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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结算看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文档格式:DOCX| 12 页|大小 35.84KB|积分 20|2022-09-26 发布|文档ID:1565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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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合同结算看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摘要:随着市场场竞争的加剧剧,市场价格格越来越透明明,建设工程程的造价控制制也越做越好好固定总价价合同具有最最终造价事先先明确,工程程结算方便的的优点,越来来越多地被应应用在建设工工程中本文文试从固定总总价合同结算中可可能碰到的问问题来看固定定总价合同应应事先注意和和约定的条款款,更好地实实现合同管理理,达到更有有效地控制工工程造价的目目的关键词:固定总总价合同;合合同管理;合合同结算;引言由于长期以来在在我国造价控控制中出现“预算超概算算,结算超预预算”的现象,发包包方往往非常常担心最终的的工程结算价价格大大超过过预算的情况况为了防止这这种现象的发发生,越来越越多的发包方方开始尝试采采用固定总价价合同的模式式,以期杜绝绝这种情况的的发生是不不是签订了固固定总价合同同就一劳永逸逸了,在结算算中会不会还还碰到扯皮和和纠纷的情况况,本文试从从合同结算来来看固定总价价合同模式下合合同管理的重重要性及要点点1、 固定总价合同结结算中可能出现的的问题1.1固定总价价合同的结算算方法在常规的情况下下,固定总价价合同的结算算是非常方便便的由于合同总总价的固定,在在结算中仅仅仅只要计算由由于变更而发发生的造价变变化值。

    举一一个非常简单单的例子来说说:某工程项项目合同总价价为10000万元,变更更增加了1000万元,减减少了20万万元,则合同同的结算价为为1080万万元具体到变更的某某项来说:原原工程量清单单中有“卫生间地面面地砖”一项,数量量为10000平米,综合合单价为1550元/平米米,总价为1150,0000元如果果施工过程中中有设计变更更为“将2楼的卫卫生间地面地地砖更改为大大理石地面”由于原合同同报价中的数数量已包含了了所有“卫生间地面面地砖”的数量,无无法知道10000平米的的地砖数量中中多少是2楼楼的,因此通通常的结算方方法是根据图纸几方共同同计量2楼的卫卫生间地面地地砖数量为2200平米,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假定大理石地面的价格为550元/平米,计算得到200×(550-150)=80,000元则此项变更为增加总造价80,000元1.2不同清单单描述对结算算的影响从以上的举例来来看,固定总总价合同的结结算方便、清清楚,结算时时仅计算变更更的费用,原原来包含的费费用全部不用用再行计算,不不存在扯皮的的现象但是是原合同报价价工程量清单的的描述不同是是不是会对结结算产生影响响呢?稍微改变一下11.1例子的的条件:假定定施工方在报报价的时候没没有把所有卫卫生间的地面面地砖合并在在一起报价,而是按照楼楼层来报价::如1.1例例子中施工单单位没有报价价为卫生间地地砖10000平米,而是是分开报价“一层3000平米,二层层300平米米,三层4000平米,单单价150元元/平米。

    如果还是碰碰到这张设计计变更,结算算时又应该怎么计计算呢?这时候可能会出出现二种不同同的结算意见见:1)一种意见是是同1.1的的结算方法,变变更的方法和和费用同上,为为增加总造价价80,0000元理由是:因为是是固定总价合合同,合同结结算的方式不不应以报价的的不同而改变变,无论报价价怎么报,结结算方式都应应该是统一的的2)还有一种意意见认为结算算应该是取出出合同报价中中二层的数字字300平米米,计算得到到300×(550--150)==120,0000元理由是:既然是是固定总价合合同,数量包包干施工方方报价的二层层300平米无论其实实际施工数量量是多少,只只要图纸没有有范围变更,实实际施工是4400也好,1100也好,应应该都按3000平米来计计量1.3结算意见见分歧的原因分析从1.2的例子子中可以看到到,合同报价价工程量清单单的描述不同,可可能就会对结结算产生不同同的影响先不管二种意见见究竟是谁对对谁错,我们们来分析一下下产生这种分分歧的原因是是在哪里仔仔细想一下就就能知道,原原因很简单,产产生分歧的根根源在于原合合同报价工程程量清单中的的数量与实际际计量的数量量不符原因分析出来了了,但是在固固定总价合同同中,如果发发现这样的情情况,结算数数量究竟是应应该以实际数数量为准还是是以错误的报报价数量为准准呢?2、 固定总价合同的的特点及分析析2.1 固定总总价合同的定定义及特点要回答这个问题题,先让我们们来看看什么么是固定总价价合同:固定定总价合同是是以详尽的工工程项目施工工图纸、明确确的技术规范范和标准等为为基础,按规规定的工程承承包范围和内内容,确定一一个固定总价价的工程承发发包合同。

