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法律与法规学习要点课件
文档格式:PPTX| 75 页|大小 5.30MB|积分 10|2022-11-04 发布|文档ID:167599633

酒店:凭借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设施、设备,为酒店:凭借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设施、设备,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饮食、娱乐、购物、公共信息旅游者提供住宿、饮食、娱乐、购物、公共信息等其他效劳的综合性、效劳性企业。等其他效劳的综合性、效劳性企业。第一章 第一节酒店业与酒店法酒店的分类酒店酒店服务对象服务对象 特色特色商务型商务型商务活动商务活动商业中心(交通)商业中心(交通)度假型度假型休假休假风景区(爱琴海)风景区(爱琴海)长住型长住型长居人员长居人员家庭式家庭式会议型会议型参会人员参会人员会议设施(投影仪)会议设施(投影仪)观光型观光型观光旅游观光旅游食、住、行、游、食、住、行、游、购、娱购、娱 酒店业:为旅游者提供食宿效劳的行业。酒店业:为旅游者提供食宿效劳的行业。酒店业六大特点:酒店业六大特点:劳动密集型劳动密集型 前厅、客房、后勤等工作人员前厅、客房、后勤等工作人员 国际性国际性 开放度高,易引入国际设施和效劳开放度高,易引入国际设施和效劳 无形性无形性 效劳效劳 低污染性低污染性 强文化性强文化性 有形和无形有形和无形 综合性综合性 酒店业特点酒店法律和法规监视和保障酒店顺利运营,客人自由消监视和保障酒店顺利运营,客人自由消费而制定的标准性法律文件。费而制定的标准性法律文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酒店工作人员以及自身消费者在酒店法律关系中的权益,保卫自己利益。学习目的 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产生、变更或终止的的客观情况客观情况。二、酒店法律事实二、酒店法律事实 指酒店法律标准确认和调整的,在酒店经营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所具有的权利、义务关系。一、酒店法律关系一、酒店法律关系第二节 酒店法律关系酒店法律行为酒店法律行为 是指能产生酒店法律后果,但以人的是指能产生酒店法律后果,但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小。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小。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等。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罢工等。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罢工等。酒店法律事件酒店法律事件 是指能引起酒店法律后果,但又不以人的是指能引起酒店法律后果,但又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大。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大。2 2、酒店和员工的关系、酒店和员工的关系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基于以往员工所受的不公待遇,在雇:基于以往员工所受的不公待遇,在雇佣方式,违约金等事项偏向劳动者。佣方式,违约金等事项偏向劳动者。1 1、酒店和客户的关系、酒店和客户的关系三、酒店运行中需处理的法律关系三、酒店运行中需处理的法律关系提供效劳、承受效劳的效劳合同关系提供效劳、承受效劳的效劳合同关系如酒店住宿、餐饮、会议、长期包租合同等。如酒店住宿、餐饮、会议、长期包租合同等。4 4、酒店和、酒店和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的关系的关系3 3、酒店和其他组织的关系、酒店和其他组织的关系 互利互助,协助关系。互利互助,协助关系。监视与被监视关系。如酒店设立的申请与审批、年审、星级评定。有权要求顾客赔偿因其自身过错给酒店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顾客赔偿因其自身过错给酒店造成的损失。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对旅客在酒店内的不良行为进展制止、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对旅客在酒店内的不良行为进展制止、对违法行为进展举报和进展相关处理。对违法行为进展举报和进展相关处理。酒店有向旅客收取住宿费和合法约定效劳费的权利。酒店有向旅客收取住宿费和合法约定效劳费的权利。特殊情况下可回绝接待顾客。特殊情况下可回绝接待顾客。1 1、酒店的权利、酒店的权利四、酒店法律关系的内容四、酒店法律关系的内容保障旅客的人身平安和财产平安。保障旅客的人身平安和财产平安。违约要担负一些违约要担负一些“过错责任过错责任“补充赔偿责任。补充赔偿责任。按照明示或约定标准提供客房和效劳。按照明示或约定标准提供客房和效劳。2 2、酒店的主要义务、酒店的主要义务保护客人隐私保护客人隐私。u顾客的权利是酒店的义务。顾客的权利是酒店的义务。u 要求酒店按约提供效劳、保护人身平安、财要求酒店按约提供效劳、保护人身平安、财产平安和隐私权。产平安和隐私权。u顾客的义务是酒店的权利。顾客的义务是酒店的权利。u 按约支付其享受效劳的费用,文明入住,不按约支付其享受效劳的费用,文明入住,不损害酒店利益。损害酒店利益。3 3、顾客的权利和义务、顾客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第二章 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酒店企业法概述酒店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节第三节 酒店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酒店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酒店企业法概述酒店企业法概述一、酒店企业的分类一、酒店企业的分类 (一一)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I.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由是由单个投资主体单个投资主体投资组建的企业。投资组建的企业。II.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根据契根据契约约定出资和共同经营的企业。约约定出资和共同经营的企业。III.公司企业公司企业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组织。(二二)企业法律地位企业法律地位法人企业是指依法能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法人企业是指依法能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以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义务的以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非法人企业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非法人企业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投资者要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企业。业投资者要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二、个人独资酒店法律制度二、个人独资酒店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酒店设立的条件一个人独资酒店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自然人、投资人为自然人2、合法的企业名称、合法的企业名称3、出资钱、实物、土地等、出资钱、实物、土地等4、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5、工作人员、工作人员u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其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其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u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u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三、合伙酒店法律制度三、合伙酒店法律制度 一普通合伙酒店的设立一普通合伙酒店的设立 1、设立条件、设立条件a)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两个以上合伙人。b)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书面合伙协议。c)合伙人共同就合伙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合伙人共同就合伙事项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合同。律约束力的书面合同。d)合伙人缴付的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合伙人缴付的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劳务出资。土地使用权或劳务出资。e)有合伙酒店的名称和消费经营场所有合伙酒店的名称和消费经营场所二合伙酒店债务清偿二合伙酒店债务清偿 合伙酒店以其所有财产对其债务进展清偿,合合伙酒店以其所有财产对其债务进展清偿,合伙酒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伙酒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责任。