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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招投标比选文件

文档格式:DOC| 53 页|大小 300.50KB|积分 10|2021-12-16 发布|文档ID:4695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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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号:阆发改函【2012】45号 项目名称:阆中市彭城镇政府综合办公楼工程项目施工标 准 比 选 文 件比选人(项目业主): 阆中市彭城镇人民政府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02月(公章)目 录一、比选公告……………………………………………………2二、比选须知前附表……………………………………………5三、比选须知……………………………………………………8四、评标方法和标准……………………………………………13五、合同条款……………………………………………………17六、比选申请文件表格格式及相关附件………………………38 七、工程量清单………………………………………………5233一、比选公告阆中市彭城镇政府综合办公楼工程项目施工比 选 公 告一、本项目经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阆发改【2012】45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LZBA20120224003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 (项目业主)阆中市彭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阆中市彭城镇政府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地点阆中市彭城镇实施时间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规模(或标准)包括国土所、村建所、财政所、劳保所、计生办、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彭池路居委会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其他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施工1阆中市彭城镇政府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3)其他要求:A、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B、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C、要求比选申请人有一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D、以A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须在银行转帐单上注明“阆中市彭城镇政府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比选保证金”4)本项目 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2年02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2月28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阆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阆中市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号:88130 1200 5933 504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申请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表三)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 注施工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6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2年03月 01 日上午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比选人(全称):阆中市彭城镇人民政府地 址:阆中市彭城场 邮 编:6 3 7 4 0 0 联 系 人: 蒲 先 生 联 系 电 话: 15882609566 传 真: 0817—6263583 2012年02 月22 日(公章)二、比选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阆中市彭城镇政府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阆中市彭城镇3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4建设规模包括国土所、村建所、财政所、劳保所、计生办、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彭池路居委会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6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7比选范围施工图、补充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8合同类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实行约定范围内风险包干;材料价格参考2011年第5期《阆中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编制若有新增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按阆府办发[2010]49号文件的程序办理;按相关定额及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其增加合价下浮10%作结算价9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1工程款拨付1、工程款按五年付清,不计息2、不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第二年支付总工程款的20%,第三年支付总工程款的20%,第四年支付总工程款的20%,第五年支付总工程款的20%3、在五年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12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13比选申请有效期30日历天(从比选截止之日算起)。

    14比选保证金额人民币6万元;若中选则转为履约保证金15比选控制价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评标价128万元);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否则为废标16比选代理费按规定计取,比选代理费由中选人支付17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8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档(U盘)一份19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 阆中市政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时间:2012年 3 月 07日15时00分20开标开始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21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履约担保① 履约担保:正常履约保证金加差额履约现金担保之和;② 正常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10%;③差额履约现金担保: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必须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④本工程不接受银行保函;⑤必须通过比选人基本帐户以现金转帐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帐户与如下:户名: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阆中支行保宁醋西街分理处 账号: 122 559 257 175 23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本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中选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的7日内,必须向比选人提供比选申请书所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并签定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2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95 %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审比选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程序及内容按《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发[2009]60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25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约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业主单位许可,中选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中选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选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业主单位即行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施工单位责任26开标到场人要求根据南府发[2009]284号文件第四款第二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为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注册人员(携带建造师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并且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其它说明本比选文件内容若有前后冲突,以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三、比选须知1、总 则1.1工程说明1、 本比选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 本比选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比选方式选定承包人1.2比选范围及工期1、 本比选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 、本比选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本比选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1.4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应是通过网上公开抽取的、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1.5比选费用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1、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1 比选须知及比选须知前附表1.2 合同条款1.3 合同文件格式1.4 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规范1.5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6 工程量清单2、 除1款内容外,比选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3、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比选文件2日内向比选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比选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比选申请人的 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比选有可能被拒绝。

