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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维修管理chapter-five

文档格式:PPT| 72 页|大小 3.02MB|积分 10|2023-12-26 发布|文档ID:23808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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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任课教师:付尧明任课教师:付尧明任课教师:付尧明任课教师:付尧明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第五章 航线维修和定期检查5.1概述维修的意义:飞机可以通过维修这种手段,在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因发生磨损、松动、断裂或腐蚀等有可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功能即降低或丧失飞机固有的可靠性,直接影响飞行全安时,恢复飞机的固有可靠性、保证飞行安全、减少成本各飞机营运部门都必须有维修部门飞机维修部门必须遵守本国适航当局的规定和适航标准并接受检查飞机维修部门还必须遵守制造厂家的有关规定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1航线维修(或叫低级维修)包括:n航线前维护:每次执行飞行任务前的维护 工作n航行后维护:每次执行完飞行任务后进行的维护工作n过站(短停)维护:执行过一次飞行任务,经过过站维护后再执行任务之间的维护工作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2定期检查(或叫高级维修)定义:n在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飞行后,可能 发生磨损、松动、断裂或腐蚀等现象,航空油料油脂可能变质或短缺需要更换或添加。

    每隔一段时间后要进行的检查和修理同时这种检查和修理还可以对飞机各系统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使飞机恢复其原有的可靠性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2定期检查(或叫高级维修)n定检周期的划分n前苏联按50小时、100小时、200小时、1000小时、2000小时来划分n美英飞机一般按A、B、C、D四级来划分n一般4A=B;4B=C;8C=D的方法来排列nA检的时间可以视飞机设计的完善程度、维修部门和人员的素质情况、维修设备的完善情况和维修经验的积累情况以及飞行情况来确定周期长短nA检可以不要专门的飞行日来停场检修,只利用当日飞机飞回过夜的时间,一般46小时完成nC、D检需要专门停场检查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3特种维修 因特殊原因进行的维修n经过雷击、重着陆或颠簸飞行后进行的检查或修理n受外物击、碰伤后的修理n发生腐蚀后的除锈、除腐蚀处理和修理n按适航部门的规定和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的加、改装;n在两次“D检”之间加做的“中检”(IL)或客舱更新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4“D检”或“翻修”n“D检”或“翻修”最大的检修(结构检查)n“D检”或“翻修”后已经完全恢复了其原有可靠性,飞机飞行将重新重“0小时”开始统计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5 各种维修的划分和维修内容确定的依据n从MSG-3到工作卡的编制过程MSG-3维修指导文件B767维修要求建议vol 123制造厂航空公司共同提出B767 MRB报告 FAAB767 MPD BoeingB767 工作索引 BoeingB767 维护手册 BoeingB767 维修计划(MS)零附件使用和库存限制(COSL)航空公司工作卡 航空公司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5 各种维修的划分和维修内容确定的依据nMSG-维修指导文件nMRB-维修审查委员会nMPD-维修计划文件nTASKS-工作卡索引或叫工卡目录n维修方案维修计划MS、零部件使用和储存限制COSL、工作卡JC、工程指令EO、航空器发动机生产厂及各协作厂颁发的各种手册、可靠性方案等文件的总称。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5 各种维修的划分和维修内容确定的依据n维修计划(MS)n 是航空公司将“MPD”的内容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经验,已经适航指令(AD/CAD)和服务通告(SB)自己编制的,是本公司控制该项飞机的唯一技术立法文件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5 各种维修的划分和维修内容确定的依据v零部件使用和库存限制COSL(Components Operation and Storage Limit)是航空公司工程部门根据MPD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经过适航部门批准的、用来控制发动机以及零部件的重要立法文件它规定了零部件的拆卸时间、拆卸目的和库存要求COSL的基本内容项次(与MS相同)、检索号、件号、名称、数量和有效机型维修方式(OC、CM、HT)工作类别:Z目视检查 P清洁润滑 F功能测试 G衬垫更换 C部分大修 U大修 Y报废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5 各种维修的划分和维修内容确定的依据v零部件使用和库存限制COSL监控等级库存规定COSL的补充说明:COSL中所包含的是影响安全的、影响服务质量的和高价格的零部件。

