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视频会议课件

监查部2011年5月4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一)、期货公司会员在申报过程中有什么义务?客户认为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但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的情形,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答:期货公司会员应做好通知客户申报标准和申报事宜的工作,把交易所的规定清楚地向客户说明,具体的申报内容和范围由客户自行把握客户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申报对于瞒报、漏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交易所可视违规情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续) (二)、附件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表和附件二:合规声明及承诺书分别在什么时候填写? 答:本次申报以及新客户在开户时,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与其他控制人或账户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填报附件一;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则无需填写申报表和承诺书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申报的账户,通过期货公司会员书面对开户人进行询问,如相关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应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报;如相关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应签署附件二附件二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续) (三)、未开户的控制人是否需要申报?控制人与被控制账户是否需要单独申报? 答:申报人必须是开户的投资者,控制人和被控制人应分别进行申报控制人未开户,控制人不需进行申报,由被控制账户填写申报表申报被控制的情况如果控制人和被控制人都有期货交易账户,则控制人和被控制人必须分别进行申报,便于交易所在分组之前进行一个客户申报数据的核对工作如交易所发现仅一方客户进行申报,仍需向另外各方客户进一步确认实际控制关系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续) (四)、申报的信息是否要在各家交易所分别申报?未销户的账户是否需要申报? 答:应在各家交易所分别申报,未销户的账户需要进行实际控制关系的申报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续) (五)、法人客户的申报表由谁来签字、盖什么章?期货公司会员是否要保留申报表的原件? 答:期货公司会员在确保客户签署效力的前提下,确定法人客户由谁签字、盖章申报表的原件在期货公司会员处存档,以备交易所日后查阅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续) (六)、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限额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申报结束后,是否马上按照合并持仓来计算? 答:5月4日,我所发布了关于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的通知。
交易所对已认定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视作同一客户,对其投机持仓合并计算后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投机头寸限仓制度一个客户的标准进行限仓对其中包含非期货公司会员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视作同一非期货公司会员,对其投机持仓合并计算后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投机头寸限仓制度一个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标准进行限仓符合套期保值申请资格的客户,可以通过向我所申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来满足其实际的需求 交易所认定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会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客户进行确认,在确认时会明确生效日期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续) (七)、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中的客户可能在多个期货公司会员开户,是否可以集中在一家或者任意选择一家期货公司会员进行申报,申报系统是否支持? 答:客户可以选择任意期货公司会员进行申报,即使申报人在该会员处未开户交易,系统也支持该会员录入客户实际控制关系的信息需要在录入申报信息时正确选择客户相应的开户会员,开户会员与交易所数据库中不符的不能录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一、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续) (八)、已申报的信息是否可以修改和撤销? 答:对于“初始提交”状态的申报信息,会员可以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直接修改和撤销。
对于交易所已开始审核工作的其他申报信息,需要提交修改申请目前的申报系统尚不支持该功能,需要会员来电通知监查部有关人员,视实际情况而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监查部对申报信息进行“退回”操作后,会员才可以进行修改和撤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确认、协查操作须知(一)确认、协查工作的主要流程 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客户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二)期货公司会员在确认协查工作中的义务 通过与客户约定的联系方式告知客户交易所的确认、协查要求,并汇总客户的反馈信息提交给交易所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确认、协查操作须知(续)(三)确认、协查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暂定) 1、期货公司会员 (1)期货公司会员应在收到确认函或协查通知之后2个工作日(T+2)内通过与客户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到客户 (2)期货公司会员应在监查部发出确认函之后的8个工作日(T+2+5+1)内向监查部提交确认与协查情况反馈表,提交的方式为电子版本和书面并行 (3)协助客户进行申诉、补申报、提供资料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确认、协查操作须知(续) 2、客户 (1)客户在收到会员转达的确认信息之后5个工作日(T+2+5)内,向期货公司会员提出申诉。
未收到客户回复的和明确回复确认的,自生效日起按照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进行监管 (2)客户在收到会员转达的协查信息之后5个工作日(T+2+5)内,核实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并向期货公司会员提交反馈内容 (3)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化或发现漏报、错报后,及时向会员进行实际控制关系申报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确认、协查操作须知(续) 3、非期货公司会员(1)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收到确认信息之后7个工作日(T+7)内,直接向交易所提出申诉未收到回复的和明确回复确认的,自生效日起按照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进行监管2)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收到协查信息之后7个工作日(T+7)内,核实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并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反馈内容3)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化或发现漏报、错报后,及时向交易所进行实际控制关系申报4)非期货公司会员应在监查部发出确认函或协查通知之后的8个工作日(T+7+1)内向监查部提交确认与协查情况反馈表,提交的方式为电子版本和书面并行也可以作为普通客户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提交反馈信息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确认、协查操作须知(续) 4、其他 (1)电子版本的确认与协查情况反馈表有时间限制,书面版本的以及客户提供的承诺书、书面说明等资料可酌情延后提交。
(2)监查部实际控制关系工作咨询电话 潘佳俊 何文婷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的要点提示 (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之间发生自成交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之间发生成交的,视作同一客户的自成交行为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按照关于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的规定处理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的要点提示(续) (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限 1、交易所对客户采取的措施 (1)强行平仓与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不论是第几次发生合并持仓超限行为,均允许客户于次日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行平仓客户未自行平仓的,交易所按有关强行平仓规定对该组关联账户客户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直至合并持仓不高于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 限制开仓的时间长短与第几次发生合并持仓超限、客户是否于次日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行平仓有关 (2)被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客户,交易所将向市场公告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的要点提示(续) 2、交易所对期货公司会员采取的措施 (1)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合并持仓超限行为发生在同一期货公司会员的,第一次发生时,交易所对期货公司会员首席风险官进行电话提示;第二次发生时,交易所约见期货公司会员的总经理及首席风险官谈话,无正当理由缺席约见谈话的,交易所向该会员下发监管警示函;第三次及以上发生时,交易所对期货公司会员下发监管意见函,并向中国证监会提请分类监管扣分。
(2)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合并持仓超限行为发生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且在任一期货公司会员处均未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对持仓分布最大的期货公司会员参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3)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合并持仓超限行为发生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的,交易所按照该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或者根据持仓分布最大所确定的期货公司会员处发生的次数,根据上述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的要点提示(续) (三)关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情况向会员的提示 (1)会员可以通过客户的申报数据整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情况,或者向客户直接了解认定情况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未构成违规行为时,交易所不会公布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情况 (2)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自成交第二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投机持仓合并超限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向会员通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的要点提示(续) (四)对于客户瞒报、漏报实际控制关系行为交易所可采取的措施 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但不如实申报相关信息、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等不协助报备和不协助调查工作的开户人(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将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开仓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工作要点解读 介绍完毕 监查部 2011年5月21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