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路运输组织》PPT课件.ppt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项 目 3: 水 路 货 物 运 输 组 织单 元 一 : 水 路 货 物 运 输 概 述单 元 二 : 水 路 货 物 运 输 作 业 程 序单 元 三 : 海 运 进 出 口 单 证单 元 四 : 水 路 货 运 运 费 计 算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水 路 运 输 基 础 条 件 :u船 舶 : 航 运 经 营 人 从 事 运 输 服 务 的 生 产 工 具u港 口 : 船 货 结 合 的 集 散 地 和 衔 接 点u货 物 : 运 输 服 务 的 劳 动 对 象u航 线 : 船 舶 运 行 的 活 动 场 所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单 元 一 水 路 运 输 概 述1、 定 义 及 发 展 概 况1) 定 义 : 指 利 用 船 舶 、 排 筏 和 其 他 浮 运 工 具 , 在 江 、 河 、 湖 泊 、 人工 水 道 以 及 海 洋 运 送 旅 客 和 货 物 的 一 种 运 输 方 式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2) 发 展长 江 、 珠 江 、 淮 河 、 黑 龙 江 等 四 大 水 系 为 骨 干 的 内 河 航 运 系统 三 大 港 口 :u环 渤 海 湾 港 口 群u黄 海 及 华 东 港 口 群u华 南 港 口 群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中 国 港 口 图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天 津 港 码 头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水 路 运 输 在 所 有 运 输 方 式 中 , 是 最 为 便 宜 的 运 输 工 具 , 但 运 输速 度 最 慢 , 其 系 统 技 术 经 济 特 性 主 要 反 映 在 以 下 方 面 。
2、 水 路 运 输 的 技 术 经 济 特 性 运 输 能 力 大 在 海 上 运 输 中 , 目 前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超 巨 型 油 船 的 载 质 量 达 55万 t以 上 , 集 装 箱 船 箱 位 已 达 5000 7000TEU, 矿 石 船 载 质 量 达 35万 t,巨 型 客 轮 已 超 过 8万 t 海 上 运 输 利 用 天 然 航 道 , 若 条 件 许 可 , 可 随时 改 造 为 最 有 利 的 航 线 因 此 , 其 运 输 能 力 大 在 内 河 运 输 中 , 美国 最 大 顶 推 船 队 运 载 能 力 达 到 5 6万 t 我 国 顶 推 船 队 的 运 载 能 力 已达 3万 t, 相 当 于 铁 路 列 车 的 6 10倍 在 运 输 条 件 良 好 的 航 道 , 通 过能 力 几 乎 不 受 限 制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2 能 源 消 耗 低 运 输 1t货 物 至 同 样 距 离 而 言 , 水 运 ( 尤 其 是 海 运 ) 所 消 耗 的 能源 最 少 3 单 位 运 输 成 本 低 水 运 的 运 输 成 本 约 为 铁 路 运 输 的 1/25 1/20, 公 路 运 输 的 1/100。
因 此 , 水 运 ( 尤 其 是 海 运 ) 是 最 低 廉 的 运 输 方 式 , 适 于 运 输 费 用 负担 能 力 较 弱 的 原 材 料 及 大 宗 物 资 的 运 输 4 续 航 能 力 大 一 艘 商 船 出 航 , 所 携 带 的 燃 料 、 粮 食 及 淡 水 , 可 历 时 数 十 日 ,绝 非 其 他 任 何 运 输 工 具 可 比 商 船 还 具 有 独 立 生 活 的 种 种 设 备 , 如发 电 、 制 造 淡 水 、 储 藏 大 量 粮 食 的 粮 舱 、 油 槽 等 , 能 独 立 生 活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5 受 气 候 和 商 港 限 制 , 且 可 达 性 低 商 船 航 行 海 上 , 遇 暴 风 需 及 时 躲 避 ; 遇 大 雾 需 按 避 碰 章 程 办 理 ,以 防 损 害 , 这 都 是 气 候 对 水 路 运 输 的 限 制 另 外 , 商 船 到 达 商 港 ,每 因 港 湾 水 深 或 装 卸 设 备 的 缺 乏 , 而 限 制 商 船 的 入 港 与 作 业 再 者 ,水 路 运 输 的 可 达 性 不 高 , 往 往 需 要 地 面 运 输 系 统 的 配 合 才 能 完 成 客 、货 运 输 过 程 。
6 劳 动 生 产 率 高 由 于 船 舶 运 载 量 大 , 配 备 船 员 少 , 因 而 其 劳 动 生 产 率 较 高 7 航 速 低 由 于 大 型 船 舶 体 积 大 , 水 流 阻 力 高 , 因 此 航 速 一 般 较 低 低 速行 使 所 需 克 服 的 阻 力 小 , 能 够 节 约 燃 料 ; 航 速 增 大 所 需 克 服 的 阻 力直 线 上 升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3、 水 路 运 输 的 经 营 特 性 水 路 运 输 ( 尤 其 是 海 运 ) 的 经 营 , 由 于 具 有 国 际 性 , 易 受 国 际政 治 、 经 济 、 法 律 及 外 汇 的 影 响 , 远 较 其 他 运 输 方 式 的 经 营 困 难 其 经 营 特 性 如 下 1 投 资 额 巨 大 且 回 收 期 长 海 运 公 司 订 造 或 购 买 船 舶 需 巨 额 资 金 船 舶 是 其 固 定 资 产 , 折旧 期 较 长 ( 一 般 为 20年 ) 就 投 资 分 析 而 言 , 用 于 固 定 资 产 之 比 例较 其 他 企 业 高 , 且 船 舶 没 有 移 作 其 他 用 途 的 可 能 。
