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标准

广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标准 2008-11-14 20:03:44|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附件1广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标准 一、建设原则 第一条 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按照每个建制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的原则,统筹规划乡镇卫生院布局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建设指导意见和本省提出的标准,对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进行填平补齐第二条 完善功能、满足基本需求按照不同类型的乡镇卫生院功能划分,结合当地医疗卫生需求,在房屋和设备配置上满足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要求本标准为全省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标准;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各地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但严禁举债进行超标准建设 第三条 统一标准、规范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根据本指导意见、覆盖人口及服务功能确定建设规模,实行统一技术规范,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房屋建设以改扩建为主,严格控制新建项目二、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原则上按每万人口设置6张病床(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的标准配置,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100床。
城市(含县城)周边、距中心卫生院较近的一般卫生院原则上不设病床,只设观察床位第五条 中心卫生院根据覆盖人口、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覆盖10万左右人口,辐射3-5个一般卫生院经济欠发达地区暂按本乡镇户藉人口计算,经济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按常住人口计算第六条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指标按表1执行其中规划免疫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第七条 乡镇卫生院建设造价原则上按每平方米700元控制(不含土地及各种取费),具体根据气候、地域等因素上下浮动10-20%改造造价按每平方米350元控制第八条 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可以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标准的20%第九条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分配应满足服务功能、业务技术及设备装备的需要,四种典型规模使用面积分配应符合表2规定建筑参数应符合表3规定三、设备配置标准第十条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装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二、医疗设备装备水平应与其医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第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装备按表4选配四、建筑要求 第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建设应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第十三条 建筑材料和结构形式的选择,应符合建筑耐久年限、防火、抗震、防洪、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及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四条 乡镇卫生院的建筑宜采用砖混或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宜为1—3层 主要业务用房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第十五条 在自然通风条件下,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诊查室2.8—3.0m,病房3.0—3.2m 二、医技科室应根据设备需要确定第十六条 业务用房的首层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小于0.45m 第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建筑装修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医疗用房的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手术间、产房墙面可采用瓷砖或其他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二、地面用材应采用防滑、宜清洗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便于清洁、消毒;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尘、防静电 三、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四、放射科、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绝缘和漏电保护等设施 五、供应室、药房(库)、太平间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侵入的设施;药房(库)还应有防潮设施。
第十八条 预防保健、门诊、病房、行政办公等用房,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不宜阳光直接照射的用房应有遮阳设施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面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5的规定 第二十条 乡镇卫生院给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污水处理标准第二十一条 供电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可设自备电源 二、电源装配容量应满足现有设备及近期的增容需求 三、放射科电源,应有单独的进线 第二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应规划和配置通讯、计算机和网络联接等信息化设备和设施第二十三条 乡镇卫生院消防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要求第二十四条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按国家及我省有关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乡镇卫生院的选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方便群众,交通便利二、周边有便利的水、电、路等公用基础设施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并位于靠近居住集中区的下风位置,与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有一定距离四、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第二十六条 乡镇卫生院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建设、使用、管理、卫生等方面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
