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使公司计算机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指计算机,包括公司各单位所配置的办公用电脑与业务专用电脑及配套设备 第3条:凡公司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均须依此制度执行 第2章:管理分工第4条:公司店管部的IT管理员(以下简称为“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计算机应用与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维护及网站建设等工作第5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接受“管理员”及人事部的管理和监督第3章:设备维护 第6条:基本要求 1、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2、使用人员要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所用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状态 3、下班前或离开计算机一个小时以上,必须检查计算机的安全状态,在确定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第7条:故障报修1、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使用人须及时通知“管理员” 进行维修,不得私自操作(使用人填制《计算机报修申请单》--附件1)2、凡拆装、更换任一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硬件后,“管理员”须登记在册,以备查讯(附件2)3、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须有“管理员”陪同或认可第8条: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由各单位负责; 2、各单位计算机由“管理员”进行定期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3、对联网计算机,“管理员”应定期升级杀毒软件;每月对公司所有计算机进行整体维护。
4、“管理员”定期巡查各单位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情况第4章:安全管理 第9条:基本要求1、未经“管理员”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连接入网; 2、计算机软件的安装由“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操作;3、对于连接入网的计算机,使用单位不得擅自从网络上下载软件; 4、公司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5、公司任何计算机需要安装软件时,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同意后报“管理员”批准方可实施安装; 6、各类数据、文件的备份、输出,由使用人负责;7、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他人员计算机,单位主管更要以身作则; 8、计算机使用者在离开计算机时,应使计算机处于待机状态下,离开一小时以上时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未经“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内任何设置第5章:网络使用规则 第10条: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只能用于工作;若用于私事,视为严重违纪第11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第12条:严禁在公司网络上进行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下载音乐 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13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信息,必须保证有“管理员”的授权与控制。
第14条:公司网络结构由“管理员”统一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使用单位无权更改网络结构第15条:每天17:30时,由于IT部的相关设置,公司电脑会自动断网,“管理员”会根据加班申请单为相关加班员工连网第16条:任何人不允许登陆非法、淫秽网站第6章:罚则第17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处罚10元,第三次处罚20元;第四次40元,以此类推单位主管负连带责任1、因使用人防护不当,电脑感染病毒;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 (含游戏);3、离开计算机一小时以上未退出系统或未关机; 4、非经专管员同意擅自使用其他人员的计算机;5、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设备;6、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下载音乐 电影、游戏等;第18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当事人50~100元/次的罚款,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 1、擅自安装、拆卸硬件装置,处罚当事人50元/次;2、因保管不当造成硬件损坏或丢失的,令当事人照价赔偿; 3、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信息,处罚当事人100元/次;第19条:“管理员”根据违规处罚规定,拥有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的权利。
罚款单经其单位主管签字后生效由“管理员”报送人事助理处备案第7章:附则 第20条:对于管理得当并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绩效考核加分或嘉奖第21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第22条: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事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第23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