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交接班等制度

交接班制度1、供热锅炉房所有跟班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2、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时间的前10分钟进行锅炉出现事故正在处理当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班人员同意,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3、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五交:(1)燃气压力正常,锅炉及水系统流量、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2)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3)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4)锅炉房卫生整洁5)安全附件、各类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五不交:(1)不交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2)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司炉人员3)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4)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5)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5、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去.6、接班人员必须和交班人员共同巡视,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运行情况,仔细查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7、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巡回检查制度1、锅炉运行巡检人员必须按各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巡回检查路线及内容,应根据锅炉房具体睛况制定,并张贴在锅炉房操作室墙上各级人员应了解自己分管部分的安全状况、运行要求和责职权.3、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1)设备带病运转;(2)新装或新投人的设备;(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4、巡检人员要将巡检情况逐项及时填人运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做好记录5、巡检时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6、巡检时间为每30分钟1次.7、巡回检查完毕,巡检人员向主司炉通报情况,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检修、维护保养制度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包括日常运行保养和年度检修、维护保养两方面工作.应制定明确内容和程序2、日常运行保养(1)三大安全附件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时试验、记录、送检;(2)机械设备保养:应定时检查、实施、记录如润滑、排污、水泵冷却水畅通和排气、风烟泄漏、电气维保和跑、冒、滴、漏等3、年度检修、维护保养:计划在每年三月末前制定明确检修、维护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人并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4、供暖锅炉停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5、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内容和检查验收结果、有关责任人员名单,应及时记载在锅炉技术档案或供暖设备档案内,以便查考.6、供暖期间运行人员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调试、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7、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每班前要擦拭干净,保持环境卫生运行记录制度1、运行记录自点火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至停火之日止.每班的司炉工、水处理工等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2、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时填写各种记录表,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各岗位进行交接班时,应在记录表上签字.记录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正确性负责如发现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记录人负责3、运行记录由供暖单位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并根据其内容的重要程度确定保存期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4、运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各种温度记录;(2)各种压力记录;(3)各种能耗记录;(4)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记录;(5)交接班情况记录;(6)水质化验及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记录;(7)设备检修、保养情况记录;(8)上级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9)事故记录.事故报告制度1、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方面报告。
发生事故时,除及时处理外,要保护好现场.2、停炉超过1小时要迅速逐级报告主管领导,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3、处理事故时,应保持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要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处理事故先后顺序原则是“先处理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4、处理事故时,要对其他运行的锅炉加强监护,以确保安全5、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6、在运行中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应在事故消除后,将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检查情况处理方法详细如实地填人运行记录7、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4]7号提出“ 四不放过” 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①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②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③ 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④ 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水质管理制度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记录保存1年以上.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锅炉房管理制度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人运行.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人内,外来人员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人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门 卫 管 理 制 度1、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制度2、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厂区3、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留宿厂区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及材料携出工地大门,发现偷盗应将人和物扣留,进而追究其民事或法律责任.5、负责做好门卫区域的环卫工作.6、认真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7、外来人员要做作好登记工作8、做好材料、设备进出场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