2 国 际 化 经 营 且 竞 争 激 烈 海 洋 运 输 经 营 具 有 国 际 化 , 船 舶 航 行 于 公 海 , 需 争 取 各 国 货 载的 运 送 , 由 于 世 界 船 吨 严 重 过 剩 , 同 行 业 间 竞 争 激 烈 同 时 , 还 需面 对 其 他 运 输 方 式 的 竞 争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3 兴 衰 循 环 , 运 费 收 入 不 稳 海 运 市 场 亦 如 经 济 景 气 变 化 , 有 其 周 期 性 循 环 , 对 于 运 费 高 低影 响 很 大 4 舱 位 无 法 储 存 海 运 企 业 运 输 服 务 , 不 能 像 一 般 企 业 可 随 意 减 产 或 增 产 , 即 海上 运 输 无 法 将 货 物 及 旅 客 舱 位 储 存 5 要 尊 重 国 际 法 律 海 运 企 业 经 营 系 属 世 界 性 商 务 活 动 , 除 各 国 的 海 运 法 规 外 , 对于 国 际 公 约 与 国 际 惯 例 须 予 以 尊 重 , 以 适 应 国 际 海 运 市 场 主 要 包括 : ( 1) 国 内 法 ; ( 2) 国 际 公 约 ; ( 3) 国 际 惯 例 。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杂 货 船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集 装 箱 船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散 货 船 滚 装 船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4、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的 业 务 为 了 适 应 不 同 的 货 物 和 不 同 的 贸 易 合 同 对 船 舶 运 输 的 不 同 需 要 ,以 便 合 理 地 利 用 运 输 船 舶 的 运 输 能 力 , 获 得 最 佳 的 营 运 经 济 效 益 ,现 代 水 路 运 输 经 营 的 业 务 大 致 可 分 为 定 期 船 业 务 、 不 定 期 船 业 务 及专 用 船 业 务 3种 1 定 期 船 业 务 定 期 船 业 务 ( 或 称 件 货 运 输 业 务 ) 是 指 经 营 有 固 定 船 舶 、 固 定 航线 、 固 定 船 期 、 固 定 运 价 及 固 定 港 口 , 向 社 会 提 供 客 货 运 输 服 务 的 水运 业 务 , 但 仍 以 货 运 为 主 定 期 船 运 输 又 称 作 班 轮 运 输 , 系 指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表 在 一 定 的航 线 上 , 以 既 定 的 挂 港 顺 序 、 有 规 则 地 从 事 航 线 上 各 港 间 货 物 运 送的 船 舶 运 输 。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目 前 在 全 世 界 的 海 运 业 务 中 , 定 期 船 的 运 量 约 占 世 界 总 吨 量 的1/3, 但 价 值 却 占 70 , 因 此 定 期 船 是 国 际 海 运 的 重 要 业 务 定 期 航运 业 务 的 船 舶 大 多 为 杂 货 船 、 集 装 箱 船 定 期 航 运 业 务 具 有 如 下 特性 航 线 及 靠 泊 港 口 固 定 , 并 有 预 先 排 定 的 船 期 经 营 者 作 为 承 运 人 承 揽 货 载 , 其 对 象 为 托 运 人 经 营 者 需 经 常 刊 登 船 期 广 告 , 以 便 把 船 期 表 分 送 到 经 常 客 户及 其 各 地 代 理 人 , 以 利 客 户 出 货 作 业 经 营 者 在 各 地 的 主 要 装 卸 港 多 数 有 专 用 码 头 , 实 行 仓 库 收 货制 , 装 船 前 先 签 发 堆 栈 收 货 单 或 码 头 收 货 单 货 物 装 船 后 由 船 方 签发 船 上 收 货 单 , 据 以 换 取 正 式 载 货 证 券 , 即 提 单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以 提 单 作 为 运 输 合 同 的 证 明 文 件 , 有 关 运 送 事 项 依 其 记 载 于正 反 面 所 列 条 款 为 准 ; 该 项 条 款 依 国 际 公 约 及 当 地 国 家 的 法 律 而 制定 。
国 际 海 上 运 输 运 价 表 及 货 运 规 则 由 运 费 同 盟 统 一 规 定 , 或 由 各盟 外 公 司 自 行 拟 定 如 各 国 政 府 规 定 应 向 其 主 管 机 关 呈 报 者 , 应 切 实遵 守 运 输 责 任 以 自 船 边 吊 起 至 吊 卸 船 边 为 原 则 , 故 除 另 有 约 定 或当 地 习 惯 不 同 者 外 , 货 物 装 卸 船 费 用 及 理 货 均 由 船 方 负 责 集 装 箱 运 输 一 般 在 集 装 箱 场 或 集 装 箱 中 转 站 收 交 货 物 , 因 而承 运 人 除 收 取 运 费 外 , 还 需 加 收 集 装 箱 场 站 作 业 费 用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在 定 期 船 运 输 实 践 中 , 定 期 船 运 输 可 分 为 两 种 形 式 一 是 船 舶严 格 按 照 预 先 公 布 的 船 期 表 运 行 , 到 离 港 口 的 时 间 基 本 上 固 定 不 变 ,通 常 称 之 为 “ 核 心 班 轮 ” , 也 即 所 谓 的 严 格 定 期 定 线 的 班 轮 运 输 ;另 一 种 是 船 舶 运 行 虽 有 船 期 表 , 但 船 舶 到 离 港 口 的 时 间 可 有 一 定 的伸 缩 性 , 并 且 航 线 上 虽 有 固 定 的 始 发 港 和 终 点 港 , 但 中 途 挂 港 则 视货 源 情 况 可 以 有 所 增 减 , 通 常 称 之 为 “ 弹 性 班 轮 ” , 也 即 所 谓 的 定线 不 严 格 定 期 的 班 轮 运 输 。