四、公司四、公司一公司的概念: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是企业的高级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是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组织形式。二公司的特征:二公司的特征:法人性法人性营利性营利性社团性,与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社团性,与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二公司的分类二公司的分类1.根据股东责任根据股东责任股份股份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2.根据控股关系根据控股关系母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子公司2.根据控股关系根据控股关系母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子公司2.依据控股关系依据控股关系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人以上的股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股份: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成,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法人。主要公司形式主要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符合法定要求股东符合法定要求50发起人人数发起人人数2-200,股东不限,股东不限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限额,人民币3万万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最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最低限额人民币低限额人民币500万万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经创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经创立大会通过大会通过有合法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有合法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构、住所有合法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有合法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构、住所货币(货币(30%)、实物、土地、)、实物、土地、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同左,发起人出资同左,发起人出资35%,第三节 酒店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1.客观事实客观事实 一破产一破产 2.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破产是一个事实也是企业趋于消亡的程序破产是一个事实也是企业趋于消亡的程序 二破产原因二破产原因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不抵债,资产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资不抵债,资产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三破产案件的管辖 1.地域管辖地域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即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地。地。2.级别管辖级别管辖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基层基层 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县、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县、县级市或区行政机关登记的企业。县级市或区行政机关登记的企业。中级中级 在本辖区内(地级市)有重大影在本辖区内(地级市)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响的第一审案件。高级高级 在本辖区内(省级)有重大影响在本辖区内(省级)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的第一审案件。最高最高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整一重整申请主体:一重整申请主体:1.债务人或债权人债务人或债权人二重整期间企业的管理:二重整期间企业的管理:1.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 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视下自行管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视下自行管理。2.对收益分配及股权转让的限制对收益分配及股权转让的限制 债务人不得恳求投资收益的分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所债务人不得恳求投资收益的分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所持股权。持股权。和解a)和解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和解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b)提出申请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提出申请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c)包括清偿债务的方法和期限,详细执包括清偿债务的方法和期限,详细执行措施。行措施。重整与和解失败,宣告破产重整与和解失败,宣告破产企业破产流程图破产申请和解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宣告破产终结第三章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系的协议。二、合同的分类二、合同的分类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是否按其类型确定的名称。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是否按其类型确定的名称。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是否有确定的形式和手续。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是否有确定的形式和手续。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是否双方均负义务。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是否双方均负义务。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是否支付代价。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是否支付代价。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对合同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口头形式优优点点据可查,据可查,防止争议防止争议快速直接、快速直接、简便简便缺缺点点繁琐、复繁琐、复杂杂争议时无争议时无法取证和法取证和分清责任分清责任二合同订立的形式二合同订立的形式1、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电子文件等可以有形件、和电子文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口头形式:当事人双方面、口头形式:当事人双方面对面协商或者以通讯设备交对面协商或者以通讯设备交谈达成协议的形式。谈达成协议的形式。三、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要约是一种订约行为,是希望和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人 受要约人:承受要约的人。要约规定:要约规定:1、内容详细确定,订房数、住宿时间、内容详细确定,订房数、住宿时间、订餐数、订餐标准等。订餐数、订餐标准等。2、内容经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即受、内容经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人即受该约定的约束。该约定的约束。二承诺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要件:承诺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三要约邀请三要约邀请 也称要约引诱,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也称要约引诱,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商业广告、招标公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商业广告、招标公告等。