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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值班员持证上岗培训

文档格式:DOCX| 20 页|大小 147.94KB|积分 20|2023-03-28 发布|文档ID:19629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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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厂值班员持证上岗培训一、什么是持证上岗1、建立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 严肃调度纪律,规范电网管理,密切配合,共树坚强电网2、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总则1. 为加强江苏电网调度管理,维护电网调度运行的正常秩序,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 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11 条:“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得上 岗"的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调技〔2005〕 37 号文)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调直接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监控中心)以及其它直接接受省调 调度指令的单位以下简称省调直调厂站)3. 本办法是在各单位对运行值班人员完成上岗能力培训、考试(核)等工作的基础上,对需取 得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资格的运行值班人员的考核认定合格证书发放范围:1. 省调直调单位直接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运行值班人员,在上岗前须取 得省调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方得上岗与省调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2. 省调直调单位下列运行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① 、发电厂值长及其他需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人员② 、变电站(监控中心)正、副值值班员③ 、按调度规程规定其他有权与省调调度员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人员 持证上岗考试题库持证上岗考试题库(分电厂和变电运行)用于对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取得及审核持 证上岗证书的考试。

    题库内容涉及《省调调度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法规及规定、 电网基础知识、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基础知识等部分,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持证 上岗考试采用机考形式,考试结束后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当场给出考试成绩持证上岗常态管理 省调每年四月份组织一期变电运行人员集中培训及考试,三月份和九月份各组织一期直调 发电厂运行值班人员的集中培训及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省调将颁发《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 不合格者必须经过 2 个月以上的再学习、再培训后,由省调组织补考,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 证书补考未通过者必须重新参加下一期省调组织的集中培训及考试证书发放1. 直调发电厂中若有临时需取证人员,由其所在电厂向省调提出考试申请,省调给满足参 加考试要求的考生发放培训教材,考生可利用培训教材进行自学,正式考试需按省调规定时间、 地点进行集中考试2. 新建厂站应在启动调试前完成厂站内所有需与省调联系调度业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 核工作对接受多级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的厂站,由最高一级调度机构负责该厂站《调度运行值 班合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但必须参加省调的培训及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我们将进行资料备 案,对考试不合格者省调将不再接受该运行人员进行与电力调度业务相关的工作。

    证书审核3. 省调将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直调厂站所有持证人员进行证书审核变电运行人员的证书 审核工作委托地调进行,由地调组织开展证书审核的培训考试工作证书审核考试不安排补考, 证书审核考试中未通过者必须重新参加下一期省调组织的集中培训及考试,经考试合格,原有 的合格证书重新生效4. 省调已建立全省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名单数据库,同时开发了“调度名单”网页 维护程序各厂站需安排专人定期维护“调度名单”程序的人员信息,确保“调度名单”内的各项信息实时更新、准确无误持证人员调离或退休后不与省调调度员联系调度业务的,应报省调 备案,合格证书自行注销3、有关处理规定有关处理规定 11. 对于在有关持证上岗的各项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省调将取消其补考资格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单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必须重新参加下一期省调组织的集中培训及考试2. 当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省调将对其提出警告,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有关单位:① 、延误执行调度指令;② 、发生设备异常或事故情况,未及时向省调汇报;③ 、其它违反调度规程和纪律的情况,情节较轻者有关处理规定 2 当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吊销其《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① 在签发或三年的审核期内受到两次警告② 未经调度同意擅自操作上级调度管辖的设备(规程有特殊规定者除外);③ 违反调度规程和纪律,情节严重者。

    运行值班人员合格证书被吊销后,省调不再接受该运行人员进行与电力调度业务相关的作 被吊销合格证书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3 个月以上的学习、培训,由其所在单位向省调 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试合格,重新颁发合格证书对同时接受多级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的厂站,其运行人员有发生上述规定情形者,可由相关调 度机构向发证机构报请吊销其合格证书各地区调度机构对其直调单位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的具体工作应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合 格证书由省调统一管理,地调负责培训、考试及证书颁发■ 2(X15d^2违章处理流程mw.l 志 记录为准运行人员发丄违草行为听录咅WWHH线、敌据省调培训管理負核定形成书血材料汇报与取方当爭人核实分管培训处氏协核——反馈一—申诉——违苹人所在"位屮诉期省调培训管理员维护名单库二、省调调度规程「Wri调度管理 调度管理制度:省调值班调度员是各级调度机构... 挥规程和纪術符情况.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电厂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为使电力调度机构有效地指挥电力系统的运行、r>作及事故处理,凡并入电网运行的发入相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1、① 、在签发成审核年殳 内曼到两猶晋② 、未经调度同意擅自 理的指挥人。

    卑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必须严守调度纪律,,服从调度指调度机构、各并网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③、违反调友规程和纪法干预电力调度的值班人员发布或者执行调度指令电、输电、变电等相关设备,不论其产权归属或管理方式,均应纳度管辖范围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 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基本情况500kV电网:包括所有500kV线路、无功补偿设备、母线、主变(含低压无功补偿设备), 由国调或华东网调调度管辖220kV 电网:电厂并网联络线和主要联络线、电厂和联络变电所的母线、无功补偿设备由 省调调度管辖非主要联络线和馈供线路、馈供变电所的母线、主变由地调调度管辖、省调调度许可或调度同意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基本情况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或装机总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电厂、各种类型的 调峰电厂由省调调度管辖单机容量为50MW以下的电厂由地调或县调调度管辖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联系对象 发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机炉长)地调调度员变电所和监控中心副值及以上值班员 与调度对象联系调度业务要求互报单位、姓名 使用普通话和统一的调度、操作术语 严格执行发令、复诵、监护、汇报、录音和记录等制度。