    2.2比选文件的澄清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比选截止日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比选申请人的要求对比选文件做出澄清,比选人都将于比选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比选申请人发送比选申请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比选文件的修改1、 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比选人可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比选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比选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1 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比选申请文件和与比选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1、 比选申请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材料)两部分组成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比选保证金缴纳证明;(4)、比选申请函;(5)、比选承诺书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3)、资格审查材料4、现场勘察和比选答疑会议4.1踏勘现场1、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比选申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比选人现有的能提供比选申请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比选人允许,比选申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比选人的项目现场,但比选申请人不得因此使比选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4.2 比选答疑会议见比选前附表说明5、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副本”,并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完好即可,不作特别要求5.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6、开标1、比选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2、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后,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书面撤回通知后,其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比选申请人;按本须知未按截止时间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确定为无效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送交评审3、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比选申请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价格和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7、评标7.1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依法组建,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7.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选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7.3为有助于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比选申请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比选申请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8.1评审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报价,比选申请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比选报价对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比选将被拒绝并且其比选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9、定标、中选通知和签订合同9.1评审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9.2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选候选人。

    比选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9.3 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能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比选价格(比选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详见评标方法9.4 中选单位确定后7日内,比选人将以书面的形式向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9.5履约担保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与比选人协商提交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及具体金额履约保证金按比选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执行9.6 中选单位应按中选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中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比选单位代表签定合同书9.7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上述规定的履约担保,则比选人可以取消其中选资格10、比选报价的说明10.1 本次比选的施工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价中的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价中因为自身原因漏项的细目,对此造成的损失比选业主将不负担任何责任,比选业主将认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报价中已经包含了本次工程的所有费有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不调价10.2 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程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水源、电源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比选报标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造价索赔或工期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0.3 本次比选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根据项目情况和技术规范进行报价,单价及总价由比选申请人按照企业自身能力,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0.4 除非比选业主对比选文件予以修改,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比选申请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在实施后,比选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清单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清单项目单价或合价内10.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后单价的确定,按下面方法进行:10.5.1中选单位的清单计价表已有的项目,按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执行10.5.2中选单位的清单计价表中只有类似的项目,参照清单计价表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10.5.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报建设单位审定后执行10.6 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当地供电情况,根据需要自备发电机组确保施工用电,比选报价,综合考虑,包干使用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所在地的停电、电压偏低、负荷偏小的风险。

    10.7 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比选报价时,应对措施费报价进行综合考虑,措施费包干使用,施工及结算不再调整11、其他说明本比选文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方法和标准先进行比选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然后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不能通过审查的,则不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本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确定1-3名中选候选人在评审过程中,若比选被邀请人的比选实施方案不够完善,评比委员会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比选被邀请人进行澄清、补正,若比选被邀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补正或澄清、补正的资料仍不完善,评比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比选被邀请人的情况判定具体情况如下: 1、比选实施方案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除《比选文件》明确规定的作废标处理的情况外,应当允许比选被邀请人当场更正如比选被邀请人递交的文件或按比选人要求递交的文件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比选人要求,经评比委员会提出,比选被邀请人可以当场更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更正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2、比选实施方案的个别材料不齐全,应当场告之比选被邀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比选被邀请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1) 如果不是所有比选被邀请人不符合要求,或有比选被邀请人放弃,但至少有1个(包括1个)比选被邀请人符合要求,评审委员会应继续评审2)比选报价的算术修正评比委员会在评审时对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其修正原则如下:(一) 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除非比选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二) 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三) 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不一致时,以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单价为准,并修改相应的综合单价和合价附:符合性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商务标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备注1营业执照的有效性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3是否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是否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5资质等级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6其它评审委员会认为需比选申请人澄清的其他内容以上评审内容若评审专家有疑问时,可向比选申请人质疑,若比选申请人在出具的答疑符合要求,则可认为其符合要求。

