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装装修合同
工程装修施工合同委托方(甲方):施工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居装修工程施工 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公司装修工程的有关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址:;1.3 本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1.4 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1.5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1.6 本工程由 设计,电话1.7 开工日期:年 月 日1.8 竣工日期:年 月 日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2.1 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 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 书价格为准);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2.2 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第一期 60%合同签字时支付,计第二期35%水电验收时支付,计 尾款 5%竣工验收后七日内一次付清,计 2.3 设计范围内漏项增加价款在尾款中支付;2.4 设计范围以外增加项目价款在签字确认后当日一次性支付;第三条:工程监理3.1 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3.2 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装修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责任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3.3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4.1 提供确认图纸和原始水电线路图纸4.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 屋中所滞留的家具、设备采取保护措施4.3 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4.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4.5 垃圾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4.6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参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五条:乙方责任及义务5.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对甲方做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 方审定5.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5.3 指派 为乙方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5.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 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5.5 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规定;5.6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 管线;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5.8 办理双方约定的须乙方承担的工程开工前审批手续及费用;第六条:材料供应6.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 供应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 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的工 程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6.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的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装饰,非经甲 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 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七条:施工约定及变更7.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和环境保护规定;7.2 如因工艺原因需改动设计方案,需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方可施工;7.3 如甲方需要更改设计方案,必须向乙方代表提出要求,双方代表协商工程量签字确认,并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凡甲方私自与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7.4 工程中间项目验收需双方代表及工程监理联合验收,并签字确认7.5 验收的项目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
7.6 乙方提供材料时,如材料清单和材料进场时间表有变动,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代表7.7 项目结束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工程决算书7.8 项目结束时监理单位出据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必须签字认可7.9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设备以及工程成品7.10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八条:工程约定及延误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8.2 因乙方预算漏报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变;8.3 因甲方提出未在设计范围内增加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推迟竣工日期;8.4 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 竣工时间顺延;8.5 如非甲、乙双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按累计时间核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竣工时间依累计工作日向后顺延;8.6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甲方责任工期顺延,乙方责任工期不变;8.7 其他原因延误工期按违约处理第九条: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9.3 工程验收依据《成都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9.5 因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设施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9.6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后 3 日内进 行验收,确认签字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9.7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工程合格9.8 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9.9 甲方如需安排其它承包商完成本合同以外项目,应与乙方协商进退场时间,并令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9.10 甲方、乙方及监理公司,可指派一代表参加各项验收并签字确认第十条:保修条款10.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o10.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10.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10.4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 全额赔偿;10.5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免收材料 与人工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因乙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11.2 因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11.3 双方由于设计问题意见不同造成停工误工,延误工期不以违约论处;11.4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向对方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 支付违约金。
11.5 其他形式的违约按工程总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第十二条:合同争议及解决12.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标更、终止与失效13.1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3.2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工程清算, 订立终止合同协议书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提出合同终止一方应以违约责任进行赔偿;13.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失效;13.4 保修期过后,合同自动失效第十四条:合同生效14.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4.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4.3 本合同与附件《工程预算》和三《设计图纸及说明》同时使用;14.4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约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约日期:Welcome」Download.!!!-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