    COSL用于对航材的控制,分为四类:A周转件 R B高价周转件 R C可修件 U D消耗件 E COSL包括A、B、C中的一部分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5.2.5 各种维修的划分和维修内容确定的依据v工卡MJC (Maintenance Job Card)是施工人员进行工作的依据由维修单位的生产部门根据航空公司编制的MS和COSL,并参照各种手册编制的也可仅根据自己的要求来编制工卡)真正的工卡,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项目名称;施工程序;所需器材;所需特种工具、设备;工作代码(不是每个维修单位都有);该项工作所需工时;施工注意事项(如果有)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2维修工作的分类v工卡MJC (Maintenance Job Card)是施工人员进行工作的依据由维修单位的生产部门根据航空公司编制的MS和COSL,并参照各种手册编制的也可仅根据自己的要求来编制工卡)真正的工卡,应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名称;(2)工作单卡编号;(3)维修工作标题或者名称;(4)维修工作实施依据文件及版次;(5)机号或者件号;(6)按工作顺序或者步骤编写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记录;(7)工作者签名或者盖章;(8)编写或者修订日期;(9)工时记录;(10)完成日期。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3组织维修单位应遵循的有关规定n5.3.1 CCAR-145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n5.3.2 CCAR-66R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n5.3.3 5.3.3 AD/CADAD/CAD(适航指令适航指令/中国适航指令)中国适航指令)n5.3.4 5.3.4 国际民航组织公约国际民航组织公约(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1 11818)n5.3.55.3.5民航维修部门五级管理体制及其文件民航维修部门五级管理体制及其文件“民航法民航法”到到本单位的本单位的“维修手册维修手册n5.3.65.3.6飞机发动机及机载设备制造国适航部门的规定及其飞机发动机及机载设备制造国适航部门的规定及其制造厂和协作厂的有关规定制造厂和协作厂的有关规定n5.3.7 5.3.7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4一个维修单位应准备的文件5.4.1维修单位手册 包括维修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手册1.AC-145-5 维修单位手册编写指南.pdf2.维修多个国家注册飞机的维修单位维修单位手册的编写 ISO9000+适航要求 维修单位手册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4一个维修单位应准备的文件5.4.2“维修方案”多个文件的总 自己编写部分:MS/COSL/EO(工程指令)/可靠性方案 EO(工程指令)由航空公司/维修单位 AD/CAD、生产厂的SB、SL和自己的经验和要求,需要进行某项维修时,自己编写的工程方面的指令。

    现成文件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4一个维修单位应准备的文件5.4.3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n121部维修单位编写nAC-121-51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编写指南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1.维修资源计划2.航线维修和勤务安排3.使用统计和监控4.航空器定期检修计划5.航空器部件送修计划6.维修有关的分析、化验、译码计划7.航材供应计划8.工具设备计划和控制9.维修控制中心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1、维修资源包括如下方面:n计划飞行的所有航站具备地面勤务和航线维修的设施和能力;n航空器各类定期检修的能力或者已经具备协议/合同维修单位n各类可修航空器部件(一般为LRu)的协议/合同维修单位(虽然某些部件在索赔之内,但还应当充分考虑索赔条件之外的维修)n各类监控项目的分析、化验、译码能力和协议单位n以清单的形式列出以清单的形式列出当发现不具备某项或某些维修资源时,应当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提出,并充分考虑维修单位获得维修许可批准的周期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2、航线维修和勤务安排:n新航线 .包括新地点和新机型n开航前的准备.确定相应航空器地面勤务和航线维修的要求.通过获得的信息或通过实地考察了解航站具.备的条件.确定地面勤务和航线维修的计划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2、航线维修和勤务安排:n地面勤务安排 按照确定的计划选择勤务实施单位 对勤务实施单位进行评估 签订地面勤务协议 按照协议提供相应的培训、专用工具设备和器材n航线维修安排 确认已按照CCAR一145部获得航线维修许可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3、使用统计和监控:一使用统计标准一使用统计标准 飞机使用小时循环日历时间 发动机使用小时循环 部件装机使用日历时间小时 日利用率一一 使用信息收集使用信息收集 -飞行记录本 -部件拆换记录 -QAR -空地双向数据链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3、使用统计和监控:使用信息的统一:信息传递制度 维修计划 发动机监控 适航指令控制 保留故障控制接近使用时限的监控和提示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4、航空器定期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工作包维修协议合同维修工时控制航空器接收检查和监修推迟和保留定期检修记录定期检修记录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5、航空器部件送修计划部件拆换计划维修要求维修协议合同包修和交换入库检验和监修监修和接收检验维修记录的保存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6、维修有关的分析、化验、译码计划:数据样品提取计划协议合同进行信息记录的保存和反馈7、工具设备计划和控制n包括地面勤务设备和专用工具设备n设备配置计划n建立控制档案n使用和管理制度n借用,租用工具设备管理和控制制度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8、航材供应计划、航材供应计划航材最低库存量航材采购送修出入库记录航材库房管理接近工作区域或排故过程中拆下的部件使用航材共享方或者借用方提供的航材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9、维修控制中心:、维修控制中心:基本职能航空器调配使用困难的排除和非例行检查指令;航空器保留故障控制;维修人员、工具设备和器材的调度应急处置设施标准信息传递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控制设备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9、维修控制中心、维修控制中心信息要求 -航空器构型和状态信息 -航空器进出港信息 -航空器停机位停场信息 -气象信息 -使用困难报告信息 -维修资源信息 -航空器放行信息 -危险品、活物等特殊载运信息 -应息事件信息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9、维修控制中心:、维修控制中心:快速联络计划运行控制中心维修系统的各级主要管理人员和部门空中交通管制机场管理油料供应气象部门局方外站协议单位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维修计划与控制9、维修控制中心:、维修控制中心:应急处置预案空中紧急技术援助地面紧急事件处理飞行地面事故援助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质量保证系统n工程技术系统n生产控制系统n培训大纲和人员技术档案n航材部门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质量保证系统n第145.25条 质量系统:维修单位应当建立一个由责任经理负责的质量系统,对维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随时根据发现的问题对整个单位进行政改。