    联系内容的正确性要求 省调值班调度员对其所发的调度操作指令正确性负责 省调调度联系对象应对其汇报内容的正确性负责调度设备及上岗要求 省调调调度管辖、调度许可和调度同意的设备,各有关单位必须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 意后,才能进行改变运行状态的操作(对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 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联系对象在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电力调度管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 后方可正式上岗值班2、调度操作管理 调度操作管理的分类 系统内的设备操作,应根据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实行分级管理 省调直接、间接调度的设备,由省调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调度操作管理 操作指令 委托操作 操作许可有权接受省调操作指令的对象 在省调备案的地调正值值班调度员 发电厂值长(或电气班长、机炉长) 变电所(或监控中心)正值班员操作指令发布方式 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 下达操作任务分为综合操作、逐项操作 正常情况下,以书面方式预先发布操作任务票才能正式发令操作 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时,可采用口头指令方式下达操作的时间要求 系统中的正常操作,一般在系统低谷或潮流较小时安排,并尽可能避免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系统发生故障时 有关联络线输送功率达到暂态稳定限额时 该地区有重要用电时恶劣天气时 电网有特殊要求时 改善系统运行状况的重要操作应及时进行,但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基本操作分类并列与解列操作合环与解环操作断路器操作隔离开关操作母线操作线路操作变压器操作零起升压操作并列与解列操作 并列操作:正常情况的并列操作通常采用准同期并列方法不允许采用非同期并列方法采用准同期并列时,必须相序相同、频率相等、电压差尽量小 解列操作:应将解列点有功潮流调整到接近于零、无功潮流尽量小,使解列后的两个系统 的频率、电压均可保持在允许范围之内合环与解环操作 合环操作:必需相位相同,操作前应考虑合环点两侧的相角差和电压差,以确保合环时不因环路电流过大引起潮流的变化而超过继电保护、系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 解环操作:先检查解环点的潮流,确保不因解环引起的潮流重新分布而超过继电保护、系 统稳定和设备容量等方面的限额同时还要确保解环后系统各部分电压应在规定范围之内 断路器操作1. 断路器可以分、合负荷电流和各种设备的充电电流以及额定遮断容量以内的故障电流2. 操作前应按照现场规程对断路器进行检查,确认断路器性能良好3. 断路器合闸前,应检查继电保护已按规定投入断路器合闸后,应确认三相均应接通, 自动装置已按规定放置4.拉、合断路器前,应考虑因断路器机构失灵可能引起非全相运行造成系统中零序保护动 作的可能性。

    正常操作必须采用三相联动操作5.断路器使用自动重合闸装置时,应按现场规程规定考虑其遮断容量下降的因素当断路 器允许切断故障电流的次数,按现场规程规定仅有一次时,若需继续运行,应停用该断路器的 自动重合闸装置隔离开关操作允许用隔离开关(闸刀)进行操作的范围是: 在无接地告警指示时拉开或合上压变在无雷击时拉开或合上避雷器 在没有接地故障时,拉开或合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或消弧线圈 拉开或合上220 千伏及以下母线的充电电流拉开或合上3/2 断路器结线3串及以上运行方式的母线环流 拉开或合上非3/2断路器结线的母线环流 (但此时应确认环路中所有断路器三相完全接通、 非自动状态;不含用离开关隔离四段式母线的分段断路器)拉开或合上开关旁路闸刀的旁路电流(但此时必须肯定断路器确实在三相完全接通,且必 须将环路中断路器改为非自动)母线操作1. 向母线充电,应使用具有反映各种故障类型的速动保护的断路器进行在母线充电前, 为防止充电至故障母线可能造成系统失稳,必要时先降低有关线路的潮流2. 用变压器向220 千伏、110千伏母线充电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3. 向母线充电时,应注意防止出现铁磁谐振或因母线三相对地电容不平衡而产生的过电压。

    进行倒母线操作时,应注意:(1)母联断路器应改非自动2)母差保护不得停用并应做好相应调整3)各组母线上电源与负荷分布的合理性4) 一次结线与压变二次负载是否对应5)一次结线与保护二次交直流回路是否对应6)双母线中停用一组母线,在倒母线后,应先拉开空出母线上压变次级断路器,后拉开母联 断路器,再拉开空出母线上压变一次隔离开关零起升压操作1. 不允许用绑线式、镶嵌式转子的发电机进行零起升压2. 对线路零起升压的发电机应有足够的容量,在对线路升压时应防止产生自励磁现象3. 对变压器零起升压的发电机应有足够的容量,在升至额定电压时应能满足变压器的空载 励磁电流4. 零起升压的发电机应配有过电压保护5. 在大电流接地系统内,串联加压的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6. 零起升压发电机的强行励磁、自动电压调整装置等均应停用7. 零起升压系统线路的重合闸、母线的差动保护应停用,但母差的电流互感器回路经过调 整后亦可以不停用8. 通过长距离 220 千伏线路对变压器零起升压时,应先进行计算,以免超过设备允许电压 或发生谐振过电压3、并网调度管理并网协议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要求,凡需并入江苏电网运行的 发电厂,必须在并网前与江苏电网经营企业签订并网协议。

