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管道自动张拉机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
泓域/预应力管道自动张拉机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预应力管道自动张拉机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目录一、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3二、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4三、 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 9四、 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11五、 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14六、 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17七、 施工合同订立 22八、 施工合同履行 29九、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61十、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 62十一、 绿色施工 71十二、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75十三、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 77十四、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 82十五、 公司基本情况 85十六、 产业环境分析 87十七、 市场规模 88十八、 必要性分析 89十九、 项目投资分析 89建设投资估算表 91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92流动资金估算表 94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95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96二十、 进度计划 9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97一、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可概括为:在质量管理活动中,组织建立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过程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据此,项目管理组织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是:(1)根据委托合同及合同附件提出的各项具体质量要求和规定,确定项目管理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结合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使各项工作目标和质量目标结合起来3)结合项目团队职能的分层次分解,把质量管理的职能(包括直接质量活动和间接质量活动)分层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个作业人员4)在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职能分层次分解的基础上,参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订出适合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5)制订具体的可操作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尽可能简明,便于操作,一般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质量计划的内容包括:1)明确各层次的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职能2)明确各层次之间的配合和接口要做到层次清楚、接口明确、结构合理、协调有效3)明确实现质量目标的过程顺序,明确过程中进行质量监测的环节和频率以及标准根据过程控制的原理按过程顺序进行控制,使每个工序都能保证质量4)确定和提供实现质量目标必需的资源5)明确记录和报告数据的标准表格制订标准表格是为了对记录进行规范化的整理,既是及时分析质量执行情况采取改进措施的重要工具,也是及时向顾客和有关部门报告进行沟通的重要手段。
6)按质量计划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7)及时清除不合格工程,并总结经验救训,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二、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主体多、影响因素多等特点,不论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质量缺陷、甚至重大质量事故的产生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国务院于2000年1月发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人,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有权选择承包单位,有权对建设过程检查、控制,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进行验收,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保证工程项目质量,首先要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其质量责任予以明确《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由其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查明并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作条件,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文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对其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方案,论证比选,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
《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是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和建设单位要求,在建设单位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三、 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一)质量保修制度工程项目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并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质量保修制度分为两种:一种称为工程保修期,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的质量保修制度,一般规定保修期在5年以上另一种称为缺陷责任期,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的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其保修期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结束,发包方应把工程保修金返还给承包商从保修期限来看,工程保修期涵盖了缺陷责任期二)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期管理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签订工程保修期保修合同,确定质量保修范围、期限、责任与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实施相关服务工作在质量保修期内,工程咨询单位应督促承包人编制保修工作计划,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工作计划应包括:主管保修的部门;执行保修工作的责任者;保修与回访时间;保修工作内容四、 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施工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流程:1.施工质量目标分解;2.施工技术交底与工序控制;3.施工质量偏差控制;4.产品或服务的验证、评价和防护按照这个流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项目质量策划在质量策划中确定质量目标以及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编制质量计划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方法、进度计划、施工措施、平面图布置等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单位编制了专门的质量计划,其中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三)实施PDCA循环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四)加强五要素过程管理通过对人员、机具、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实现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目标根据项目管理策划要求实施检验和监测,并按照规定配备检验和监测设备对项目质量计划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工程咨询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监测质量控制点包括下列内容:1.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2.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3.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质量和性能;4.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间歇时间;5.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6.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7.紧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8.隐蔽工程验收。
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和重要的部位,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咨询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经咨询工程师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六)纠正偏差跟踪收集实际数据并进行整理,将项目的实际数据与质量标准和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对出现的偏差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置,必要时对处置效果和影响进行复查对检验和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规定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采用返修、加固、返工、让步接受和报废措施,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七)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当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时,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跟踪检查交工后在质量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或返工对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八)总结改进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提出持续改进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定期对项目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报告,明确质量状况、发包人及其他相关方满意程度、产品要求的符合性以及工程咨询单位的质量改进措施。
