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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教材电子版-5-6-章

文档格式:DOC| 20 页|大小 4.02MB|积分 10|2022-05-25 发布|文档ID:9632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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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第五章 建筑建造控制建筑建造控制是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的良好环境条件,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主要控制内容有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沿路建筑高度、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等在上两章中,已经介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使用和环境容量方面的控制相比土地使用性质、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等较为抽象的指标,本章所要介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建筑建造的控制,体现在更为直接地对地块内建筑的高度、间距、后退等指标进行规定有了这些控制指标,我们可以对地块内的建筑物进行较为具体的控制但同时也应该注意,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建筑建造的控制,并非是针对个别建筑的具体控制,即不是针对具体某一建筑规定它有多高、与其他建筑间距多少等,而是对地块内建筑建造活动的一般性规定,比如在这个地块内允许建造的建筑最高或者最低是多少米,所有建筑物应该后退道路红线多少米,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间距(包括山墙间距)最低应该满足什么要求,等等下面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于建筑建造的三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控制指标进行具体的介绍说明。

    第一节 建筑限高一、影响建筑高度的因素建筑的高度不可能是无限的,限制建筑高度的因素除了地基承载力、建筑技术水平等客观因素外,还包括建筑建造的经济因素、城市整体或局部地区的环境风貌要求等而这其中,经济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是建筑高度的最主要影响因素一)经济因素考察一个具体地块上的某栋建筑物的造价假设开发商拟开发的这栋建筑在最开始时并没有确定建造的层数,开发商建造这栋建筑的成本是由土地价格和建筑物本身的造价两部分组成,而在一定的层数之内,建筑建造的单位成本几乎不变,如开发5层建筑的造价为5n,开发6层建筑的成本为6n,7层为7n,但是开发商开发的建筑层数越高,面积越大,摊到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土地成本就越少在相邻地段区位差别不大的情况下,楼市价格基本是确定的,开发商在单位土地上开发的建筑面积越多,就越有利可图由此不难推测,最终开发商肯定希望这栋建筑盖得越高越好,这也是为什么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开发商往往不惜一切代价、运用各种手段竞相盖高楼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建筑的单位成本不变的前提是在一定的层数之内,超过了这个范围,不仅建筑物的基础、建筑的结构需要发生大的改变,并且因解决建筑物内部垂直交通等问题而使建成后的运营管理费用大幅上升,致使建筑单位面积成本大大增加。

    如建造100层的建筑造价肯定要远远大于100n了,此时建筑自身的造价变成开发成本的决定因素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建筑盖得越高单位面积成本越低①(二)社会环境因素对感受一个城市的风貌起决定作用的就是这个城市里的建筑物古老的建筑、现代的建筑和谐地融汇在一起,高低错落,形成每个城市特有的剪影若是千篇一律的高楼或平屋,也就看不到晨钟暮鼓、雷峰夕照这样流传千古的美景所以,对于建筑的高度,需要从城市整体风貌的和谐统一入手,考虑不同地段的不同要求,考虑与周边建筑、特别是历史文化建筑的协调关系, 只有这样,城市天际线才不会完全迷失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市场大潮里对于建筑高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杭州西湖周边建筑高度的控制20世纪90年代,西湖周边矗立起了一些高层建筑,破坏了西湖原本优美的天际轮廓线,许多专家学者包括普通市民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后来杭州市政府专门组织专家编制了西湖周边地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统一协调建筑高度与环境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般来说建筑物的高度H与旷地W(道路、广场、绿地、水面等)的比例关系给人的视觉心理感受如下:H < 0.3W 宽阔,空旷0.3W < H < 0.6W 亲切,宜人H >0.6W 高耸,压迫(三)基础设施条件限制例如机场周边建筑,由于飞机起飞降落安全需要,有专门净空限制要求,其高度限制范围半径可达20km以上。