自 20世 纪 60年 代 后 期 , 随 着 集 装 箱 运 输 的 发 展 , 班 轮 运 输 开 始分 化 为 传 统 的 杂 货 班 轮 运 输 和 集 装 箱 船 班 轮 运 输 由 于 集 装 箱 船 运输 具 有 运 送 速 度 快 、 装 卸 方 便 、 机 械 化 程 度 高 、 作 业 效 率 高 、 便 于开 展 联 运 等 优 点 , 进 入 90年 代 后 , 越 来 越 多 的 集 装 箱 船 班 轮 运 输 已逐 渐 取 代 了 传 统 的 杂 货 船 班 轮 运 输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定 期 船 运 输 经 营 与 其 他 经 营 方 式 相 比 , 具 有 以 下 一 些 基 本 特 点 : 首 先 , 承 运 人 与 货 主 之 间 在 货 物 装 船 之 前 不 需 要 签 订 运 输 合 同或 租 船 合 同 , 而 是 在 货 物 装 船 后 , 由 承 运 人 或 其 代 理 人 签 发 的 提 单来 确 定 有 关 承 运 人 、 托 运 人 或 收 货 人 的 责 任 以 及 权 利 和 义 务 , 并 据以 处 理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
其 次 , 除 非 订 有 协 议 可 允 许 托 运 人 在 船 边 交 货 和 收 货 人 在 船 边提 货 外 , 通 常 承 运 人 都 是 在 装 货 港 指 定 的 码 头 仓 库 接 受 货 物 , 并 在卸 货 港 的 码 头 或 仓 库 向 收 货 人 交 付 货 物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再 次 , 承 运 人 一 般 负 责 包 括 装 货 、 卸 货 和 理 舱 在 内 的 作 业 , 有时 还 负 责 仓 库 至 船 边 或 船 边 至 仓 库 的 搬 运 作 业 , 并 且 所 有 的 装 卸 费和 理 舱 费 等 均 计 人 班 轮 费 率 表 所 规 定 的 费 目 中 , 不 另 行 计 费 但 是 ,仓 库 与 船 边 之 间 的 搬 运 费 也 可 在 运 费 率 之 外 作 为 附 加 费 向 货 方 单 独计 收 最 后 , 承 运 人 与 货 主 之 间 不 规 定 装 卸 时 间 , 也 不 计 算 滞 期 费 和速 遣 费 , 仅 约 定 托 运 人 或 收 货 人 需 按 照 船 舶 的 装 卸 速 度 交 货 或 提 取货 物 , 否 则 , 应 赔 偿 船 方 因 降 低 装 卸 速 度 或 中 断 装 卸 作 业 所 造 成 的损 失 。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2 不 定 期 船 业 务 不 定 期 船 运 输 又 称 作 租 船 运 输 , 这 是 相 对 于 定 期 船 而 言 的 另 一种 航 运 经 营 方 式 由 于 这 种 经 营 方 式 需 在 市 场 上 寻 求 机 会 , 没 有 固定 的 航 线 和 挂 靠 港 口 , 也 没 有 预 先 制 定 的 船 期 表 和 费 率 本 , 船 舶 经营 人 与 需 要 船 舶 运 力 的 租 船 人 是 通 过 洽 谈 运 输 条 件 、 签 订 租 船 合 同来 安 排 运 输 的 , 故 称 之 为 “ 租 船 运 输 ” ( 1) 不 定 期 船 业 务 的 意 义 不 定 期 船 业 务 是 指 以 经 营 无 固 定 船 舶 、 航 线 、 船 期 、 运 价 、 港口 的 海 运 业 务 而 言 这 种 业 务 大 多 使 用 专 用 散 装 船 为 主 要 运 送 工 具 ,并 以 散 装 货 物 ( 如 煤 、 矿 砂 等 ) 为 主 , 所 承 运 之 货 物 有 一 定 流 向 与季 节 性 , 且 运 价 较 定 期 船 低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 2) 不 定 期 船 业 务 的 特 点 不 定 期 船 运 输 又 称 作 租 船 运 输 , 这 是 相 对 于 定 期 船 而 言 的 另 一种 航 运 经 营 方 式 。
由 于 这 种 经 营 方 式 需 在 市 场 上 寻 求 机 会 , 没 有 固定 的 航 线 和 挂 靠 港 口 , 也 没 有 预 先 制 定 的 船 期 表 和 费 率 本 , 船 舶 经营 人 与 需 要 船 舶 运 力 的 租 船 人 是 通 过 洽 谈 运 输 条 件 、 签 订 租 船 合 同来 安 排 运 输 的 , 故 称 之 为 “ 租 船 运 输 ” 以 承 运 大 宗 的 散 装 原 料 或 半 成 品 为 主 使 用 船 舶 为 适 于 大 宗 货 物 装 运 的 专 用 船 托 运 人 通 常 为 特 定 货 主 , 如 电 站 、 钢 铁 公 司 , 需 要 大 宗 原 料 ,以 利 生 产 作 业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运 送 人 通 常 独 立 经 营 , 组 织 规 模 比 经 营 定 期 货 运 者 小 , 其 营运 的 船 舶 或 自 有 或 租 用 通 常 由 运 送 人 与 托 运 人 签 订 租 船 契 合 同 , 或 包 揽 舱 位 的 运 输合 同 除 非 签 订 长 期 运 输 合 同 , 否 则 , 一 般 成 交 , 运 费 受 当 时 市 场船 吨 供 需 所 左 右 , 时 有 波 动 , 没 有 统 一 的 运 价 表 以 资 适 用 。
交 易 通 常 通 过 经 纪 人 的 中 介 来 完 成 , 并 按 约 定 的 运 输 条 件 ,签 订 租 船 合 同 , 规 定 运 送 人 与 托 运 人 之 权 利 与 义 务 , 双 方 按 照 契 约内 容 履 行 各 自 的 义 务 装 、 卸 港 口 较 少 , 通 常 1 2个 , 而 且 货 物 晶 类 较 少 , 1种 或2 3种 , 托 运 人 或 收 货 人 亦 只 有 少 数 人 货 物 装 卸 船 费 用 均 由 货 主 自 行 负 担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 3) 不 定 期 货 运 成 交 方 式 由 于 租 船 运 输 是 根 据 承 租 人 对 运 输 的 要 求 而 安 排 的 船 舶 营 运 方式 , 因 此 , 根 据 承 租 人 不 同 的 营 运 需 要 , 可 以 划 分 为 多 种 租 船 方 式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是 航 次 租 船 和 定 期 租 船 航 次 租 船 : 又 称 航 程 租 船 或 程 租 船 , 系 指 船 舶 经 营 人 提 供 船 舶在 指 定 的 港 口 之 间 进 行 一 个 航 次 或 数 个 航 次 承 运 指 定 货 物 的 租 船 。
