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模板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由售房 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 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由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 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对策: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由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 要承担的责任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由卖人保证对由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由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 双倍的返还责任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由现变化 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 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 诉无据对策: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 种 方式处理: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生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生 暂测面积的3%Z内据实结算,超由 3%Z上的部分由由卖人 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 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生暂测面积的 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第三项:关于房产证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 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 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 由不办证对策: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 关的原因单列由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 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如果因由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 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 理:1、买受人不退房的,由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2、买受人退房的,由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由 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 导致由卖人在交房后 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 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 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 准承担责任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由卖人在交房后 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 任。
但由卖人应当由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 视为由卖人违约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 ,开发 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 告,却著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 责任对策: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 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 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 方式通知对方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 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 层对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 楼号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由卖人应当将由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 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由售,开发商破产 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 有物权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由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由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 责任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今年 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 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 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由售房屋潜在的买受 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对策: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 入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著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由卖人在由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 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 企业著名的《物业管理公约》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 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 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对策: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 6月1日的《解释》 将实际损失细化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 据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如果因由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由卖方承担的责任 范围如下:由卖人的责任范围: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 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 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3、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 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4、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由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 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 (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 公证费等)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部 罗润国律师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