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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芯片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规划_参考

文档格式:DOCX| 68 页|大小 62.09KB|积分 50|2022-12-27 发布|文档ID:17808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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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泓域/存储芯片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规划存储芯片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规划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董事会模式 4二、 利益导向 9三、 公司治理模式趋同论 11四、 公司治理模式差异论 17五、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评价 20六、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 21七、 风险应对策略的选择 23八、 风险应对概述 25九、 风险分析的定义和目的 26十、 风险分析方法的选择 27十一、 内部控制目标的设定 28十二、 目标设定的含义 30十三、 举报人保护制度 34十四、 举报投诉制度 37十五、 信息的含义与分类 41十六、 信息与沟通的作用 44十七、 项目概况 45十八、 产业环境分析 49十九、 面临的机遇 50二十、 必要性分析 51二十一、 SWOT分析说明 52二十二、 人力资源配置分析 58劳动定员一览表 58二十三、 发展规划 59一、 董事会模式(一)组织结构模式西方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在内)主要分为两大体系,即以欧洲大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两国为代表的英美体系,因而作为公司治理机构的核心董事会也就出现了单层、双层和混合三大类型1、单层董事会模式单层董事会模式也称一元模式,即董事会集执行职能和监管职能于一身,不设监事会,治理中的监督职能是通过独立董事制度来实现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关系是,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选举董事,股东大会也可以解散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其决策与监督职能,而董事会下设的全部由外部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就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能,如图4—1所示同时,该治理机制通常包括内部(或执行)董事和外部非执行董事以及一些次级委员会,其特点在于业务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并不分离,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普遍采用单层董事会制度的模式在这些国家中股权高度分散、市场机制比较发达,战略决策的制定在公司治理中显得尤为重要,董事会的执行职能得到极大的彰显从全世界来看,单层董事会正成为一种主导模式,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按照这种模式来完善本国本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2、双层董事会模式双层董事会制度也叫二元模式,所谓“双层”是指公司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治理结构,而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是分开的,即董事会履行执行职能,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机构和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监事会地位高于董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成员,而董事会一般只是落实监事会决议,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

    目前,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双层制模式,但两者又有不同,又可以将双层制模式细分为垂直式和水平式1)垂直式双层制模式(如德国模式)德国是典型地实行垂直式双层制模式的国家,其公司中一般设有监事会和董事会,监事会在上,董事会在下监事会行使监督和控制的职能负责选任、解聘董事会的成员,考核和监督董事会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在必要时召集股东大会等董事会由监事会选任,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受监事会监督,需向监事会报告和负责2)水平式双层制模式(如日本模式)在日本通常实行的是水平式双层制模式,即监察人会和董事会是平行的,都对出资人和股东大会负责,如图4—3所示日本的监察人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执行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人会则可以以决议的方式决定监督检查的方针、公司的业务以及调查财产状况的方法等与监察人执行职务有关的事项在日本的双层制设计中,虽然监察人在监察人会有要求时,无论何时均必须向监察人会报告其执行职务的状况,但监察人会并不能妨碍监察人行使职权,各监察人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在这种双层制的模式中,经理人是董事会的主要成员,对公司董事人选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实际上由主要经理人员组成的常务委员会控制了董事会的运行与决策。

    在公司运行中,为了规避此种模式带来的风险,也设立了独立董事制度,他们具有独立监察业务、检查财务状况且不受监事会决议限制的权力3、混合董事会模式公司既设董事会又设监事会,但是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这种治理模式最早源于日本,后来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采取了这种模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条款,我国的公司董事会应该属于混合董事会模式,既采用类似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行的水平式双层制模式,又突出强调普通法系独立董事制度下单层制模式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形成三权制衡的格局,经理层决策受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但这种模式下监事会的作用很难发挥,从立法关系上来讲,监事会应该对股东大会负责,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监事会等于是对董事会负责,不是对股东大会负责综上所述,单层制和双层制都有一定的优缺点,有一定的适用性双层制的优点是在控制和监督功能上,系统比较有效率缺点是董事会和监事会与经理层会面的机会和频率较少,使董事和监事往往失去与企业接触的机会,远离公司实际业务,缺乏足够的信息履行自己的职能,而且执行监督的程序多,官僚气氛浓,客观上会阻碍证券市场的发展,降低市场自由度而单层制系统中,采取了大量的措施来改进董事会,如增加大量的外部人,特别是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主要由外部人组成;分离董事会和CEO的功能,或者任命外部(或独立)董事为董事长。

