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物业管理资料]BA10钥匙管理作业指导书

重庆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文件编号:BA-10版本号:A 修改状态: 生效日期:2002年7月1日钥匙管理作业指导书1.0 目的加强安全防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2.0 制度2.1 钥匙存放2.1.1 所有未交房的住户钥匙应放在编号的纸袋中,存放于钥匙柜内,钥匙柜上锁,由指定人员管理2.1.2 所有转让房的钥匙,应贴上标识存放于钥匙柜内,钥匙柜上锁,由指定人员管理2.1.3 其它钥匙,应标清楚识,指定人员管理2.1.4 接管钥匙要有《接管钥匙总清单》记载所管钥匙的类别数量等情况2.2 钥匙领用与配换2.2.1 所有钥匙的领取、归还必须到填写 《钥匙领用登记表》2.2.2 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保险柜、监控中心、仓库的钥匙不得领用(专人保管,不得借用)2.2.3 钥匙不得带出公司2.2.4 遗失钥匙不得私自处理(如换锁、配制),必须报保安部后由保安部决定,配钥匙换锁要在《接管钥匙总清单》上注明2.2.5 换锁、配制钥匙应由保安部助理指定人员执行2.3 保安员接到借钥匙开户门要求处理程序2.3.1 询问清对方什么部门、什么事。
2.3.2 转让房的钥匙由业主授权,保安员可以借钥匙带客户看房2.3.3 公司工程维修人员在说明原因并经业主同意后保安员可借钥匙2.3.4 保安员借钥匙必须请钥匙管理员核对,签字确认后方可领走钥匙保安员还钥匙时也应请钥匙管理员核对后,把钥匙放回原处,由钥匙管理员签字确认,保安员方可离开3.0 相关记录3.1 《钥匙领用登记表》3.2 《接管钥匙总清单》编写:徐兴宏 审批: 郝红兵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