    并网调度协议内容双方的义务并网条件及要求调度管理(运行、检修) 技术管理(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调度通信) 违约责任和其他特殊要求等有关章节技术条件和标准并网协议中要求并网机组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和标准 :发电机组技术性能调峰、一次调频和AGC功能功率因数要求自动励磁装置要求等 发电机组技术性能正常情况下可以在额定频率为50Hz,能够在48.5--50.5Hz范围内连续运行51.0〜51.5Hz范围内单次允许运行时间不低于30秒,累计运行时间不低于30分钟50.5〜51.0Hz范围内单次允许运行时间不低于180秒,累计运行时间不低于180分钟 一次调频功能要求频率偏差死区为:Af死区=±0.025Hz-±0.033Hz汽机转速不等率&取4%-5%,水轮机转速不等率&不大于3%火电机组一次调频负荷调节范围为:AMW=±3% -±6%机组额定出力水电和燃气轮机机 组负荷调节范围为:AMW=±10%机组额定出力机组一次调频的响应时间:火电机组频率变化引起的负荷指令变化为AMW=±5%机组额 定出力;水电和燃气轮机机组频率变化引起的负荷指令变化为AMW=±10%机组额定出力时, 机组实际负荷变化达到63%的指令值的时间小于或等于30秒。

    AGC 功能要求 调节范围:火电机组AGC负荷调节范围三40%额定出力水电和燃气轮机机组AGC负荷调节范围三60%额定出力调节速率:火电机组AGC负荷调节速率三2%额定出力/分钟 水电、燃气轮机机组AGC负荷调节速率三10%额定出力/分钟调峰及无功要求 发电机组的调差能力应不低于50%额定负荷(核电机组除外)并网发电机组应能提供发电机组机端0.8〜0.9的滞后功率因数和0.95的超前功率因数间的 额定输出功率自动励磁装置的技术要求 励磁装置的额定电流应不低于发电机转子额定电流的1.1倍励磁系统的顶值电压为发电机组额定电压时的励磁电压的2倍以上(强励倍数) 励磁调节器的工作应是自动、连续动作,没有死区,自动和手动均能平滑无扰切换 调压精度应高于 1 %应具有各种相应的功能和多种保护与限制功能20 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和 10 万千瓦及以上水电机组励磁系统必须配备有电力系统稳定 器(PSS)4、系统频率的调度管理 正常运行时的频率调整江苏电网标准频率为50HZ系统容量为 300 万千瓦及以上时,频率偏差不得超过±0.2 HZ 系统容量为300万千瓦以下时,频率应保持在50HZ,其偏差不得超过±0.5HZ。

    调频厂的职责江苏电网与华东电网解列运行时,省调可根据电网具体情况确定第一、第二调频厂第一调频厂在其调频能力范围内应保持系统频率在50±0.2HZ以内当电网频率超过50±0.2HZ时,第二调频厂应主动协助调整,使频率恢复至正常允许的偏 差范围以内调频厂的职责担任调频厂的运行人员,应认真负责监视频率,保持频率正常 当调频厂将失去调频能力时,调频厂值长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 应迅速采取措施恢复其调频能力必要时可根据当时系统结线方式和各电厂发电出力,另行指定调频厂或采取其他调整手段 调频厂选择的原则1. 具有足够的调频容量,以满足系统负荷增、减最大的负荷变量2. 具有足够的调整速度,以适应系统负荷增、减最快的速度需要3. 出力的调整应符合安全和经济运行的原则4. 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及其与系统联络通道的输送能力 系统运行备用管理江苏电网运行备用分为旋转备用和非旋转备用 旋转备用是指可随时调用的机组出力,由抽水蓄能机组、运行中的火电机组、调峰机组等 承担非旋转备用是指能在数小时内启动并网,且能连续2小时满足电网下一次尖峰负荷要求的 机组出力系统运行备用容量大小及分配 系统运行备用容量一般应满足系统负荷预测误差并考虑最大一台运行机组的额定容量。

    旋 转备用容量一般不低于系统预测最高负荷的 2%江苏电网运行备用容量应满足华东网调的要 求备用容量的分配应充分考虑调节手段和联络通道的输送能力5、正常运行电压管理 系统的运行电压,应考虑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发电厂母线正常运行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 10%,事故运行电压允许偏差 为系统额定电压的一5%〜+ 10%变压器运行电压,一般不得超过其相应分接头电压的105%,个别情况下,根据变压器的构 造特点(铁芯饱和程度等)经试验或制造厂认可,允许变压器运行电压不超过其相应分接头电压 的 110%江苏电网调压的原则 无功应该按照分层分区平衡的原则 全网调压按逆调压的原则高峰负荷时,应按发电机P-Q曲线所规定的限额,增加发电机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逼近 电压曲线上限运行低谷负荷时,应按发电机最高力率,降低发电机无功出力,使母线电压逼近电压曲线下限 运行轻负荷时,使母线电压在电压曲线上下限之中值运行 自动电压控制系统的调度管理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厂的机组应参与系统的AVC控制,实时跟踪省调AVC主站 下达的电压目标值其具体要求:1、机组 AVC 调节性能应满足江苏电网的规定要求。