如 果 在 一 份 租 船 合 同 下 规 定 船 舶 被 租 用 数 个 航 次 , 则 称 为 连 续 航 次租 船 这 是 不 定 期 船 业 务 最 适 用 的 经 营 方 式 , 船 货 双 方 一 般 由 经 纪人 或 代 理 商 做 媒 介 ,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 规 定 船 东 应 负 责 按 照 运 送 契 约之 规 定 条 件 及 运 费 , 以 船 舶 货 舱 的 一 部 分 或 全 部 供 给 租 船 人 装 载 指定 货 物 , 由 一 港 或 数 港 装 运 约 定 数 量 的 货 物 往 约 定 港 口 或 区 域 交 货 ,其 运 费 按 照 实 装 或 实 卸 货 物 的 重 量 或 体 积 吨 数 计 算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定 期 租 船 : 又 称 期 租 船 , 是 指 在 约 定 时 间 内 , 如 3个 月 、 半 年 、1年 、 数 年 或 约 定 航 程 ( 一 航 次 或 数 航 次 ) 所 需 之 时 间 内 , 将 船 舶 货舱 全 部 租 给 租 船 人 营 运 使 用 , 由 其 在 约 定 范 围 内 , 自 行 选 择 航 线 及货 运 业 务 。
简 单 的 说 就 是 指 船 舶 所 有 人 将 船 舶 出 租 给 承 租 人 供 其 使用 一 段 时 期 的 租 船 其 船 长 及 船 员 由 船 东 指 派 , 船 员 须 人 数 充 足 且资 格 符 合 规 定 , 租 船 人 有 权 更 换 不 适 任 之 船 长 或 高 级 船 员 租 船 人还 船 时 须 保 持 交 船 时 之 原 状 , 交 船 、 还 船 均 应 由 公 证 人 检 查 船 况 及油 水 这 种 租 船 的 租 船 人 多 为 大 型 企 业 , 用 以 从 事 自 运 货 物 , 或 船舶 所 有 人 用 以 经 营 充 实 定 期 业 务 船 吨 者 租 期 的 长 短 主 要 取 决 于 承租 人 所 需 使 用 船 舶 的 时 间 及 其 对 航 运 市 场 船 舶 供 求 关 系 和 租 金 水 平的 变 化 趋 势 的 分 析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包 运 租 船 : 包 运 租 船 是 指 船 舶 所 有 人 向 承 租 人 提 供 一 定 的 运 力 ,在 确 定 的 港 口 之 间 , 以 事 先 约 定 的 时 间 、 航 次 周 期 及 每 航 次 较 均 等的 货 运 量 完 成 合 同 规 定 的 总 运 量 的 租 船 方 式 。
以 这 种 租 船 方 式 签 订的 运 输 合 同 称 为 包 运 租 船 合 同 由 于 这 种 合 同 有 关 费 用 和 风 险 的 划分 基 本 上 类 似 于 航 次 租 船 方 式 , 因 此 , 航 运 界 中 也 有 人 把 它 看 作 是航 次 租 船 中 派 生 出 来 的 一 种 租 船 方 式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光 船 租 船 : 光 船 租 船 是 从 定 期 租 船 中 派 生 出 来 的 一 种 租 船 方 式 ,是 指 由 船 东 将 未 配 备 船 员 及 供 应 品 的 光 船 或 空 船 , 在 约 定 时 间 内 由 租船 人 自 行 营 运 使 用 , 并 由 其 指 定 船 长 、 雇 用 船 员 并 支 付 薪 水 ; 也 由 租船 人 供 应 配 备 该 船 , 且 负 担 全 部 运 转 费 用 , 支 付 全 部 支 出 款 及 有 效 修护 船 体 及 机 器 通 常 实 际 船 东 对 于 船 舶 营 运 范 围 或 载 运 之 货 物 , 均 不予 限 制 , 但 船 东 仍 有 权 要 求 租 船 人 更 换 船 长 或 高 级 船 员 。
可 见 , 光 船租 船 的 承 租 人 需 负 责 配 备 船 员 、 提 供 给 养 、 进 行 船 舶 营 运 管 理 及 支 付有 关 一 切 费 用 严 格 地 说 , 光 船 租 船 属 于 财 产 租 赁 性 质 航 次 期 租 船 : 航 次 期 租 船 是 以 定 期 租 船 为 基 础 的 一 种 航 次 租 船方 式 , 即 船 舶 按 航 次 整 船 租 赁 , 但 租 金 按 实 际 使 用 的 天 数 计 收 , 故又 称 之 为 “ 日 租 租 船 ”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期 租 船 与 程 租 船 的 相 同 之 处 : 船 舶 所 有 人 对 于 载 货 的 责 任 , 非 仅 须 对租 船 人 负 责 , 实 际 上 亦 同 对 货 物 所 有 人 负 责 期 租 船 与 程 租 船 的 不 同 之 处 :期 租 船 租 船 人 通 常 运 用 船 舶 的 营 运 范 围 所 受 的 限 制 较 宽 , 并 依 照 由 其使 用 船 舶 之 期 间 的 久 暂 , 按 船 舶 的 夏 季 载 重 吨 位 与 每 月 每 吨 租 船 费 之乘 积 预 付 租 金 ; 而 程 租 船 通 常 均 照 约 定 航 次 的 远 近 及 载 运 的 货 量 计 算租 金 或 运 费 。
光 船 租 赁 与 期 租 船 的 相 同 处 : 在 于 船 舶 所 有 人 均 在 约 定 时 间 , 将 船 舶置 于 租 船 人 之 管 理 与 控 制 之 下 , 同 时 两 者 皆 按 照 船 舶 的 夏 季 吨 位 乘 以每 月 每 吨 租 船 费 之 方 式 , 按 期 预 付 租 金 其 不 同 之 处 : 在 于 期 租 船 仍 由 船 舶 所 有 人 对 船 舶 负 责 任 , 并 由 之 雇 用船 长 及 船 员 , 而 光 船 租 赁 由 租 船 人 指 定 船 长 及 船 员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3 定 期 船 业 务 与 不 定 期 船 业 务 的 比 较 定 期 船 的 经 营 , 非 但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的 船 队 , 必 要 时 还 须 投 资 内 陆运 输 , 以 提 供 托 运 人 “ 门 到 门 ” 的 全 程 运 输 服 务 ; 而 不 定 期 船 运 输 则仅 以 船 舶 为 运 送 工 具 , 提 供 港 至 港 的 运 输 服 务 二 者 特 性 的 主 要 差 异比 较 见 表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4 专 用 船 业 务 所 谓 专 用 船 业 务 是 指 企 业 机 构 自 置 或 租 赁 船 舶 从 事 本 企 业 自 有 物资 运 输 的 水 路 运 输 业 务 而 言 。
