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管理办法

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天然林 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 资源管,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一、选拔护林员的条件1、具有很强的生态保护意识,愿意为保护区努力工作;2、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 决的斗争;3、在当地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望,一定的组织能力, 和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学校毕业者优先;4、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除外;5、身体健康,勤劳朴实,责任心强,能履行相应的工 作职责二、护林员的选用护林员全为季节性护林员,其选用程序是:先自愿报名, 本人申请,经本站考核符合条件后即签订承包合同,并发给 护林员上岗证护林员持证上岗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合 同一式三份,护林员、保护站、管理局各一份三、护林员主要职责和义务- 筆蛊罄曽 燧' alw^盘I、b§§ 'sp .eti^s—8 - gswsa翟,地當宿 聲-e§s*ISC%s wwg宾,m.sasi sssfs^' 畫 HwaEaaBM勒 & 芻14^状口眾sms总冒,地nn二專WY畫皿 着带聶、mHg^t YWW^OB 抠' s§» s^s.»ss. 4拨付50%,同时取消其护林员资格,如造成严重影响,出现 重大林业案件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2、年终考核在90分以上的且在本乡镇内排名前三名的 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3、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不在岗,又未请假的,第1次, 扣发当月工资的 30%;第2次扣发50%,第3次,立即予 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4、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已外出打工者,即辞退5 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管护区存在严重的盗伐滥伐林 木、森林火灾、乱占用林地、乱猎乱捕野生动植物等不法行 为又未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的扣发当月工资6、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天 24小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凡手机关闭、打通又不接的,经查无特殊原因的,按擅自离 岗,扣发当月工资50%处理FWI7、护林员没有及时查处野外用火的,扣发当月工资的 50%,管护区每发生 1起火警,扣发该片区护林员当月 50% 的工资,直至扣完为止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护林员资格(1)巡山记录全年低于是 150天的;(2)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伐滥伐林木隐瞒不报的;3)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不到现场扑救的;4)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出现大量盗伐滥伐林木的; 5)与犯罪分子勾结破坏林业生产流通秩序的; 6)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等其他工作的七、本办法由本站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理局务川管理站二OO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