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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涂层材料技术服务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参考)

文档格式:DOCX| 179 页|大小 149.44KB|积分 50|2022-12-27 发布|文档ID:17806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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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泓域/3C涂层材料技术服务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管理3C涂层材料技术服务公司知识产权资产管理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知识产权资产确认 4二、 知识产权投资的成本控制 16三、 知识交换概述 19四、 知识产品交换的形式 20五、 知识产权法律渊源 21六、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25七、 人类经济发展的三种形态 26八、 知识经济对人类经济发展的意义 52九、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67十、 知识产权维持管理 92十一、 知识产权交易的营销管理 112十二、 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 129十三、 公司简介 137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38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139十四、 项目基本情况 139十五、 产业环境分析 142十六、 涂层材料下游 144十七、 必要性分析 146十八、 发展规划分析 146十九、 法人治理 153二十、 项目风险分析 165二十一、 项目风险对策 167二十二、 SWOT分析 169一、 知识产权资产确认(一)专利资产确认管理1、技术交底技术开发是一件辛苦的工作,其中蕴含了许多开发人员的经验和成果如何把开发人员的经验累积成可用的知识,在企业内部得以扩散及传承,以避免新开发工作从零开始,甚至重走冤枉路呢?技术交底就是一个值得企业采纳的制度。

    通过建立技术交底书的撰写与提交,可以从制度上确保研发人员的创新点能够固定下来,成为专利挖掘的技术来源技术交底书是技术人员将其发明创造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技术管理部门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文件一份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包括八个部分:技术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及其缺陷、发明目的、发明内容、有益效果、最佳实施方式、附图及附图说明技术交底书最低程度上应当:(1)清楚描述现有技术及其缺点2)清楚描述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3)清楚描述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如果技术交底书能提供多个相关实施例、提供产生有益效果的原因、提供附图并详细描述附图,将更有助于专利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全面理解、准确发现实质性发明创新点,从而形成核心与外围相互配合、层级严整、保护严密的专利保护体系技术交底书一方面可以固化企业的技术知识,另一方面可以作为企业做出技术应用、专利申请等决策的依据和参考即使企业研发出有质量的技术,也需要通过技术交底书这个载体记载和传递给专利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从专利申请的角度,一份高质量的技术交底书可以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和效率,使专利代理人更容易理解发明人发明构思的创新点因此,技术交底书是联系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的重要沟通渠道。

    从这个角度,高价值专利的成长路径,首先要从撰写高质量的技术交底书开始2、专利筛选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要求“促进高价值专利的实施”何为高价值专利?高价值专利应当是技术价值、法律价值和商业价值都比较高的专利从狭义上讲,高价值专利就是指具备较高商业价值的专利高价值专利应当以高质量专利为基础,而高质量专利又离不开高质量技术的支持从高质量技术到高质量专利,再到高价值专利,分别历经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专利运营等多个阶段,层层推进,环环相扣高质量技术关注的是专利的技术质量,高质量专利关注的是专利的法律质量,高价值专利则更关注专利的商业质量因此,培育高价值专利的路径,应当先从高质量技术抓起,从高质量专利做起很多大企业在经过专利数量的膨胀之后,对专利资产的评估都会由“以量取胜”进化到“以质取胜”的阶段高质量的专利更能在关键产业的关键地位,拍住竞争者的咽喉,提升市场占有率,成为有力的竞争利器而专利筛选就是一个提升专利质量的制度性措施1)专利筛选的内涵对于技术研发能力很强的企业而言,可能存在多项发明创造,并非每件发明创造都需要、都适合申请专利此时还必须决定应该把哪些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或把哪些发明创造优先申请专利,此即所谓专利筛选制度。

    专利筛选制度是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发明创造进行评估,从,而决定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或申请专利的优先顺序的制度专利筛选制度中最为实质的部分,主要是专利申请之前的发明评估,因此,专利筛选也可以称为发明筛选许多企业或科研机构在申请专利时,都建立有筛选专利的发明评估制度2)专利筛选的目标专利筛选的目的在于评价技术是否具有专利性,是否值得申请专利,并确保申请专利的品质,增加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也借此淘汰不必要的或无用益的技术,节省申请、维持专利所耗费的财力从理想的角度观察,专利筛选可以避免申请不必要或不需要的垃圾专利或问题专利,以及错误专利所谓垃圾专利,是指那些难以满足专利法上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要求,而不应该得到授权的专利所谓“问题专利”,或称“可质疑专利”,这些专利多半是无效的或者其权利要求过于宽泛问题专利比垃圾专利的范围更加广泛,除了包括垃圾专利,还包括那些可以授权但保护范围不适当的专利而所谓错误专利,是指虽然满足专利法的“三性”要求,但从企业策略上考虑应当作为商业秘密而不宜申请的专利当然,从专利法的本质目的上讲,不应欢迎垃圾专利和问题专利,因为它们占用了不应当拥有的专利资源。