这 种 专 业 航 业 , 或 由 企 业 本 身 设 置 船务 部 管 理 营 运 , 或 另 由 航 业 公 司 独 立 经 营 , 或 委 托 有 经 验 的 航 业 代理 公 司 代 为 经 营 管 理 因 其 常 利 用 空 余 吨 位 或 回 程 放 空 , 承 运 其 他货 载 , 故 有 时 与 不 定 期 船 很 难 区 别 这 种 业 务 就 企 业 本 身 而 言 , 可 获得 下 列 各 项 利 益 : 可 以 控 制 船 期 , 不 必 担 心 企 业 原 材 料 供 应 ; 可 以 控 制 船 舶 , 不 必 担 心 船 舶 缺 乏 ; 可 以 减 轻 运 费 负 担 ,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 可 以 配 置 特 种 装 卸 设 备 , 以 适 应 特 定 货 物 运 输 的 需 要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5、 船 舶 营 运 组 织 及 航 次 船 舶 营 运 组 织 就 是 对 运 输 船 舶 运 行 活 动 的 合 理 安 排 船 舶 为 了安 全 、 迅 速 、 经 济 、 方 便 地 运 送 旅 客 与 货 物 , 除 了 必 须 与 港 口 、 航 道等 环 节 在 技 术 条 件 、 营 运 管 理 上 相 互 适 应 外 , 还 应 与 其 他 运 输 方 式 如铁 路 、 公 路 、 管 道 运 输 的 运 输 过 程 , 甚 至 包 括 承 运 货 物 的 生 产 过 程 和消 耗 过 程 以 及 旅 客 的 旅 行 活 动 协 调 配 合 。
因 此 , 对 船 舶 运 行 活 动 进 行合 理 安 排 与 适 时 调 整 ,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它 主 要 包 括 规 划 航 线 系 统 , 为航 线 选 ; 配 适 当 的 船 舶 或 船 队 , 协 调 各 环 节 的 工 作 , 确 定 推 ( 拖 ) 船与 驳 船 工 作 配 合 方 式 , 以 及 制 订 船 舶 运 行 时 刻 表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在 船 舶 运 输 生 产 中 , 将 船 舶 从 事 货 物 或 旅 客 运 输 的 一 个 完 整 运 输生 产 过 程 ( 即 一 个 生 产 周 期 ) 称 为 一 个 航 次 通 过 对 航 次 的 研 究 , 可以 了 解 航 次 中 各 项 作 业 的 构 成 及 其 时 间 定 额 , 并 从 中 找 出 压 缩 各 项 作业 时 间 的 方 法 , 以 缩 短 船 舶 运 输 生 产 周 期 ,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航 次 所 包 括 的 作 业 可 分 为 基 本 作 业 、 辅 助 作 业 和 服 务 作 业 3类 基 本作 业 包 括 装 货 、 卸 货 或 上 下 旅 客 , 船 舶 航 行 ; 辅 助 作 业 为 装 卸 货 前 的准 备 作 业 , 包 括 办 理 文 件 、 编 解 船 队 等 作 业 ; 服 务 作 业 包 括 供 应 燃 料 、物 料 、 淡 水 、 食 品 、 备 品 等 作 业 。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船 舶 在 其 营 运 期 内 从 事 客 货 运 输 , 通 过 按 照 一 定 的 顺 序 重 复 地 进行 各 项 作 业 , 通 过 周 而 复 始 地 周 期 性 地 完 成 一 个 一 个 航 次 来 进 行 的 航 运 企 业 为 了 有 效 地 组 织 领 导 船 舶 生 产 和 分 析 研 究 船 舶 的 航 次 时 间 ,必 须 划 分 清 楚 航 次 的 界 限 我 国 交 通 部 规 定 , 对 于 客 船 、 货 船 和 驳 船 ,“ 自 上 一 航 次 终 点 港 卸 空 所 载 货 物 ( 或 下 完 旅 客 ) 时 起 , 至 本 航 次 终点 港 卸 空 所 载 货 物 ( 或 下 完 旅 客 ) 时 止 , 计 为 本 航 次 的 时 间 ” ; 运 输拖 ( 椎 ) 船 是 将 驳 船 送 达 终 点 港 的 锚 泊 地 或 将 驳 船 转 交 另 一 拖 ( 推 )船 换 拖 ( 推 ) , 本 船 收 毕 拖 缆 , 或 将 驳 队 送 达 终 点 港 并 使 驳 船 分 别 靠好 岸 的 时 间 作 为 本 航 次 结 束 与 新 航 次 开 始 ; 运 输 拖 ( 推 ) 船 自 航 的 航次 时 间 计 算 , 以 上 一 航 次 结 束 时 起 , 至 本 航 次 到 达 终 点 调 度 码 头 系 好第 一 根 缆 或 系 好 新 的 被 拖 ( 推 ) 船 舶 第 一 根 缆 时 止 。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根 据 船 舶 运 输 生 产 组 织 的 特 征 , 航 次 可 分 为 简 单 航 次 和 复 杂 航 次 简 单 航 次 是 指 船 舶 在 两 个 港 口 间 完 成 一 次 货 物 ( 旅 客 ) 运 输 完 整 过 程的 航 次 , 而 复 杂 航 次 是 指 船 舶 在 多 港 口 间 完 成 的 航 次 , 即 船 舶 不 仅 运输 从 始 发 港 到 终 点 港 的 货 物 ( 旅 客 ) , 还 在 中 途 一 个 或 几 个 港 口 装 或卸 部 分 货 物 ( 或 上 下 旅 客 ) 或 加 、 减 驳 船 此 外 , 在 水 运 生 产 中 还 有一 种 往 返 航 次 的 概 念 它 是 指 船 舶 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港 口 间 从 事 客 货运 输 , 船 舶 到 达 终 点 港 卸 完 货 或 下 完 客 以 后 又 重 返 回 始 发 港 的 航 次 根 据 具 体 组 织 形 式 之 不 同 , 往 返 航 次 又 有 以 下 3种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 1) 单 向 运 输 货 物 的 往 返 航 次 这 是 一 种 船 舶 在 两 港 之 间 实 现单 向 货 物 运 输 任 务 , 而 回 程 空 载 的 往 返 航 次 。
