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减免租金或顺延租期的函
文档格式:DOC| 1 页|大小 21.50KB|积分 18|2022-09-20 发布|文档ID:154373894
申请减免租金或顺延租期的函长沙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贵公司2013年10月28日签发的《关于减免租金和顺延期限的复函》(下称“复函”)已收悉因我公司2013年10月10日向贵公司申请减免租金或顺延租期的《申请函》所列客观及事实有一定变化,同时对贵公司复函内容有不同意,故特复函一、我们认为“新民路封闭式施工”属于贵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15条第1款的约定的“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力量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物业的情形”,贵方物业出租,系正常商业物业出租,我方租赁贵方物业系基于租赁物业正常周边环境及其商业价值,市政工程施工对租赁物业周边商业环境造成影响,其实质是在一定期限内降低了租赁物业的商业价值,此造成损失依法、依约、依公平原则均应由物业产权方承担,更合理合法二、“新民路封闭式施工”,计划工程三个月,据了解,实际施工期间约需六个月,施工影响期间远远超过了《房屋租赁合同》第15条第1款所约定的10天以上,也将越过上次我方向贵方函造的计划工期为此我方特再次向贵公司提出申请,请贵公司按《房屋租赁合同》第15条第1款约定,减免我方租金或顺延租期,敬请重新研究为盼长沙市酷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9日接收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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