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了解和实施汇报个人重大事项的要求-不按要求汇报重大事项

怎样了解和实施汇报个人重大事项的要求|不按要求汇报重大事项 ·党的建设· 怎样了解和实施汇报个人重大事项的要求 ◆孙飞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最初是陕西省渭南地域于1991年试行起来的, 引发了中纪委和中组部的重视, 不少地域和部门也纷纷效仿, 陆续建立了此项制度中纪委、中组部认真研究了这些地域和部门实施此项制度取得的实效和经验, 认为这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一个主要方法,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这么的制度既是必须的, 也是可行的, 遂决定由两家共同起草适合用于全国的《有关领导干部汇报个人重大事项的要求》起草工作于1995年4月开始, 起草小组到很多省市、国家机关部委和企机关进行了调研中纪委还部署四川省、陕西省和青岛市、佳木斯市就实施此项制度进行试点在调研和试点过程中, 相关地域和部门的同志一致反应, 实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是党的优良传统的表现, 是党管干部的详细方法, 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依据调研和试点情况, 参考各地经验, 起草小组写出了《要求》初稿。
经过中纪委常委会和中组部部务会议数次讨论修改, 几上几下重复征求意见, 并提交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讨论审议, 历时一年半, 十数次修改, 形成了报送中央的送审稿经过中央党建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并报党中央审议同意, 最终在今年初正式公布 《要求》确定的汇报内容共六项, 关键集中在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领导干部轻易发生以权谋私行为的热点问题上, 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与集资建房; 婚丧事宜办理; 本人、儿女和外国人通婚及配偶、儿女出国定居; 因私出国 、在外活动情况; 家眷受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涉嫌犯罪情况和配偶、儿女经济经营性质、在涉外和港澳台企业任职情况这些事项, 虽属个人和家庭的私事, 但怎样处理这些私事, 无不和党风政风相关, 无不和党群、干群关系相关, 无不和领导干部的本身形象相关, 所以, 组织上必需了解和掌握 有关《要求》的适用范围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是同一类型的制度, 全部是要求领导干部申报个人相关事宜, 便于组织上 监督检验的, 所以,《要求》对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机关领导干部的适用范围, 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要求》的适用范围是一致的。
《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适用范围, 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要求”的适用范围是基础一致的至于县处级以下干部是否实施这项制度, 能够由各地域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详细要求 有关汇报的时间现在已试行这项制度的地方和部门, 有要求事前汇报的, 也有要求事后汇报的起草过程中考虑, 要求事前汇报, 当然有利于防范和事前监督, 但哪些事项能够事前汇报, 哪些只能事后汇报, 难以区分; 事前汇报实际上等于请示, 本人汇报了, 组织上就需要立即回复, 这较难操作因此, 借鉴收入申报制度, 大多要求为事后30天内汇报其中如营建私房、因私出国 、和外国人通婚和按过去或当地相关要求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 也可事前请示 有关受理的部门现在已试行这项制度的地方和部门, 有的要求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有的要求由组织人事部门受理《要求》依据实际情况, 从有利于同级监督和便于操作考虑, 要求由各级党委 和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受理相关领导干部的汇报各级党委 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汇报, 这和现行的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是不一样的这表现了小平同志有关同一级领导班子内相互监督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思想, 有利于增强党委 处理本身问题的能力。
至于党委 的受理工作由谁来详细办理, 能够由党委 考虑并要求合适机构和形式来办理有关对不实施本要求的行为的处理《要求》一经公布, 便是领导干部必需实施的一项纪律对于不按要求的内容、时间和程序汇报或不如实汇报的, 要求了几个处理方法这几个处理方法虽未包括党纪、政纪、法纪处分, 但并不是说, 办理个人重大事项不会包括党纪、政纪、法纪领导干部在办理个人重大事项的过程中, 另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那就不但仅是批评教育通报的问题了, 而是要根据党纪、政纪、法律严厉处理○ 制度建设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