    不过,从企业的私利角度看,有时候申请垃圾专利或问题专利却是他们有意的结果而对于错误专利,从专利法的本质目的上看,本应授权,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企业不小心造成错误专利的申请,则可能存在不利的后果,自是策略上的失误3)专利筛选的机构为便于开展发明评估,进行专利筛选,企业应当设立发明评估委员会,这个机构一般不需要固定的形式,可以是一个常设的松散性组织,在需要作出发明评估时才召集评估人员集中讨论相关事宜,日常工作由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来协调由于发明评估的内容主要涵盖可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技术的商业价值(经济利益、实施难易、投资成本、市场影响等),也即须周全顾及法律、科技、市场、投资财务等层面因此从事发明评估的人员最好既有技术人员(包括发明人或设计人),又有法务人员(最好是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市场营销人员,可能的话,还包括财务人员甚至可以邀请战略咨询人员参加发明评估活动,但技术人员与法务人员应当占据评估委员会的主体4)专利筛选的内容专利筛选的目的是保障专利的品质从专利筛选的角度,专利品质可以从技术、法律和商业三个层面进行评估,下面列举了一些常用的评价指标,作为参考和启发二)商标资产确认管理1、挖掘可商标化的标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因此,企业可以从商标法的角度,对企业拥有的商业标识进行审核,将可以商标化的标识及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对于企业自己设计或选择的商标标识,只要企业管理人员稍微有些商标常识和意识,一般都会主动地、积极地申请商标注册,除非他不了解商标注册的意义但是,即使拥有良好商标意识的管理人员,也未必意识到自己可能遗忘了一些应当申请商标注册的标识表面上看,这些企业已经将自己核心的商标进行了注册,然而,另外一些更加容易被消费者接受,或者其他一些同样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商标,却受到冷落,并且随时都有可能被“职业注标人”所劫走,或者被他人搭乘商标便车在企业业务发展过程中,企业必须持续开发/挖掘和确认新的商标标识通常,那些未受到充分关注的商标在哪里呢?可以对以下标识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可能遗忘了商标注册申请:境外延伸进入中国的商标、子/副商标、商标简称、商标别称、商号、广告语、产品的外观,甚至产品型号等,在满足商标注册条件的前提下,这些标识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2、商标“撤三”的困境如果大量挖掘商标标识进行申请注册,再加上联合商标或防御商标策略,尤其是多类别或全类别注册,必然会带上大量的注而不用的商标事实上,商标标识也是一种符号资源,任何企业不应当不合理地大量占有,特别是恶意囤积。

    只不过,不少企业进行防御性的商标注册,只是一种防止商标抢注或保障业务自由的权宜之计但是,这里面临着一个无解的难题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9条第2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撤三”)而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7条的规定,可以对抗撤销商标注册的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只包括:(1)不可抗力;(2)政府政策性限制;(3)破产清算;(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既然是防御性的商标注册,通常是不会在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的,而且不符合所谓“正当理由”,因此,“撤三”的困境始终如影随形,是企业无法避免,甚至难以破解的问题惟有以下“点拨”可供参考:(1)防御性的商标注册本来就是卡位,先卡住了,人家可能就懒得来烦你了,毕竟申请“撤三”也要花费精力的你不可能倒霉到每个防御性的商标注册,都会有人来挑战2)把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当作3年,而不是10年,也即每3年申请一次商标显然,这对全类别特别是全商品注册,成本压力不是一般的大所以,你得选择哪些核心商标在哪些重要的商品上,需要执行这种“3年一申请”的策略三)商业秘密确认管理1、商业秘密的内涵企业内部的很多信息都需要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并采用安全的措施,保障这些信息不被外泄,避免被竞争对手利用,甚至破坏自己的商业计划。

    当然,如果已经通过专利申请而公开的信息,则无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起来企业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研发试验数据、纪录和结果、工艺流程、技术诀窍、样品、市场营销策略、销售渠道、货源情报、订货合同、客户名单、经营方法等如果想了解商业秘密的泄露或被盗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有多大,可能难以量化和评估但商业秘密泄露所带来的损失可从下列领域增加的成本中看出:行政管理费用、市场份额损失、增加的法律官司、增加的安全措施、公司的名誉损失等根据2019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信息作为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上位概念,能够覆盖部分难以被界定为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但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如某公司隐去股东的身份、持股比例、代持人等信息从前述法律规定可知,商业秘密的特点包括:(1)秘密性,系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商业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2)价值性,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3)保密性,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信息泄漏应采取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2、保密的确认确定商业秘密范围是确保保密质量的关键,有了范围,就能“对号入座”,标准也能统一企业应当合理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不鼓励将不需要或不重要的商业信息划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导致没有保密重点,浪费企业资源并不是所有的商业信息都能够或都需要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如果笼统地将所有信息当做商业秘密来保护,有可能混淆秘密与非密的界限,分不清哪些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哪些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更不用说做好保密工作那些直接影响企业的权利、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商业信息,一旦泄密会使企业利益遭受损害的信息应该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不同的企业会有自己的核心机密,企业要考虑商业信息的重要程度、商业价值等因素,既要全面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又要突出重点、积极防护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企业对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及其载体应当标明保密标识(如保密印章等),使保密信息与其他信息区别开来,一是可以很明确地确定哪些人员具有接触这些信息的权限,防止没有接触商业秘密权限的人员不当接触商业秘密,二是在商业信息或其载体上标明保密标识,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可以认定企业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表明企业的保密意图,是认定商业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时的一个重要证据。