    再如微波通道限制,在两个微波通讯点之间,建筑物不能有遮挡二、建筑限高的确定为了克服经济利益的驱动而盲目追求建筑高度,造成千篇一律的城市景观,并根据建筑物所处不同区位及其对城市整体空间环境的影响程度,规划部门需要对建筑建造提出一个许可的最大限制高度(上限),这就是建筑限高②①夏南凯等. 城市开发导论.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3 ②建筑高度的计算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为例这一指标的由来在考虑建筑高度控制时,除应满足建筑日照、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为例:(一)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二)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①① 视线分析方法,参见图5-8,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经建筑和文物保护专家小组评议后核定三)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 )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 )加建筑后退距离(S )之和的1.5倍,即H≤1.5(W+S)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A≤L(W+S)式中  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º)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后退距离四)建筑限高控制过严或者过宽均不利于规划的管理,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有的放矢地确定好适当的建筑限高值五)建筑高度计算1. 本规则仅适用于确定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和后退道路时的建筑高度计算其他规定对建筑高度有限制的(如机场、气象台、微波通道、安全保密、日照分析、视线分析等),按建筑物的最高点计算2. 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H)按下列规定计算: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图5-2);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图5-1)。

    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45º(含45º)的,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图5-3);坡度大于45º的,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图5-4)HcBH自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H=Hc+BHc室外地面至檐口顶B 檐口挑出宽度 HH 自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HBα≤45˚HcH=Hc+BHc 室外地面至檐口顶B 檐口挑出宽度H图5-2 挑檐屋面建筑高度计算图5- 1 女儿墙屋面建筑高度计算H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图 5-3 屋面坡度<45˚(含45˚)的建筑高度计算α>45˚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m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8的,不计入建筑高度六)沿路建筑高度1.沿路一般建筑高度的控制(图5-5)2.沿路高层组合建筑高度的控制(图5-6、图5-7)A≤L(W+S)LA56.3.56..3.H1H2H3A≤ L(W+S)式中:A—1:1.5(即56.3˚)高度角的投影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规划红线宽度;S—建筑的后退距离;H1,H2,H3—建筑各部分实际高度图5-6 沿路高层组合建筑高度控制(轴测图)11.5H56.3˚WSH≤1.5(W+S)图5-5 沿路一般建筑高度控制wH3H156.3˚S图5-6 沿路高层组合建筑高度控制(轴测图)ALH2WSH1H2A'H3L在实际应用中,为了简化作图和计算方法,也可采用下列演化而来的算式和图5-8的作图方法控制建筑高度.A'≤1.5L( W+S) 式中 A'—1;1(45˚)高度角的投影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H1,H2,H3—组合建筑各部分实际高度图5-7 沿路高层组合建筑高度的控制(平面图)(七)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方法H根据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选择适当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进行视线分析。

    视点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3H因现状条件限制难以按3H视点距离控制高度的,视点距离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2H(图5-8)建筑文物单位主要保护立面新建建筑≥3H1.6m高度控制线图5-8 建筑高度控制视线分析 第二节 建筑后退建筑后退指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物相对于规划地块边界的后退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进行控制一、保证必要的建筑后退距离(一)避免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混乱在用地规划范围内,建筑物的建造必须后退用地红线一定的距离,假设两块相邻地块的建筑均紧邻用地红线建造,如何能保证建筑物之间的日照采光和通风要求?在利益的驱动下,没有哪个开发商愿意主动退让自己的建筑,因为退让意味着用地的损失互不相让的结果肯定会造成城市建设的混乱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从19世纪末纽约的城市景观中看到,也可以从20世纪80年代深圳的“握手楼”现象中看到(图5-9)图5-9 深圳城中村握手楼(二)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沿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轨道交通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应保证必要的建筑退让,以满足消防、环保、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另外,对于道路两侧的建筑物,还应考虑防灾规划等方面的要求,比如地震发生时,考虑到房屋倒塌可能对作为救援疏散通道的道路造成堵塞,如图5-10所示。

