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北斗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物流 有限公 司北斗 监控管 理系统 使用管 理制度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输条例》的有关规定,提高对运 行车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车辆 运行状态,促进我司道路运输安全,规 范道路运输汽年行驶记录仪北斗 导航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待 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公司北斗监控平台工作职责1. 负责与主管部门北斗管理系统联系,对所属营运车辆的运行速度、时 间进行设定,指导和监督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北斗监控系统2. 完善落实北斗系统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北斗道路运输 监控 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3. 将每月的北斗安全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科,并对存在的突出问 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负责检查落实、整改到位4. 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车载北斗系统设 置完好5. 及时处理北斗系统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 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上报工作6. 做好北斗系统道路口常监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时间7. 将当月北斗监控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情况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 报。
8. 负责北斗系统监控人员的口常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是否按有关规定执 行操作 O 二、北斗监控人员工作职责及制度1、 监控人员必须保证北斗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 行状态,包括车辆的准确位置、行驶速度和方向2、 做好年辆监控的日常记录和上、下班的交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 导3、 监控人员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徳,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 假, 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 无关的信 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 行短信聊天,严 禁发送黄色、反动信息和从事反党宣传4、 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 安 全科,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 110 报警中 心报警5、 监控人员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6、 监控人员在没有特别的批示下不得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7、 监控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各类型车辆在不同等级路段的时速规定对车 辆 进行时速设置,不得随意更改或不按规定设置车辆时速8、 监控人员接到车辆违章超速报警时,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或警告信 息,要求驾驶人员降低车速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每月底将年辆违 章报表 送公司安全科和运管部门。
9、 监控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连续行驶时间和中途停车 休 息时间以及超长线路营运车辆中途更换驾驶员的规定,及时给驾驶人 员以提 示,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做好监控记录并提出处理意 见10、 监控人员应将需要的监控信息如:定位次数、违章车辆处理情况、 值班 情况、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等及时上报公司,道路运 输管理机构 监控管理平台11、 做到平台软件及时升级,认真学习软件中的各项功能三、驾驶员北斗车裁终端使用职责1、 确保北斗年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并按有关说明正确使用、维护和保 养, 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坏北斗终端系统,不得用水直接清洗车载终端 系统若不能 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护2、 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随时关注终端系统信 息3、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载终端是否良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行驶过程 中车 载终端正常运行4、 营运车辆出车前向车辆所属公司监控管理平台发送车辆和驾驶员确认 信 息,确保监控管理中心掌握出车时的真实情况在车辆到达终点或停 止营运 时,驾驶员应逐条阅读完车载终端的未读信息以便及时获取相关 指令和提示5、 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系统,不得向监控管理平台发 送与 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的紧急报警信息。
6、 营运车辆驾驶员收到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 违章 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7. 为保证安全,只能在车辆停驶时操作使用终端,阅读相关信息或接 听、拨 打车载电话,车辆在进入加油站时,禁止接听、拨打车载电话或 打开液晶屏8, 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 劫等 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监控平台 根据情况提 供相应的帮助和指示四、北斗系统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一) 监控平台人员奖惩制度1、 公司北斗系统监控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营运中的客运车辆实施监控 的,发现一次对公司监控人员处以 50100 元的罚款2、 北斗系统监控中对运行中超速、紧急报警等未及时提出警告或未上报 有 关部门的,发现一次处以 20 元的罚款3、 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出现一次 处 以 50 元的罚款'4、 在北斗平台上发送黄色、反动宣传信息的,发现一次立即下岗5、 在没有特别批示下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的,出现一次处以 50 元的 罚 款,两次以上立即做下岗处理二) 、营运货车驾驶员使用 GPS 奖惩制度1、凡安装了北斗系统的车辆,营运情况下必须 24 小时开启,否则一次 处以 200 元罚款,节假日加倍。
2、擅自拆卸或破坏北斗系统车载设备的由车主白费修好方可进行营运3、 平台发出指令后,两分钟内不执行者,每次罚款 50 元,一日内发生 两起 者,罚款 100 元;每月发生三次者,除罚款外,公司将取消驾驶员 驾驶公司籍 车辆的资格4、 营运途中私自关闭北斗车载系统者,每次处以 50 元的罚款,重者加 倍处 罚,并处以驾驶员停运学习 2 天5、 每月超速行驶次数达 3 次,罚款 100 元;3 次以上者,除加倍罚款 外, 驾驶员停运学习两天,屡教不改,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6、 假报、误报信息者,每次罚款 50 元,重者加倍罚款外,停运学习 37、 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的,按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8、 办理了出车手续,但不按规定随车携带,第 1 次处罚 50 元,第 2 次 处罚100 元,第 3 次处罚 200500 元,并下车学习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