    由于商业秘密的存在方式或载体是不同的,有的是以纸质文档的方式存在的,有的是以电子文档方式存在的,有的具有有形的载体,有的没有有形的载体,企业都应以人员能够感知的方式标明保密标识用以确认商业秘密的具体方式,可以包括:(1)在包含商业秘密的信息或载体上标明保密标识;(2)不适宜在包含商业秘密的载体上标明的,用书面形式标明保密标识并粘贴在商业秘密载体上;(3)不能标明保密标识的,用专门文件加以确认,并将文件送达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4)在涉及商业秘密的电子文档中以电子印章等方式嵌入保密标识;(5)使用其他易于为接触者所认知的方式标明保密标识3、信息解密企业应当定期对商业秘密进行审核,对没有必要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应当及时解密商业信息是不断发展的,之前需要保密的商业信息现在有可能不需要采取保密措施,使不需要保密的商业信息在企业内部自由流通,实现资源共享,并可以突出重点,积极防护,使企业的保密工作有的放矢,也可以降低企业的保密成本商业秘密解密的最终判断标准是某项商业信息是否有必要或有可能继续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具体可以参照以下的保准(1)国内或国外已经公开的,尤其是已经通过专利申请文件公开的。

    这些已经公开的信息成为公有技术或公有信息,企业的商业秘密已经丧失秘密性,没有必要再采取保密的工作;(2)在国内外无竞争能力且不影响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安全的技术随着技术的发展,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已经更新换代,被新的技术所取代,没有竞争力,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技术安全的可以解密;(3)属于业内纯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单纯的构想和抽象的理论或概念并不是商业秘密所保护的对象,此外,基础理论一般是本领域内的公有知识;(4)业内已经流传或者业内一般技术人员基本能够掌握的技术这也是属于公有领域内的知识,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仅仅是除了商业秘密所有人以外的有限范围所知晓的商业秘密,并不丧失其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资格;(5)企业已经公开的经营计划或营销策略等经营信息,不需要继续保密的(6)其他已经公开或业内公知的,或者已经失去保密价值的商业信息四)版权资产确认管理虽然各类作品的取得并不依赖于类似商标或专利的申请或注册程序,但是,正是由于作品版权以作品完成为产生条件,使得版权资产的权利归属以及是否拥有完整的版权,变得更不具有确定性因此,从一开始就要重视版权与企业的归属关系,通过版权登记或合同约定等方式强化版权资产的确定性。

    对不同的企业而言,版权资产的类型及其重要性并不相同比如,以内容产业为核心的动漫公司,显然其最核心的版权资产是其动漫作品、动漫角度等而以健康产业为核心业务的企业,其版权资产尽管也有不少,比如产品包装图案、宣传作品、办公软件与数据库等,但其重要性通常不能与动漫公司的核心版权资产相提并论二、 知识产权投资的成本控制根据一项统计,财富100强的大公司在全球一些主要国家或地区,从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到维持发明专利的20年有效期,大概要花费25万美元到50万美元一家公司如果拥有成百上千件专利,其维护费用不难想象是十分惊人的因此,做好知识产权投资尤其是专利投资的成本控制,就显得至关重要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存在偏见,是因为知识产权无法及时带来收益需要理解的是,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的投资产品,它是一种长期投资,并非短期业务如果对知识产权采取急功近利的态度,在短期内它的确会成为一种财务上的负担更重要的是,无论是财力雄厚的跨国公司,还是势单力薄的中小企业,都应当关心知识产权投资的成本控制,否则知识产权只会成为企业的负担,甚至是负债一)知识产权投资的成本构成知识产权投资的成本产生于很多环节,比如,从自主开发专利的角度,在专利的研发、申请、维持、利用、保护等环节,都会发生成本的支出。

    如果把视野扩展到企业与外部的专利交易,还将在专利的许可、转让、价值评估、尽职调查等环节产生费用的问题知识产权储备的成本主要可以分为官方费用与非官方费用两大类别:官费:是指支付给官方机构(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等)的费用官费既包括知识产权授权主管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收费,也包括海关的备案费用、法院的诉讼费用等项目通常,授权主管部门的收费是知识产权投资过程中,最主要的官费构成部分非官费:简单地讲,是指官费之外的开支非官方费用的构成更是复杂,既可能来自企业的管理活动,比如专利和商标的监控费用;也可能来自对外交易活动,比如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费用;还可能来自知识产权相关的服务活动,比如专利代理费用、商标代理费用等二)知识产权产出的成本控制1、削减研发成本的支出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已经出台很多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并提供研发创新或成果转化的基金、补贴等资金支持企业可以积极了解政策,争取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以减少研发成本的支出此外,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合作开发或有偿引进他人的技术有时可能比自主研发创新支出更少与其独立研究或重复研究,还不如用相对较低的成本买过来,把精力和金钱都用于技术改进创新上面。

