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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信访工作总结

文档格式:DOC| 3 页|大小 13KB|积分 15|2022-04-22 发布|文档ID:7895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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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电总局信访工作总结一、信访工作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广播电视政策法规,及时妥善处理广播电视管理工作职能的来信来访事宜;(二)承办上级领导和领导机关批办、交办的来信来访事宜;(三)向有关部门和县广电局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宜;(四)直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广播电视工作相关的重要信访事宜;(五)定期和不定期分析研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和下属单位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六)督促、检查、指导下级广电部门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二、信访工作遵循原则(一)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各尽其职地做好信访工作;(二)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必须讲究质量,做到不积压,不拖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三、信访工作的分工(一)局纪检组长分管信访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信访工作,由主任担任兼职信访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主要负责办理综合性的来信来访和局领导批阅的来信来访事宜,转办信访件,接待来访,检查、督促、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情况汇总与总结工作二)各业务科室负责办理业务工作范围的来信来访事宜,承办落实局领导批办和转办的信访件,接待由局办公室介绍或直接到科室来访的人员;(三)局办公室负责拆阅写给本局的信访件和接待来访人员。

    属于本局工作范围的信访件,及时转有关业务部门办理,属于下属单位或县广电部门受理的信访件,及时转给下属单位或县广电局处理,并通知本人;根据来访人员的要求以及来访内容的情况确定由相关部门接待的,由局办公室介绍到相关部门,各部门要安排接待;来访人员要求见局领导的,由局办公室视情况联系安排四、信访工作办理程序(一)处理来信1.对自治区党委、人大、人民政府、政协、国家广电总局和自治区广电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件,要及时送局领导阅批对局领导批示的信访件,要按局领导的意见及时办理;2.对上级机关或领导批示要求查处上报结果的信访件,须在____个月内上报处理结果对本局业务部门、下属单位或广电局承办的信访件并要求报处理结果的,应在接办之日起____个月内查办落实、上报结果,逾期不能上报的,要及时说明情况;3.对反映重大问题的信访件,要及时摘报,附原件一起送局领导阅示,并按局领导批示办理对于检举揭发的信访案件,如需转办,应转交给被检举揭发人所在单位(部门)的上级机关,严禁将检举揭发材料转给被检举揭发单位或揭发对象;4.对下级部门处理不当、本人要求合理的来信,要提出明确的纠正意见,转有关部门落实并催办结果;对咨询政策的来信,要在接信____个工作日内,按现行政策给予答复;对广播电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来信,凡有参考价值的,可通过上报信息反映,或直接送有关领导和科室参阅,并及时函复来信人,给予表扬和感谢。

    二)接待来访1.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地分析、鉴别,防止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在问题未查清以前,不要轻易表态对不属于广播电视部门管理范围的来访,应告诉来访人员受理部门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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