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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个人合伙协议书

文档格式:DOCX| 86 页|大小 66.53KB|积分 10|2022-05-01 发布|文档ID:8335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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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个人合伙协议书个人合伙协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下面是我整理的个人合伙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个人合伙协议书1  甲方:桂又春(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徐军(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地理优势,开发新市场,决定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经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建材厂)  二、生产经营地址为:汉川市刘家格镇  三、合伙经营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现金  五、经营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桂又春负责全面工作,徐军负责生产、出纳  六、生产资金使用:每一笔货款收回必须开据收据,存入银行账户;每一笔支出都要双方签字财务室才能付款记账否则无效;谁报销谁承担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军占40%按比例分取红利,本厂终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八、责任和义务:桂又春有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开发市场、合理调配生产合同、生产人员、监督贷款回收、节约开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徐军有保证安全生产、质量、完成生产任务、节约开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桂又春、徐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忠实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中途在任意时间退出(需要退出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得转让他人经营如果发生以上任何一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各自出资额占股的三分之一进行处罚  十、其它未见事项,双方口头协商(口头协议以记录为凭)或者另立补充协议,另立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协议经双方共同订立,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桂又春、徐军各留存一份备查  合伙经营人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个人合伙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公司):  联系电话:  住址:  _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关于_____________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和客户方多赢的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机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告、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和协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每月(大写)________元执行,每月末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公司名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公司名义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额的___%,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年,自双方代表(甲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公司名义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的为准  十、本协议在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个人合伙协议书3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个人合伙协议书4  1、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实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工人村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工人村涵洞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a和b以工程款出资,计人民币87000元,作压金用  合伙人c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压金用,另外10000万作日常开支用  合伙人d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0元,作日常开支用  附:如日常开支不够用,仍由c和d来支付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3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利润(或者亏损)是在归还c和d的出资后,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a:联络与协调与上级领导关系,到工地现场监工!  b:施工及现场指挥开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现场监工!  c:掌管钱,购置各方面设备,生活买菜,有时到工地现场监工!  d:掌管钱,购置各方面设备,生活买菜,有时到工地现场监工!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  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营原来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合伙协议书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作为合同投资人的方式合作投资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合伙投资期限为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投资出资额及方式  1、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  2、甲、乙双方决定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一专用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合伙投资使用;  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缴入上述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  4、合伙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_______时予以返还;  5、资金增减由合伙投资人共同决定,双方另附补充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五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  1)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2)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共同共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甲、乙共同决定。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份额;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转让其持有的份额  第八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投资期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3)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1)甲乙双方对合伙账目进行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中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甲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个人合伙协议书6  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 _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 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 ________ 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 _____ ,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 _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二)甲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 _元,大写 __   合作期间甲方已有货品以当时进价计入甲方出资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资产(资产清单另附),合作人仅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故不计入甲方出资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当年度具体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店面销售及售后服务甲方负责财务会计及渠道商务,乙方负责财务出纳及库房管理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白银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六)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个人合伙协议书7  甲方: 姓 名,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惠州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保护膜,包装材料,劳保,文具,抛光材料,电镀材料及配件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占总投资额的50%;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xx年10月31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陈思超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  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陈思超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3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俩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广东省内使用每月1000.00元(消磨费),燃油按实际用量报销,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合伙协议书8  甲方: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人):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见证人):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在北海市工业园区项目已有多年,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因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拟引进合伙人进行共同经营。

    经乙方实地考察,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同意投入资金与甲方一起合伙经营位于北海市工业园区项目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作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自愿合作、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共同受益、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字号: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以现项目中的实物资产和甲方现有的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甲方实物资产及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价值双方已确认一致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方式和份额如下:  (一)合伙人林某某,以实物资产(具体资产清单见附件1)出资,计人民币元;以商业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出资,计人民币元;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出资金额合计贰拾捌万元,享有合伙经营项目的份额比例为70%  (二)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金额计人民币拾贰万元,享有合伙经营项目的份额比例为30%  (三)本合伙项目出资金额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四)项目如需扩大生产规模的,经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合伙人享有份额比例投入相应的资金,双方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保持不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人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项目份额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债务承担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经营的事由;  ④合伙人提前6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不影响项目正常经营的;  ⑤合伙人提前3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支付按出资金额计30%的违约金的;  ⑥其他合伙人愿意内部购买其出资份额的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支付无过错合伙人违约金。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经营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剩余财产按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进行结算分配  (三)出资的转让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的期限为7天(自双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计),过期无效。

      3、多名合伙人均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协商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原项目的份额比例确定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林某某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项目年度经营计划;  3、制定项目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  5、聘任或者解聘项目生产人员;  6、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7、拟定项目的财务制度,财务制度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能实施;  8、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b、改变合伙项目字号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  c、以合伙人名义或以合伙项目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d、将合伙财产或合伙项目的客户往来款项借给他人的  e、决定项目的财务制度;  f、决定合伙负责人的报酬;  g、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及决定会计人员工资薪酬;  i、决定管理人员、生产工人、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  j、决定合伙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及亏损弥补方案;  k、补充协议约定需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项。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按退伙处理,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按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财产;但不能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在合伙协议生效后逾期3个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处理,受让人不能作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私自转让财产份额违约金比例按转让的财产金额的30%计算支付给无过错方。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产生的法律责由该合伙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无过错合伙人违约金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对外担保违约金比例按出质和对外担保金额的30%计算支付给无过错方  (三)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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