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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文档格式:DOC| 3 页|大小 13.11KB|积分 4|2022-08-22 发布|文档ID:13941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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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因工致一级伤残提前退休后的待遇是可以享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4个月的本人工资,办理了退休是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不够的部分,应该由工伤保险机构补助差额   一、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遭受工伤可以提前退休吗?  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工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3)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  (4)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事实上,如果导致一级伤残的职工,还不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不够15年的,也根本就不能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按月给职工支付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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