    2、控制知识产权申请的数量首先,要明确知识产权申请目标,除非为了某些特定的战略考虑,应该紧紧围绕现有的产品经营和市场需求,量力而行,按需申请其次,要建立专利筛选机制,控制专利申请的数量此外,可以依法合并数项专利申请,节省专利成本3、选择成本更低的保护方式对一项技术而言,比专利成本更低的保护方式,通常是商业秘密,对软件而言也可能意味着采取版权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商业秘密保护比专利保护成本更低,主要是因为商业秘密的获得不需要申请授权,不需要缴纳官费但是,商业秘密需要持续不断地维持秘密性,才能保持其权利和价值,面对无孔不入的商业间谍,以及一些不诚实的内部员工,要做到这一点,也需要花费不少的管理成本4、减缓申请费用的开支企业可以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缓缴纳相关申请费用另外,可以争取地方政府的专利申请资助补贴降低自己知识产权储备的成本三)知识产权存续的成本控制1、定期淘汰知识产权可以通过专利稽核、商标审计,定期进行知识产权淘汰,放弃或删减不必要的、无用益的专利或商标,可以节约维持知识产权的开支大部分庞大的、拥有上千个专利或商标的公司都有很大的删减空间专利淘汰的方式,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放弃,也可以不缴专利年费消极放弃。

    一般而言,企业多采取不缴年费的方式而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的维持并没有官费成本,因此企业一般都选择以到期后不续展的方式淘汰不需要的注册商标2、控制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选择合适的保护方式,可以节省一些保护成本保护知识产权最典型的公力救济方式是行政查处或司法诉讼一般情形下,通过行政机关查处侵权,简便、快速,费用低,因此行政查处所付出的成本比司法诉讼要小一些3、积极利用知识产权的价值比如,把闲置的知识产权或对核心业务没有影响的知识产权,向外转让或发放许可,通过获得转让费或许可费,来冲抵知识产权维持的费用开支《华为创新和知识产权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底,华为累计获得授权专利87805项,其中有11152项是美国专利自2015年以来华为获得交叉许可后的知识产权净收入超过14亿美元,付费方涵盖美国、欧洲、亚洲公司三、 知识交换概述交换是指通过提供某种东西作为回报,从而取得所要的东西的行为;商品交换就是商品所有者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相互自愿让渡商品所有权的经济行为,是商品所有者彼此让渡使用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过程一切商品对它们的所有者是非使用价值,所有者只把使用价值作为交换手段,用它们去换回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

    但商品对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技术交换与技术传播或分配有着密切联系;传播的主体一方往往较为主动,一方被动接受,而交换虽常常是双方的主动介入,但它们都需通过交流才能完成所以,传播的效果通常与交换结合在一起才会理想交换和传播离不开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西方发达国家完善的知识中介服务机构的制度对其知识经济取得的成就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但中国这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和制度还有待于构建和完善四、 知识产品交换的形式知识产品因其种类繁多,交换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可以分为市场交换和非市场交换两种主要形式非市场交换更多地见于基础研究成果的交流,如学术讨论会或学术年会上与会者将自己的论文汇集于会议论文中,供他人参阅、了解、分享,同时也参阅、分享、了解他人的成果;会议中宣读自己的论文,讲解自己的观点,与其他与会者交流看法等还有一般同事、朋友之间的口头、书面交流等也是常见的知识交换形式它们无需金钱等媒介的介入,是知识产品非市场交换的典型形式大部分知识产品的交换是要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的,尤其是那些系统、实用的知识如思想、理论、艺术类的产品(以论文、著作、小说、剧本、乐谱、绘画、棋谱等形式)的广泛传播要借助于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视甚至互联网等载体,消费者或使用者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购得相应的载体,以获取知识产品;艺术品类的著作权等的拍卖交换也属于市场交换形式。

    至于技术方案、配方、软件程序以及咨询服务类的知识成果本身与商业实践紧密联系,它们均以特定的市场形式进行交换对于进入公有领域但由一定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的知识产品通常也会以市场交换形式来完成,如计算机、电视、收音机等修理技术等,只要掌握一定原理的人均可以以有偿服务的形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五、 知识产权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表现形式,它包括四个含义:法律规范的创制机关、外部表现形式、效力级别和地域效力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正式法律渊源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国务院相关部委的规章具体如下:(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法的依据宪法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这些规定为国家立法机关、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等提供了依据和准则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A.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7年,我国在1987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民法典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目前总则已经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在第123条中,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a.作品;b.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c.商标;d.地理标志;e.商业秘密;f.集成电路布图设计;h.植物新品种;i.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目前,民法典各编的立法规划中并没有为知识产权编留下明确的空间尽管在未来民法典各编中还可能会出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规定,但关于知识产权的集中性规定极可能就只有《民法总则》第123条这唯一的一条相比较而言,《民法通则》在第五章“民事权利”中用专节(第三节第94—97条)对知识产权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法总则》知识产权条款在条款设置模式上并未有太大变化,反而在条款数量上有所减少,在形式上很容易让人形成知识产权不如其他民事权利重要的印象。