    n特点:n独立性n质量否决权n质量系统必须有完善而明确的责任、程序和标准n质量审核机构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工程技术系统n维修单位应当建立一个落实其工程管理责任的工程技术系统,包括制定与其维修工作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n根据有关适航性资料及送修人的要求制定符合规定的维修工作单卡n根据有关适航性资料制定符合要求维修工作实施依据文件n主要职责n负责编制下发维修方案n负责可靠性管理n负责对生产部门的技术支援n负责对生产及协作厂的技术业务联系n维修单位一般采用系统工程师负责制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生产控制系统n第145.28条 生产控制系统:维修单位应当建立一个由各有关生产部门及维修车间共同组成的生产控制系统生产控制系统应当符合规定n组织生产系统的原则:计划周密,指挥灵活,吃苦耐劳,遵章守纪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生产控制系统n计划部门n接受(上级单位、维修合同任务、技术立法部门和排故工程师的指令等的)维修任务,再根据上级及用户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人员、器材、厂房和设备的情况作出计划安排,经授权人批准后贯彻执行。

    n附属机构生产准备部门检查和准备好维修工作所需要的厂房设施、工具设备、器材、合格的维修人员、适航性资料及技术文件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生产控制系统n控制/调度部门nMCC(维修控制中心)将维修控制、计划、生产准备和现场统计集于一身nMCC还包括n保留故障控制组处理故障保留有关问题n生产数据统计组及时准确记录生产数据n工具设备管理部和车辆管理部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生产控制系统n生产组织原则:n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的组织一般采用两种组织形式n将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分开组织n按机型分类n如果修理的深度和范围宽,应按工作类型组织n飞机航线维修/定期检修组织中一般按工种分为若干班小组n除飞机维修的组织外,应视情况配置各加工、试验的工种和组织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生产控制系统n生产组织原则:n附件修理项目可以缓建,进行外委n各个生产班组中注意生产骨干、放行人员和试车人员搭配要注意配备足够的放行人员和试车人员。