    与双层制相比,其效率相应地降低但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跨国公司的发展,这两种类型正在日益趋同在一定程度上,单层董事会中的“双层水平”在明显增长,即专有的外部董事会会议定期召开,许多委员会由外部人组成或居主导地位;在一个双层委员会中,监事会增加了与经理层会面的频率;此外,一些在两种类型之外的委员会制度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二)功能机制模式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由全体董事所组成的,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的,集体决定公司业务执行意志的机关作为公司权力代表的董事会应该通过决策和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包括股东在内的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如何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的职责和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已成为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问题NACD(全美董事联合会咨询委员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功能包括:确保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被确立,为实现战略目标而建立适当的管理结构(组织、系统、人员),NACD根据功能将董事会分成4种类型1)底限董事会模式这种类型的董事会仅仅为了满足法律上的程序要求而存在2)形式董事会模式这种类型的董事会仅具有象征性或名义上的作用,是比较典型的橡皮图章机构3)监督董事会模式这种类型的董事会有权检查计划、政策、战略的制订、执行情况,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

    4)决策董事会模式这种类型的董事会参与公司战略目标、计划的制订,并在授权经理人员实施公司战略的时候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干预二、 利益导向公司成立的目的在于追求利益,但到底追求谁的利益或以谁的利益为主,理论界有着不同的看法,从过去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到利益相关者利益统一,再到利益相关者有主次之分,公司治理的模式也分成股东治理模式、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和利益相关者主次治理模式一)股东治理模式该模式认为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公司存续的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继而公司治理的中心就是确保股东的利益,确保资本供给者得到理所当然的投资回报公司的权力机构都要以股东的意志和利益为出发点,股东大会是代表股东意志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接受股东委托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主导作用金融模式公司应按股东的利益来管理,试图促使经理人员对股东利益更负有责任主张通过政策激励和采取最大化短期股票价格的行为是为股东利益服务的最佳形式其理论基础是“有效市场理论”并主张扩大股东的权力市场短视派认为金融市场的压力使公司经理只关注短期利益,这样会对公司的长期管理产生一种经营决策上的偏误,从而降低公司长期资产的价值金融模式希望增加股东对公司的监督和影响,市场短视派则希望公司治理可以在股东压力下,特别是短期股票价格业绩中保护经理人,或替代性地通过阻止交易和鼓励长期持有股票来实现股东的利益。

    但两者都认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可以导致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二)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认为企业是一个责任主体,公司治理不能单纯以实现股东利益为目标,因为企业是所有相关利益者(出资者、债权人、董事会、经理、员工、政府及社区居民、供应商等)的企业,各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进行了专用资产的投资,并承担了企业的风险,企业应为利益相关者服务三)利益相关者主次治理模式利益相关者主次治理模式认为公司治理必须以股东利益为主导,同时在此基础上恰当地界定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解决好由此而产生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问题克拉克逊(1998)根据与企业联系的紧密程度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前者是指若没有这些群体(包括股东、雇员、顾客、供应商等)的参与,企业就无法生存,后者是指间接影响运作或受到企业的间接影响的群体,虽然他们对企业的生存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但也不能忽视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对上述两种观点的调和,但从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来看,这种观点与“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三、 公司治理模式趋同论一国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公司的获利性和增长性、获取资本的能力以及资本成本具有重要影响,治理程度越好的公司就越有竞争力,就能以较低的资本成本更方便地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迫于竞争压力,公司会采用有效的公司治理方式,这就促使全球公司治理最后趋向于单一的最有效的模式从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和各国公司治理实践来看,几种公司治理模式内在的体制缺陷日益暴露,影响了相关国家的经济竞争力,从而各国纷纷开始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并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最终以美英等普通法系国家和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两种主要治理模式相互吸收、相互融合,东亚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不断向此两种模式靠拢为标志,出现一个公司治理国际趋同的迹象一)美英公司治理模式开始重视“用手投票”的内部治理机制美英公司治理模式的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放松对银行持股的限制、机构法人股东持股比例日益上升且日趋稳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逐渐被重视以及强化非执行董事的监控权等方面1、放松对银行持股的限制由于银行双重身份所赋予的“相机治理”功能能够在公司治理中发挥证券市场所难以达到的直接监督作用,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英开始重视银行的作用,并逐渐放松对银行的限制以美国为例,1933年对《银行法》的改革突破了银行分业经营的严格限制,而1987年《银行公平竞争法案》的实施,则使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涉足证券投资等非传统银行业务,1997年进一步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经营限制,使银行的能量得到进一步的释放,从而放松了对银行持股的严格限制。