    3.机组 AVC 控制模式由省调值班调度员根据系统情况确定4.机组 AVC 功能的正常投退,应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5.设备停役检修影响机组 AVC 功能正常投运时,相关单位应向省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 方可进行子站AVC系统遇有下列紧急情况时,发电厂、地调值班员可先将子站系统退出运行1、 系统事故危及机组安全2、 子站AVC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3、 发电机组检修、启停,或发电机励磁系统不正常、自动励磁调节器未能正常投自动方式 (AVR方式)运行6、系统事故处理 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处理事故一般原则: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根据系统条件尽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对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供电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可自行处理的各种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的操作,可以自行处理,并作扼要报告,事后再作详细汇报:1. 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2. 确知无来电的可能性,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3. 整个发电厂或部分机组因故与系统解列,在具备同期并列条件时恢复与系统同期并列4. 发电厂厂用电部分或全部失去时恢复其厂用电源。

    其它在本规程及现场规程中规定可以自行处理者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1. 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发 生的时间、现象、设备名称和编号、跳闸断路器、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及频率、电压、潮流的变 化等2. 为迅速处理事故和防止事故扩大,省调值班调度员必要时可越级发布指令,但事后应尽 速通知有关地调值班调度员3. 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省调值班调度员应迅速向调度处长或省调领导和上级值班调度员汇 报事故情况省调领导或调度处长接到报告应及时向省电力公司领导报告4. 处理事故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可以邀请其他有关专业人员到调度室协助处理事故凡在 调度室内的人员都要保持肃静5. 非事故单位,不应在事故当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影响事故处理6. 事故发生时的值班调度员事后应及时填写事故报告省调领导或调度处长应及时组织讨 论并总结事故处理的经验教训,采取必要的措施频率异常的处理系统频率超出50±O・2HZ为事故频率事故频率允许的持续时间为:超过50 + 0.2HZ,总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O±1HZ,总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系统频率降至49.8HZ以下时1. 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各发电厂增加出力 (包括启动备用机组)直至达到允许过负荷 值。

    同时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处理:1.49.8〜49.0HZ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华东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或ACE偏差情况立 即进行限电、拉路,尽快(不得超过30分钟)使ACE偏差大于零直至频率恢复至49.8HZ以上 若江苏电网与华东电网解列运行,则由省调值班调度员自行采取恢复频率措施,并在30分钟以 内使频率恢复至49.8HZ以上2.49.0HZ 以下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对各地区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进行拉路使频 率在15分钟以内恢复至49.0HZ以上3.48.5HZ 及以下时: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的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按“事故拉(限)电序 位表”自行进行拉路,变电所值班人员在接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拉路指令后,应立即进行拉路, 使频率在15分钟以内恢复到49.0HZ以上4. 频率在 48.0HZ 及以下时:各级值班调度员及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可不受“事 故拉(限)电序位表”的限制,自行拉停馈供线路或变压器,使系统频率在15分钟内恢复到49.0HZ 以上5. 在系统低频率运行时:各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检查按频率自动减负荷装置的动作情 况如到规定频率应动而未动作时,可立即自行手动拉开该断路器,同时报告有关调度;恢复 送电时应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当频率降低到严重危及发电厂厂用电的安全运行时 各发电厂可按照现场规程规定,将厂用电(全部或部分)与系统解列 发电厂厂用电解列的规定,应书面报省调备案系统频率升至50.2HZ以上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通知各发电厂降低出力直至停用部分机组同时应按下述原则进行 处理:1.50.2HZ〜50.5HZ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根据华东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或ACE偏 差情况调整出力,尽快(不得超过30分钟)使ACE偏差小于零直至频率降至50.2HZ以下若 江苏电网与华东电网解列运行,则由省调值班调度员自行采取恢复频率措施,并在30分钟以内 使频率降至50.2HZ以下系统频率升至50.2HZ以上时2. 50.5HZ〜51.0HZ时:各发电厂应立即自行降低出力,15分钟内使频率恢复到50.5HZ以 下或在15分钟内降至允许最低技术出力当发电厂出力降到允许最低技术出力时必须向有关值 班调度员汇报3. 51.0HZ以上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发布停机、停炉指令,务必在15分钟内使频率 降至51.0HZ以下电压异常的处理 一般电网事故 (定义)电压监视和控制点电压偏差超出电网调度的规定值±5%,且延续时间超过2 小时;或偏差 超出±10%,且延续时间超过1 小时 当监视电压超出规定值时应采取以下办法进行调整:1. 调整发电机、调相机的无功出力(包括进相运行),开停备用机组。

    2. 投切变电所的电容器组或电抗器组3. 调整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4. 调整变压器运行台数(若负荷允许时)5. 在不降低系统安全运行水平的前提下,适当改变送端电压来调整近距离受端的母线电压6. 调整电网的接线方式,改变潮流分布(包括转移负荷和拉停线路)7. 汇报上级调度协助调整 当采取上述措施系统电压仍高于额定电压的110%时,省调值班员可采取紧急停用发电机、 调相机等措施低电压的处理原则当系统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 95%时,有关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利用发电机、调相机 的过负荷出力来限制电压继续下降当已达到设备的最大限额时,应立即汇报有关值班调度员 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当系统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 90%时,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对有关地区拉(限)电,尽速使 电压恢复当系统电压降至最低运行电压或临界电压时,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的厂站运行值班人员 应立即按“事故拉(限)电序位表”自行进行拉路, 省调值班调度员继续对有关地区拉(限)电,使 电压迅速恢复到最低运行电压以上当电压降低到严重危及发电厂厂用电的安全运行时,各发电厂可按照现场规程规定,将厂 用电(全部或部分)与系统解列发电厂厂用电解列的规定,应书面报省调备案。