    B.知识产权法我国没有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但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单行法,如《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法律渊源C.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专节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用八条规定了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的刑事责任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最强有力的手段D.其他有关法律除上述法律外,知识产权还受其他有关法律的调整,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范,也是知识产权法的渊源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我国,作为知识产权法渊源的行政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商标评审规则》《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

    4)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为指导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系列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适用知识产权法的司法解释,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渊源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5)地方性法规、规定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规范,在本辖区范围内有法律效力,也为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如《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等6)国务院各部委的相关规章国务院相关部委担任着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能,其颁布的规章也是知识产权法律渊源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及专利许可等颁布的各种规章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使用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等六、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这段时期内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以后,万物皆新,我国开始引进对外投资社会建设需要很多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但是发达国家不愿将技术出口到没有专利保护的国家另一方面,我国也有一些先进技术在国外申请专利,但其他国家要求仅在中国给予对等保护的条件下才能够给予我国国民专利保护这使得人们认识到,经济开放必然要建立知识产权制度1980年我国成立了专利局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4年3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0年9月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具备1980年,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又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等一批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七、 人类经济发展的三种形态(一)人类经济发展的三种形态概述关于人类经济形态的分类方法,有学者认为,从分类学上分析,人类经济形态以产业结构为标准来分类,可分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高技术)经济等阶段;如以资源配置为依据来分,可分为劳力经济、资源经济和智力经济这两类分类方法无实质区别,因为产业结构的特征与本质均取决于资源的配置方式;本书为便于论述,采用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分类方法上述产业结构最终分类均是源自最能集中反映知识发展水平的生产工具的进步与发展,恰如马克思主义经典教材中经常指出的那样:工具改进是生产力发展的最显著的标志,经济发展最根本原因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生产力是社会变革最活跃的因素,是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自人类有文明史以来,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人类经历的三个经济发展阶段可以简述如下:农业经济数千年背影已经逐渐远去,因为其效率低下,虽然绵延时间很长,但除了完成延续了人类生命这一主要使命之外,它在知识的积累等方面所创造的业绩远不如后来的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工业经济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快速发展后,掌声渐息;因为在推动人类发展的同时,它也污染了环境,浪费了资源和能源,带来过多的温室气体,引起全球气候的变化,使人类的生存面临着诸多挑战;更不用说期间因为争夺自然资源而爆发的多次破坏程度远甚农业社会的血腥战争。

    虽然它给人类带来很多知识,但正是人类对某些知识(如核技术)的不当使用给人类带来了更多、更严重的灾难的威胁与不祥的信息,加速人类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与不同国家或利益集团的冲突20世纪90年代,知识经济在一些国家崭露头角,经过近30年的发展,它大大促进了人类的文明进程,其所创造的认识超过任何一个时代;这种经济形态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在解决工业经济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和问题方面,被寄予厚望,因为它强调节能、环保、安全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业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知识经济,以知识的生产、传播、转让及使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要全面、科学地认识这一新型的经济形态,我们必须从历史角度系统地认识人类经济形态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把握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与规律如果从时间的角度来划分的话,一般认为从农业经济时代向工业经济时代转变的“分水岭”是18世纪中叶,在此之前农业经济大约维系了数千年工业经济时代大约可分为两大阶段,前一阶段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下半叶,为蒸汽动力时代;后一阶段从19世纪末叶到20世纪中叶,为电力时代整个工业经济时代的时间跨度为200多年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过渡的时间大约可认为起始于20世纪中叶,50年代至60年代为酝酿、萌芽期,70年代至80年代为形成发展期;90年代以来为迅速发展期,它以信息技术的成熟与广泛运用,特别是因特网的广泛使用,为显著标志,21世纪上半叶将走向成熟。

    在今天,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等,更是将人类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农业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是土地,土地支配劳动力(农民);工业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是资本,资本支配着一切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本家靠资本来掌握和控制一定技术的工人为他们创造财富;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是人才,很大程度上是知识分子在支配着资源,人类第一次摆脱受物化了的资源的支配,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二)农业经济阶段农业经济阶段即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劳动力资源的占有、配置和使用这一阶段,由于科学技术不发达,人类活动有限,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很低,对大多数社会集团而言,一方面,自然资源短缺问题并不突出(如直至19世纪人们还认为森林资源是取之不尽的):但另一方面,他们多被动地适应自然的安排,靠天吃饭劳动力往往是争夺的对象,战争也多缘此而发生中国古代农业经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生产技术不断进步,长期领先于世界,下文将以其为代表来论述中国农业社会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过程,后长期停滞于封建经济阶段该阶段的演变均可通过生产工具的进步来展现:如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在石器时代(北京人、山顶洞人为旧石器时代的代表,半坡氏族和河姆渡氏族为新石器时代的代表)和金(金属,以铜为主)石(石器)并用(大汶口文化中晚期时代,但金属铜主要用于装饰)时代,主要生产工具是石器,后期开始栽培水稻与驯服和使用畜牧,并开始借助畜力(如牛、马等)来完成一定的劳动。

