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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金具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文档格式:DOC| 46 页|大小 635KB|积分 10|2022-09-26 发布|文档ID:15620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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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编号:XK04-001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 录1 总则 12 工作机构 2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34 许可程序 34.1 申请和受理 34.2 企业实地核查 4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54.4 审定与发证 5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55 审查要求 65.1 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65.2 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95.3 电力金具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105.4 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35.5 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136 证书和标志 196.1 证书 196.2 标志 20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208 监督检查 219 收费 21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2211 附则 22附件1 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23附件2 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24附件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36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37附件5 检验报告 38附件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42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做好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力金具产品划分为4个产品单元、35种产品品种、52个参数范围(见表1)表1 电力金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参数范围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参数范围1可锻铸铁类悬垂线夹D≤45mm; F≤70kN 球墨铸铁: F≤720kN耐张线夹螺栓型 D≤23mm楔型 D≤11mm碗头挂板F≤100kN球墨铸铁:F≤550kN并沟线夹D≤14mm钢线卡子D≤12mm2锻压类耐张线夹D≤23mm球头挂环F≤550kN碗头挂板F≤550kNU型挂环F≤1280kN拉杆F≤840kN挂环F≤550kN挂板F≤1680kN联板F≤3360kNU型螺丝杆径D≤22mm调整板F≤1280kN牵引板F≤1280kN接续管D≤23mm补修管D≤23mm均压屏蔽环电压≤500kV母线金具管母线直径D≤250mm3铝铜铝类悬垂线夹固定型:D≤71mmF≤250kN预绞式:D≤39mm耐张线夹压缩型 D≤71mm螺栓型 D≤34mm楔型 D≤25mm预绞式 D≤30mm接续管(条)压缩型D≤42mm预绞式D≤37mm补修管(条)压缩型D≤42mm预绞式D≤18mm并沟线夹螺栓型 D≤35mmC型 D≤23mm穿刺型 D≤23mm跳线线夹D≤23mm预绞丝D≤39mm间隔棒电压≤1000kVT型线夹压缩型D≤71mm螺栓型D≤39mm设备线夹压缩型D≤71mm螺栓型D≤51mm铜铝过渡板截面≤125mm×12.5mm母线伸缩节截面≤125mm×12.5mm母线金具矩形母线宽 ≤125mm槽形母线宽 ≤250mm软母线直径 D≤71mm管母线直径 D≤250mm均压屏蔽环电压≤1000kV 4铸铁类防振锤钢线夹 D≤35mm铝线夹 D≤42mm预绞式线夹 D≤42mm注:1 表中参数范围栏字母“D”表示适用线径,字母“F”表示破坏载荷;参数范围中的最大数值是根据目前国内特高压线路和大跨越工程等已经使用金具的最大额定数值确定的,企业应按各自的实际生产能力申报(可低于该数值,并明确范围)。

    超出参数范围中最大数值的产品也应申请取证,申报前应完成型式试验2 球墨铸铁金具并入可锻铸铁类产品单元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力金具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电力金具产品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动态修订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站装备分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电力金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电力金具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电力金具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华电工程大厦2号楼)邮政编码:100035电 话:010-51966555 传 真:010-51966455电子信箱:zhangjz@联 系 人:张煚治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电力金具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电力线路金具,“产品名称”栏填写电力金具,“产品单元”栏按表1填写申证产品单元名称,“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填写产品品种和参数范围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30天的产量为一个“检验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技术机构、检验单位、行业协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10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25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表2 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品种标准类别标准号标准名称1悬垂线夹产品标准DL/T 756-2009悬垂线夹DL/T 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5-2008电力金具 标称破坏荷重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DL/T 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1-2001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2-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裸导线金具DL/T 765.3-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金具DL/T 766-2003光纤复合架空地(OPGW)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DL/T 767-2003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2耐张线夹产品标准DL/T 757-2009耐张线夹DL/T 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5-2008电力金具 标称破坏荷重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DL/T 763-2001 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1-2001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2-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裸导线金具DL/T 765.3-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金具DL/T 766-2003光纤复合架空地(OPGW)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DL/T 767-2003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用预绞式金具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3球头挂环碗头挂板U型挂环拉杆挂环挂板联板U型螺丝调整板牵引板产品标准DL/T 759-2009连接金具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5-2008电力金具 