    如合同没有特别别约定的话,不管任何市场涨跌因素或其他有关因素的影响,工程总价固定不作调整因此其适用于合同工期短(一年以内)、设计图纸详尽、工程量清单及描述详细准确、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等明确、市场行情已充分掌握、合同工作范围明晰的项目2.2 固定总总价合同结算算的特点从固定总价合同同的这些特点点可以看出,合合同一旦签定定,在合同约约定范围内项项目的合同价价款不再允许许变更这从最高人人民法院20005年1月月1日开始实实行的《最高高人民法院关关于审理建设设工程施工合合同纠纷案件件适用法律问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固定总价合同的这个特点是严格受到法律的保护的2.3 固定总总价合同的结结算方法了解了固定总价价合同的这些些定义和特点点,我们就可可以来回答前前面的问题在固定总价价合同中,合合同一旦签定定,约定的价价格就是最终终的结算价格格这个时候候数量和价格格风险的主要承担方方是承包方因为承包方在投标时,无论发包方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都必须对工程量进行复核或重新编制,在固定总价合同签定以后就不能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量再提出更改。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应该约定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时,总价包干并不意味着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都是包干的在固定总价合同同的结算中,遇遇到变更应参参照的原则是是:比较合同同约定的范围围或图纸与变变更后的差异异,找出这个个差异并加以以计量、计价价,进行结算算而不用去去讨论原来的的工程量清单单中的数量组组成因此根据以上的的分析,当出现现“将2楼的卫卫生间地面地地砖更改为大大理石地面”这张设计变变更的时候,只只要找出涉及及到这个变更更的数量,而而这个数量应应该是按实计量的(不应让发发包方承担原原合同中的数数量误差,无无论这个误差差是正的还是是负的)那么该设计计变更的结算算费用应为880,0000元3、 固定总价合同模模式下合同管理中应注意意的问题从这个简单的结结算的案例以以及对固定总总价合同的特特点分析可以以看到,尽管管固定总价合合同有种种的的优点,但是是如果没有很很好地理解和和约定地话,在在实践操作中中还是会碰到到一些问题的因此只有在合合同签订的过过程中更好地地对合同相关关条款好好约约定,才能更更好地做好合合同管理3.1 对合同同范围的约定定由于固定总价合合同的价格所所对应的就是是合同的工作作范围约定,因因此如何描述述清楚是最重重要的事情。

    这个描述除了图纸、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的详细规格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要素,还应包括工作界面的划分、承发包双方的职责范围界定等间接相关的要素从结算角度来看看合同范围的的约定,凡是是在合同约定定范围内的,承承包方都不得得再提出任何何额外的价款款要求;而在在合同约定范范围外的项目目,承包方可可以要求发包包方作为变更更另行支付费费用3.2 对工程程量清单的约约定在实际的工程实实践中,固定定总价合同的的工程量清单单的形成可能能会有不同的的情况:发包包方可能不提提供工程量清清单,全部由由承包方根据据图纸、技术术资料等自行行编制,报量量报价报费;;也有可能发发包方提供具具有数量供参参考的工程量量清单,承包包方同样根据据图纸、技术术资料等报单单价,报相关关费用无论采用哪哪种方式,在在合同中都应应指明承包方方提供的工程程量清单中的的数量仅供参参考,其数量量不是合同的的组成部分而对单价和相关费用则可以约定成为将来变更或结算的依据从结算的角度来来看,合同如如果没有这样样约定的话,就就有可能产生生例子1.22中的第二种种意见,承包包方可以认为为组成固定总总价合同的数数量也是合同同的一部分,因因此可以按报报价中的数量量来进行变更更结算。