    奴隶社会生产工具有了进步,开始青铜时代,后至西周晚期出现铁器;到春秋时期,我们的祖先开始在部分地区使用铁农具和牛耕,生产效率大大提高,标志着农业生产水平达到了较高水平,预示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在农业文明时代,冶铁业的发展是生产力进步的明显标志,它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的变革和进步战国时期,铁农具和牛耕得到推广,牛耕与铁犁等的运用是农业技术史上的一次革命两汉时,牛耕广泛使用,并有了改进,出现了两牛抬杠式和一牛挽犁式,铁农具和牛耕都向边疆传播;西汉时发明了翻土、碎土的犁壁,这比欧洲早一千多年;西汉农学家赵过发明了播种机械楼车三国时,魏国马均发明了灌溉工具翻车;唐朝,发明了灌溉工具筒车和曲辕犁有学者指出公元后的14个世纪里,中国是技术革新的伟大中心,向欧亚大陆其他地区传播了许多发明,如有效耕畜挽具(胸带左马驭者)、铸铁、手摇纺丝机械、轮式碾磨机、独轮小车、轭、深孔钻法等这表明在农业社会,中国的农业技术在世界上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她可以被视为农业经济的代表该阶段,与农业经济相联系的水利知识也有较高程度的发展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在生产力不发达,人们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下的情况下,水利十分关键中国历代王朝都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便与水利在古代经济中的地位是分不开的,这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

    当然,兴修水利带来的副产品是:可以扩大交通运输和商业的发展因此,修筑水利工程,是古代中国国家管理经济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内容和职能的体现如春秋时期,在淮河流域,楚相孙叔敖修的芍陂,连接淮水和长江流域的运河,为江淮之间的农业发展创造了条件战国时期的郑国渠和都江堰,为四川盆地成为“沃野千里”的“粮仓”打下了坚实基础秦朝的灵渠沟通湘水和漓水,便利了当地的农业发展在两汉时期,农田水利的地区特色更为明显,黄河流域以营建灌溉渠为主,著名的工程有六辅渠、白渠、龙首渠等;江淮、江汉之间以修建天然陂池为主;西北修筑坎儿井;汉武帝和汉明帝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治理黄河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隋唐时期,隋朝的大运河加速了南北货运沟通,成为南北货物流通的大动脉;唐朝设专职官员管理水利事业,各地兴修的水利超过六朝的总和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推行农田水利法,兴修水利工程一万多处,为后世农业发展带来无尽的好处元朝时期,开凿了会通河和通惠河将几大水系贯通起来在进行这些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知识和技术得到较大的发展和提升在中国,与农业相关的纺织业(包括丝麻纺织与棉纺织)、冶铁业、陶瓷业和造船业等技术也较为先进这些领域的技术始终因为它们是为农业文明经济发展服务而处于从属地位。

    除了封建帝王为了求长生不老而允许道人进行所谓炼丹等可能与技术有关的活动外,那些进行与农业无关的技术革新、创造等被看作是“雕虫小技”“奇淫技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他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个时期,在中国,总体上,由于政府过度强调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历朝历代政府采取的政策均是“重农抑商”“固农为本”,脱离于体力劳动的人(成功的读书人除外)多被视为社会的底层:如戏子、衙役、商人、工匠等,长期在中国受到歧视,因此,相关产业、技能及商业经济不可能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在欧洲,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地理位置,法国的农业发展水平相对于其他欧洲国家而言较高,其有关农业技术水平也较高但总体上欧洲大陆的技术的发展,在公元后的1500年中,主要源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和蒙古帝国的建立与统治下从中国传播而来的技术这一段时间,体力劳动是创造财富的主要依赖,畜力可以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知识如铸铁技术、水利技术等对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总体上还是依赖于体力、人类对土地利用的范围和程度以及其他自然条件等(如气候和自然环境等)因此,劳动力、畜力和土地成为主要的争夺对象,有了劳动力就能开发资源,发展经济,获得财富。

    中国古代许多战争的目的就是掠夺劳动力、占领土地,而西方在发现美洲后进行的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的奴隶贩卖活动,主要是为了开发美洲大片的土地,为自己牟取农业上的利益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农业经济特征在特定时期的反映历史证明,由于依赖体力,而面对自然界的一些不确定性、人力的有限及对自然规律认识的片面性等,单个人或小规模的组织,常难以生存和发展,而集中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劳动力经济的发展,利用大规模的人力与自然力做一定的抗争,而不是简单地屈服于大自然之下所以,不难理解为何采取中央集权的中国和法国曾分别是亚、欧大陆上劳动力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中国封建专制下的农业经济维持了2000多年,而法国曾长期是欧洲大陆的强国三)工业经济阶段工业经济阶段即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资本作用下的对自然资源的占有和配置,由于技术的迅速发展,在很多领域用机器的力量取代了人、畜的力量,并依赖技术和机器,原来人类无法完成的工作,多可以完成;同时,人类依靠技术对自然的破坏与改造也超过了任何时代由于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人类开发自然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使得大多数可认识资源都成为短缺资源19世纪以来世界上至今的绝大多数战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掠夺或保卫自然资源,包括21世纪以来的美英等国对伊拉克发动的战争等。