    发电厂、变电所母线故障和失电的处理母线故障处理原则1. 不允许对故障母线不经检查即行强送电,以防事故扩大2. 找到故障点并能迅速隔离的,在隔离故障点后应迅速对停电母线恢复送电,有条件时应 考虑用外来电源对停电母线送电,联络线要防止非同期合闸3. 找到故障点但不能迅速隔离的,若系双母线中的一组母线故障时,应迅速对故障母线上 的各元件检查,确认无故障后,冷倒至运行母线并恢复送电联络线要防止非同期合闸4. 经过检查找不到故障点时,应用外来电源对故障母线进行试送电,禁止将故障母线的设 备冷倒至运行母线恢复送电发电厂母线故障如条件允许,可对母线进行零起升压,一般不允 许发电厂用本厂电源对故障母线试送电5. 双母线中的一组母线故障,用发电机对故障母线进行零起升压时,或用外来电源对故障 母线试送电时,或用外来电源对已隔离故障点的母线先受电时,均需注意母差保护的运行方式, 必要时应停用母差保护6. 3/2 结线的母线发生故障,经检查找不到故障点或找到故障点并已隔离的,可以用本站 电源试送电,但试送母线的母差保护不得停用7. 当GIS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同时将故障进行隔离或修复后对GIS设备 恢复送电。

    发电厂、变电所母线失电依据1. 该母线的电压表指示消失2. 该母线的各出线及变压器负荷消失(电流表、功率表指示为零)3. 该母线所供厂用电或所用电失去 发电厂母线失电后处理原则应立即自行将可能来电的断路器全部拉开有条件时,利用本厂机组对母线零起升压,成 功后将发电厂(或机组)恢复与系统同期并列;如果对停电母线进行试送,应尽可能用外来电源系统解列事故处理原则解列断路器两侧均有电压,并具备同期并列条件时,现场值班人员无须等待省调值班调度 员指令,可自行恢复同期并列,事后立即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解列系统的频率和电压调整应遵照本规程中的规定执行发电机事故的处理发电机事故处理应按《发电机事故处理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并将故障原因和 处理意见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发电机进相或高功率因数运行时,由于受到干扰而引起发电机失步,应立即减少发电机有 功出力,增强励磁,以使发电机重新拖入同步,否则将发电机解列,重新并入电网 发电机失去励磁时的处理1.凡装设失磁保护的机组,失磁后若失磁保护未动作,应立即手动将失磁的发电机组解列2.经过试验并批准允许无励磁运行的机组,当失去励磁没有使系统失去稳定,在系统电压 允许的情况下,可不立即停机,而应迅速降低有功出力设法恢复励磁。

    允许无励磁运行时间应 在现场运行规程中规定,其允许有功出力应在试验批准时明确发电机组过负荷的处理1. 当发电机严重过负荷时,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调整机组的有功、无功出力,并将原因和 处理意见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2. 当个别地区电压降低,使发电机严重过负荷时,有关发电厂应与相关调度值班调度员联 系,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降低有功,增加无功及限制部分负荷)来消除发电机的过负荷 变压器及电压互感器事故的处理变压器断路器跳闸 变压器事故处理原则:1. 重瓦斯和差动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之前不得强送2. 重瓦斯或差动保护之一动作跳闸,在检查外部无明显故障,经过瓦斯气体检查 (必要时 还要测量直流电阻和色谱分析)证明变压器内部无明显故障后,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总工程师同 意,可以试送一次有条件者,应进行零起升压3. 变压器后备保护动作跳闸,进行外部检查无异常并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同意,可以试送 一次4. 变压器过负荷及其它异常情况,按《变压器事故处理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 压变异常可能发展成故障时1. 电压互感器高压侧隔离开关可以远控操作时,应用高压侧隔离开关远控隔离2. 无法采用高压侧隔离开关远控隔离时,应用断路器切断该电压互感器所在母线的电源, 然后再隔离故障的电压互感器(母线停电)。

    3. 禁止用近控的方法操作该电压互感器高压侧隔离开关4. 禁止将该电压互感器的次级与正常运行的电压互感器次级进行并列(倒排)5. 禁止将该电压互感器所在母线保护停用或将母差保护改为非固定连结方式 (或单母方 式)6. 在操作过程中发生电压互感器揩振时,应立即破坏谐振条件,并在现场规程中明确 系统振荡事故的处理 系统振荡时的一般现象1. 发电机、变压器及联络线的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周期性地剧烈摆动;发电机、调相机 和变压器在表计摆动的同时发出有节奏的嗡鸣声2. 失去同步的发电厂与系统间的联络线的输送功率表、电流表将大幅度往复摆动 系统振荡时的一般现象3. 振荡中心电压周期性地降至接近于零,且其附近的电压摆动最大,随着离振荡中心距离 的增加,电压波动逐渐减小白炽照明灯随电压波动有不同程度的明暗现象4. 送端部分系统的频率升高,受端部分系统的频率降低,并略有摆动 系统振荡处理原则1. 任何发电机都不得无故从系统中解列,在频率或电压严重下降威胁到厂用电的安全时, 可按各厂现场事故处理规程中低频、低压保厂用电的办法处理2. 若由于发电机失磁而引起系统振荡时,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将失磁的机组解列。

