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卖场员工管理制度

家电卖场员工管理制度家电卖场员工管理制度一、内容(一)调配1、员工定编管理2、员工上岗管理3、员工异动管理4、员工离职管理(二)劳动管理1、管理(双向考勤):检查员工到岗情况及处理员工假事2、劳纪管理:检查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3、劳动组织:合理组织、调配员工,以适应营业淡旺季及促销等专项经营活动对人员的不同需求三)管理根据公司人事部统一规定,结合员工劳绩、劳效,计算发放员工薪酬四)奖惩管理即对员工工作、行为表现按《员工手册》实施奖励与惩罚五)员工考评即跟踪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展科学、客观、公正的分析与评价六)教育1、上岗培训2、在职培训3、日常思想教育(七)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1、人事台帐:人员设卡记录根本情况2、工作档案:考评、出勤、奖惩、职级变更与表扬投诉信件等二、员工管理规定(试行)本规定适用于广场全体一线员工,一线员工由公司聘用员工和厂商自聘员工组成1、员工定编管理1)各楼层的人员定编由人事部根据公司总体方案及经营实需状况统一制定2)由于工作需要,需进展定编调整(含临时性增减人员)的由现场,专柜,提前一周向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经人事部确认后统一安排包括厂聘员工)3)员工的定编(含厂商员工)变更,需有主管总(副总)经理级审批的新增员工审批表或清退表。
如属变更的需附合同审批单,通知信息、财会一同做变更处理2、员工上岗管理1)公司自有员工的上岗管理:A、经公司和培训合格后的新聘员工,经资源部调配,员工持人力部签发的员工调配单到所分配的部门报到报到之日为员工上岗之日B、各商场对新聘员工进展上岗前入职教育,安排工作内容及岗位C、员工报到当日由综合主管为其办理员工工牌号、《员工手册》、工作餐卡(券)、工作制服,并收取缴纳制服押金D、综合主管引导新员工上岗,介绍给柜组长及成员,引导熟悉工作环境2)厂聘员工的上岗管理A、厂聘营业员工聘用条件年龄:26周岁以下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安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商业零售工作B、上岗程序填表:由厂商填写“厂聘营业员工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核对定编:厂商人员定编严格按合同情况执行,厂商持“申请表”请楼层综合主管对人员定编按合同进展确认,对人员异动原因情况进展说明厂聘营业员工持经确认定编的“申请表”、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到人力资源部面试面试合格后填写“厂商员工登记表”,提供详细地址、联络、担保人、住址提供户口所在警署的户籍证明,提交近期彩色照片(1寸)2张。
用途建立本企业员工档案※厂商异发开工需统一时间培训,非办班时间禁异发开工培训:合格员工持人力资源部颁发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通知单”到培训中心承受培训每月初开班,培训期一个月)经培训考试结业后,人力资源部开据调配单,新员工持单到需要部门报到C、促销员(临时员工)促销员上岗程序依照“厂聘员工面试上岗程序”办理,并附促销申请促销期促销员上岗不得超过一个月3)员工异动管理①、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职位或工作岗位作临时性或长期性调整,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安排②、员工异动(含部门内异动、部门间异动、岗位调整等)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要求统一安排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展员工异动,楼层因经营工作需要,对员工进展临时性的调整一周内的由楼层负责进展,一周以上的须事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③、因经营工作需要,经营布局调整而发生的人员异动,原那么上是营业员随柜组或经营品种的调整,成建制异动,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展④、根据工作需要而进展的员工岗位调整工作,由部门提出建议,部门经理签署,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部门进展调整⑤、厂聘营业员工原那么上不允许进展岗位调整广场请退员工不得在进场聘用4)员工考核管理①、公司的和管理是绝对权威。
员工必须自觉执行公司标准工作行为,严格按照公司及厂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对员工进展同一标准的考核与管理,一线员工(包括新、老员工、厂聘员工)的业绩考核均纳于统一标准予以考核②、员工的考核管理包括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执行标准为主要内容的考核管理③、员工考核工作按月度进展,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布置④、公司自有员工的考核由公司与各专柜厂商共同负责,公司派往专柜工作的员工应无条件承受公司及厂商的考核管理5)员工离职管理①、员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统一进展②、自动离职:A、离职员工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天数提前向部门经理或区域主管递交“申请书”经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B、在规定时间内,离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C、部门经理、主管应催促离职员工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D、离职员工其手续全部完毕后,由人中部统一办理离职清单③、公司对不能胜任或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而被即时除名、辞退或终止合同的员工,各部门主管、经理须催促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离职通知”下发的当日内办理全部手续后,及时离开公司④、厂聘员工的离职、辞退A、为保证各专柜经营工作的正常进展,厂聘员工经培训上岗后,在各专柜工作未满三个月不得提出离职,未经公司许可厂方不得擅自更换营业员。
B、在本公司辞职的厂聘员工,从离开公司半年内,厂商不得重新聘用原那么上一方解聘的员工,另一方不得聘用(即从甲厂商辞职或解聘的员工,乙厂商不得重新聘用)C、厂聘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区域主管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商场批准,主管在三天内催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后(商品交接、退还工号牌、员工证、考勤卡、注销工号、交回更-衣箱钥匙等),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