    技术标评审标准技术标包含以下十项内容,具体评审项目及评审标准详见下表,其中7项及以上满足比选文件要求,视为技术标“可行”,反之,则“不可行”项目名称评审依据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否完整施工方案和工艺评审方案和工艺是否合理质量控制措施评审关键及重要部位控制措施是否可行施工布置平面及其他布置是否合理工期及进度计划制定符合本工程的工期,以及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机械配备主要机械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成品保护及后期养护措施成品保护及后期养护措施是否有效安全文明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是否周全项目措施是否与商务标中的“措施项目清单”采取的措施相对应注:技术标不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不参加商务标(比选报价)的评审 商务标评审标准比选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并通过比选报价详细评审的比选申请人,以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3名中选候选人具体评审内容如下:(1)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要求有造价人员签字和加盖执业专用章; (2)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3)比选申请人是否按有关规定的标准计取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若没有按标准计取,则可以按标准进行调整);(4)比选申请文件有没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比选评审委员会对评标结果全面核定后,向比选业主提交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

    五、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资质证书编号 是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6 监理人: 1.1.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姓名 ,资质证书编号 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1.1.3.4 单位工程: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永久工程1.1.3.10 永久占地: 1.1.3.11 临时占地: 无 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监理人给承包人发出的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监理人给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1.1.4.3 工期:本合同签约工期为 日历天1.1.4.5 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负责中标人与工程所在地居民关系的协调1.2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语言),还使用 / 语言文字1.3 法律需要明示的法律、地方法规、行政法规: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需要明示的行业和部门规章:_执行国家、四川省现行技术规范、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及操作规定增加条款: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执行国家、四川省现行技术规范、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及操作规定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如果某项工程、工艺国内没有相应标准或规范,承包人应在该项工程、工艺或工作开始10天前书面报监理单位,并经发包人同意按监理单位的指示执行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l)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壹 套,提供图纸的时间: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7日内,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无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设计图纸内容泄密,若因承包人引起设计图纸泄密的,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提供文件的类别: 发生时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提供文件的时间:发生时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提供文件的数量:发生时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监理人批复的期限:另行协商 1.6.3 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相应部位:_另行协商 监理人签发期限:_另行协商 1.7 联络1.7.2 双方往来函件函件送达的期限: 发包人接受函件的地点: 接收人 (签字/日期) 承包人接受函件的地点: 接收人 (签字/日期) 1.8 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 不得转让 2.发包人义务2.3 提供施工场地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已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同上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签订合同一周内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满足施工测量定位要求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无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名称和时间:施工所需要的证件、附件开工前10日内 2.5 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开工前三天2.6 支付合同价款2.6.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施工期间物价波动,通货膨胀等因素;B.施工期间人工、机械价格的变化;C.投标报价时不报或漏报的清单项目;D.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加;E.由于施工组织设计变化造成的费用增加(业主要求的除外)。

    以上风险发生时,不对固定单价和合同价进行调整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内容:本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施工图纸及补充说明以外的工程量变化必须是因合理设计变更或招标人原因,并得到设计、监理、甲方、乙方签证认可的按《四川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定额》(2009)及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其增加合价经双审后下浮10%作为结算价,新增项目材料价格按“阆中市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5期执行若有增加项目按阆府发(2010)49号文执行3) 施工期间人工费除政策性规定外不得调整2.7 组织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在竣工验收后28日内,向发包方提供竣工图五套,并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冊,经工程师审核后交发包方五套归档2.8 其他义务2.8.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处理设计与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审核、施工进度,对合同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认定2.8.2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 2.8.3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3、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的职权:承担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本工程全过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重大工程的计量、增加清单以外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单价调整等3.2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3.5 商定或确定3.5.1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或确定的事项:_重大工程的计量、增加清单以外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单价调整等4、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已完工程月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一式五份,先送监理单位审定后,监理方留存一份,送发包方二份、承包方自行存查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全过程需派专人负责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双方协商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开工前办理完毕,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无特殊要求,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按通用条款执行。