    2、机构法人股东持股比例日益上升且其持股日趋稳定由于机构投资者手中持有股份过多,难以在短期内找到足以买进这些股份的买主,因而要想全部卖出是十分困难的如果将手中持有的巨额股票抛售会引起股市大跌,并因此累及其他股票,又会使机构投资者自身蒙受更大损失这就在客观上迫使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逐渐向长期投资者转化,并借助投票表决机制直接参与公司决策以保证权益不受损害这说明英美的投资机构比过去更多地关注其持有股权公司的长远发展,开始较多地介入公司经营活动,监督公司经理的经营行为,促使经理从长远角度进行决策和管理,谋求长期利润最大化目标3、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逐渐被重视近年来,传统的英、美公司治理强调股东至上的原则有所改变开始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1989年,宾夕法尼亚州议会提出了新的公司法议案,该法案一反传统公司法中“股东至上”的准则对股东的权力和利益做了限制,对工人利益予以保护,并授予公司经理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权力它包括四条新条款:任何股东,不论拥有多少股票,最多只能享有20%的投票权;作为被收购对象的公司有权在敌意接管计划宣告后18个月之内占有股东出售股票给敌意接管者所获的利润;成功了的敌意接管者必须保证26周的工人转业费用,在收购计划处于谈判期间,劳动合同不得终止;最引人注目的是赋予公司经理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权力,而不像传统公司法那样只对股东一方负责。

    此后美国其他州也竞相修改了公司法,允许(甚至要求)经理对比股东更广的利益相关者(包括雇员、客户、供应商、社区等)负责4、强化对非执行董事的监控权为了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美英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对非执行董事的监控权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英公司为了增强对经营者的监控,开始借鉴德国模式,试图引进董事会内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角色分工,以期非执行董事能将更多精力放在替股东监督经理上二)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开始重视“用脚投票”的外部市场机制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强调个人股东的利益、银企关系发生变化和法人交叉持股的比例降低等方面1、强调个人股东的利益,加快证券市场的发展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德国和日本公司的直接融资在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占有日趋重要的地位,间接融资的地位则相对下降在1975~1985年,德国和日本两国企业直接融资总额占对外融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2.5%和14.6%,在1986~1990年,其比重分别上升为18.2%和30.4%与此同时,为了保证个人股东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德日两国对有关股份公司法律做了多次重大修改,进一步放宽或取消了对证券市场的限制2、银企关系发生变化,银行作用弱化长期以来,高负债经营是德日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

    随着证券市场发展的明显加快,直接融资在企业资金来源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加上工商企业自我积累能力的增强,使德日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减弱,公司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以日本为例,80年代初,日本主要大公司的平均债务股本比为2.75:1,其中64%的外部融资来自银行贷款,但到1990年,总的债务股本比大致为1:1与此同时,银行与企业在信贷上的合作,由银行的单向选择变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双向选择,银行不得不放松对企业贷款的审查和监督,从而开始弱化了银行对企业的控制与此同时,日本银行对工商企业的持股比例也逐渐降低在2004年3月份以前,日本银行必须将其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额降到与其资本金额相当的水平上,之后日本银行持有上市公司价值在25万亿日元左右,而其资本金约为17万亿日元但是,到2012年下半年,日本金融厅计划将银行机构对非金融企业的持股比例上限提高至10%~20%,此举将鼓励银行机构(特别是地区性银行)帮助陷入困境的企业恢复正常3、法人交叉持股的比例降低法人交叉持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数十年对德日企业的发展与壮大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两国经济的衰退,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正在减少,银行和工商业公司彼此抛售了对方的部分股票,对持股结构进行重组。