    这个阶段前100年左右产生了“主权国家”这个概念;随后在主权国家独立自主的条件下,有了充足的资源,结合一定的工业技术和知识,就能发展经济在和平时期,自由的市场经济机制能最有效地配置自然资源;商人阶层的独立形成和发展,促进了市场的发展科技发展使人类可以研制出仿自然资源的生产资料;但技术等主要围绕如何利用资源来满足人类的需求生产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对经济发展仍未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一时期,由于知识和技术的商业价值日渐体现,并被发明人或创作人所认知,有关与知识有关的法律制度开始出现,在国内它以专利法(最早的专利法规范于1474年产生于威尼斯,而具有近代意义的专利法则源于英国1623—1624年的《关于垄断、刑法上的处置及其罚没的法案》,它规定:一切垄断皆为非法,但涉及创新的除外)、版权法(最早的版权法为1709年的英国《安娜女王法》)、商标法(最早的近代意义上的商标法来自法国1857年制定的《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为代表;在国际上,它以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886年《保护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及1891年的《马德里商标协定》等为代表工业经济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其第一阶段工业发展的科学理论与技术背景主要是以牛顿建立的经典力学体系为核心,以纺织技术的率先突破为起点,以蒸汽机技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为标志,以冶炼技术和机器制造为代表,奠定了近代机械化大生产基础,形成了以蒸汽动力技术为主导的工业技术体系该阶段的技术发展成就了英国在全球建立的霸主地位,使英国拥有了世界上最多的殖民地,成为“日不落帝国”;因此该阶段英国是工业经济的代表而且基于这个阶段的知识产权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技术保护等没有后来那么严密和苛刻,后进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英国的技术发展中受益,它们走模仿发展战略,在很多技术领域快速地赶上甚至超过英国,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带动了人类文明总体上进入工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第二阶段发展的主要科技特征是:以电磁理论的建立为科学理论背景,以电力技术广泛应用为标志,电力取代蒸汽动力,形成了电力工业技术体系,让人类由“机械化”时代进入“电气化”时代该阶段的典型代表是美国和德国,后来的日本也取得了较快发展在这个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日渐完善,保护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强,这种态势使技术后进国家发展的成本越来越高,以致走模仿发展战略变得越来越困难,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对于那些尚未完成工业化的国家,发展更为艰难。

    总之,西方后进的主要发达国家均大约花了100多年时间解决了温饱问题,又用了半个世纪进入小康,以后才逐渐富裕起来其间,它们基本上普及了中等教育,开始了人才的自由流动,比较成功地开发了智力资源,它们为知识经济发展创造并提供了较好条件然而这段时间,由于人类认知的有限性,工业经济有意无意地也给人类带来了诸多的灾难和后遗症在工业经济的第一阶段,技术、知识还没有完全独立出来成为一种商品;独立的研发阶层或企业组织尚未出现,但技术、知识通过转让对后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它们走模仿和创新之路,在引进英国等先进技术和相关设备、产品的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及技术转化,很快完成了自己的工业革命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在该阶段的成功,可以是一个说明1、美国跟英国、法国相比,立国时美国是一个在技术上相对落后的国家但美国政府建国伊始就非常重视科技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并充分利用它与英国等国之间的渊源关系,发展本国科技杰弗逊认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美国宪法规定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有权的保障在实践中,美国重视高等教育,并在西点军校设立军事技术研究所,此后在有关政府机关和企业也开始设立科研究构。

    由于客观原因,虽然它注重本土的研究和开发,但企业非常注意引进先进技术;企业主要从英国引进系列技术,在不到30年的时间,解决自己发展所需的基础技术如在纺织、钢铁、火车等领域,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美国很快形成了自己的技术能力,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发展所需还将有些技术回流到英国,如钢铁技术当然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基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而产生的:人们对技术价值的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将技术独立于有形商品或设备之外给予考虑;技术权利人对技术保护的重视程度没有今天这么高,以至于他们为了卖出设备,而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可以推定,当时技术受方和技术供方可以说是在相对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完成技术转让的,在定价方面,供方既不漫天要价,也没把核心技术保留下来作为要价的撒手锏;在条款方面,不但无限制性条款,还提供许多优惠条件最典型的就是英国船商在造船技术转让方面做出的承诺,对国外买主提供优厚的信用条件,如允许买方在买船后8年内付清款项,并为买方提供造船工程师到买方国进行技术指导,还对外国引进技术的造船商提供培训和教育等(举办船舶制造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外国学员,欢迎外国工程师到本国的造船厂观摩学习)虽然当初是受利益驱动,在政府并不过分干预的条件下,英国企业采取种种措施来销售自己的船舶,但客观上为美国低成本获得技术提供了便利;它们还积极与美国造船商进行国际合作,通过自己书刊对技术的演示、讲解等来推动世界造船技术的提高。