    系统振荡处理原则3. 利用人工方法进行再同步:(1)通知有关发电厂或有调相机的变电所,提高无功出力,尽可能使电压提高到允许最大值2)频率升高的发电厂应立即自行降低出力,使频率下降,直至振荡消失或频率降至系统正常 频率偏差的下限值为止3)频率降低的发电厂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包括使用事故过荷和紧急拉路)使频率提高,直到 系统正常频率偏差的下限值以上4. 符合下列情况下之一,应按事先设置的解列点自动或手动解列:(1)非同步运行时,通过发电机的振荡电流超出允许范围,可能致使重要设备损坏2)主要变电所的电压波动低于额定值75%可能引起大量甩负荷3)采取人工再同步(包括有自动调节措施),在3-4 分钟之内未能恢复同步运行 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异常的处理断路器异常 指由于断路器本体机构或其控制回路缺陷而造成的断路器不能按调度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 动装置指令正常分合闸的情况主要考虑:断路器远控失灵闭锁分合闸非全相运行等情况 断路器远控操作失灵允许断路器可以近控分相和三相操作时,应满足下列条件:1. 现场规程允许2. 确认即将带电的设备(线路,变压器,母线等)应属于无故障状态3. 限于对设备(线路、变压器、母线等)进行空载状态下的操作。

    线路断路器闭锁分合闸1. 有条件时将闭锁合闸的断路器停用,否则将该断路器的综合重合闸停用2. 将闭锁分闸的断路器改为非自动状态,但不得影响其失灵保护的启用3. 采取旁路断路器代供或母联断路器串供等方式隔离,在旁路断路器代供隔离时,环路中 断路器应改非自动状态4. 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改为馈供受端断路器的方式 母联及分段断路器闭锁分合闸1. 将闭锁分合闸的断路器改为非自动状态,母差保护做相应调整2. 双母线母联断路器,优先采取合上出线(或旁路)断路器两把母线隔离开关的方式隔离, 否则采用倒母线方式隔离3. 三段式母线分段断路器,采用直接拉该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方式隔离,此时环路中断路器 应改为非自动状态4. 三段式母线母联、分段断路器及四段式母线母联、分段断路器,采用倒母线方式隔离 断路器非全相应立即降低通过非全相运行断路器的潮流,并同时采取以下措施:1. 一相断路器合上其它二相断路器在断开状态时,应立即拉开合上的一相断路器,而不准 合上在断开状态的二相断路器2. 一相断路器断开其它二相断路器在合上状态时,应将断开状态的一相断路器再合一次, 若不成即拉开合上状态的二相断路器3. 发电机组(厂)经 220 千伏单线并网发生非全相运行时,立即将发电机组(厂)解列。

    注: 110千伏地区小电厂的单并线路发生非全相运行,具体操作规定由地区调度制定 断路器非全相且闭锁分合闸 应立即降低通过非全相运行断路器的潮流,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 系统联络线断路器,应拉开线路对侧断路器,使线路处于空载状态下,采取旁路代、母 联串供或母线调度停电等方式对非全相断路器隔离2. 馈供线路断路器,如两相运行,在不影响系统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采取转移负 荷、旁路代供及母联串供等方式隔离断路器;如单相运行,应立即断开对侧断路器后加以隔离3. 双母线母联断路器,应采用一条母线调度停电的方式隔离4. 三段及以上母线母联或分段断路器,在全合环接线方式下,优先采用该断路器隔离开关 远控拉开方式直接隔离;否则采用一条母线调度停电的方式隔离5. 3/2断路器结线3串及以上运行时,可拉开该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否则,将该断路器调 度停电处理母联断路器发生异常(非全相除外) 需短时停用时,为加速事故处理1. 允许采取合出线(或旁路)断路器两把母线隔离开关的办法对母联断路器进行隔离2. 此时应调整好母线差动保护的方式隔离开关分合不到位1. 现场值班人员应首先判断隔离开关断口的安全距离2. 当隔离开关断口安全距离不足或无法判断时,则应当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对其隔离。

    隔离开关烧红、异响1. 应采取措施降低通过隔离开关的潮流(禁止采用合另一把母线隔离开关的方式)2. 必要时停用隔离开关处理7、电厂紧急停机1.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电网规模日益扩大,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要求越来越高,电厂 紧急停机成为电网稳定控制的重要手段2. 正确处理系统事故,可以避免电网稳定破坏或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 要求:1. 紧急停机指令针对单机容量10 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一般情况下紧急停机时全厂至少保留 1 台机组运行2.10 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台数超过2 台的电厂,应分别编制1台和多台机组紧急停机的预案3. 执行紧急停机指令应保证电厂设备的安全4. 电厂值班人员接到紧急停机的调度指令应立即执行,从接到紧急停机的调度指令到机组 解列应控制在 3 分钟之内8、电网黑启动原则 电网黑启动---是指整个系统因故障全部停电后,利用自身的动力资源(柴油机、水利 资源等)或利用外来电源带动无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启动达到额定转速和建立正常电压,有 步骤地恢复电网运行和对用户供电,最终实现整个系统恢复的过程黑启动方案 应包括系统全停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恢复步骤、恢复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内容 有:1、“黑启动”电源选择及子系统划分。