五、 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按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岩土工程评价,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规定,工程勘察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要进行施工勘察在工程勘察阶段,咨询工程师应重点对人、机、料、法、环五大质量影响因素进行检查和过程管理,以保证勘察工作符合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1.协助建设单位选定勘察单位在选择勘察单位时,重点考察其企业资质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制度、专职技术队伍、企业业绩和服务意识等情况2.审查勘察纲要编制情况勘察单位在实施勘察工作之前,应结合勘察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按照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勘察纲要(工作方案),勘察纲要应体现规划、设计意图,如实反映现场的地形和地质状况,满足合同要求,工程勘察等级明确、勘察方案合理,人员、机具配备满足需要,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工作质量责任明确勘察纲要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写,由勘察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3.勘察现场作业的质量管理勘察现场作业质量管理的要点包括:(1)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重要岗位要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2)原始资料取得的方法、手段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正确、合理,勘察仪器、设备、试验室应有明确的管理程序,现场机具、钻探、取样应通过质量认证3)原始记录表格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经有关作业人员检查、签字4)项目负责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检查4.勘察文件的质量管理(1)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重点应检查勘察成果是否满足以下条件:勘察资料、图标、报告等文件要依据工程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审核、审批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勘察成果应齐全、可靠,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质量合格方能提供使用对工程勘察成果的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验收评定的规定2)工程勘察报告审查工程勘察报告中要提出勘察场地的地质条件和存在的地质问题,还要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以及地基处理、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提出岩土工程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并提出基础、边坡等工程的设计准则和岩土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意见,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5.后期服务质量保证勘察文件交付后,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咨询工程师要督促勘察单位做好施工阶段的勘察配合及验收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问题进行跟踪服务,做好监测,及时参加验槽、基础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与地基基础有关的工程事故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得以实现。
6.勘察技术档素管理工程项目完成后,咨询工程师应检查勘察单位技术档案管理情况,要求将全部资料,特别是质量审查、监督主要依据的原始资料,分类编目,归档保存六、 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咨询单位对设计质量的管理工作分阶段进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将设计管理工作划分为六个阶段,即: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与竣工图和项目后评价阶段其中,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施工图设计属于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一)设计阶段质量管理方法工程咨询单位对设计质量管理的方法主要有:1.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标准是对设计中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是以科学技术和先进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由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为设计提供共同遵守的技术准则和依据标准化在促进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保证设计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2.加强设计质量流程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对设计质量控制规定了5个具体流程,包括:按照设计合同要求进行设计策划、根据设计需求确定设计输入、实施设计活动并进行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设计输出和实施设计变更控制其中,设计策划是指根据合同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控制要求、安排开展各项设计活动的计划;设计评审是指对设计能力和结果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的活动;设计验证是指为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工程设计进行的认可活动;设计确认是指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用途的要求,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工程设计进行的认可活动;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对原设计内容进行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3.加强设计接口管理设计接口是为了使设计过程中设计部门以及设计各专业之间能做到协调和统一,必须明确规定并切实做好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设计接口设计的组织接口和技术接口应制订相应的设计接口管理程序,由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实施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计接口管理,以保证设计的质量4.加强设计文件会签管理设计文件的会签是保证各专业设计相互正确衔接的必要手段通过会签,可以消除专业设计人员对设计条件或相互联系中的误解、错误或遗漏,是保证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5.加强设计文件报批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在各设计阶段申报相应技术审批文件,通过审查并取得政府许可二)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对各阶段设计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咨询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明确设计范围、划分设计界面、设计招标工作,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做出投资估算,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任务具体工作有:(1)根据建设单位确定的项目定位、投资规模等,组织进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比选或招标,并组织对概念设计方案进行优化2)组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设计范围、主要设计参数及指标、使用功能的方案设计,并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和报批。
3)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组织编制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明确涉及范围、设计标准与功能等要求根据设计任务书内容,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招标工作,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设计承包人,起草设计合同,组织合同谈判直至合同签订4)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针对项目设计内容和参数,编制整体项目设计管理规划,初步划分各设计承包人或部门工作界面和分类,制定相应管理工作制度5)与设计单位或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保证设计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确认和传递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咨询单位应组织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任务,做出设计概算,对初步设计内容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并提出勘察工作需求,完成地勘报告申报管理工作具体工作有:(1)根据立项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设规划条件,组织落实项目主要设计参数与项目使用功能的实现,达到相应设计深度,确保项目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并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组织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优化2)实施或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勘察单位的招标工作,根据初步设计内容与规范要求,监督指导勘察单位或部门完成项目的初勘与详勘工作,审查勘察单位或部门提交的地勘报告,并负责地勘报告的申报管理工作3.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咨询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要求,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审查工作,确定施工图预算,并建立设计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和流程。
