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红线内容

安全“红线”(26条)一、机电设备管理(9条)1. 高压电气操作未办理“两票”、误操作或 操作时不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擅自使用万能钥匙解锁进行倒闸操作2.防爆区域电气设备失爆3.移动式电气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效4.设备检修(施工)时不执行停送电制度5.带电检修、搬运电气设备或电缆6.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未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7.检修转动设备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转动装置;将身体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衣袖敞开、长发未盘扎8.设备检修后,不清点人员、不清理工器具和杂物,未经安全确认就试运转9.蹬跨运转设备或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二、生产技术管理(9条) 1.检修时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擅自退出连锁及热工保护、更改保护定值、停用随机保护3.擅自改变作业流程和工艺参数 4.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5.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未办理票证6.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未设置、未投用或失效7.易燃易爆化学品罐车在装卸过程中没有使用消除静电接地装置或装置失效 8.压力容器、管道未完全泄压开始进行检修工作。
9.有易燃、助燃、毒性、窒息性介质的管道或容器检修作业前未进行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或分析结果不达标开始作业的三、安全管理(4条)1.登高2米以上作业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2.故意破坏安全设施3.酒后上岗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值(带)班人员空岗、脱岗4.安全隐患假整改假闭合四、消防管理(4条)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应急及消防通道堵塞,灭火器失压、过期,消防栓无水2.消防控制室在岗人员不会使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或擅自停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3.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手机、携带火种4.距动火点30米范围内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米范围内排放可燃液体;距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安全管理“重点”(30条)一、机电管理(7条)1.专职监护人必须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2.雷雨天气变电站巡视不得打伞 3.高压电气操作前必须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执行监护复诵制度,不得漏项、跳项4.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5.爆破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6.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必须保持完好,并在安全检验周期内使用7.必须定期对防爆设备进行防爆检查二、消防管理(6条)1.必须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消防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2.重点防火部位在岗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消防器材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完好4.重点防火部位不得抽烟或擅自动用明火5.消防器械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损坏或缺失6.禁忌物品不得同车(地点)运输、储存三、施工及检修管理(5条)1.安排现场具体作业时必须贯彻安全措施2.外委施工单位必须纳入本单位安全监管3.打开(清理)氯、碱、酸介质管道、蒸汽管道设备法兰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毒面具 4.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集聚的地沟、地坑进行检查并清除5.不得用氧气作为压力气源吹扫管道 四、安全管理(4条)1.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方能上岗作业2.交接班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和确认3.必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或安全检查4.因工作原因威胁、报复安全管理人员五、危险化学品管理(8条)1.进入防爆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消除2.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必须及时处置3.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必须正常投用4.安全设施必须定期维护检查或校验,不得超期运行。
5.岗位人员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并明确专人监管6.液氯、液氧等充装前,必须对充装设施、充装容器等进行检查确认7.设备故障停机后必须查明原因,不得擅自启动机组8.应急救援器材要保持完好,岗位人员必须正确、熟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