    2、系统恢复路径3、发电厂及变电所停电后待受电系统4、计算校验报告黑启动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1. 频率2. 电压3. 暂态稳定性4. 静态稳定性 为加速系统恢复,220 千伏系统所有快速保护正常投入,一般不进行保护调整三、继电保护简介 快速保护停用处理原则220kV主网线路高频保护停用方式处理原则:1) 双高频停一套,保护定值不改,重合闸不停(继电保护有特殊要求时除外)2) 高频全停时要求:① 线路重合闸停用但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重合闸可以不停:a. 出现单电源单线与系统并列b. 继电保护有特殊要求时② 线路相间故障全线应在 0.6"切除,单相故障全线应在 1.1" 切除系统稳定有特殊要求时, 则采取下列相应措施:a. 改变系统运行方式或配合机炉检修,降低稳定限额b. —侧设置解列点(线路相间故障全线0.1"-0.3"切除,单相故障全线1.1"切除)c. 线路陪停主网各厂站220kV母差保护停用方式处理原则:1. 母差停用期间,母线应尽量避免一次操作,事故处理时除外2. 母差临时停用是指停用时间在四小时以内天气晴朗,母线无检修,一次无操作,母差 临时停用时, 系统保护定值可以不作更改,调度员应做好事故预想。

    3. 母差长时间停是指母差停用时间超过四小时母差长时间停用时,母线出线对侧保护切 除故障时间应作相应更改被更改的线路保护原则上与相邻线路快速保护配合4. 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某些厂站则采取设置解列点、改变系统运行方式等措施四、调度操作管理设备状态定义变更 按照《江苏电力系统调度操作管理规定》:1、 母线冷备用的状态定义变更为:母线上所有设备的开关和闸刀都在断开位置与现在定义 不同之处就在于:母线冷备用,母线压变也为冷备用状态2、 线路冷备用的状态定义变更为:线路各侧开关及闸刀都在断开位置,线路压变运行与现在 定义不同之处就在于:线路冷备用,线路压变为运行状态母线工作开、竣工状态变更 为统一全省各电压等级设备的操作,进一步明晰安全责任,值班调度员在发布母线工作开 工许可令和接受母线工作竣工汇报时,母线的状态统一为冷备用(压变高压侧闸刀也在断开位 置)母线接地闸刀(或接地线)及母线压变作为安措由现场运行人员自行操作 调度操作许可定义:是指由省调调度管辖的厂站母线设备、出线开关停复役操作和倒排操作,由厂站值 班人员提出操作要求,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其操作,不再发布操作指令对于电厂调度操作许可包括以下项目:1. 母线停、复役操作2. 母联、分段及旁路开关停复役操作;3. 母线压变停、复役操作;4. 旁路(旁路母联)开关代线路开关停、复役操作;5. 线路保护停复役。

    不采用操作许可的情况省调调度管辖设备的新设备启动、异常及事故处理,以及旁路(旁路母联)开关代线路开 关时线路的停复役操作,一般不采用调度操作许可方式,仍由省调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异常及事故处理恢复的过程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调度操作许可方式,操作 前双方应明确要求,并做好记录操作注意事项1. 采用调度操作许可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厂站操作前必须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2. 操作后,厂站值班人员应及时将设备一、二次状态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3. 省调值班调度员对调度操作许可的正确性负责,厂站值班人员对现场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专用旁路开关代线路开关停、复役操作为提高系统稳定水平,联络线操作尽可能减少无快速保护运行的时间,在旁路(或旁路母 联开关)代联络线开关的停、复役操作过程中,对侧厂站纵联保护的调整原则为:能切换至旁 路的纵联保护不作调整,不能切换至旁路的纵联保护,由值班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改接信号(或 投跳),操作顺序应安排在线路开关停役前(复役后)立即执行本侧开关停复役,旁路代操作由值班调度员采用操作许可模式完成;事故及异常情况根据 实际情况选择综合指令或逐项操作指令模式完成,如操作后旁路开关旁路代后一次方式与所代 开关原方式不一致则需指出。

    专用旁路开关正常状态统一为指定母线对旁母充电旁路代操作的注意事项1. 旁路开关的倒排应采用冷倒,开关停役时使其与被代开关结排相对应;开关复役时,按 照省调发布的母线结排方式进行调整2.拉合被代线路开关的旁路母线闸刀,应采用旁路母线闸刀拉合母线充电电流的操作方式3. 按保护整定规定和省调下发的正式定值单,完成旁路开关的后备保护及重合闸调整操作, 使之与线路开关停役前的保护及重合闸定值、方式及状态相对应4. 开关停役时,可以切换至旁路开关的纵联保护切换至旁路开关并投相同状态,不能切换 的线路纵联保护改接信号5. 开关复役时,已切换至旁路开关的纵联保护切回本身开关并投相同状态不能切换的线路 纵联保护恢复开关停役前的状态恢复跳闸状态的,投跳前必须经通道测试正常,符合现场规 程规定方可投跳6. 旁路开关改为代线路开关运行,被代线路开关由运行改为冷备用7. 旁路(或旁路母联)开关对旁路母线充电运行时,其后备保护启用,重合闸停用;旁路 母联开关做母联方式时,其保护和重合闸均应停用并注意母差CT的调整应与一次接线方式 相对应母线操作的注意事项1. 母线、母联、分段、旁路开关及母线压变的停、复役和母线的倒排操作,由厂站值班人 员采用操作许可的方式完成,许可操作无需指明设备原状态2. 母线操作许可中,包含倒排操作和母线停复役,其中运行开关采用热倒方式,热备用开 关正常采用冷倒方式,因备自投动作可能改运行的热备用开关必须采用热倒方式。