告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邀请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承诺,因此其必须包含合同成要约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承诺,因此其必须包含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包含合同成立的主要条立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不必包含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款。要约的相对人是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不特定的人。要约的相对人是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不特定的人。四、合同的成立 一一 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成立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合同成立于承诺生效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合同成立于承诺生效时。合同书: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假设不在同一合同书: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假设不在同一时间,以最后签字或盖章为准。时间,以最后签字或盖章为准。假设要求书面形式,凡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义务,假设要求书面形式,凡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义务,并且对方承受,虽然还未签书面合同,但合同仍然成立。并且对方承受,虽然还未签书面合同,但合同仍然成立。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的概念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的法律约束力。二合同生效的结果二合同生效的结果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任何人均不得进犯当事人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任何人均不得进犯当事人约定合同的权利义务。附条件合同 一附条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将来一附条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将来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法事实。合同生效于合同成立后,附件合同生效于约定合同生效于合同成立后,附件合同生效于约定的事实出现时。的事实出现时。无效合同二无效合同的情形二无效合同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法律、法规强迫性命令。违背法律、法规强迫性命令。一无效合同的概念一无效合同的概念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二可撤销的原因二可撤销的原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损害别人利益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损害别人利益的合同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或者将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合同予以撤销。效力待定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才能的人独立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才能的人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行为人越权订立的合同、行为人越权订立的合同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规定,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才能确定其效须经有权人表示才能确定其效力的合同。力的合同。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二二)合同履行的规那么合同履行的规那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约定存在缺陷时,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约定存在缺陷时,应采取妥善处理方法,应采取妥善处理方法,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动时。变动时。(一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概念 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的义务。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的义务。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概念:一概念:指在双方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履指在双方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履行责任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行责任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者回绝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求或者回绝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二分类二分类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概念: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给付以前,有权回绝先给付的权利。二适用条件二适用条件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后履行抗辩权一概念一概念 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先履行的当事人履行其义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先履行的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假如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务,假如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当事人有回绝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当事人有回绝履行的权利。权利。二适用条件二适用条件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属于双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先履行方未履行到期债务先履行方未履行到期债务不安抗辩权一概念一概念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后履先履行义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当事人有丧失履行义务才能行义务当事人有丧失履行义务才能的情况,终止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情况,终止履行义务的权利。先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先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1、及时通知对方。、及时通知对方。2、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可恢复履行。、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可恢复履行。3、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才能,可解除合同。、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才能,可解除合同。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变更的含义 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经协商一致,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展修补或者补充。二合同变更的限制 合同主体不变,仅变更合同内容。一合同转让的概念一合同转让的概念 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合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或者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同的权利或者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三人。