    三)保证必要的城市公共空间和良好的城市景观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水面等景观价值较高的地区,其周边建筑均希望更多的享用这种公共景观资源,建筑建造会尽量贴近景观区域,尤其在周边地块大多为高层建筑的情况下,更会对公共景观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一些城市对在公共绿地周边的建筑退让,不仅规定其建筑基底轮廓的退让,还规定在不同高度范围内建筑必须后退的距离,从而最大限度的保证城市景观的开敞典型的例子比如芝加哥滨湖绿地的建筑外轮廓,大多呈阶梯跌落状,其实这就是建筑后退规定对建筑形态所产生的影响,而不是对建筑设计规定出来的某种风格房屋倒塌范围房屋倒塌范围图5-10 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避灾退让二、建筑后退距离的确定各个城市对不同情况下建筑后退均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一般包括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后退河道蓝线、建筑后退绿线、黑线、紫线等其退让距离的确定除必须考虑消防、防汛、交通安全等方面外,还应考虑城市景观、城市公共活动空间要求等下面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建筑物退让的相关条款为例加以说明第三十三条 沿建筑基地边界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一)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按表5-1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二)界外是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第(一)项离界距离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三)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按照第(二)项居住建筑的离界距离控制,且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相关规定四) 地下建筑物的离界间距,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7/10倍;按上述离界间距退让边界,或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要求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施工技术论证部门评审,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定后,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其最小值应不小于3m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相邻新建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地下室按规划应设置连接通道的,通道宽度不小于4m,净高度不小于2.8m,并由相关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各自基地的通道部分表5-1 建筑离界距离表建筑朝向居住建筑(含第三十条规定的建筑)非居住建筑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最小距离(m)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最小距离(m)浦西内环线以内其他地区浦西内环线以内其他地区主要朝向低层0.50.66—3多层9—5高层0.2512150.212次要朝向低层0.252—按消防间距控制多层4—按消防间距控制高层0.212—6.5注:1.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m的,其离界距离按主要朝向离界距离控制;2.低层独立式住宅主要朝向离界距离按照70%控制。

    各地对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一般均有具体的规定,根据具体道路的等级和功能性质等进行后退距离的控制比如,《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第三十四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列值(表5-2) 表5-2  建筑退后距离表建筑高度后退距离(m)D≤24mD>24mh≤24m3524<h≤60m81060<h≤100m1015h>100m1520注:h—建筑高度;D—道路规划红线宽度另外,《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还就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退让应该保证道路交叉口正常的安全视距,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多少,一般而言多、低层建筑比高层建筑退让少,比如,《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不得小于8m(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

    地下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雨篷、阳台、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m第四十条规定,沿河道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明确不得小于6m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建筑后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作了如下规定:(一)一般地区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以下距离 (表5-3) :表5-3  电力架空线两旁建筑退线距离电压等级(kV)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m)500 30 220 20 110 12.5 35 10 (二) 中心城和郊区城镇人口密集地区,沿架空电力线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线路中心线距离应符合电力管理的有关规定从景观、社会功能等方面考虑,建筑退后红线,可以使城市公共活动场地增加,并丰富街道空间。

    但这使房地产使用者承担两方面的损失:①可见建设用地的减少;②建筑物视觉地位的下降因此,达到鼓励退后的目的,应该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容积率或建筑高度,可在经济效益与视觉地位上与建筑退后带来的损失相平衡此外,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沿磁悬浮交通线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等均有相应的后退距离要求第三节 建筑间距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建筑间距的控制是使建筑物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满足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①见: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章) 2003年10月18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②李德华. 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602-603除此之外,从人们居住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需求考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间距以满足日照、通风的要求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一般居住建筑之间的间隔距离是采用日照间距来控制日照间距是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日照量而保持的一定间隔距离(见图5-11所示)。