第二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二、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三、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安静的环境四、病室、诊疗室等主要医疗用房应是当地最佳朝向五、有利于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多风沙地区应有防风害侵袭措施六、适当考虑改、扩建和分期建设的要求七、对废弃物的处置,应按有关规定做出妥善安排 第二十八条 乡镇卫生院出入口一般不应少于二处,规模较小的卫生院可只设一处 第二十九条 太平间、焚毁炉设于隐蔽处,与主要建筑物应有适宜的隔离,并应单独设置通向院外的出口;设传染病门诊的卫生院,其相应功能应设在院区边缘 第三十条 暂时不能供水、供电的地区,应设置简易供水、供电设施 第三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建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和空间,搞好环境和绿化建设 第三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能利用荒地、劣地的不占用耕地。
第三十三条 乡镇卫生院业务区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6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及基本业务技术项目应符合表7、表8 的要求 表1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乡镇人口数(人)建筑面积(平方米 )预防接种门诊面积(平方米 )10000以下550≥4010000-20000800≥4020000-350001000≥6035000-50000 1300≥6050000-650001800≥8065000-800002300≥8080000-1000002700≥80100000以上 3000左右≥80 表2 乡镇卫生院各部门用房使用面积参考表 分 类 0—10床20床40床80床1.预防、保键4860841082.合作医疗管理242424363.门 诊1081502404204.医 技30841122125.住院(含手术、产房)242204819286.其 他5096240456使用面积合计28463411812160建筑面积合计(平面系数60%)473105719683600 备注:预防接种门诊不得少于40平方米。
表3 各类用房建筑参数 用房性质建议采用尺寸((米)走廊病房2.7门诊2.1(单侧候诊)2.7(双侧候诊)手术室2.7病房六人病房6.0× 6.0三人病房3.6×6.0辅助用房3.6×4.5门诊诊室3.3×4.2诊室3.3×4.5手术室大间6.0×6.0中间4.5×6.0小间4.2×4.8X光室 6.0×6.0化验室 4.5×6.0 表4 乡镇卫生院主要装备选配表 序号装备器械名称单位一般卫生院(无床型)一般卫生院(有床型)中心卫生院规格数量规格数量规格数量1X光机台 1 1 12超声波诊断仪台便携1便携1台式13心电图机台单导1单导1三导14半自动生化仪台 1 15双目显微镜台 1 1 26洗胃机台 1 1 17呼吸气囊台 1 1 8简易呼吸机台 19尿分析仪台 1 1十项110手术床张 简易1液压111无影灯个 1 112麻醉机台 简易113高压消毒锅(柜)台手提1手提1柜114产床台 1 1 215多普勒胎儿听诊器台 1 1 116电冰箱台 1 1 117预防接种门诊专用冰箱台 1 1 218预防接种门诊专用低温冰箱台 119冷背包个 10 10 2020低臭氧管紫外线杀菌灯支 4 4 621急救箱个 1 1 222吸引器台 1 1 123担架副 1 1 224观片灯台 1 1 225离心机台 1 226干燥箱台 1 127电热恒温培养箱台 1 128一次性器具毁形器台 1 129计算机套 2 2 330救护车辆 131摩托车辆 1 132口腔综合治疗台台 133五官科椅把 134氧气瓶个 1 1 235除颤器台 1 136妇科检查床张 1 1 137妇科检查器械套 1 1 138血球计数器台 1 139气管切开包套 1 表5 主要用房采光表 名 称比 值诊疗室、检查室、预防保健用房、医护办公室1/6候诊室、病房、配餐室1/7更衣室、浴室、厕所1/8 表6 业务区建设用地指标 规 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用地面积)0-19床1:3.5以下20-99床1:3.0以下 表7 乡(镇)卫生院基本服务功能 类别一般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无床型有床型 预防保健 1、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理。
2、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保健3、开展健康教育1、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理 2、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保健3、开展健康教育1、开展计划免疫、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理 2、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保健3、开展健康教育 医 疗 1、开展院前急救,对急诊病例应诊、出诊并进行初步处理和组织转诊2、一般常见疾病的门诊诊治及观察治疗,一般常见外伤的止血、缝合、包扎等处理3、提供针灸、推拿、火罐等中医药服务4、正常产科的处理5、能开展血、尿、便常规检验;X线检查;心电、超声检查等 1、开展院前急救,对急诊病例应诊、出诊、抢救并进行初步诊断和组织转诊2、常见病的门诊、住院诊治,并对一般疑难病症进行初步处理3、常见外伤的处理,开展一般下腹部手术4、部分常见病理产科的处理5、能开展血、尿、便常规及简单生化检验;X线检查;心电、超声检查等 1、开展院前急救,对急诊病例24小时应诊、出诊、抢救并进行初步诊断和组织转诊2、除开展一般卫生院具备的临床项目外,还可进行一般常见的上腹部手术3、常见病理产科的处理;剖腹产手术等4、提供一般性的医疗康复服务5、输血治疗6、能开展血、尿、便常规及生化细菌检验;X线检查;心电、超声检查等。
计划生育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 开展常见计划生育手术 开展常见计划生育手术 管理1、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2、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1、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2、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1、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一般卫生院和村级卫生组织的技术指导和医务人员的培训等2、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表8 基本 设 置 与 构 成 类型预 防 保 健医 疗行 政辅 助 用 房门 诊医 技住 院供应供养一般卫生院 无床型卫生院1、预防2、妇幼保健3、健康教育室 1、挂号、收费、值班2、急诊抢救3、内、中、儿科诊室4、外科及换药处置5、妇产科及其检查6、注射7、观察治疗8、中、西药剂1、化验2、X线3、心电4、超声产 房消毒供应行政办公1、中西药及备用品库房2、茶浴炉房3、室外厕所4、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有床型卫生院1、预防2、妇幼保健3、健康教育室 同无床型卫生院加1、五官(口腔)2、理疗针灸按摩 1、化验2、X线3、心电4、超声1、病房2、手术室3、产房1、消毒供应2、营养灶行政办公同无床型卫生院加 洗衣房、厕浴室、电机、配电房、太平间、茶浴炉改锅炉房等相关配套用房、污水处理中心卫生院1、预防2、妇幼保健3、健康教育室 同无床型卫生院加1、五官(口腔)2、理疗针灸按摩 1、化验2、X线3、心电4、超声1、病房2、手术室3、产房1、消毒供应2、营养灶行政办公同一般有床型卫生院 注:一般卫生院的诊室和其他功能相近的科室可根据情况合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