二合同转让的分类二合同转让的分类 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债权人让与人债务人第三人受让人交货10吨交货交货1010吨吨债权让与债权让与通知通知二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债务人原债务人第三人新债务人交货10吨交货交货1010吨吨债务承担债务承担 征得同意征得同意三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承担1、合同义务转让假设未经债权人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合同义务转让假设未经债权人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2、债务人全部转移合同义务时,新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的全部、债务人全部转移合同义务时,新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的全部责任,且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责任,且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六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一合同终止的概念 即合同的消灭,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即合同的消灭,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债权和债备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债权和债务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务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必再履行合同义务。二合同终止的原因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1基于合同目的到达而终止,如清偿基于合同目的到达而终止,如清偿 2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终止,如解除、抵销、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终止,如解除、抵销、免除免除 3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终止,如提存、混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终止,如提存、混淆合同解除 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事人通过双方协议或当事人通过双方协议或者单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者单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的,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合同解除时一定要通知到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合同解除时一定要通知到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方时解除,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法定解除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合同抵销 是指合同双方互负债务,将两项债务互相充抵,是指合同双方互负债务,将两项债务互相充抵,使其互相在对等额内消灭。使其互相在对等额内消灭。合同抵销的种类合同抵销的种类法定抵销法定抵销合意抵销合意抵销抵消的三大要求:抵消的三大要求:1.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2.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3.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法定抵销 概念概念 在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基于当事在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作的抵销。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作的抵销。条件条件 1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债务给付的种类、品质应一样双方债务给付的种类、品质应一样。3双方债务均到清偿期。双方债务均到清偿期。4双方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双方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合意抵销 当事人基于协议而实行的抵销。当事人基于协议而实行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一样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质不一样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销。提存 一提存的概念一提存的概念 由于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由于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提交给提存机关,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为。二提存的条件二提存的条件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回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回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定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才债权人死亡未定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才能未确定监护人能未确定监护人提存规那么 1、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2、风险费用负担、风险费用负担 标的物毁损、提存费用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毁损、提存费用风险:由债权人承担。3、提存物领取、提存物领取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自提存之日起满自提存之日起满5年,提存物归国家所有。年,提存物归国家所有。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根本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根本内容 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争议消费者权益的争议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二消费者的概念二消费者的概念 狭义:为了生活,需要购置、使用商品或狭义:为了生活,需要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承受效劳的公民。者承受效劳的公民。第二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 一、消费者的权利:九项 二、经营者的义务:九项消费者的权利是指在消费活动中,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和。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承受效劳时享有人身、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承受效劳时享有人身、财产平安不受损害的权利。财产平安不受损害的权利。1、人身平安权:指生命安康权、人身平安权:指生命安康权 2、财产平安权、财产平安权一保障平安权(二)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使用的商品或者承受的效劳的真消费者享有知悉使用的商品或者承受的效劳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实情况的权利。商品的价格、产地、消费者、用处、性能、规格、商品的价格、产地、消费者、用处、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消费日期、售后效劳;等级、主要成份、消费日期、售后效劳;效劳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效劳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效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效劳的权利。1、自主选择经营者、自主选择经营者 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效劳方式、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效劳方式 3、有权进展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进展比较、鉴别和挑选 4、自主决定购置或不购置商品,承受或不、自主决定购置或不购置商品,承受或不承受效劳承受效劳三自主选择权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是平等和公正交易应是平等和公正的。