    日照量的标准包括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日照时间是该建筑物在规定的某一日内能收到的日照时数为计算标准的通常以太阳高度角最低的冬至日作规定,也有些地区,由于气候特点,采用其他日期作规定日照质量是指每小时室内地面和墙面阳光投射面积累计的大小及太阳中紫外线的效用日照标准的拟定涉及的因素较多,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一般要求在冬至日中午前后至少要有2小时的连续日照时间②图5-11 日照间距简图在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间距对于非居住建筑物之间、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各地方一般均有相关规定下面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建筑间距的相关条款为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日照的有效时间根据建筑物朝向确定(表5-4)建筑物朝向的角度超过日照有效时间表规定角度范围的,不作日照分析表5-4  日照有效时间表建筑物朝向日照有效时间建筑物朝向日照有效时间正 南 向9:00~15:00南偏西1°~15°9:00~15:00南偏东1°~15°9:00~15:00南偏西16°~30°9:30~15:00南偏东16°~30°9:00~14:30南偏西31°~45°10:30~15:00南偏东31°~45°9:00~13:30南偏西46°~60°11:30~15:00南偏东46°~60°9:00~12:30南偏西61°~75°12:30~15:00南偏东61°~75°9:00~11:30南偏西76°~90°13:30~15:00南偏东76°~90°9:00~10:30注:朝向角度取整数,小数点四舍五入。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 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建设用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1. 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以内(含45°),下同〕,其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1.2倍;2. 朝向为东西向的〔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以内(不含45°),下同〕,其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主朝向一侧遮挡建筑高度的0.9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1.0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二)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1. 南北向的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在其他地区不小于0.8倍,且其最小值为6m;2. 东西向的间距,在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不小于南北朝向建筑高度的0.7倍,其他地区不小于0.8倍;同时不小于另一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为6m3. 建筑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m的,其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m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三)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1. 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45°,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2. 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45°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第二十四条 多、低层居住建筑底层有商店或其他非居住用房的,其间距计算不得扣除底层高度第二十五条 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为4m对按此规定不能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的,应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第二十六条 在第一类居住用地的低层独立式住宅地区及其紧邻地区进行新建、改建的,其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4倍第二十七条 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1小时(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有关建筑日照的计算规则由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1. 南北向的,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为24m,其他地区为30m;2. 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高层建筑的0.4倍,且其最小值为24m二)高层居住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1. 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值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为24m,其他地区为30m;2. 高层居住建筑与其东(西)侧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24m。

    三)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1. 南北向的间距,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20m;2. 东西向的间距,高层居住建筑与其东(西)侧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较高高层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20m;3. 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m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四)高层居住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不小于20m五)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1. 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等于45°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2. 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45°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六)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与高、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13m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居住建筑的间距符合本条规定的,可不受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限制《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在符合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前提下,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层居住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为6m,低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多层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为8m,多、低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高层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为13m。

    按第二十三条规定计算出的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如大于第二十七条规定计算出的多、低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的,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较小的间距控制,但须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日照条件第二十九条 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间距按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控制;(二)非居住建筑(第三十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侧的,其建筑间距按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控制三)非居住建筑的山墙与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控制第三十条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第三十一条 非居住建筑(第三十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的间距:1. 南北向的,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4倍,且其最小值为24m2. 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18m二)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为13m。

    三)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为10m四)低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为6m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建筑间距计算及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见附表三建筑间距计算:1. 除另有规定外,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的最小的垂直距离2. 建筑物有每处不超过3m长(含3m)的凸出部分(如楼梯间),凸出距离不超过1m,且其累计总长度不超过同一面建筑外墙总长度的1/4者,其最小间距可忽略不计凸出部分居住建筑阳台累计总长度(突出于山墙面之外或转弯到山墙面上的阳台长度可不计)不超过同一建筑外墙总长度1/2的(含1/2),其最小间距仍以建筑外墙计算;超过1/2的,应以阳台外缘计算建筑间距3. 坡度大于45°坡屋面建筑,其建筑间距是指自屋脊线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线至被遮挡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4. 建筑后退基地边界的距离和建筑间距应同时符合规定因基地条件限制不能同时符合规定的,经与相邻地块产权人协议并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在确保满足建筑间距的条件下,可适当缩减基地边界后退距离,但必须符合消防规定通过本章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建筑建造的一般控制要求,如何将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中表达,下面以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典型图则为例,在罗店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中,对规划建筑的限高、后退红线最小距离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图则详见彩图3-4)。

