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时再次告知书
文档格式:DOCX| 1 页|大小 7.86KB|积分 20|2022-11-30 发布|文档ID:171967021

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时再次告知书你单位拟使用林地于 年 月 日向县行政服务中 心林业局窗口提出办理申请,我站于 年 月 日 在 已为你单位办理好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现在领取同意书后,你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1. 拟使用的林地只能在批准的红线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红线 范围,更不能异地使用林地2. 拟使用的林地上如有国家或省级保护的野生植物,如香樟等, 项目单位需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即时到县林业局野保站( )申请办理保护移植手续,方可移植3. 拟使用的林地上如有需采伐的林木,项目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即时到县林业局林政股( )申请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后,方可采伐林木4. 拟使用的林地上的保护植物和林木办理完移植和采伐手续后, 方可开工建设,否则按非法采集和乱砍滥伐处理领取人(签名):联系方式:德安县林业工作管理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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