    许多船舶买主买回国后模仿最新设计,通过技术知识的转让走进口替代之路,使美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造船术迅速发展起来在钢铁制造技术方面,英国拜斯么钢铁厂在1863年12月31日就通过许可合同形式,采取收取使用费的方式将炼钢技术转让给了美国的特洛依集团,同时约定后者有完全买下专利权的选择权;后来由于特洛依集团经营的成功,它们决定完全买下拜斯么的专利权,并于1865年12月7日达成买下专利的协议1877年特洛依集团成立拜斯么钢铁公司,并在其运营的头十年里将技术许可给11家生产者使用美国的铁路及火车头技术在不到13年的时间里就赶上英国,以致在1841年美国进口最后一辆火车头后,在美国,英国制造的火车头数量不到其总量的1/4,上述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美国政府在立法和政策上的支持政府通过制定特别的法律来鼓励引进、吸收、消化、改进和推广某种有重大意义的技术:如宾夕法尼亚州1836年制定特别参入法,就旨在鼓励发展无烟煤生铁产业;1861年美国通过联邦关税保护来帮助所有美国优质钢铁产业渡过生存难关,并促进其在后半叶成熟起来;同时用关税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美国还通过自己的领事官员和商务代理来帮助国内企业获取技术和信息,为技术转让开辟道路。

    此外,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在科技能力形成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其发明家与企业自身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发明家依赖自己的技术设立企业,将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结合了起来企业普遍重视科研机构设立,如1876年爱迪生投资建立的研究所就为通用电器研发机构的前身如此使研发的技术能够得到及时转化,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欧洲掌握先进技术的人员流动对推动美国技术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另外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美国很长时间对国外发明人、著作权人保护的忽视及本国发明人保护的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技术的流转和扩散如在著作权领域,其1790年著作权法规定:重印者的行为是合法的,对不居住美国的作者不提供保护;当时英国的作者们受到的损害最大,他们试图游说国会对他们的作品予以保护,哪怕要求立法做到“授予外国作者著作权的前提是他们的书在美国编纂”即可,就是这样的一个条款在1840年左右美国法律都不予认可(背后主要是美国国内出版商利益集团所致),直到1891年,在美国也出现了一些世界性的作者,才开始在所谓的蔡斯法案中予以认可;而且,根据美国当时的著作权法,著作权只能通过注册而获得显然,这些规定与《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内容相去甚远;美国长期以来我行我素,直到1986年其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某些内容才开始与《伯尔尼公约》规定相一致。

    这背后的原因是“私人参与者起草了福狭的立法来维护他们的利益”经过近100年左右的发展,虽然经历了南北战争(实际上这场战争统一了美国市场,客观上大大促进了美国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但其技术水平到1891年在许多领域已居于领先地位,为美国后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德国和日本(1)德国德国是一个从技术后进国变成先进国的典型代表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它是一个容克的、王国林立的落后国家但其中的普鲁士王国自40年代起,从英国输入蒸汽机、钢轨、轮船、大炮等技术,并于60年代可自行生产经济强大、技术先进的普鲁士后来促进了德国的统一1871年统一后的德国,工业发展十分迅速,曾一度成为世界科技的中心,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及战后经济奇迹的创造者产生这种效果的因素很多,但务实的德国科学家对此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集科学家、工程师和商人于一身,如西门子(他于1847年建立西门子公司)就善于把思想产品变成可以利用的实物,在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和产品销售之间建立起良性循环德国人善于将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并将官、产、学、研密切地联系起来,特别是把科技研发和生产链巧妙地结合起来,即在技术研发和生产销售之间建立了无缝连接关系,技术流转无障碍地让科技成果变成了商品。

    德国1871年统一后,加强了科技投入,由于生产上所需的技术发明与革新能被授予发明专利而长期被垄断,大企业均设立了大规模的实验室和研究所,投入巨资进行技术研发在魏玛共和国时期,科学界与工业界的联系更为紧密,创立了旨在了解工业界对科学之需求的研究所,企业也相应建立相关的研究部门政治权威和科技精英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国家的发展德国早在普鲁士时期,政府就注重将个人研究与教学结合起来,以推动技术产业化和扩散政府在大学里专门设立席位,提供优厚待遇,让研究人员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和教学,并与学术一道探讨实验科学中新出现的问题,教给学生一些方法和程序,共同寻求技术的实际应用研讨班的活动和实验室的建立,让学生学会了研究并能将自然科学知识、技术等应用于工业领域这种近似于职业训练的研究培养了大量的药剂师、医生和工程师前文已提及,普鲁士的强大依赖于技术引进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技术能力统一后的德国发展也离不开对当时的技术先进国的技术引进与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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