    仍以日本为例,1993年东京股票交易所上市股票(包括人寿保险公司所持股票)交叉持股占的比例已从1988年的43%下降到40%美英模式与德日模式近年来发生的上述变化表明,德日两国长期以来一直较为稳固的法人相互持股关系正在发生松动和进行新的银企关系调整,股票流动性增大;与此同时,美英两国的机构投资者则比过去更多地关注其持有股权的工商业公司的长远发展,较多地对公司运转进行干预,使股票的流动性趋于稳定化两种公司治理模式正在相互靠近、相互补充,大有趋同之势,即美英公司收敛股票的过度流动性,力求股票的稳定性,以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德日公司收敛股票的过度安定性,借助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来激活公司的活力三)东亚国家与转轨经济国家向美英模式与德日模式的靠拢东亚国家向美英模式与德日模式的靠拢体现在不断吸取“外部监控”和“内部监控”的合理因素,逐渐弱化高度集中的家族控制—方面,东亚国家开始重视中小股东及外部股东的作用,其股份结构中开始放松对家族外股东的限制,出现了明显的股权分散化趋势;另一方面,政府也减少了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转而更强调银行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作用,以期加强对家族股东内部控制的制约中国及东欧转轨经济国家在转轨初期就注重吸收工业化国家两种公司治理模式的一些做法。

    东欧一些国家又更多地转向以银行持股为特征的德日模式发展在东欧,商业银行已成为许多企业的重要所有者,尤其是在捷克共和国和匈牙利捷克的银行在认股权证私有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大部分的投资公司都是由银行组建的,四家最大的投资基金中三家由银行控制着银行直接控制着第一轮私有化中40%以上的投资份额在波兰,银行持有企业股权虽然直到最近才有所发展,但银行即将积极参与大规模的私有化计划,以及在建立管理基金和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等方面的努力,无疑将大幅增加波兰银行所持有的企业股权四、 公司治理模式差异论根据新古典综合学派的效率理论可知,不同的公司其治理机制的效率也是不同的不同的经济任务、不同的经济环境必然也将产生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种公司治理模式被证明放之四海而皆准,那么,这种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差异就必将存在着几种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都是与其具体的市场条件和政治、历史因素密切联系的治理模式差异论认为,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传统和发展水平的不同,致使世界上很难存在唯一最佳的公司治理模式一)历史传统哈佛大学教授卢西恩•伯查克和马克•罗伊共同发现路径依赖理论,即一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不可避免地受到先前存在的公司制治理结构的影响,也不可避免地沿着先前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轨迹与方向发展,由此导致了各国在先前由于其不同的环境甚至是历史条件而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

    因为:第一,怎样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通常是有章可循的;第二,现有的公司治理模式缺陷会随着公司运营逐渐显现,但公司内部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会阻止对公司治理模式进行变革,维护其既得利益由此可知,即使竞争效率的压力和全球趋同化仍然存在,但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不可能消失二)经济条件经济条件上,“外部控制型”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主要依赖于完善的外部资本市场来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的监控,而“内部控制型”的德日公司治理体制,则依赖于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作用的发挥如果德国模式迎接敌意收购和股东导向型董事会,那么,德国就会出现既没有劳工影响的董事会,也没有契约和劳动力市场的保护监控机制,这样的治理模式将会是不可想象的在制度的选择过程之中,国家利益以及政治选择等因素都影响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例如,美国政府对财产权实施了较为充分的保护,所以在美国就形成了外部治理的机制和市场导向型模式;而韩国政府对公司的监管和对贷款的分配,则形成了家族导向型和政治管制型模式经济条件上的巨大差异,导致各国在对公司治理体制上所做选择的巨大差异一国经济体制在某一时点所拥有的规则依赖于并且反映该经济体制最初拥有的所有权结构和治理结构。