具体工作有:(1)实施项目设计进度、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开展限额设计2)组织协调外部配套报建与设计接口及各独立设计承包人间的设计界面衔接和接口吻合,对设计成果进行初步设计审查3)组织委托施工图审查工作,并组织设计承包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4)制定设计文件(图纸)收发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设计图纸的及时性、有效性,宜将设计文件(图纸)的原件和电子版分别标识并保存,防止丢失或损毁5)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为了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能够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工程关键部位的技术质量要求,保证工程质量,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进行系统的设计技术交底七、 施工合同订立(一)施工合同的组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部分组成,并附有履约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格式等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共计10条,主要包括: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签约合同价、项目经理、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形式、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共计24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辛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构成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三)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1)发包人指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承担工程施工的当事人3)合同相关方包括监理人、分包人等4)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场地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5)有关各方代表包括发包人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四)合同的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即发包人在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五)合同工期、质量、价款合同工期、质量、价款是协议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也是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合同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质量标准的评定一般以国家或者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包括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因此,发包人和承包人最终结算的合同价款是合同价格,而不是最初招标确定的合同签约价六)合同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对于施工合同,《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同时,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建筑法》和《合同法》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施工合同,因此,施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另外,《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因此,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合同经公证或鉴证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双方如不约定合同生效条件,则合同订立时间就是合同生效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七)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合同条款除明确规定了有关施工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外,还阐明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索赔程序、合同争议管理等内容由于篇幅所限,不能一一诠释,主要条款内容将在后文详细阐述八)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和环节(合同形式选择《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具体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对于因时间紧迫,合同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书面合同或协议,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合同文本起草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需要由一方负责起草拟签订合同的文本一般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能掌握主动,所以,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形成的合同,则一般由招标人事先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就包括了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起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也已经包括了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都为工程项目合同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合同的主体只能为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资格审查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工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审查对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含资质)、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标的处分权等合同一方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有效。
合同谈判《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就是合同双方主体进行合同谈判的时间进行合同谈判,应针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对合同文本中双方各自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在《专用合同条款》内进行细化,对《通用合同条款》未涉及事宜签订补充条款但对质量、工期、价格等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谈判,必须按照招标形成的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签字人的身份,如果签字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一定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载明授权范围、权限、时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合同文本中具体内容如果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内容的一致性八、 施工合同履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下面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为例,具体阐述合同履行管理。
一)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另行商定或确定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规场查勘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履约袒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对保证金收取的类别、形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发包人应遵守相关规定:(4)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工期和进度管理合同进度计划合同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可以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开工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开工准备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提供图纸延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由于出现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奖金四)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4)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合同的约定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清除不合格工程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五)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合同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环境保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劳动保护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六)工程费用管理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工程的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对于单价子目和总价子目,合同约定了不同的计量方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承包人按月编制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人在7天内进行复核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承包人按照约定的计量周期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提交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人负责进行复核。
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扣回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按照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入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
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合同价格的调整对于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予调整、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或其他调整方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物价波动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变更变更的范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变更权发包人和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