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廉洁履职奖惩办法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廉洁履职奖惩办法 干部廉洁履职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将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队伍廉洁高效,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公司有关部精神,依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履职奖惩办法坚持权利与 义务相结合,责任与风险相结合,监督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部工段职以上干部 第二章设定方式 第四条廉洁履职奖金额正科职xxx元;副科职(含工段职)xxxx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规接受礼品馈赠、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挥霍浪费公共财务等 第六条贪污受贿的行为非法占有公私财务,贪污、受 贿、违规收受回扣及手续费等 第七条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规借用公款或以个人 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担保以及违归操作资金的二次分配权等 第八条本人自动离职 第九条参加赌博活动 第四章处罚标准 第十条履职考核对象在廉洁方面被司法机关或纪检、 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一)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撤职(含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全额扣除本人履职奖。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80 (三)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70 (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60 第十一条履职考核对象责任范围内出现违反廉洁规定的问题,实行责任立案追究: (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30 (二)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20 第五章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考核期为一年考核结束后,对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返还50的履职奖;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按处罚后的50返还剩余的50履职奖转入下一个考核期 第十三条因工作需要正常离任且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给予全额返还履职奖自动离职的考核对象不得履职奖 第十四条廉洁履职奖的考核由部纪委负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运输部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1年元月1日起实行 [1] 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将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队伍廉洁高效,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公司有关部精神,依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履职奖惩办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责任与风险相结合,监督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部工段职以上干部 第二章设定方式 第四条廉洁履职奖金额正科职xxx元;副科职(含工段职)xxxx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规接受礼品馈赠、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挥霍浪费公共财务等 第六条贪污受贿的行为非法占有公私财务,贪污、受 贿、违规收受回扣及手续费等 第七条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规借用公款或以个人 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担保以及违归操作资金的二次分配权等 第八条本人自动离职 第九条参加赌博活动 第四章处罚标准 第十条履职考核对象在廉洁方面被司法机关或纪检、 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一)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撤职(含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全额扣除本人履职奖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80% (三)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70% (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60%。
第十一条履职考核对象责任范围内出现违反廉洁规定的问题,实行责任立案追究: (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30% (二)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20% 第五章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考核期为一年考核结束后,对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返还50%的履职奖;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按处罚后的50%返还剩余的50%履职奖转入下一个考核期 第十三条因工作需要正常离任且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给予全额返还履职奖自动离职的考核对象不得履职奖 第十四条廉洁履职奖的考核由部纪委负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运输部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年元月1日起实行 干部廉洁履职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将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队伍廉洁高效,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公司有关部精神,依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履职奖惩办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责任与风险相结合,监督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部工段职以上干部 第二章设定方式 第四条廉洁履职奖金额正科职xxx元;副科职(含工段职)xxxx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规接受礼品馈赠、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挥霍浪费公共财务等 第六条贪污受贿的行为非法占有公私财务,贪污、受 贿、违规收受回扣及手续费等 第七条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规借用公款或以个人 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担保以及违归操作资金的二次分配权等 第八条本人自动离职 第九条参加赌博活动 第四章处罚标准 第十条履职考核对象在廉洁方面被司法机关或纪检、 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一)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撤职(含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全额扣除本人履职奖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80% (三)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70% (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60% 第十一条履职考核对象责任范围内出现违反廉洁规定的问题,实行责任立案追究: (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30%。
(二)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20% 第五章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考核期为一年考核结束后,对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返还50%的履职奖;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按处罚后的50%返还剩余的50%履职奖转入下一个考核期 第十三条因工作需要正常离任且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给予全额返还履职奖自动离职的考核对象不得履职奖 第十四条廉洁履职奖的考核由部纪委负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运输部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1年元月1日起实行 第四篇:忠于企业、廉洁履职承诺书忠于企业、廉洁履职承诺书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与肯定自任职以后,深感责任重大,作为部门领导不但要对自己业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更要做到忠于企业、廉洁履职 现特做出郑重承诺,并随时接受组织及广大员工的监督和检查: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顺利实施,做到诚实守信和廉洁自律; 2、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损害企业利益; 3、正确行使管理权。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在日常各项活动中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格按照程序反映问题及解决问题; 4、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不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以上承诺接受组织和广大员工的监督本人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承诺人:裴彦军 2021.5.22 第五篇:廉洁履职报告个人廉洁履职自查报告 --------------------赵建学 按照镇纪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廉政修养,促进廉洁履行职责,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通过学习、召开民主专题生活会对照《规定》中“3个禁止”和“19个不准”,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查找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学习贯彻情况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自觉把“3个禁止”“19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逐条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
在学习中对照检查“3个禁止”和“19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服务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严格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并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通过对照“3个禁止”“19个不准”深入开展自查,我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学习有所欠缺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 2、缺乏有的意识和自觉性在自身修养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三、今后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修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中“3个禁止”、“2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为准则,在今后的群众工作中,我要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2021年8月22日 感谢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