    对工程量清单数数量的这种约约定其实是反反映了承包方方必须承担固固定总价合同同的数量风险险,尽管在实实际工程中,可能能很少有时间间给承包方仔仔细计量数量量,当合同的的执行碰到问问题的时候,承承包方也会以以计量时间太太紧为由为自自己辩护,因因此要做到要要结算的时候候避免这种争争议,发包方方应尽可能地地留足投标时时的准备标书书时间3.3 对合同同单价调整的的约定在前面的分析中中可以看到,工工程量清单中中的工程数量量不是合同的的组成部分,由由承包方承担担该项的风险险但是合同同单价在固定定总价合同中中是起到了很很重要的作用用的设计变变更、签证的的数量都能得得到有效的计计量,但是碰碰到合同中没没有的单价应应该怎么约定定计取,包括括常见的点工工工日单价等等的约定如如果约定的工工程量出现了了大幅的增减或或主要材料设备备的价格产生生了巨大的变变化时,单价价是不是继续续有效,是否否可以调整,这这些都应该在在合同中约定定明确,不然然会给结算带带来很大的隐隐患说到材料设备价价格的巨大变变化就不得不不说一下“情势变更”原则所谓情势变更更,指合同有有效成立后,因因不可归责于于当事人的事事由,发生事事先不可预见见的变更,如如继续维持合合同的有效性性则显失公平平,故允许变变更合同内容容或解除合同同并免除当事事人责任的一一项法律原则则。

    尽管在我我国的合同法法中没有情势势变更的相关关规定,但是是在司法实践践的过程中已已经可以看到到情势变更实实际是可以适适用的最高高人民法院《关关于审理房地地产管理法施施行前房地产产开发经营案案件若干问题题的解答》第第三十六条,最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审理理农村承包合合同纠纷案件件若干问题的的意见》第五五条第一款,11996年第第二期《最高高人民法院公公报》公布的的武汉市煤气气公司诉重庆庆检测仪表厂厂煤气装配线线技术转让合合同、煤气散散件购销合同同纠纷的案例例等均体现情情势变更原则则理论工程项目的实施施周期较长,大大型的项目可可能会跨几个个年度,最可可能出现“情势变更”的是工程大大宗材料的大大幅价格涨跌跌例如在22005年33月份铁矿石石大幅涨价引引起的钢材价价格一路攀升升,涨幅高达达30%,铜铜材也曾从44万元/吨涨涨到过8万元元/吨这些些材料价格的的大幅上涨算算不算情势变变更,如果是是固定总价合合同,单价是是不是可以调调整,涨幅多多大可以适用用情势变更这这些都没有具具体的法律条条文的规定,在在实际的司法法实践中也没没有统一的标标准因此对于主要材材料价格的涨涨跌是否适用用该原则,如如果能在合同同中约定清楚楚材料价格的的涨跌处理方方法的话,对对承、发包双双方都是有利利的。

    在合同同中应约定如如某种材料的的价格涨跌导导致工程总造造价变化幅度度超过某一个个双方约定的的比率的时候候,可以对该该材料进行调调价这一方方面体现了合合同公平的一一方面,同时时给事后的结结算带来了方方便这里请请注意约定的的不是某种材材料价格增减减幅度占过原原价格的比率率,而是占工工程总造价的的比率这是是因为,假定定铜材从4万万元/吨涨到到8万元/吨吨,这一事件件对于铜芯电线电缆缆的供货合同同来讲,可以以适用情势变变更原则,因因为铜的价格格占到了电线线电缆价格的的80%以上上,这样的涨涨幅明显是供供货单位所不不能承受的但但是同一事件件对于某个工工程项目来说说,可能铜的的价格只占到到工程价格的的2%还不到,那那么这个事件件对于该工程程项目来说不不适用情势变变更原则因此在固定总价价合同中,应应对工程量变变化、材料价价格变化等导导致单价调整整的方法写入入合同,这样样就不会在结结算时承、发发包双方立场场的不一致导导致单价都不不确认的情况况,有利于结算算的顺利实施施3.4 对其他他措施费用的的约定不论是不是固定定总价合同,在在完成一个项项目的过程中中,必然会存存在一些与工工程相关的其其他措施费用用例如临时时设施、安全全文明施工措措施、以及相相关技术措施施等,这些费费用应该怎么么计取,范围围怎么来规定定清楚,也是是固定总价合合同中应该描描述清楚的内内容。