大 多 数 专 用 散 货 船 及 石油 运 输 船 的 运 输 组 织 都 采 用 这 种 往 返 航 次 ( 2) 双 向 运 输 的 简 单 往 返 航 次 这 是 一 种 船 舶 在 两 港 之 间 运 输 ,往 返 两 程 重 载 的 简 单 航 次 船 舶 在 这 一 往 返 航 次 中 , 完 成 两 个 运 输 生产 周 期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 3) 双 向 运 输 的 复 杂 往 返 航 次 这 是 船 舶 在 两 港 之 间 运 输 , 往返 两 程 重 载 的 复 杂 航 次 船 舶 在 这 一 往 返 航 次 中 , 完 成 两 个 运 输 生产 周 期 大 多 数 班 期 航 线 的 运 输 组 织 都 采 用 这 一 类 航 次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6、 船 舶 营 运 组 织 方 式船 舶 营 运 的 组 织 形 式 有 航 次 形 式 和 航 线 形 式 两 种 1 航 线 形 式 在 固 定 的 港 口 之 间 , 为 完 成 一 定 运 输 任 务 , 选 配 适 合 具 体 条 件 、性 能 接 近 的 一 定 数 量 的 船 舶 , 并 按 一 定 的 程 序 组 织 船 舶 运 行 活 动 。
第 一 , 货 物 ( 旅 客 ) 能 够 定 期 发 送 , 有 利 于 吸 收 和 组 织 货 源 ; 第 二 , 各 生 产 环 节 得 到 协 调 配 合 , 有 节 奏 地 工 作 , 保 持 正 常 稳定 的 生 产 秩 序 , 有 利 于 缩 短 船 舶 舶 港 时 间 , 提 高 运 输 效 率 ; 第 三 , 为 水 运 和 其 他 运 输 方 式 组 成 联 合 运 输 创 造 了 条 件 ; 第 四 , 驾 驶 人 员 熟 悉 航 道 与 港 口 的 条 件 , 有 助 于 安 全 航 行 与 节约 时 间 ; 第 五 , 有 利 于 船 舶 调 度 指 挥 和 船 员 生 活 的 安 排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航 线 可 以 按 是 否 定 期 到 发 船 分 为 定 期 航 线 与 不 定 期 航 线 ; 按 运输 任 务 分 为 客 运 航 线 、 货 运 航 线 与 客 货 运 航 线 ; 按 不 同 船 型 或 航 线 性质 , 货 运 航 线 中 又 可 分 为 货 船 航 线 、 顶 推 船 队 航 线 与 拖 带 船 队 航 线 ,客 运 航 线 中 现 在 还 有 专 门 的 旅 游 航 线 和 载 运 小 汽 车 ( 滚 装 ) 的 客 运 航线 ; 按 承 运 货 种 分 为 油 运 、 煤 运 、 杂 货 与 集 装 箱 运 输 等 航 线 ; 按 船 舶停 靠 港 口 的 情 况 分 为 直 达 航 线 与 非 直 达 航 线 ( 直 达 航 线 是 指 船 舶 只 在两 港 间 往 来 运 行 ; 非 直 达 航 线 是 指 船 舶 在 中 途 港 停 靠 并 装 卸 客 货 或 加减 驳 船 ) ; 航 线 还 可 以 按 船 舶 航 行 的 区 域 分 为 内 河 航 线 、 沿 海 航 线 与远 洋 航 线 ; 按 管 辖 范 围 或 航 线 距 离 分 为 长 途 航 线 、 短 途 航 线 、 市 郊 航线 、 市 区 或 轮 渡 航 线 ( 有 的 航 运 公 司 管 辖 一 定 数 量 的 港 口 , 在 管 辖 范围 以 内 的 为 短 途 , 跨 区 的 为 长 途 航 线 ) 。
市 郊 、 市 内 或 轮 渡 航 线 多 由市 航 运 企 业 经 营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一 条 航 线 的 性 能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起 讫 港 与 中 途 港 , 各 港 间 距离 , 航 道 特 点 , 港 口 的 装 卸 能 力 或 客 运 站 设 备 的 水 平 ; 正 反 向 客 货 流结 构 , 包 括 运 量 与 货 种 、 旅 客 成 分 等 ; 船 舶 类 型 、 艘 数 及 主 要 营 运 性能 ; 定 期 发 船 航 线 还 有 发 船 密 度 与 发 船 间 隔 发 船 密 度 是 指 单 位 时 间 ( 一 般 指 昼 夜 ) 内 在 同 一 港 口 向 同 一 方 向 的 发船 次 数 , 它 与 发 船 间 隔 ( 昼 夜 数 ) 互 为 倒 数 发 船 间 隔 是 指 一 个 班 次的 船 舶 驶 离 港 口 后 , 直 至 下 一 班 次 的 船 舶 再 次 驶 离 该 港 的 时 间 间 隔 发 船 间 隔 可 能 为 12h( 半 昼 夜 ) 或 8h( 1/3昼 夜 ) 等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2 航 次 形 式 所 谓 航 次 形 式 , 即 船 舶 的 运 行 没 有 固 定 的 出 发 港 和 目 的 港 , 船 舶仅 为 完 成 某 一 次 运 输 任 务 、 按 照 预 先 安 排 的 航 次 计 划 运 行 。
航 次 形 式 的 特 点 是 机 动 灵 活 在 国 际 航 运 中 , 或 因 贸 易 与 市 场 需要 , 或 因 航 线 长 而 船 舶 数 量 少 , 按 航 次 运 行 的 船 舶 比 较 多 见 在 国 内的 沿 海 及 内 河 运 输 中 , 航 线 形 式 是 主 要 的 运 行 组 织 , 而 航 次 形 式 是 一种 辅 助 的 、 也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形 式 例 如 , 不 需 要 开 辟 航 线 的 计 划 内 小批 量 货 物 运 输 ; 特 种 货 物 运 输 ; 大 的 工 程 设 备 的 运 输 ; 浮 船 坞 、 浮 动起 重 机 的 拖 带 ; 防 汛 、 救 灾 、 急 需 的 支 农 或 城 市 供 应 物 资 的 运 输 ; 或者 对 航 线 船 舶 进 入 航 线 的 调 动 等 等 , 都 需 要 组 织 船 舶 或 拖 船 作 相 应 的航 次 航 行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小 知 识 点 : 有 关 国 际 贸 易 术 语1、 Ex (point of origin) 原 产 地 交 货u 卖 方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日 期 或 期 限 内 , 在 原 产 地 双方 约 定 的 地 点 , 将 货 物 置 于 买 方 处 置 下 , 并 负 担一 切 费 用 和 风 险 , 直 至 买 方 应 负 责 提 取 货 物 时 为止 。