    3. 母线(含旁路兼母联接线)操作许可复役,不经备注说明的则恢复至母线正常结排方式, 如无正常结排方式,则恢复至操作许可停役前方式4. 母线复役时检验性充电由现场值班人员自行考虑专用母联开关(或母联方式的旁路母 联开关)对母线进行检验性充电,母联开关的母差回路短充电保护(若无母差保护,应使用母 联开关电流保护)的启停用值班调度员不发令,由现场值班人员自行考虑;旁路开关(或旁路 方式的旁路母联开关)对母线进行检验性充电,旁路开关(或旁路方式的旁路母联开关)的距 离、方向零序保护在开关改充电运行前后由现场值班人员自行启停用5. 现场值班人员负责母线避雷器状态改变的操作,值班调度员不发令典型操作任务票二次部分a、 母差保护b、 线路保护一次部分a 、母线操作(包括母联、分段、压变)b、 开关停旁路代操作c、 线路停复役(一侧旁路代)母差保护 母差保护发令状态由原三种状态(跳闸、信号、停用)改为两种(跳闸、信号)典型操作票停役:省调发令**:将220kV母差保护由跳闸改接信号复役:省调发令**:将220kV母差保护由信号改接跳闸(固定连接方式)线路保护线路保护停、复役操作均只操作两侧纵联保护至信号状态 ,保护停用采用操作许可的方式。

    线路纵联保护典型操作任务票a、 停役1、 省调发令华苏:将园新2981开关#11高频保护由跳闸改接信号2、 省调发令新泾:将新园2981开关#11高频保护由跳闸改接信号b、 复役1、 省调发令华苏:将园新2981开关#11高频保护由信号改接跳闸2、 省调发令新泾:将新园2981开关#11高频保护由信号改接跳闸 线路保护停复役典型操作任务票:a、 停役1、 省调发令华苏:将园新2981开关#11高频保护由跳闸改接信号2、 省调发令新泾:将新园2981开关#11高频保护由跳闸改接信号3、 省调许可华苏:将园新2981 开关#11保护停用b、 复役1、 省调许可华苏:将园新2981 开关#11保护启用,#11高频接信号2、 省调发令华苏:将园新2981开关#11高频保护由信号改接跳闸3、 省调发令新泾:将新园2981开关#11高频保护由信号改接跳闸母线及母线设备操作典型操作分为:专用母联的母线停、复役操作:a、 停役省调许可**: 220kV正母线改为冷备用b、 复役省调许可**: 220kV正母线改为运行双母接线的专用母联开关停、复役操作 按照《江苏电力系统调度操作管理规定》,双母接线的专用母联开关停、复役随母线停复役。

    a、 停役省调许可**: 220kV正(副)母线改为冷备用b、 复役省调许可**: 220kV正(副)母线改为运行三段式母线或四段式母线的 母联、分段开关停、复役操作a、停役省调许可**: 220kVl、II段母联2530 (I、III段分段2500 )开关改为冷备用(热备用)b、复役省调许可**: 220kVl、II段母联2530 (I、III段分段2500 )开关改为运行 专用旁路母线停、复役操作:a、 停役省调许可**: 220kV旁路母线改为冷备用b、 复役省调许可**: 220kV旁路母线改为运行专用旁路开关停、复役操作:a、 停役省调许可**: 220kV旁路**开关改为冷备用b、 复役省调许可**: 220kV旁路**开关改为运行(热备用)于**母线母线压变停复、役操作:a、 停役省调许可**: 220kV正母线压变改为冷备用b、 复役省调许可**: 220kV正母线压变改为运行母线倒排操作:省调许可**: ****开关由**母线调至**母线 开关停旁路代操作厂站内旁路代开关的停、复役操作过程,由厂站值班人员采用操作许可的方式完成 典型操作举例:a、 停役省调发令新泾变:将新园2981 开关#901高频保护 由跳闸改接信号 省调许可华苏:园新2981开关停役,旁路代b、 复役省调许可华苏:园新 2981开关复役 省调发令新泾变:将新园2981 开关#901高频保护由信号改接跳闸 线路停复役(一侧旁路代)1. 线路停役前或线路复役时一侧开关为专用旁路开关代运行的,由省调值班调度员发布操 作指令完成线路的停、复役操作,线路停役后旁路开关和旁路母线状态的调整由厂站值班人员 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采用操作许可的方式完成2. 二次方式及定值的调整由现场自行调整,线路开关高频状态的调整时机可随旁母闸刀状 态改变而调整五、江苏电网概况六、设备检修管理 电气设备检修计划是电网运行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周密的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可保 证电气设备安全、电网可靠供电和减少重复停电。

    设备检修计划应依据设备健康情况和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等所规定的周期及检修工期进 行编制各供电公司、发电厂负责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安全经济发、 供电设备检修计划按时间分为:年度、季度、月度、日和节日检修计划 按设备检修类别分为:定期、临时检修等 按检修设备分为:发电、母线、变电、输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等设备 上级调度机构和省调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均应列入检修计划管理调度机构配合公司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检修计划,负责编制季度(月度)、节日、日检修计划 基建施工单位要求停役运行设备,必须纳入设备主管单位的设备检修计划,并经设备主管 单位办理设备停役报批手续设备检修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停电场所、停电范围、工作内容、停电开始时间、停电结束 时间、备注(送电时要求:是否要冲击、核相、带负荷试验等) 调度操作模式变化后的检修管理制度1、设备检修计划仍然按调度管辖范围办理审批手续正式批复和开竣工手续以调度台电话 联系为准2、已批准的设备检修,因故不能按期进行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在停役前三小时向省调 值班调度员办理改期手续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意,不得擅自将已批准的设备检修改期。

    3、凡经省调批准的设备检修,应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方可进行停役操作 停役操作完毕,由省调值班调度员发布开工许可令,转入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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