    n排故组织n工具设备管理部门n生产班组之间相互支援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航材部门n管理原则n搞好航材订货和管理好已到航材n满足各种维修需要n确定最佳库存量n航材优化管理n服务水平率(可供率)95左右n投资比1025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航材部门n机构n订货n正常(Routine)n加快(Expendite)n紧急(Critical)n特急(AOG)n入库和检验n库房保管和发料n索赔n寿命控制(LTC)n航材财务部门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5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的组织机构n培训大纲和人员技术档案 第145.29条 培训大纲和人员技术档案:维修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第145.23条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大纲,建立各类人员的技术档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6“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组织实施中的差异及注意事项5.6.1“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的差异n航线维修已快速省时,不延误航班为目标;重点抓好“航后维修”n定期检修停场时间长,设备人力充足可以对航线维修保留的故障和一些疑难故障进行认真研究、试验和排除。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6“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组织实施中的差异及注意事项5.6.2组织“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的注意事项n航线维修n根据经验准备常用器材、工具设备,放在就近的地方,并要有一个便要领、退料的程序,以备急需时使用,以不致于耽误时间n要及早进行“航行前”检查,以便于及早发现可能的故障而有时间排除n“航行后维修”要尽可能的 排除故障,而不依赖于“MEL”n使用“MEL”应注意:看清允许保留限制,向飞行员解释清楚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6“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组织实施中的差异及注意事项5.6.2组织“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的注意事项n定期检修n除非万不得以,不保留故障n必须认真做好规定工作外,注意坚持全面的故障检查和认真排除新发现的故障缺陷n正确认识和处理航线维修中发现未发现的故障、缺陷n正确认识和使用技术标准n认真对待飞行人员的反映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 一规章要求第121647条仪表或者设备失效Q(a)在飞机所装的仪表或者设备失效时,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起飞:(1)该飞机具有经批准的最低设备清单。

    2)局方颁发给该合格证持有人的运行规范批准其按照最低设备清单运行,飞行机组应当能在飞行之前直接查阅经批准的最低设备清单上的所有信息 (3)经批准的最低设备清单应当符合以下规定:(i)根据本条(b)款规定的限制编写;(ii)对某些仪表和设备处于不工作状态时该飞机的运行作出规定4)应当向驾驶员提供注明不工作仪表与设备的记录和本款第(3)项第 (ii)目要求的信息5)该飞机按照最低设备清单和运行规范中规定的所有适用条件与限制实施运行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一规章要求第121.647条仪表或者设备失效(b)下列仪表和设备不得包含在最低设备清单中 (1)该飞机型号台格审定所依据的适航规章中明确规定或者所要求的,并且在所有运行条件下对安全运行都是必要的仪表和设备 (2)适航指令要求应当处于工作状态的那些仪表和设备,但适航指令提供了其他方法的除外3)本规则要求该种运行应当具有的仪表和设备c)尽管有本条(b)款第(1)、(3)项的规定,飞机上某些仪表或者设备不工作时,仍可以依据局方颁发的特殊飞行许可运行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 一规章要求一规章要求-第121363条适航性责任 (a)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对飞机的适航性负责,包括机体、发动机、螺旋桨、设备及其部件的 适航性。

    b)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本章的要求并依据局方批准或者认可的手册、程序实施下述工作以确保飞机的适航性和运行设备、应急设备的可用性:(2)对于影响安全连行的有关缺陷和损伤进行处理并 达到批准的标准:如该型飞机有可用的最低设备 清单应符合该清单规定的要求;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Q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局方确定在特定运行条件下可以不工作并且仍能保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的设备清单MMEL包含这些设备不工作时航空器运行的条件、限制和程序,是营运人制定各自MEL的依据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Q最低设备清单(MEL):营运人依据MMEL并考虑到各航空器的构型、运行范围和条件为其运行所编制的最少应当具备的设备清单MEL经局方批准后,允许航空器 在规定条件下,所列设备不工作时继续运行MEL应当不低于相应航空器型号的MMEL的规定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Q构型偏离清单(CDL)一由负责型别设计的机构制定的、经设计所在国批准的清单,它指明在飞行开始时可缺损的某航空器型别的任何外部部件,并且包含与使用限制和性能纠正相关的任何必要资料。

    一COL是飞行手册的一部分,但也可以单独发行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QMMEL和和MEL制定的目的制定的目的 在保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下,提高计划可靠性和航空器利用率在限定的范围内对航空器型号设计进行修改,而不需要重新进行型号合格审定QMEL包含以下三类项目:包含以下三类项目:-MMEL项目 -乘客便利项目 -管理控制项目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QMEL项目修复期限 -修复期限的计算:日历日不包括记录故障的当天,而是从发生故障那天 后的子夜O时开始修复期限的分类 A类 B类 c类 D娄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二、MMEL、MEL和CDLQMEL项目修复期限 -A类:(i)没有规定标准期限时,按MEL中给定的限制进 行修复;(ii)有规定时间段的,应从发现日以后的日历日 00:01开始。