    即使不不是固定总价价合同,通常常情况下这部部分费用也是闭口包干干确定的从结算的角度来来看,如果工工程顺利按时时保质保量地地完成,此部部分费用的结结算是最方便便的但是实实际施工过程程中多多少少少都会出现一一些变更、签签证,有时候候工期还会拖拖延地很长在在这种情况下下,该部分措措施费用是否否可以调整,怎怎么调整可能能会引起结算算的麻烦例例如工地现场场的保安费用用是跟着工期期走的,工期期越长,此部部分费用的支支出越多,当当工期比原来来合同约定有有很大的顺延延的时候,此此部分费用很很难从原来的的包干价格中中剥离出来,结结算就比较麻麻烦因此在在合同中应对对该类相关的的费用有约定定的计价方法法,避免结算算时的扯皮3.5 对结算算方式的约定定如果在合同中能能对以上的几几点都有较好好的约定,固定总价合同同的结算方式式总体上是比比较方便的只要找出与原合同范围的差异,按实计量差异量,参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方式确定单价,在原合同价的基础上做增减帐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固定总总价合同来说说,如果碰到到合同没有正正常履行完毕毕的情况如何何结算就变成成能引起很大大争议的问题题,合同履行到到一半,结算算时按固定总总价合同的计计价原则结算算还是另行约约定结算方法法呢,这样就就需在合同中中加入对结算算方式的约定定。

    合同中止或终止止,首先是责责任的确定,合合同中止或终终止是因为承承包方的原因因还是发包方方的原因,如如果是发包方方的原因,是是不是除了实实际损失补偿偿以外,还能能获得利润补补偿如果是是承包方的原原因,怎么进进行中途退场场清算在不不可抗力情况况下又该怎么么处理本文文讨论固定总总价合同的结结算,这些暂暂不展开讨论论这里想说说的是碰到这种情况况,原来的固固定总价合同同必定被打开开计算,这个个时候的数量量、单价又该该怎么结算呢呢?碰到这种情况,可可能大多数人人第一想到的的结算方法就就是“数量按实计计算,单价按按合同单价”在大多数情情况下,这样样的说法是有有道理的但但是举一个简简单的例子::如果原来的的图纸中,每每个厕所的坐坐便器都画好好了,在合同同范围的描述述中也包含了了坐便器的内内容,但是承承包方在工程程量清单中没没有计算,实实际施工已经经完毕如果果工程正常完完工,承包方方提出原工程程量清单中漏漏计了坐便器器,要求补偿偿,肯定是得得不到支持的的但是如果果工程中止,按按“数量按实计计算,单价按按合同单价”的说法,坐坐便器是不是是应该计算呢呢?理论上碰碰到这种问题题的计算应该该是把“合同中止”作为一项变变更,计算该该变更影响的的范围导致的的差异,从总总价中扣除。

    但但是实际操作作中,这样的的计算会非常常繁琐,很多多数量难以界界定,对单价价、其他措施施费也很难确确定要陷入入大量的事后后谈判和协调调工作中因此最好的方法法是在合同中中对这种情况况加以约定,对对合同中止或或终止的结算算方法和原则则承、发包双双发达成一致致如果合同同约定这种情情况下结算方方式是“数量按实计计算,单价按按合同单价”,那么碰到这这种情况在结结算时就很方方便了4、 结论 综上所述,尽管管固定总价合合同存在结算算方便的优点点,但是如果果合同对相关关内容没有约约定或约定不不明确的话,还还是会在结算算中产生很多多的问题在在结算的时候候再进行谈判判的话,由于于承、发包双双方所代表利利益的不同,要要达成一致所所花费的时间间和精力都是是巨大的因因此只有在合合同签订阶段段加大合同管管理的力度,对对相关内容事事先确定才能能保证固定总总价合同结算算的顺利进行行,充分发挥挥固定总价合合同的优势,将将工程造价控控制在发包方方预期的目标标值内上海万隆建设工工程咨询事务务所有限公司司刘晶昕2006年111月1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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