理理机构应在接接到复议提请请的3个工作作日内予以答答复如情况况属实,应做做出调整六)学校学生生资助管理机机构负责汇总总各院(系)审审核通过的《高高等学校家庭庭经济困难学学生认定申请请表》和《高高等学校学生生及家庭情况况调查表》,报报学校学生资资助工作领导导小组审批,并并建立家庭经经济困难学生生信息档案第八条 学校校和院(系)每每学年应定期期对全部家庭庭经济困难学学生进行一次次资格复查,并并不定期地随随机抽选一定定比例的家庭庭经济困难学学生,通过信信件、电话、实实地走访等方方式进行核实实对困难、特特别困难两类类贫困生,应应按一定比例例予以抽查;;对突发事件件特殊困难类类贫困生应尽尽可能逐个核核实,其中有有条件的可进进行走访慰问问。

    如发现弄弄虚作假现象象,一经核实实,取消资助助资格,收回回资助资金情情节严重的,学学校应依据有有关规定进行行严肃处理学校应加强学生生的诚信教育育,教育学生生如实提供家家庭情况,及及时告知家庭庭经济状况显显著变化情况况如学生家家庭经济状况况发生显著变变化,学校应应及时做出调调整第九条 各高高等学校在对对区内考入的的新生进行家家庭贫困状况况认定时可以以参考自治区区已建立的高高中贫困生档档案数据库的的记录情况第十条 各高高等学校应根根据本意见,认认真制订本校校家庭经济困困难学生的具具体认定办法法成人高等学校招招收的普通本本专科(含高高职)学生的的家庭经济困困难学生认定定工作,参照照本意见执行行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及家庭情况调调查表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学前户口□城镇 □农村村家庭人口数毕业学校个人特长孤 残□是□否单 亲□是□否烈士子女□是□否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区号)-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入 (元元)。

    学生本本学年已获资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灾害情况: 家庭遭遭受突发意外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疾、年迈而劳劳动能力弱情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情况: 家庭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护人学生家庭所在地地乡镇或街道道民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民政部门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区号)- 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经济困难学生生认定申请表表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学 院系专 业年 级班在校联系电话学生陈述申请认认定理由 学生生签字: 年 月 日(注:可另附详详细情况说明明。

    民主评议推荐档次A.家庭经济困困难 □陈述理由评议小组组长签签字: 年 月 日B.家庭经济特特别困难 □□C.家庭经济突突发事件特殊殊困难 □□D.家庭经济不不困难□认定决定院(系)意见经评议小组推荐荐、本院(系系)认真审核核后,□ 同意评议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评议小组意见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字: 年 月 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管理机构意见见经学生所在院(系系)提请,本本机构认真核核实,□ 同意工工作组和评议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工作组和评议议小组意见调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加盖部门公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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