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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书收发作业条例

文档格式:DOC| 2 页|大小 15.50KB|积分 10|2022-07-29 发布|文档ID:12715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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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公司文书收发作业规范第一条 主管部门我司所有外来文书,都由总务部文秘室统一接受第二条 解决措施文秘室按下列规定解决所达到的文书:1.把公司文书与私人文书辨别开来2.由文秘室直接启动送达的公司文书,并在文书的空白处加盖收发印章,注明收发日期3.对于送达各部门且不能启动的,估计波及内容与事项重要的文书,以及绝密文书,只需在封面上加盖文秘室收发印章,注明收发日期第三条 登记凡符合下列规定的文书,都必须做好登记 1.在一般文书或送交部门的一般文书中,如果鉴定或者未启动也能判断是重要的文书,或者夹带重要物品的文书2.专人传递送达的文书,3.标有“绝密”或“亲启”字样的文书第四条 电报、快递文书文秘室必须优先解决电报、特快专递类文书,不得迟延第五条 公休日达到的文书 凡下班后、或者缺席工作时间以外达到的文书,一律由值班留守人员接受,于此后第一种工作日上午移送文秘室第六条 分发文书的分发按下列要点进行:1.写给各部门的文书,经登记后直接分发给各部门的主管2.重要文书、专递文书或者夹有重要物品的文书,直接送交文书接受人,在接受人不在的状况下,嘱托部门主管转交领取文书者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盖章。

    3.文书中一切夹带或附有的物品,必须原样送到当事人手中4.私人信件直接分送本人(在特殊状况下也可由代理者领取),在必要状况下,让领取者在登记簿上签名盖章第七条 答复各部门在接到文书时,应给文秘室一种答复,表达那些需要答复的文书已经收到第八条 退回分送给各部门的文书,如果浮现差错,或不是所在部门接受的文书,应直接退回文秘室,再由文秘室解决第九条 电报电话记录收到电报后在“文书登记簿”上做好登记,接到电话后填写“电话记录传票”但一般的电话不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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