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鸡腿菇操作指南

ICS 65.020.20B 05DB 37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 37/T XXXXX—XXXX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鸡腿菇操作指南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Export Coprinus Comatus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37/ XXXXX—XXXX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基地选择与管理 .14 菌种 .25 培养料制备 .26 接种和发菌 .37 覆土 .38 出菇管理 .39 生产投入品管理 .410 水源管理 411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412 收获 513 劳动保护 514 批次管理 615 技术档案 6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记录结果表 7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进口国鸡腿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14DB37/ XXXXX—XXXX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聊城市植物保护工作站、阳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兆春、童金春、钟凯、于晓庆、谢秀华、刘元宝、唐伟、周丽萍、李振博、成文华、林彦茹、张海燕DB37/ XXXXX—XXXX1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鸡腿菇操作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鸡腿菇基地选择与管理、菌种、培养料制备、接种和发菌、覆土、出菇管理、生产投入品管理、水源管理、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收获及分级包装、劳动保护、批次管理和技术档案等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鸡腿菇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NY 5099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3 基地选择与管理3.1 基地选择产地环境条件符合NY/T 5010的要求,宜选择易于排水、交通方便的区域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1)3.2 基地管理3.2.1 环境监测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环境质量检验,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验,并填写《基地生产水质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2)、《基地空气质量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3)。
3.2.2 档案每个生产车间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3.2.3 工作室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 m2以上为宜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3.2.4 平面图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DB37/ XXXXX—XXXX23.2.5 仓库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原料、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农药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 m2以上为宜所有包装和贮藏场所,应洁净卫生,配备防鼠等控制设施3.2.6 盥洗室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3.2.7 废物收集设施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3.2.8 隔离防护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4 菌种客商有品种要求的,应根据客商要求选择品种客商无要求的,可选择适宜当地经省级以上农作物审定委员会认定的品种,应按照NY/T 528标准制备菌种,填写《菌种菌包制作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4)5 培养料制备5.1 培养料选择培养料应符合NY 5099的要求5.2 培养料配方根据外商要求,选择培养料配方。
客商无要求的,可选择以下配方:——配方 1:棉籽壳 40 %,玉米秆 25 %,阔叶树木屑 20 %,麦麸 10 %,过磷酸钙 1 %,轻质碳酸钙 2 %,石灰 2 %;——配方 2:玉米芯 48 %,豆秸 40 %,麦麸 8 %,过磷酸钙 1 %,石膏粉 1 %,石灰 2 %;——配方 3:麦草 50 %,棉籽壳 36 %,麦麸 10 %,石膏粉 2 %,石灰 2 %;——配方 4:食用菌菌渣 45 %,玉米芯 40 %,麦麸 10 %过磷酸钙 1 %,碳酸钙 1 %,石灰 3 %5.3 预湿根据配方将棉籽壳、木屑、麦草、玉米秆等主料预湿5.4 建堆发酵将培养料堆成梯形料堆,底宽1 m,上宽0.7 m~0.8 m,高 0.8 m,长度不限制,每隔0.6 m放通气孔,发酵时间10 d~13 d5.5 翻堆DB37/ XXXXX—XXXX3培养料升温至65 ℃~70 ℃,保持一定时间,即可翻堆,并将过磷酸钙,石灰均匀撒入宜翻堆4次,每次翻堆时间间隔分别为4 d、3 d、3 d、3 d5.6 拌料将发酵培养料加入剩余麦麸、碳酸钙等培养料,用拌料机搅拌均匀,含水量63 %~65 %,pH值8.0~8.5。
5.7 装袋采用0.005 cm×17 cm×33 cm聚丙烯袋,将搅拌好的培养料装入袋中,高度 18 cm~20 cm为宜装料时用木棒插在料中间,装好后抽出木棒,料中留直径1.5 cm~1.8 cm深至袋底的小孔,套上套环,用棉花塞紧,培养料应在6 h内装袋完毕5.8 灭菌高压灭菌,在0.147 MPa压力下灭菌2 h;常压灭菌,100 ℃保持10 h~12 h6 接种和发菌6.1 接种菌袋冷却至26 ℃以下后,按无菌操作规程接种6.2 发菌避免阳光直射,保持温度22 ℃~26 ℃、空气湿度60 %~70 %每天通风1次~2次,每次通风40 min~60 min7 覆土7.1 覆土选择与处理覆土应选用通气性良好的肥沃土壤,掺入20 %过筛煤渣、3 %石灰,拌匀后堆放,覆膜闷堆2 d~3 d,土壤pH调为8.5~9.5备用7.2 割袋与覆土菌丝满袋后,再经7 d~10 d,将菌袋割成两段,横断面朝上竖排,菌袋间留2 cm~3 cm间隙,覆土将菌袋间隙填平,袋面覆土3 cm~3.5 cm8 出菇管理8.1 子实体生长期菇房保持一定弱散射光,温度13 ℃~20 ℃,相对湿度85 %~90 %。
菇房应每天通风2次~3次,每次30 min~40 min,喷雾加湿后要加强通风8.2 幼蕾期DB37/ XXXXX—XXXX4幼蕾期保持温度15 ℃~21 ℃,空气相对湿度85 %~90 %,光线强度500 lx~700 lx,每天通风3次~5次,每次通风30 min~40 min8.3 成菇期菇房温度保持16 ℃~19 ℃,相对湿度80 %~85 %,不需光照,每天通风2次~3次每项管理实施后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9 生产投入品管理9.1 农药采购与储藏9.1.1 农药采购应按《农药管理条例》要求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要求见附录A.6)和《农药质量检验结果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7)9.1.2 农药储藏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安全条件要求,由专人负责保管,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9.2 原料原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10 水源管理每年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水质检验检验结果填写《基地生产水质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2)11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11.1 种植者种植者应当经过植保技术培训,或在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按照本规范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要求见附录A.8)。