u 当 货 物 按 规 定 被 置 于 买 方 处 置 之 下 时 , 买 方 必须 立 即 提 取 , 并 自 买 方 应 负 责 提 货 之 时 起 , 负 担货 物 的 一 切 费 用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2、 FOB 即 FOBnamed port of shipment( 装 运 港 船 上交 货 指 定 装 运 港 ) 简 称 “ 船 上 交 货 ” 或 “ 离 岸 价 格 ” Free on Board 必 须 在 后 面 注 明 买 卖 双 方 约 定 的 装 运 港名 称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双 方 的 责 任 :卖 方 : 负 责 在 合 同 规 定 的 装 运 港 和 规 定 的 日 期 或 期 限 内将 货 物 装 上 买 方 指 定 的 船 只 , 并 及 时 通 知 买 方 ; 负 责 货 物 装 上 船 前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风 险 ; 负 责 办 理 出 口 手 续 , 提 供 出 口 国 政 府 或 有 关 方 面签 发 的 证 件 ; 负 责 提 供 有 关 货 运 单 据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买 方 : 负 责 租 船 或 订 舱 , 支 付 运 费 , 并 将 船 期 、 船 名 及时 通 知 卖 方 ;负 责 货 物 装 船 后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风 险 ;负 责 办 理 保 险 , 并 支 付 保 险 费 ; 自 负 风 险 和 费 用 取 得 进口 许 可 证 或 其 他 核 准 书 , 并 办 理 货 物 进 口 以 及 必 要 时经 由 另 一 国 过 境 运 输 的 一 切 海 关 手 续 ;接 受 卖 方 提 供 的 有 关 货 运 单 据 , 并 按 合 同 规 定 支 付 货 款 。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3、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到 岸 价 ” 指 卖 方 必 须 在 合 同 规 定 的 装 运 期 内 在 装 运 港 将 货 物 交 至 运往 指 定 目 的 港 的 船 上 ; 负 担 货 物 越 过 船 舷 为 止 的 一 切 费 用和 货 物 灭 失 或 损 坏 的 风 险 , 并 负 责 办 理 货 运 保 险 , 支 付 保险 费 , 以 及 负 责 租 船 或 订 舱 , 支 付 从 装 运 港 到 目 的 港 的 运费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双 方 责 任 :卖 方 :负 责 租 船 或 订 舱 , 在 合 同 规 定 的 装 运 港 和 规 定 的 日期 或 期 限 内 , 将 货 物 装 上 指 定 目 的 港 的 正 常 运 费 ,装 船 后 通 知 买 方 ;负 担 货 物 在 装 运 港 越 过 船 舷 为 止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风 险 ;负 责 办 理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 支 付 保 险 费 ;负 责 办 理 货 物 出 口 手 续 , 提 供 出 口 国 政 府 或 有 关 方面 签 发 出 口 许 可 证 或 其 他 的 证 件负 责 提 供 商 业 发 票 、 保 险 单 和 货 物 运 往 约 定 目 的 港的 通 常 运 输 单 据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买 方 :除 卖 方 支 付 的 运 费 和 保 险 费 , 负 担 货 物 在 装 运 港 越 过 船 舷 后的 一 切 费 用 和 风 险 ;负 责 办 理 相 关 货 物 进 口 手 续 ;收 取 卖 方 按 合 同 规 定 支 付 的 货 物 , 接 受 与 合 同 相 符 的 单 据 ,按 合 同 规 定 支 付 价 款 。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4、 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 本 +运 费 指 定 目 的 港CFR与 CIF不 同 :CFR合 同 的 卖 方 不 负 责 办 理 保 险 手 续 和 不 支 付 保 险 费 用 , 不提 供 保 险 单 据 , 有 关 海 上 运 输 的 货 物 保 险 由 买 方 自 理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5、 FCA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货 交 承 运 人 指 定 地 点卖 方 必 须 在 合 同 规 定 的 交 货 期 内 在 指 定 地 或 地 点 将 经 出口 清 关 的 货 物 交 给 买 方 指 定 的 承 运 人 监 管 , 并 负 担 货物 被 交 由 承 运 人 监 管 为 止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货 物 灭 失 或 损坏 的 风 险 FCA是 在 FOB同 样 原 则 上 发 展 起 来 , 适 用 于 各 种 运 输 方式 , 特 别 是 集 装 箱 运 输 和 多 式 联 运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6、 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 费 付 至 指 定 目 的 地 的 运 费指 卖 方 支 付 货 物 运 至 指 定 目 的 地 的 运 费货 物 交 由 承 运 人 保 管 时 , 相 关 费 用 从 卖 方 转 移 至 买 方CPT合 同 中 , 卖 方 负 责 安 排 运 输 , 买 方 负 责 货 物 运 输 保险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7、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 费 、 保 险 费 付 至 指 定 目 的 地卖 方 除 承 担 CPT术 语 下 的 义 务 外 , 须 对 货 物 在 运 输 途 中灭 失 或 损 坏 的 买 方 风 险 取 得 货 物 保 险 , 订 立 保 险 合 同 ,并 支 付 保 险 费 用 。
