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办法》
文档格式:DOCX| 2 页|大小 7.62KB|积分 20|2022-10-06 发布|文档ID:158772697
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办法》门头沟区绿地养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区公园绿地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提高公园绿地的养 护管理水平完善绿地管理养护工作制度,落实我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的 区域功能定位,使我区的环境面貌逐步得以提升,根据本区实际情况, 现制定本制度: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绿地的监督检查工作:1、不定期对各绿地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一式两份检查 结果管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养单位进行整改;2、建立绿地检查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经过复查仍不改正的 单位,发整改通知书一个季度内对该单位发放两次整改通知书的, 责令该单位主管养护的领导在园林中心召开的工作会上作出书面检 查二、各公园要切实加强公园绿地的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 得擅自侵占加强巡视,发现擅自侵占公园绿地的现象及时制止,并 报园林服务中心因交通事故造成绿化及其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三、加强绿地内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1、管理养护单位对自己管护的绿地内的基础设施要建立台账, 做到数量、位置、产权单位清楚明确,以便于管理2、管理工作分工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进行检修,做到有检 查、有记录,及时对损坏的设施进行修理更换,保证设施的完整和游 人的安全。
3、对破坏绿地景观或设施的行为,巡视人员应立即进行劝阻 破坏严重的,应责令其赔偿,并报司法机关备案5、绿地内的照明灯及景观灯,应定期进行检修,保证灯具的完 好无损按照不同季节,及时调整亮灯时间门头沟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xx 年 1 月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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