    B类:3个连续日历日内修复c类:10个连续日历日内修复D类:120个连续日历日内修复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保留故障 航空器在飞行后和或维修检查中发现的故障、缺陷,因工具设备、器材短缺或停场时间不足等原因,不能在起飞前排除的故障缺陷-保留工作项目:在航空器计划维修工作中,因工具、设备、器材、工作条件等原因不能正常地计划完成 的维修工作项目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1、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前提条件:按照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确认航空器故障缺陷或故障缺陷件 没有确定故障缺陷或故障缺陷件的航空器不得投入运行-保留依据:MEL和CDL 不能在MEL和CDL找到明确依据,对于明显影响航空器的适航性和飞行安全的故障缺陷则不能保留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1、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n保留条件:一完成其规定的维修(M)任务并在飞行记录本中明确记录一遵守其规定的操作(0)和运行限制一其他使用限制(非MELCDL项目)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1、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n保留信息:一通报飞行机组和有关的维修人员 一对不工作、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设备以明显的标志挂牌警告,并且不应当影晌飞行机组的正常操作 一涉及到运行限制的,在投入运行前以书面的方式通报运行控制部门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1、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n保留数量:-造成飞行机组不适当的工作负荷的多个保留故障,应当在投入运行前修复保留故障至适当的数量n再次保留:-需经相应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再次保留 -再次保留后仍无法在修复期跟内修复的应当停止运行 -不允许以飞机之间串件的形式延长保留故障的修复期限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1、保留故障的基本原则:n保留管理:-在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及相关的工作程序中明确 -包括管理要求、批准和控制程序 -首次批准必须至少经过质量部门主管或其授权的质量部门人员的审核或批准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2、保留故障的修复:n首次修复时机:保留后第一次出现的可以修复的时间,一般应当以具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器材和工作条件为准 尽管MEL和CDL有明确的修复期限,但任何保留故 障的修复时间应当以首次出现的修复时机为准。

    如首次修复的时机超出了MEL和cDL规定的修复期 限在投入运行前应当向局方申请再次保留并获得批准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2、保留故障的修复:n首次修复时机的保证:-因工具设备、器材不足造成保留的情况 应当在保留后立即进行相应的修理或订货申请紧急订货(如AOG)因停场时问不足的情况 首次过夜基地完成修复如过夜基地不具备相应的工具设备、器材,则应当在首次返回主基地时完成修复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2、保留故障的修复:n除因不具备工具设备、器材原因外 -A检或相当级别定期检修以上的维修工作后,应当完成依据MEL保留故障的修复 -C检或相当级别以上维修工作后,应当完成所有的保留故障的修复 -D检或翻修后,应当完成所有的保留故障的修复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3、保留故障控制单:n格式自定,但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航空器注册登记号 -(b)保管故障单控制号 -(c)故障缺陷描述(包括故障缺陷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象)-(d)保留原因 -(e)保留依据 -(f)修复期限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3、保留故障控制单:-(g)需要采取的维修(M)措、机组操作(O)措施和运行限制或者其体参考 -(h)挂牌警告要求 -(i)申请人和申请日期 -(j)预计首次修复时机 -(k)分发部门或人员 -(l)审核和批准人员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故障保留项目三、保留故障的管理要求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MEL和保留项目四、保留工作项目的管理nMEL和CDL是运行中航空器的放行标准不能作为保留工作项目的依据n保留工作项目的限制一 涉及到发动机、起落架和飞行操纵系统的维修工作项目不能保留一 涉及到审定维护要求(CMR)、适航限制项目(ALI)的维修工作项目不能保留一 涉及到影响飞行机组正常操作或增加其工作负荷的维修工作项目不能保留一 在保留期限内没有计划的维修工作使得保留工作的完成具备可接近性的工作项目不能保留 Aviation Maintenance Management5.7“航线维修”和“定期检修”中几点体会n需要一本切实可行并督促全体人员遵守的“维修单位手册”n抓好班组建设n注重企业文化n注意搞好维修单位与运营、飞行部门和适航部门之间的关系n注意积累维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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