    第六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引导20世纪80年代初,控制性详细规划伴随着我国城市土地批租政策的施行而引入和逐步发展起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初期,只引入了区划中一些地块控制的核心指标,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等,编制目的只是便于城市土地的批租、协调批租地块之间的关系,缺乏城市设计的思想为适应城市建设新的更高要求,后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注入了新的观念,将城市设计的思想纳入到其中如1987年《桂林中心区详细规划》(清华大学编制)在引入区划思想的同时,结合局部地段的城市设计进行了有益的尝试1995年,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中包含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指标,其中指导性指标包括对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的要求及其他环境要求实际上明确了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运用现在,城市设计引导已经成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从两个方面决定和影响着城市形态:其一是地块的总体格局和整体形象,这方面影响是决定性的;其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各种细则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城市设计的品质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对城市空间形成的指导作用,主要在于要比较准确地把握规划地区与城市整体空间的关系和特色。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应承上启下,不宜超越阶段要求,城市设计的内容不是越多越好,规定也不是越细越好,要给后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留有充分创造和发挥的余地,要有弹性和灵活性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引导内容为,先确定规划区域的空间结构骨架、各地块的用地功能风貌、道路绿化系统,再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考虑不同空间序列的关系,形成城市设计总体概念与结构,以“城市设计概念图”加以表达,同时,将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的要求以指标的形式确定下来,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引导多用于城市中的重要景观地带和历史文化保护地带,是为了创造美好的城市环境,依照空间艺术处理和美学原则,从城市空间环境对建筑单体和建筑群体之间的空间关系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必要时,可用具体的城市设计方案进行示意与引导对建筑单体环境的控制引导,包括建筑体量、风格形式、建筑色彩等内容,此外还包括绿化布置要求及对广告标牌、液晶照明及建筑小品的规定和建议第一节 建筑体量、建筑形式与建筑色彩控制建筑体量、建筑形式与建筑色彩是人们对一栋建筑最直观的感受,城市风貌的协调和特色的营造需要对其进行适当的引导控制。

    一、建筑体量建筑体量指建筑物在空间上的体积,包括建筑的长度、宽度、高度建筑体量一般从建筑竖向尺度、建筑横向尺度和建筑形体三方面提出控制引导要求,一般规定上限建筑的体量大小对于城市空间有着很大的影响,同样大小的空间,被大体量的建筑围合,和被小体量的建筑围合,给人的空间感受完全不同另一方面,建筑所处的空间环境不同,其体量大小给人们的感受也不同大体量建筑在大的空间中给人的感觉不一定大,反之亦然建筑体量的控制还应考虑地块周边环境的不同,比如临近传统商业街坊,规划若兴建大体量的建筑,一般应运用适当的设计手法,将其“化解”为若干小体量的建筑,使之与周边传统建筑体量相协调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建筑为例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毛主席纪念堂等建筑的体量都很巨大,但在开阔的天安门广场上没有大而不当的感觉,建筑体量与所处空间的大小有了很好地呼应(图6-1)与天安门广场相连的东西长安街上的建筑体量也很巨大,这一方面是因为大体量建筑可以很好的体现北京作为国家政治中心的庄严形象,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建筑要与整个北京恢宏大气的城市格局相协调图6-1 天安门广场二、建筑形式时代的进步使建筑具有了更多的外在形式,而不同的城市因其不同的历史文化特色,也会产生不同的地方建筑风格。

    应根据具体的城市特色、具体的地段环境风貌要求,从整体上考虑城市风貌的协调性,对建筑形式与风格进行引导与控制但建筑形式的统一并不意味着一味强调某种单一的建筑形式,那种严格规定绝对的整齐划一的建筑形式,不仅扼杀了下一步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创作和发挥,也使整个城市景观单调乏味多年前,北京曾一度“大屋顶”盛行,但不顾经济美观适用等基本原则,不顾特定的时代背景与环境,用千篇一律的大屋顶来阐释古都风貌,为城市风貌带来了诸多不协调的音符现在,这座古老的城市开始从“大屋顶”中走出来,国家体育场、五棵松体育中心、央视大楼等一大批现代主义建筑即将拔地而起,表达了北京走向世界的愿望虽然这些新建筑有些另类的造型也引发了不少争议,从千篇一律到标新立异,好像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但至少这是在新时代背景下一种有益的尝试与探索以上海南京路为例,从历史发展的线索来看,南京路建筑大致上经历了中国传统建筑、西方古典建筑、现代建筑等几种形式,可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时代的烙印在建筑的形式上会有十分直接的反映,因此,人们才会说“城市是石头的史书”(图6-2)图6-2 上海南京路建筑形式变迁建筑形式控制的内容很多,依据规划控制的目标来确定。

    常用的有主体结构形式控制,如横三段、竖三段;屋顶形式控制,如坡顶、平顶等例如对屋顶形式的控制中,斯特拉斯堡的屋顶是大斜坡加多层老虎窗(图6-3),而上海浦东陆家嘴则要求每一栋建筑的屋顶都不一样(图6-4)现代建筑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斯特拉斯堡屋顶形式图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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