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辆买卖合同

车辆卖买合同甲方(购车方):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售车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 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1、 乙方将以下自有三辆货车转让给甲方1.1、 解放牌 CA1170PK2L7T3EA80 型号货车一辆, (车牌号:京G56875,发动机号:01441550,车辆识别代号:LFWCFUKU08AA00256)1.2、 解放牌CA1128PK2L2EA80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京G72086, 发动机号:51338294,车辆识别代号:LFWABRCM08AC01413)1.3、 解放牌CA1128PK2L2EA80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京G56715. 发动机号:50940365,车辆识别代号:LFWABRCM97AC28303 )2、 价款及支付方式:上述三辆车辆转让价款共计为¥115000.00元, 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整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定金¥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剩余¥0502000元(大写壹拾万伍仟元整)在车 辆过户前一次性付清给乙方3、 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 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并说明该车的现状4、 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 自行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 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对三辆货车外观及车内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并无 任何异议且自愿购买6、甲方付清乙方所有的款项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 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7、车辆交付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甲方承担因 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车船税、人 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甲方单独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8、如在该车交付后,甲方转买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 宜均与乙方无关10、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并加按手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乙方代表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