    7)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1)签定合同前,按规定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办理质检、安全等相关手续2)施工中做好各种标志和警示牌,对永久设置的标志注意保护,竣工时列注清单,完整移交与发包方3)承包方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规程进行施工4)承包人特别注意地下管网保护,一旦发生损坏,由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5)施工现场用1.8米以上的彩钢围栏封闭施工 4.1.10 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发生时另行协商_4.2 担保4.2.1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1)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2)当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的85%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合同价款10%履约担保的同时,还必须额外提交中标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履约担保现金;(3)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担保方式为: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4.2.2履约担保及差额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承包人应保证其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4.3 分包4.3.2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无_  分包施工单位为: __无__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4.5.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5.4 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11 不利物质条件4.11.1 本工程的不利物质条件:___由承包人承担_ 5.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5.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5.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5.2.1承包人采购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报验,凭质监部门合格通知书进行采购,钢材、水泥等主材必须采用大厂材料,且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发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验收。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按通用条款执行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按通用条款执行7.交通运输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施工场地专用和道路通行权以及场外设施等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2 场内施工道路7.2.1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等的约定:__按通用条款执行_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运输手续及有关费用的约定:__无__8.测量放线8.1 施工控制网8.1.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开工前8.1.2承包人按规范、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的施工控制网等资料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三天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发包人对施工安全责任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3日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9.2.2 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9.2.3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9.2.4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9.2.5 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9.2.6 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9.2.7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3 治安保卫: 按通用条款执行9.4 环境保护: 按通用条款执行9.4.2 承包人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时间:开工前报送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三天内审批完10.进度计划10.1 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合同签定后7日内_ 工程师批复、确认的时间:七日内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_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承包人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的期限:____发生时另行协商 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____发生时另行协商 2、监理人的修订监理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指示的期限:____发生时另行协商 11、开工和竣工11.1 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单项工程开工日期: ;单位工程开工日期: ;11.2 竣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日期: ;单项工程竣工日期: ;单位工程竣工日期: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按通用条款执行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的约定: 发生时另行协商_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工期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叁仟元。

    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11.6 工期提前:无12.暂停施工: 按通用条款执行13.工程质量13.1 工程质量要求13.1.1 工程质量标准: 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执行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承包人向监理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前 (2)监理人审批期限:三天内 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按通用条款执行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按通用条款执行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按通用条款执行增加:13.5.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检查:承包人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按通用条款、国家有关规定和质监站的有关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按通用条款执行14.试验和检验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1对主要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约定: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按发包人有关规定进行送检,未检验合格的不得使用,由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材料合格证、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14.1.2 监理人未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4.1.3重新试验和检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施工中一切检验试验费(包括弯层检验、路基、路床等)由乙方承担14.2 现场材料试验14.2.1 承包人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14.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15.变更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的约定: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内容为准 15.2 变更权变更权的约定: / 15.3 变更程序15.3.1变更的提出:按通用条款执行15.3.2变更估价(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 (2)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工期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 (3)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期及价格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7天内确定变更价格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后单价的确定,按下列方法进行: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中标人的中标单价)变更合同价款;b.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中标人的中标单价)变更合同价款;c.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2.6.1(2)执行。

    设计变更原则:(1)提高工程质量,(2)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3)缩短建设工期,(4)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变更的其它方面15.8 暂估价15.8.1 工程量清单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 / 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估价原则: / 16.价格调整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6.3其他因素的价格调整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无 17.计量与支付17.1 计量17.1.2 计量方法17.1.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17.1.2.2对有设计变更,承包人应提前3天通知发包人,并与发包方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师及财政、审计、监察人员共同签字认定,方能进入工程结算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每月25日 17.1.3 计量周期计量周期按:按月计量监理人应再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日内进行复核17.2 预付款17.2.1 预付款:不适用17.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7.3.1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A、工程款按五年付清,不计息。

    B、不拨付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第二年支付总工程款的20%,第三年支付总工程款的20%,第四年支付总工程款的20%,第五年支付总工程款的20%C、在五年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由其项目经理签署的发包人提供的计量支付表格格式填写的月结账单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计息17.4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扣留的金额或比例: 合同结算总价的5% 17.5 竣工结算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 叁份 竣工付款申请单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17.6 最终结清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 叁份 最终结清申请单提交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14日 18.竣工验收18.3 验收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五份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本工程实行竣工一次性交付办法,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18.6 试运行18.6.1试运行的内容及要求的约定: / 试运行的工程及工程设备: / 试运行费用的承担: / 18.7 竣工清场对承包人竣工清场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对施工队伍撤离施工场地的时限和具体要求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19.7 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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