卖 方 只 需 按 最 低 责 任 的 保 险 险 别 取 得 保 险 , 最 低 保 险 金额 为 合 同 价 款 加 10%, 即 CIP合 同 价 款 的 110%, 并 以合 同 货 币 投 保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水 路 货 物 运 输 作 业 程 序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一 、 班 轮 运 输 的 内 涵u 班 轮 运 输 的 概 念u班 轮 运 输 ( liner shipping) 也 称 为 定 期 船 运 输 , 是 指 班 轮公 司 将 船 舶 按 事 先 制 订 的 船 期 表 , 在 特 定 航 线 的 各 挂 靠 港口 之 间 , 为 非 特 定 的 众 多 货 主 提 供 规 则 的 、 反 复 的 货 物 运输 服 务 , 并 按 运 价 本 的 规 定 计 收 运 费 的 一 种 营 运 方 式 1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一 、 班 轮 运 输 的 内 涵u 班 轮 运 输 的 特 点2具 有 “ 四 固 定 ” 的 特 点 这 是 班 轮 运 输 的 最基 本 特 征运 价 内 包 括 装 卸 费 用 承 运 人 对 货 物 负 责 的 时 段 “船 舷 至 船 舷 ”( Rail to Rail) 或 “ 钩 至 钩 ” ( Tackle to tackle)承 运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和 责 任 豁 免 以 签 发 的 提 单为 依 据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一 、 班 轮 运 输 的 内 涵u 班 轮 运 输 的 作 用3有 利 于 一 般 杂 货 和 不 足 整 船 的 小 额 贸 易 货物 的 运 输有 利 于 开 展 国 际 贸 易 手 续 简 单 , 货 主 方 便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全 球 十 大 班 轮 公 司排 名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总 部1 马 士 基 丹 麦2 地 中 海 航 运 瑞 士3 达 飞 轮 船 法 国4 赫 伯 罗 特 德 国5 中 远 中 国6 中 海 中 国7 长 荣 台 湾8 海 皇 东 方 新 加 坡9 韩 进 韩 国 10 日 邮 日 本 4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 1) 托运单 (B/N)船 公 司 ( 5) 寄 全 套 单 证议 付 银 行 开 证 银 行( 6) 收 货 人付 清 货 款 赎 回全 部 单 证( 4) 托 运 人 向 议 付银 行 送 交 全 套 单 证 :提 单 、 保 险 单 和 商务 发 票 等 进 行 结 汇 (S/O) 装 船托 运 人卖 方 卸 货 船 公 司 代 理( 7) 收 货 人以 一 份 正 本提 单 向 船 公司 代 理 换 取提 货 单( D/O)收 货 人买 方装 货船 舶 卸 货船 舶( 8)收 货 人以 提 货单 向 船公 司 提货( 2)装货单 ( 3) 货 物 装 船 后 ,船 方 给 托 运 人 签发 大 副 收 据( M/R) 即 收 货单 , 托 运 人 凭 此向 船 公 司 换 取 提单 (B/L)二 、 班 轮 货 运 业 务 程 序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u 三 、 货 物 交 付 方 式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u 四 、 班 轮 运 输 主 要 单 证1 在 装 货 港 编 制 使 用 的 单 证( 1) 托 运 单 ( booking note: B/N) 。
托 运 单 ( 国 内有 时 用 “ 委 托 申 请 书 ” 代 替 ) 是 指 由 托 运 人 根 据 买 卖合 同 和 信 用 证 的 有 关 内 容 向 承 运 人 或 其 代 理 人 办 理 货物 运 输 的 书 面 凭 证 2) 装 货 联 单 目 前 我 国 各 个 港 口 使 用 的 装 货 联 单 的组 成 不 尽 相 同 , 但 主 要 都 是 由 以 下 各 联 组 成 : 托 运 单 ( Booking Note: B/N) 及 其 留 底( Counterfoil) ; 装 货 单 ( Shipping Order: S/O) ; 收 货 单 ( Mate Receipt: M/R) 等 学以致用 惟志惟勤u 四 、 班 轮 运 输 主 要 单 证( 3) 装 货 清 单 装 货 清 单 ( loading list) 是 根 据 装货 联 单 中 的 托 运 单 留 底 联 , 将 全 船 待 运 货 物 按 目 的 港和 货 物 性 质 归 类 , 依 航 次 靠 港 顺 序 排 列 编 制 的 装 货 单的 汇 总 单 装 货 清 单 的 内 容 包 括 船 名 、 装 货 单 编 号 、件 数 、 包 装 、 货 名 、 毛 重 、 估 计 立 方 米 及 特 种 货 物 对运 输 的 要 求 或 注 意 事 项 的 说 明 等 。
( 4) 载 货 清 单 载 货 清 单 ( manifest: M/F) , 亦 称“ 舱 单 ” , 是 在 货 物 装 船 完 毕 后 , 根 据 大 副 收 据 或 提单 编 制 的 一 份 按 卸 货 港 顺 序 逐 票 列 明 全 船 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