    总之,各种治理模式的存在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国的特色和适应了本国经济的发展,虽然近年来,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外部控制模式和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内部控制模式这两种典型的模式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趋同但是,这种趋同仅仅是相对的,各种模式在变革的过程中都没有完全偏离各自原先的轨道公司治理模式不会因为经济全球化而完全趋同三)政治影响哈佛大学教授马克•罗伊认为政治因素的主导作用是造成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差异性的主要成因在《强管理者,弱所有者:美国公司财务的政治根源》中,他指出,政治影响产生了美国大中型公司的不紧密的股权模式究其根本原因是美国政府本着政治利益,力主弱化金融资本的影响力,据此来束缚金融机构的规模和经营范围接下来罗伊教授又在《公司治理中的政治决定因素》这本书中接着提到,欧洲本土的治理结构与美国公司不同,主要决定于是否存在“社会民主”的政治传统,个人本位和平民思想比较重因此,分散的股权结构会凸显其高效在欧洲本土根深蒂固的民主传统下,注重整体利益,看重的是分配,如果出现雇员利益和股东权益相冲突时,高层一般会向前者倾斜所以,在政治社会民主前提下,大众公司相较私人公司产生股东和管理层的代理成本的风险更大。

    这种风险的防范措施即是集中持股——通过相对比较保密的会计制度直接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大股东能够防范将公司资源应用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一一这也是欧洲本土缺少公共公司的原因所在如若试图对制度进行改革,则必须至少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新制度必须更加有效率;二是新制度的效率必须足以使制度转型的收益大于成本只有在保证新制度效率和新制度能够取得更大收益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制度的转型,否则现有利益控制者就会拒绝这种转型因此,转型必须在能够产生相当大的利益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五、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评价(一)德日治理模式的优势1、产权结构能有效监控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德国、日本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持股的形式为主,因此,商业银行对公司不仅具有行使监控力的动力,同时也具有行使监控力的能力它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及时、有效地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从而保证企业正常高效地运行银行作为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为了保证自身债权的安全性,必然会及时全面获取和掌握公司有关经营活动的信息,并且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2、公司发展的长期稳定性作为公司大股东的银行,其投资主要目的不是股息,而是长期稳定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因此银行会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这有利于公司股价的稳定及公司战略计划与长远目标的制订与实行。

    企业法人交叉持股,有利于稳定业务合作关系,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二)德日治理模式的弊端1、缺乏外部资本市场的压力,公司的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由于德日治理模式下股权结构多是以法人持股为特征,而法人持股的目的不在于资本市场的有效竞争而是在于加强企业间的业务联系这使得原本极具竞争动力的资本市场,难以真正发挥其监督制约的作用,由此极易形成绝对的“内部人控制”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2、经营者创新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发展动力由于公司之间相互持股,形成了相当稳定的股东组织结构,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压力并不明显所以,企业创新和发展动力不足,从而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3、股东的特殊性易生成泡沫经济银行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高度依存,一旦银行对企业约束太少,易导致企业投资盲目扩张,加之直接融资方式的便利使公司负债率过高,容易导致泡沫经济的出现,对国家经济发展不利六、 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与英美等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不同,德国和日本形成了以内部控制为主的治理模式,其中德国公司主要以银行和职工持股,较强依赖外部资本性为特征;日本公司主要以“债权人相机治理”和“法人交叉持股”为特征德、日两国均属于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生存与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压力。

    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和日本作为战败国能够迅速恢复经济发展水平,其政治和经济的高度集中和共同主义的意识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德国、日本和其他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是发展较晚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业革命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为了恢复本国经济、德国、日本两国实施经济强国战略俾斯麦时期,德国积极发展以法兰西等大型银行为代表的银行体系,它们充当了风险投资公司的角色,为政府建立现代工业的目标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没有超级富豪和发达资本市场而又需要大量资本进行经济重建的情况下,银行充当了为政府建立现代工业目标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工具在企业需要资金还贷时,德国的银行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实现了对各类企业的换血易主日本在战后对金融机构的管制政策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大力扶持银行间接金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美国占领军最高统帅强行解散财阀,并出售财阀的股票和实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股票迅速从个人手中流向与企业关系密切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手中再加之为防止加入经合组织且保护本国企业被兼并,日本政府大力鼓励企业之间地相互持股,企业集团的出现有效地阻止了外国企业对日本企业的侵入两国政府在法律政策上也向金融机构倾斜,如德国全能银行可以无限制地持有非金融机构的股权,日本规定商业银行最高可以持有企业股份的5%,保险公司最高可以持有企业股份的10%,而投资基金在这方面没有限制。