的。四公平交易权 包括:1、质量保障:平安、性能、包装和产品保障。2、价格合理。3、计量正确。4、有权回绝强迫交易 消费者因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承受效劳受消费者因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承受效劳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权利。1、人身伤害的赔偿:生命安康或精神、人身伤害的赔偿:生命安康或精神 2、财产损害的赔偿:直接或可得利益损失、财产损害的赔偿:直接或可得利益损失五依法求偿权五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团体的权利。的权利。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效劳。、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效劳。2、参与、参与 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效劳的监视和检查。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效劳的监视和检查。3、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展调查和调节。、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展调查和调节。4、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群众传媒予以揭露和批评。、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群众传媒予以揭露和批评。六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的权利。七知识获取权八受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承受效劳时,享有其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和承受效劳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1、人格尊严含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含人身自由 2、民族风俗习惯、民族风俗习惯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效劳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效劳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展监视的权利。作进展监视的权利。1、监视的对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监视的对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 2、监视的方式:检举、控告、批评、建议、监视的方式:检举、控告、批评、建议九批评监视权二、经营者的义务一履行法定及约定的义务一履行法定及约定的义务 1、法定义务:如消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定义务:如消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2、约定义务: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强迫、约定义务: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强迫性规定性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效劳,应按照法律、法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效劳,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履行。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履行。二承受监视的义务二承受监视的义务 指在消费者不仅在购置商品时,即使在指在消费者不仅在购置商品时,即使在不购置商品时,也有权对经营者、对经营不购置商品时,也有权对经营者、对经营者的商品提出意见和建议。者的商品提出意见和建议。1.商品和效劳质量商品和效劳质量 2.效劳人员、雇员的态度效劳人员、雇员的态度 3.购物环境及平安措施购物环境及平安措施三保障商品和效劳平安的义务三保障商品和效劳平安的义务 1、一般正常情况下经营者的义务:、一般正常情况下经营者的义务:1、向消费者说明真实的情况、向消费者说明真实的情况 2、做出明确的警示、做出明确的警示 3、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承受效劳的、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承受效劳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在危险情况下经营者的义务:、在危险情况下经营者的义务:1、告知消费者、告知消费者 2、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效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效劳的真实信息。劳的真实信息。1、提供真实情况,不作虚假宣传、提供真实情况,不作虚假宣传 2、明确答复询问、明确答复询问 3、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五出具凭据和单据的义务五出具凭据和单据的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应当按照国家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效劳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效劳单据的,效劳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效劳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经营者必须出具。凭据和单据的作用:消费者凭据和单据的作用:消费者要求赔偿、要求赔偿、修理、重作、更换、退货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权利的凭据。等权利的凭据。1.保证产品具有相应的质量、性能和有效期限。保证产品具有相应的质量、性能和有效期限。2.保证产品与广告、产品说明和实物样品中描保证产品与广告、产品说明和实物样品中描绘的状况相符合。绘的状况相符合。六保证质量的义务六保证质量的义务七承担七承担“三包义三包义务务八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八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特价商品,概不退还特价商品,概不退还九不得进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九不得进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1、不得对消费者污辱、诽谤;、不得对消费者污辱、诽谤;2、不得对消费者搜身、搜物;、不得对消费者搜身、搜物;3、不得进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不得进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一、争议解决的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首选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首选 二恳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二恳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少选四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少选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手段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手段二、赔偿责任主体和责任归属 一赔偿责任主体确实定:一赔偿责任主体确实定:1、消费者、消费者 2、销售者、销售者 3、效劳者、效劳者 4、企业分立、合并后,承受原企业权利义、企业分立、合并后,承受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单位务的单位 5、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 6、广告经营商、广告经营商二、赔偿责任主体和责任归属 二责任归属二责任归属 1、由销售者、消费者、效劳者承担、由销售者、消费者、效劳者承担 1销售者先行赔付义务。销售者先行赔付义务。2销售者和消费者有连带责任。销售者和消费者有连带责任。3效劳者承担赔偿。效劳者承担赔偿。可向任何一方提出赔偿恳求。可向任何一方提出赔偿恳求。商品商品 2、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承受效劳时,其消费者在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承受效劳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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