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为规范合同管理,预防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行政人事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总工、财务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一、合同评审程序1、 合同承办人或合同造价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工程部初审,再按流程送审;2、 特别/重大合同,合同造价部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汇总各部门会审看法,交分管领导或合同谈判人员接着完善合同内容,修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4、 行政人事部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行政需评审重点:A、签订合同前必需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法人必需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晰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B、签订合同前须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托付书;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C、签订合同前,必需细致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实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供应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供应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D、签订合同前,应当细致审查对方当事人供应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供应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运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需完全一样 2、财务部门需评审重点:(1)、明确付款方式(2)、供应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3)、原则上以先供应发票后付款,如特别状况,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额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进行收款(4)、财务在付款时,开出的支票需对应发票上的单位和合同单位一样(5)是否载明合同单位的开户行及账号 3、项目部需评审重点(1)、确定劳务报价所含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2)、明确款项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3)、明确平安管理、质量管理规则,验收要求及惩罚方法(4)、材料合同的报价(三家以上)比对表、质量标准、运输方式、计量规则及要求 4、工程部需评审重点(1)、合同中质量平安标准能否满意或达到(2)、公司资质能否满意承包范围要求(3)、工程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与国家定额工期比较,能否按期完成(4)、技术措施费用及平安文明施工费用的收取是否明确(5)、违约责任是否对等(6)、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
5、法务部需评审重点 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书、备忘录、结账单等)中的,全部涉及施工企业义务、责任增加的条款,如缩短工期、低价结算、放弃施工企业权利等内容,都必需由施工企业盖公章(该公章必需与备案合同中的施工企业公章一样)确认,项目经理和其他任何个人单独签字或盖项目部章的一律无效,对施工企业不具有约束力解除合同、停工、工程结算等重大事项必需经过施工企业加盖公章(该公章必需与备案合同中的施工企业公章一样)确认,仅凭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签字的一律无效,但施工企业事后追认的除外 7、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实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名片;单位简介;各类广告、宣扬资料;各类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供应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别/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联营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别/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1、签订特别/重大合同,应当刚好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造价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2、签订特别/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