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的刑罚制度

简论唐代的刑罚制度《尚书-吕刑》中有一句话:“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这句话是说: 犯罪有轻有重,刑罚在惩治犯罪时要根据犯罪的轻重处罚此外,统治者在使用 刑罚时,也要考虑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因素由此,我们可以推断,乱世的刑罚会 比较严厉,而盛世的刑罚会相对宽缓唐朝在当时的世界上是绝对的强国,而唐 朝的刑罚制度也相对较为审慎与宽缓下面就关于唐朝刑罚中令我印象深刻的部 分进行简述唐朝的刑事法律制度与之前历代相比,已经发展到比较完备的程度说起唐朝的刑罚制度,要先说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初唐的立法指导思想包 括:1、以隋为鉴,立法宽简,且宽严适中,力求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与连续性这里说的宽 “宽”是指宽缓,要求做到减轻刑罚;而 “简”就是说要简约,要求做到立法简明要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就是要,在立法时应当审慎,不能轻易 的制定新的法令法令一旦被制定出来,就要坚决的执行,不能轻易的改变 和废止2、初唐的统治者着眼于王朝的长治久安,逐步确立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 为政教之用”的立法指导原则即德主刑辅,礼法并用也就是说统治者要 以礼义教化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把刑罚制裁作为治理国家的辅助手段 要重视德德指导作用,同时又不放弃刑罚的使用。
二者都不可缺少,但是要 多德少刑,先德后刑3、法律不避权贵,黜陟不分亲疏是贞观时期重要的立法思想至高无上的只有 法律,而不应该因为掌握了权力,就拥有特权其实这也就强调了依法办事, 严格执法制定完备的法律是实行法治非常必要的前提条件,但只有完备的 法律并不能实现一个国家统治的长治久安完备的法律只有得到正确的实施, 才能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但我认为,事实上,为了更好的维护封建统治, 这一指导思想并没有真正的被统治者贯彻实施唐朝的刑罚用于政治性犯罪或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包括法定刑和法外 刑法定刑又包括主刑即笞杖徒流死五刑和从刑(没收财产,剥夺官职等) 刑法的适用原则有:1、十恶重惩原则2、贵族官僚犯罪减免原则我认为这其实就是一种不平等、保护贵族权 利的表现由此可见唐朝并没有按照其制定的法制指导思想而依法行 事其实不管是古代的社会还是现代的社会,我们都绝不缺乏优秀的 思想,优秀的体制,只是在实施的时候,出现了问题而我们当今的 法治时代,究竟还要多久才能真正实行法治,还需要我们每个人做出 努力3、“累犯”加重原则累犯是指被官府判决,构成三次以上犯罪的罪犯, 均、都要加重处罚4、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
7 岁以下 90 岁以上,即使犯 有死罪,也不判刑10 岁以下 80 岁以上以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 死者,上请,其他犯罪不加刑15 岁以下 70 岁以上及废疾,犯流罪 以下,可以收赎同时还规定,犯罪时虽未老疾,事发时老疾者,依 老疾论;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5、自首的原则犯罪行为尚未被发觉之前,就主动到官府坦白认罪,构 成自首,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被人告发才去自首,只能减 轻刑事处罚对自首不实或不尽者,均有相应处罚6、共犯的原则唐律规定,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称为共犯,“造意为首, 余并为从”,造意者依律处断,随从者减等处罚但对于谋反、谋大 逆、谋叛(已行)及强盗等,则不分首从,一律严惩7、“数罪并罚”的原则8、类推的原则即法律上最相似的条款,比照使用9、“化外人”犯罪的原则属同一个国家的外国人互相侵犯,依照该国 的法律处理;若是中国人与外国人或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互相侵犯,则 适用唐朝的法律其中死刑的判处有特定的程序,要经过皇帝批准关于死刑,唐朝还设有复 奏制度死刑三复奏”按《唐六典"刑部》载:“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 奏”就是说对刑杀之人,死前一天允许复奏两次,执行死刑的当天仍然可以复 奏一次,用以避免错杀无辜,冤枉好人。
后来唐太宗为避免错杀,进一步慎重死 刑执行制度,他又将行刑前的“三复奏”更改为“五复奏”即决前一天两复奏, 决日当天三复奏但是由于各地离京城远近不同,实行“五复奏”有一定的困难 所以唐太宗又规定地方各地的死刑案件仍然实行三复奏,只有在京城的死刑案件 才实行“五复奏”而对于犯有“恶逆”以上罪的人,以及身为贱民的部曲、奴 婢犯杀主人罪的人,则实行一复奏后,就可动用死刑同时为了维护特权,标榜恤刑的原则,唐朝还规定以下的几种人不适用 死刑:1、因为年龄及病情不适用死刑2、特定时间内对某些人不执行死刑,如孕妇等3、因为特权原则而不受死刑这体现了唐朝“慎用死刑”的思想慎用死刑”就是强调对死刑制度的严 肃谨慎,对犯罪者的量刑力求做到客观公正,以最恰如其分的死刑判决实现公平 正义唐朝的赎刑制度也值得一提作为一种替代刑,赎刑在唐朝已十分完备除 “十恶”以外,笞、杖、徒、流、死五种主刑都可以用赎刑替代赎刑的使用也 是有限制的:1、有官爵,享受特权有些犯罪可赎2、因为年龄身体条件有些犯罪可赎3、因为犯罪主观方面的原因4、疑罪可用赎刑,但有些情况不准适用例如:犯十恶,反逆连坐,违反 伦理纲常等这些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体现了唐朝慎用死刑的原则。
同时也体现了唐律 礼法结合的突出特点,即集中体现了礼的仁义、德治精神慎用死刑也提醒今天 的我们不应该迷信死刑的效应许多人一直迷信死刑的效应,这种局面,源于重 刑主义思想和报复性思想的深刻影响但我们应该认识到生命权的尊严和至高无 上死刑并非万能这对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也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纵观唐朝的刑罚制度,其中有值得我们肯定的地方,也有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但无论如何,唐朝的刑罚制度,都是我国刑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