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女职工权益保护合同

乌海电业 会议材料之十六工作会暨八届三次职代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乌海电业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 乌海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乌海电业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职工在改革开展和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权益保障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企业工会与行政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行政和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根据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企业工会职工会与工会组织同步建立协助委和行政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步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开展和经济效益的进步职工会参与企业涉及职工权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改每年对保障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执行情况进展1-2次监视检查职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企业行政应予以支持第二章 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五条 企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职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严禁招收和使用童工。
第六条 企业不得以职工结婚、怀、生育、哺乳等为由降低其根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企业进展改组、改制时对能胜任原工作的职工不得无故回绝使用或聘用企业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在诊断、医学观察间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安排其进展治疗、康复、定检查和疗养所需费用由企业承担第七条 企业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应当平等企业应有方案地对职工施行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第八条 企业应加强对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企业职工中代表应与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在各类评比表彰中先进职工的名额应占有相应的比例第三章 职工特殊利益的保护第九条 企业必须根据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经、、产、哺乳和更年的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人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十条 企业应加强对职工劳动平安卫生知识的培训职工会要配合企业行政宣传职工卫生保健及妇科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才能第十一条 企业严格执行?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严禁职工从事制止从事的禁忌劳动企业在开展消费的同时逐步改善职工劳动卫生条件设立工卫生室等职工保护设施对职工每月发放 25元的卫生费有条件的每年可给职工发放一至两次卫生用品。
第十二条 企业按规定每年对职工(含退休、下岗职工)进展一次妇科病检查有条件的一年可检查两次做好防治妇科病、艾滋病等工作第十三条 企业按规定缴纳生育费;有条件的应为职工购置特殊疾病第十四条 职工经保护(一)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或流动作业、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职工在月经间暂时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当劳动;不能调离的应给休假两天按出勤计算二)对从事其他工种的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证明给予休假 第十五条 职工保护 (一)职工在怀、哺乳间调离有有害作业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二)对怀的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根据医疗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三)怀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所需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四)对怀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十六条 职工产保护(一)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并领取?独生子父母荣耀证?的夫妻职工生育增加产假30天。
二)职工怀流产(含人工流产)的3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3—4个月的产假30天;4—7个月的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三)产假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1—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四)职工检查费、生育间的费用按照根本医疗规定执行;产假间必须全额发放根本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奖金、福利等由企业确定第十七条 晚育职工休产假时给予方10天的护理假 第十八条 职工哺乳保护(一)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非常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非常钟 (二)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处中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三)婴儿满一周岁后经旗、、及以上医疗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间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批准可休六个月的哺乳假其假工资不得低于根本工资的80 第十九条 职工更年保护 经旗、、及以上医疗证明患有严重更年综合症的职工企业可给予照顾暂时调做其它适当的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二十条 企业应发放独生子奖励费子入托、入园、入学和医疗费等费用可根据本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二十一条 职工怀、生育等方面涉及到方案生育政策的按照和自治区方案生育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合作与监视 第二十二条 为实在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企业行政与工会应亲合作定或不定地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就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情况互相和协商共同探究维护职工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开展的新、新路子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成立人数对等的监视小组至少每半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展一次结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联席会议第五章 附那么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不因此变动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为壹年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于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本合同签定后报当地劳动理部门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