标称破坏荷重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4接续管(条)并沟线夹跳线线夹产品标准DL/T 758-2009接续金具DL/T 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DL/T 765.1-2001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DL/T 765.2-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裸导线金具DL/T 765.3-2004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架空绝缘导线金具5间隔棒产品标准DL/T 1098-2009间隔棒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6防振锤产品标准DL/T 1099-2009防振锤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7均压屏蔽环产品标准DL/T 760.3-2001均压环、屏蔽环和均压屏蔽环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8预绞丝产品标准DL/T 763-2001架空线路用预绞丝式金具技术条件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9T型线夹产品标准GB/T 2340-1998T型线夹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10设备线夹产品标准GB/T 2341-1998设备线夹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11铜铝过渡板产品标准GB 2342-85铜铝过渡板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12母线伸缩节产品标准GB 2343-85母线伸缩节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13母线金具产品标准DL/T 696-1999软母线固定金具DL/T 697-1999硬母线固定金具相关标准GB/T 2314-2008电力金具 通用技术条件DL/T 683-1999电力金具产品型号命名方法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2-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 2317.3-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3部分:热循环试验GB/T 2317.4-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4834-2009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金具技术规范注:1 按加工工艺和材料的不同,电力金具产品还应符合下列制造质量标准:DL/T 768.1-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可锻铸铁件DL/T 768.2-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锻制件DL/T 768.3-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冲压件DL/T 768.4-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球墨铸铁件DL/T 768.5-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铝制件DL/T 768.6-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焊接件DL/T 768.7-2002 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2 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5.2 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3表3 企业生产电力金具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序号产品单元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名 称精 度备 注1可锻铸铁类铸造设备热处理设备机加工设备尺寸量具0.02mm(卡尺)卷尺精度1.0mm称重设备Ⅲ级拉力试验机1级化学分析设备见注2型砂试验设备见注3锌层测试装置3%见注4测温装置0.75%2锻压类加热设备锻压设备机加工设备焊接设备板材切割设备热处理设备尺寸量具0.02mm(卡尺)卷尺精度1.0mm称重设备Ⅲ级拉力试验机1级化学分析设备见注2锌层测试装置3%见注4测温装置0.75%3铝铜铝类铸造设备热处理设备机加工设备压力机弯管机焊接设备预绞丝设备尺寸量具0.02mm(卡尺)卷尺精度1.0mm称重设备Ⅲ级拉力试验机1级化学分析设备见注2锌层测试装置3%见注4测温装置0.75%4铸铁类铸造设备压力机机加工设备尺寸量具0.02mm(卡尺)卷尺精度1.0mm称重设备Ⅲ级拉力试验机1级化学分析设备见注2锌层测试装置3%见注4测温装置0.75%注:1 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根据申证产品品种确定,可与表3设备不同,但应满足生产需要下列设备根据产品品种和工艺要求配置:● 锻压类热处理设备适用于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制造的产品;● 铝铜铝类热处理设备用于高强度铝合金(如ZL104、ZL101A等)热处理;弯管机用于均压屏蔽环的制造;预绞丝设备用于预绞式金具的制造;焊接设备如闪光焊机、摩擦焊机等用于铜铝过渡金具的制造;● 铸铁类铸造设备用于防振锤铸铝线夹的制造。

    2 化学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分光光度计波长准确度为 ±3nm;透射比准确度≤1%;● 碳硫分析仪精度应符合GB/T223.69和GB/T223.68;● 分析天平精度为0.1mg;● 架盘天平精度为 0.2g3型砂试验设备包括强度试验机、透气性测试仪、制样机、筛砂机和烘干器4 3%指锌层测厚仪精度,锌层均匀性试验用比重计精度应为0.1g/cm35.3 电力金具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表4 企业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执行的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条款检验项目1可锻铸铁类 悬垂线夹耐张线夹碗头挂板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6.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并沟线夹钢线卡子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2锻压类耐张线夹接续管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7.1握力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球头挂环碗头挂板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3.5止、过规检查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5.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拉杆挂环联板牵引板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6.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挂板U型挂环U型螺丝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6.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补修管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9.1拉力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均压屏蔽环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9.2强度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3锌层厚度母线金具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3铝铜铝类悬垂线夹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6.1破坏载荷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耐张线夹接续管(条)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7.1握力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补修管(条)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9.1拉力并沟线夹跳线线夹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预绞丝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间隔棒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间隔棒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DL/T 