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质量奖惩规定

产品质量奖惩规定(试行)1. 目的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足,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主动性、责任感,从而有效的达到激励全员参加品质管理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涉及产品质量的公司全部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全部人员3. 职责:3.1品管部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生产各车间、班组主动做好协作3.2 各部门共同参加产品质量管理,提出问题与建议;3.2生产部、品管部负责质量奖惩执行处置4、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4.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4.1.1重大质量事故4.1.1.1 违反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大于等于2万元)的;4.1.1.2出厂产品批大于等于10吨 退货;4.1.1.3 严峻影响公司声誉的;4.1.2 中等质量事故,.1 违反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造成较重经济损失(5000-2万元)的;4.1.2.2 因公司生产自身缘由造成产品批退货在5-10吨; 一般质量事故违反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未造成较大质量影响,责令订正;未见落实的,视严峻程度赐予责任人10-50元惩罚;5、惩罚力度5.1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中等质量事故,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调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分;5.2 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未产生较大损失的;视严峻程度赐予相关责任人10-50元罚款;5.3以下情形,现场检查过程中,发觉问题,要求整改未见落实的,予以通报指责,赐予责任人10-50元惩罚;责任人无法确定时,由相关部门/班组共同担当。
5.3.1 违反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5.3.2 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理的;现场管理混乱,标示不清的; 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听从管理、对管理人员不予主动协作的;5.3.4 相关记录填写不刚好,不精确、不规范的;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6、一般质量事故惩罚细则6.1 原料(含原料、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收货6.1.1 原料到货后,原料品管和保管未对产品品种、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核对,致使不合格原料入库的;6.1.2 原料品管未按相关操作规程对原材料抽样检测;6.1.3 对散装原料和规定的原料品种指定的人员不在现场或未在现场有效监督,导致不合格原料入库;6.1.4 卸车工卸车过程中未对原料状况进行检查,发觉异样原料未在刚好报告,导致不合格原料入库;6.1.5 卸车工未按要求刚好清理现场,卸车完毕超过1小时的;6.1.6 对入库原料,原料保管未刚好挂牌标示超过1天以上的6.1.7 原料品管未刚好对原料状态进行正确标示 ,检测报告出来超过1天以上的;6.1.8 原料品管、保管未按规定对仓库原料进行巡查,导致在储存过程中出现起热发霉变质,未刚好报告的;6.1.9 原料保管未按“先进先出”原则及品管部要求支配运用原料,一月内出现三次以上的;6.1.10 投料工和配料工在领料过程中,标示卡乱丢、散包未按要求归位,一月出现5次以上,影响原料管理的;6.2 大料投料6.2.1 未按要求清理现场即起先投料作业,造成原料交叉污染和串仓的, 6.2.2 未按中控工指令投料,错投、漏投、多投原料的;6.2.3 投料过程中出现原料异样状况未刚好挑出并刚好报告投入运用,程度较轻的;6.2.4 投料完毕后未刚好清理投料现场,超过半小时的;6.2.6 原料取用未按原料保管要求的;6.2.7 未按要求解袋、投料残留过多、空袋不整理,一月出现3次以上的;6.2.8 看仓工未按规定进行巡仓,导致原料串仓的;6.3 原料粉碎6.1.2.1 未按工艺要求运用筛片、更换筛片的;6.1.2.2 未按要求清理永磁筒;造成筛片打烂的;6.1.2.3 看仓工未按要求检查粉碎粒度;6.4 原料配料6.4.1 配方抄写错误、配方输入和核对错误;6.4.2中控工人为改动配方或者传递配方时人为失误;6.4.3 中控工未按相关工艺参数和配料规程进行配料混合;6.4.4 更换品种生产时,未按要求对生产线执行清洗程序的;6.4.4人为操作失误使料仓、成品仓出现串仓、混仓、漫仓;6.4.5小料投错(错投、漏投、多投、少投等);6.4.6 配小料工配料错误;6.4.7 原料保管发料品种错误;6.4.8 未按要求刚好处理回机料;6.5制粒6.5.1未按要求对调制器和制粒机进行清理;6.5.2未按工艺标准进行制粒;6.6 成品打包6.6.1 打包前未按规定进行料头处理;6.6.2 成品感官质量不合格进行打包;6.6.3 包装、标签与品种不一样;6.6.4运用过期、无生产日期和检验章标签、不干胶打包的;6.6.4 缝包未按工作标准执行,人为缘由造成缝包质量差;6.6.5 打包重量不合要求,同批次5包以上的;6.6.6未按规定取样,一月累计漏抽3次以上;6.6.7取样信息不精确,不完整的;6.6.8 换品种时,未清仓,造成混品种的;6.6.9 尾料未按规定处理标识,一月出现3次以上的;6.7 成品转运6.7.1 未按“先进先出”原则,对成品进行堆放的;6.7.2 码盘时出现踏包、坐包、摔包,1月内发觉3次的;6.7.3 未对缝包质量进行检查,导致出现产品投诉的;6.8 成品发货6.8.1 未按“先进先出”原则发货,导致库存成品超内控期限的;6.8.2 发货过程中,出现破包、脏包、漏料等状况未处理发货的;6.8.3 检验合格前,未经上级主管同意,将成品发出的;6.8.4 对库存成品进行巡查,产品保管不善,未刚好报告,造成超期/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6.8.5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6.8.6 退回成品,未经主管部门通知换包或回机生产的;6.9 原料膨化6.9.1 未按工艺标准进行膨化作业,人为缘由导致成品不合格;6.9.2 未按要求进行取样检测膨化大豆尿酶活性;6.10 原材料、成品检验6.10.1 无特别缘由,未能按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并照实出具检验报告,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6.10.2 未按《原料项目检测规定》抽样送检的;6.10.3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7.嘉奖细则7.1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刚好指出或提出改善建议被接受者,视其改善效益,赐予嘉奖20-80元/次。
7.2月度质量统计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且协作质量管理人员者;由所属部门的主管每班组评比出1-3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赐予嘉奖50元/人8. 奖罚程序8.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现场管理人员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刚好报告部门负责人批准,转财务部实施奖罚8.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或生产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依据实际状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至总经理处批准,最终转财务部实施奖罚8.3有关部门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9. 执行奖罚的原则9.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9.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9.3、实施惩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马虎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惩罚9.4、员工对质量惩罚不满足时,有上诉的权利,公司总经理裁决9.5、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临时探讨确定奖罚方法。
9.6、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质量奖罚处理单 年 月 日部 门职 务姓 名奖罚原由:当事人确认:奖罚依据: 依据《产品质量奖罚规定》条款 项有关规定奖罚内容:□ 嘉奖 ¥: 元 □ 罚款 ¥: 元申请人_____部审 核批 准备注:1.流程:现场管理人员申请 部门负责人会签确认 总批准 财务执行奖/罚 2.当事人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以按正规程序申诉;若状况属实,仍拒签,可由其上一级主管代签.编制: 审核: 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