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文档格式:DOC| 2 页|大小 12KB|积分 9|2022-12-02 发布|文档ID:172261786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标准Q/YBD-305-G06-20191 职责范围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局人事档案整理、管理工作2 工作内容与要求2.1 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的有关标准及要求,做好职工档案、归类、装订、编号、统计等工作2.2 督促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需要的材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归档2.3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查阅档案的有关手续定期进行档案检查、清理工作,并对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办法,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真实2.4 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办理职工档案的交接手续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在一个月之内将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2.5 负责全局人事档案的达标工作2.6 负责收集职工的考核、聘任、奖惩、出国、晋级档案资材为职工子女家属入党、参军、升学提供政审材料2.7 负责职工档案室的安全、清洁、防火3 责任与权限3.1 对职工档案材料的真实、保密、保管负责3.2 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对违规者有权拒办职工档案有关事宜4 检查与考核本工作标准和要求履行情况,接受科长的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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