11.2 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不同防治对象及其发生情况,根据鸡腿菇生育期,分阶段进行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农药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用药11.3 主要防治措施11.3.1 农业防治选用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质、高产品种及时剔除污染菌棒DB37/ XXXXX—XXXX511.3.2 物理防治11.3.2.1 防虫网阻隔宜选用60目的防虫网,直接罩在通风口和入口处11.3.2.2 灯光诱杀悬挂电子(或频振式)杀虫灯,诱杀菇蚊、菇蝇等11.3.3 化学防治覆土初期喷施50 %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或450克/升噻菌灵乳油1 500倍液防治鸡爪菌、胡桃肉状菌等杂菌;73 %炔螨特乳油3 000倍液或50 %溴螨酯乳油2 000倍液防治害螨;用水量以使覆土充分湿润为度施药时,严禁直接喷洒菇体,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11.4 施药器械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验施药后,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放置11.5 剩余药液处理剩余药液和所用容器的残留洗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填写《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处理结果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9)。
11.6 农药包装物处理农药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乱扔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三次以上,并将冲洗液用于药剂稀释或按剩余药液处理方法处理经彻底冲洗后的空包装物,将其压坏或刺破,然后集中处理12 收获12.1 采收子实体达到7~8成熟,手捏其柄部不软,菌盖光滑、洁白、呈圆柱形即可采收客商有要求的,根据客商要求的规格采收采收前,应当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验,并填写《样品农药残留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10)12.2 质量要求12.2.1 感官要求菌盖光滑、无鳞片、未开伞、不松动,菇体洁白、无色斑,菌盖和菌柄均呈圆柱形,菌柄基部稍粗大12.2.2 质量安全要求符合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要求见附录B)12.3 分级包装按市场要求或客商要求分级包装再利用的包装物品,应清洗干净DB37/ XXXXX—XXXX613 劳动保护13.1 培训凡使用、处理农业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所有操作危险或复杂设备的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要求见附录A.8)、《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要求见附录A.11)13.2 施药保护施药时操作者应做好安全防护,进行安全操作13.3 警示施药后,现场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
其他工作现场和危险场所附近亦应设置警示标志潜在危险区的警示标志设于入口处14 批次管理同一地块采用同一种植管理模式在同一天采收的同一品种为1个生产批次以1年为1个流水周期编号产品批次号为采收日期(yymmdd)+流水号+基地所在省(市、区)行政区划代码(6位)+基地名称拼音首字母15 技术档案种植者应保留鸡腿菇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要求见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遵循本标准的要求,从而完善整个溯源体系记录一般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DB37/ XXXXX—XXXX7A A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记录结果表各类记录结果详见表A.1~表A.11表 A.1 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地址 基地面积基地负责人 电 话 基地建成时间植保员姓名 资格证书号灌溉水源周围环境情况前茬栽培主要作物拟种植的主要作物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表 A.2 基地生产水质检验结果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验 结 果检 验 项 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DB37/ XXXXX—XXXX8表 A.3 基地空气质量检验结果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验 结 果检 验 项 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表 A.4 菌种菌包制作记录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作物品种 操 作 人防治对象基 质 灭 菌 处 理 情 况 记 录处理方式 处理时间处理日期 操 作 人接 种接种人 接种时间接种量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DB37/ XXXXX—XXXX9表 A.5 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负责人: 电话:日 期 活 动 内 容 投 入 品 名 称 使用量 使用设备 天气状况 操作人 技术负责人注:天气状况主要记载温度、风力、降水等。
DB37/ XXXXX—XXXX10表 A.6 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通用名及规格 生产厂家 登记证号 登记作物 防治对象制表人: 制表日期: DB37/ XXXXX—XXXX11表 A.7 农药质量检验结果记录表农药名称 剂型含量生产厂家 登记证号采购单位 发票号码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验 结 果检验项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制表人: 制表日期: 表 A.8 基地人员档案表姓 名 性 别 民族出生日期 职称/职务 电话学 历 毕业学校照片籍 贯 健康状况住 址 参加工作时间培训记录:制表人:DB37/ XXXXX—XXXX12表 A.9 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处理结果记录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操 作 人 电 话剩余药液/清洗废液名称 数 量处理单位 移交日期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 表 A.10 样品农药残留检验结果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样品名称 基地负责人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验 结 果检 验 项 目 限 量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 DB37/ XXXXX—XXXX13表 A.11 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学 历 职称/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住址 电 话 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DB37/ XXXXX—XXXX14B B附 录 B(规范性附录)进口国鸡腿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进口国鸡腿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详见表B.1.表 B.1 进口国鸡腿菇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g/kg)药剂名称 英文通用名日本 美国 韩国 欧盟炔螨特 propargite 3 — — —溴螨酯 bromopropylate 0.5 — — —多菌灵 carbendazim 3 — 0.7 1噻菌灵 thiabendazole 2 40 40 10注1:农药残留控制范围是防治方案用药可控制的残留值,也是进口国规定的现行残留限量标准。
注2:“-”无残留限量规定注3:若进口国农药残留限量变化,以变化后残留限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