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遭遇中长久协议

大学生求职遭遇中长久协议 眼下,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发觉很多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提供”的协议一签就是五年、六年甚至更长时间这和不少毕业求职者工作两三年以后考研、出国或跳槽的职业计划初衷是相悖的;但迫于种种压力,又很想将眼前的工作签下来签还是不签?”不少毕业生为此很迷惑 三大原因造成中长久协议出现 教授认为,企业为求职者开出中长久协议的原因关键有三:以前计划体制的惯性影响、单位用人成本的核实和户口指标的盲目追求 在以前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学生毕业后的头几年全部是要到国有企业去工作的劳动法教授左祥琦说,现在即使人才流动已经很自由,但仍有部分国营单位抱着旧的用人观来招聘大学毕业生,很多时候开出的协议仍是像以前一样的中长久协议 单位用人成本的核实也是造成企业“开出”中长久协议的一个主要原因北京外企太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企业高级顾问侯继连说,很多毕业生在刚刚踏上职场的时候并没有足够的经验,业绩也是空白,人才是否能够胜任新职位对企业来讲也是未知数对于软件开发等纯技术的职位来说可能毕业生适应的还比较快,而对于财务等管理类的岗位来说就需要较长时间进行学习、熟悉和适应,有时这个过程要连续一到两年时间。
假如毕业生和企业之间签署的协议只有三到四年,企业培养人才的机会成本就无法收回,这就迫使企业给人才“开出”5年以上的中长久协议 毕业生对户籍问题过于看重也是中长久协议的一个成因左祥琦表示,很多外地生源的学生在毕业后全部倾向于进入能够提供“留京指标”的企业工作,她们中相当一部分只是想把企业看成一个留京的跳板,假如协议期较短,企业极难在期满后留住人才,只好以中长久协议来约束人才为自己“效力” 提早进行职业计划避免“中长久尴尬” 中长久协议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在约束毕业生的同时也一样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程度上的用人风险试想企业招聘来的人才如只是为留京指标或立即就业而来,对其工作并无爱好,即便是企业以中长久协议约束将其留住也无法人尽其材;反过来说,人才在被动签署中长久协议时也会牺牲自己原来的发展计划,在一个自己并无爱好的岗位上虚度年华,如想单方提前解约还需要负担违约责任因此,职业顾问认为,避免被动签署中长久协议带来的“中长久尴尬”,根本之计在于提早进行职业计划智联招聘的职业顾问郝建告诉大学生,职业生涯计划在大学入课时就应开始了所学专业未来的发展和去向、需要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自己是否喜爱未来的职业等等问题全部是应该从那时开始考虑,而决不是简单依据教学安排和教材开始自己的大学学习和生活。
只有确定了阶段性或长久的职业目标才能制订行动计划和内容,四年的大学生活和相关实习计划全部要围绕自己的目标计划和实施,有目标地安排假期实习或校外证书学习全部能够从大一进校开始就为未来就业做准备 面临比较大的就业压力,大学生也不应为了立即找到工作或处理户口问题草率签下协议侯继连说,毕业生在求职之前应该充足分析自己的爱好、性格特点和求职的优势和劣势,选择适合自己的行业和职业,避免盲目求职 签协议要增强维权意识 业生签署中长久协议并非违法行为她指出,通常中长久协议最轻易在违约责任条款上出现纠纷相关部门将户口指标等调拨给科研院所、企机关时并不收任何费用,因此部分用人单位在协议上要求如毕业生违约单方面解除协议需以现金形式赔偿企业处理其户口问题的费用,这么的条款是不正当的另外,依据《劳动法》要求,劳动者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的违约金每十二个月不得高于其一年工资的总和,用人单位要求的违约金数额超出这个标准的部分是无效的有些企业只在协议中要求了劳动者单方的违约责任而并未要求用人单位方面违约的责任,相关条款属于“显失公平”的条款,劳动者能够就此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变更或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