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

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 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黄冈市黄州区高速公路段 公里处 道路50 米以外指定位置设立高立柱广告牌 座广告牌规格:柱高米;平面(高) 米×(宽) 米× 2 面= 平方米(广告画面净尺寸),数量:共 壹 座第二条广告牌租赁期为10 年,日期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广告牌租赁期限内, 乙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甲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广告牌使用权第三条广告牌租金总额: RMB :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 元整)(共壹 座);合同签订 10 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即RMB :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 元整)合同签订 3 个月内,乙方须完成广告牌施工和广告发布,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 则甲方有权将该广告牌位租赁给他人, 同时乙方先期支付的所有租金不予退还,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权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设完整和合法广告牌位置设置高立柱广告牌,甲方负责协调联络相关行政部门, 协助乙方完成广告牌设立及发布所需的行政手续,期间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乙方责权1.乙方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在指定位置施工,设置合同规格广告牌广告画面统一使用喷画形式设计、 制作、安装广告牌建设费用、 广告发布费、制作费、安装费、占地费、及广告牌设施、 护维修费均由乙方承担2.广告租赁期内,由于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的, 乙方应及时维护修复, 由此产生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3.乙方租赁此广告牌期间,所发布的广告应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并缴纳相关费用,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协助配合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 .乙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与 产品相关广告内容及画面必须与工商登记内容、画面一致,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广告画面不能发布或停止发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未能履行合同的,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 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的 10 天内向对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效证明文件, 由甲乙双方根据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 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对方的责任。
第七条1.在广告牌租赁期间,乙方应加强广告牌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如广告牌由于乙方的原因或自然灾害, 导致发生安全隐患或人身伤害事故, 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5% 的违约金2.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广告内容低俗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乙方应立即纠正,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乙方未及时纠正的, 甲方有权对乙方广告实施拆除,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乙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广告牌租金的,逾期 5 天以内,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承担未付款额 1%/ 天的违约金, 逾期 10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10% 违约金4.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无法定或约定事由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第八条1.在合同履行期间此广告牌如因政府行为、高速公路改扩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本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广告牌租赁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收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任何补偿费用2.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如乙方没有按要求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则甲方可视同乙方放弃续签, 待租赁期(即协议期)满后,撤下画布另行招商第九条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互相遵守,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执 2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 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1 、租期自 201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10 日止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五、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甲方办公场所及其全部设施、 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详见公物登记表)2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设施设备现状,如需装修和改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3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甲方办公场地进行黄、赌、毒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4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 、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优先,如甲方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均不得随意损坏甲方设施设备六、办公场所转租和归还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2、租赁期满后,上述办公场所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七、其他条款1、上述办公场所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视为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赔偿3、租赁和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出租方:授权代表:开户银行:账号:电话:承租方:授权代表: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