1098-20097.4.2线夹强度7.4.3线夹顺线握力7.4.4线夹扭握力矩7.4.7向心力T型线夹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设备线夹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10.4弯曲(剥离)铜铝过渡板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10.4弯曲母线伸缩节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母线金具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11.2抗弯均压屏蔽环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GB/T 2317.1-20089.2强度4铸铁类防振锤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20083.4外观、尺寸、组装电力金具制造质量 钢铁件热镀锌层DL/T 768.7-20026.2锌层均匀性6.3锌层厚度防振锤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DL/T 1099-20095.4线夹对导/地线握力5.5线夹与螺栓紧固5.6锤头对钢绞线握力5.7线夹对钢绞线握力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5.4 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5.5 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5.5.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5.5.1.1产品抽样由审查组或由其指定人员在企业成品库进行,填写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5)抽样单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检验机构各一份)抽样时应首先核实供抽样产品帐物是否相符,发现弄虚作假应停止抽样 5.5.1.2 抽样数量原则上每个单元抽取2~3个主要品种每个品种随机抽取6件 5.5.1.3 抽样基数一般不得少于100件5.5.1.4 封样方式:将抽取的样品分别加盖抽样印章、装箱后贴上封条5.5.1.5本次许可证产品检验抽样为一次性抽样,样品数量不够或抽不到样品的按现场核查不合格处理表5 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编号: 企业情况申请单位名称(盖章)邮政编码生产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盖章)邮编生产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抽样情况产品单元执行标准型号规格抽样基数抽样数量抽样日期抽样地点封样情况抽样人员姓名(签字)单位职务(职称)审查组企业备注说明请企业在封样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寄)到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盖章5.5.2 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5.5.2.1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见表6~表9序号检测项目电力金具名称样品数量(件)检测依据悬垂线夹耐张线夹碗头挂板并沟线夹钢线卡子1外观√√√√√6GB/T 2314-20082尺寸√√√√√6GB/T 2317.4-20083组装√√√√√6GB/T.2317.4-20084热镀锌锌层√√√√√6DL/T 768.7-20026破坏载荷√√√6GB/T 2317.1-2008表6 可锻铸铁类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表7 锻压类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序号检测项目电力金具名称样品数量(件)检测依据耐张线夹球头挂环碗头挂板U型挂环U型螺丝挂板挂环联板牵引板调整板拉杆接续管(条)补修管均压屏蔽环母线金具1外观√√√√√√√√√√√√√√√6GB/T 2314-20082尺寸√√√√√√√√√√√√√√√6GB/T 2317.4-20083组装√√√√√√√6GB/T 2317.4-20084热镀锌锌层√√√√√√√√√√√√√√√6DL/T 768.7-20025握力试验√√√6GB/T 2317.1-20086破坏载荷√√√√√√√√√√6GB/T 2317.1-2008表8 铝铜铝类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序号检测项目电力金具名称样品数量(件)检测依据悬垂线夹耐张线夹接续管(条)补修管(条)并沟线夹跳线线夹预绞丝间隔棒T型线夹设备线夹铜铝过渡板母线伸缩节母线金具均压屏蔽环1外观√√√√√√√√√√√√√√6GB/T 2314-20082尺寸√√√√√√√√√√√√√√6GB/T 2317.4-20083组装√√√√√√√√√√√√6GB/T 2317.4-20084握力√√√√√√6GB/T 2317.1-20085破坏载荷√6GB/T 2317.1-20086弯曲(剥离)√√6GB/T 2314-20087向心力、线夹间拉(压)力√6DL/T 1098-20098电阻√√√√√√4GB/T 2317.3-20089化学成分√√√√√√√√√√√√√√1GB/T 2314-2008附录A注:1.额定电压330kV及以上的非定型产品,按GB/T 2317.4要求,还应进行电晕试验、无线电干扰试验,企业应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试验报告;2.螺栓型及楔型耐张线夹应作破坏载荷试验。

    表9 铸铁类电力金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序号检测项目电力金具名称样品数量(件)检测依据防振锤1外观√6DL/T 1098-20092尺寸√6DL/T 1098-20093组装和质量√6DL/T 1098-20094防腐试验√6DL/T 768.7-20025线夹对导线握力√6DL/T 1098-20096线夹对钢绞线握力√6DL/T 1098-20097锤头对钢绞线握力√6DL/T 1098-2009注:非定型产品应进行防振锤特性试验和疲劳试验,企业应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试验报告5.5.2.2 电力金具产品检测项目除了执行上表中所列检测依据外,还应执行:1)GB/T 2314-2008 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2)GB/T 2315-2008 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荷重系列及连接型式尺寸;3)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5.5.2.3 判定准则5.5.2.3.1判定方法 1)电力金具产品检测分为关键项和一般项关键项: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化学成分;一般项:尺寸、外观、组装、热镀锌层 2)电力金具产品检测按三项指标进行考核,即关键项次合格率、一般项次合格率和总项次合格率。

    关键项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热镀锌层列入一般项,但采用以一般项加严的方法判处,即如全数符合按一般项计算合格项次,如有不合格项时,则按不合格项的加倍数量计算项次合格率关键项次与一般项次之和为总项次,总项次合格率用下式计算:关键项合格项次 + 一般项合格项次 受检关键项次 + 受检一般项次总项次合格率= ×100% 5.5.2.3.2 判定准则 当关键项次合格率为100%、一般项次合格率≥65%、总项次合格率≥85%时,判定产品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5.2.3.3附注 1)可锻铸铁断面为“白口”,作关键项不合格判处;2)产品有裂纹等缺陷作为关键项不合格判处;6 证书和标志6.1 证书6.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电力金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和参数范围例如:锻压类U型挂环:F≤1200kN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6.1.2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6.1.3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品种或扩大参数范围时,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补充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补充实地核查的重点项目是是生产设施、设备工装、测量设备,技术标准、技术文件、质量控制、特殊过程、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6.1.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6.1.5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6.1.6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6.1.7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6.1.8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6.2 标志6.2.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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