    德国的法律规定,只要银行持有公司股票金额不超过银行资本的25%就不受法律约束,而且银行可以提供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广泛业务,可以无限制地持有任何一家非金融企业股份日本规定银行可以持有任何一家企业的股份与之相对应,德日对直接融资采取歧视性法律监管:证券市场除了只对少数国有企业和电子行业开放外,还严格控制企业在国内发行股票和长期债券程序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商业票据和国内债券、外汇债券和欧洲债券才获允许发行德日模式的形成还与两国的政治结构、文化特点、历史背景存在极大的关系,日本和德国在长期历史的发展中都是存在着集权传统的国家,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崇尚“共同主义”和“群体意识”的独特文化价值观德日两国历史上都存在着较长时期的集权政权,人们较为容易认同统治权力的集中在文化教育和价值观上都强化共同主义,具有较为强烈的群体意识,重视追求长期利益和集体利益一些民众对权力的集中并不反感,相反,他们认为集中的股权结构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七、 风险应对策略的选择风险应对的4种策略是根据企业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制定的,风险规避策略在采用其他任何风险应对措施都不能将风险降低到企业风险承受度以内的情况下适用;风险降低和风险分担策略则是通过相关措施,使企业的剩余风险与企业的风险承受度相一致;风险承受则意味着风险在企业可承受范围之内。

    企业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可选择的风险应对策略有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管理层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策略结合使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对超出整体风险承受能力或者具体业务层次上的达到不可接受风险水平的风险,应实行风险回避;在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无意采取进一步控制措施的,可实行风险承担;对在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如愿单独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或者减轻损失的,可以实行风险降低;对在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愿意借助他人力量,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或者减轻损失的可以实行风险分担风险应对策略与企业的具体业务或者事项相联系,不同的业务或事项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同一业务或事项在不同的时期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策略,同一业务或事项在同一时期也可以综合运用风险降低和风险分担应对策略。

    八、 风险应对概述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风险应对就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企业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根据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标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理论与方法,提出各种风险解决方案,经过分析论证与评价从中选择最优方案并予以实施,来达到降低风险目的的过程风险应对可以从改变风险后果的性质、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后果3个方面提出多种策略,对不同的风险可用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都可以综合运用各种策略进行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九、 风险分析的定义和目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风险分析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等进行描述、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重要性水平的过程管理层根据被识别的风险的重要性来计划如何应对风险风险分析应达到以下目的:(1)对各个风险进行比较,根据分析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的先后顺序;(2)确定风险事件之间的关系,表面上看起来不相干的多个风险事件可能是由一个共同的风险源所造成的,因此应当理顺风险事件之间的关系;(3)进一步量化已识别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后果,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和后果估计的不确定性,必要时根据形势的变化重新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的后果十、 风险分析方法的选择选择风险分析的方法和判断标准,应考虑行业自身特点,区别它们各自的关注点,灵活确定风险分析过程和分析方法例如,对于金融行业来说,丢失数据风险的损失比短时间业务停顿的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更为严重:而对于通信行业来说,业务停顿风险带来的损失比少量数据丢失的风险更难以接受与定量分析相比较,定性分析的准确性稍好但精确性不够,定量分析则相反;定性分析没有定量分析那样繁多的计算负担,但却要求分析者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能力;定量分析依赖大量的统计数据,而定性分析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定性分析较为主观,定量分析基于客观;此外,定量分析的结果很直观,容易理解,而定性分析的结果则很难有统一的解释。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定性或定量的分析方法当前最常用的分析方法一般都是定量和定性的混合方法,对一些可以明确赋予数值的要素直接赋予数值,对难于赋值的要素使用定性方法,这样不仅更清晰地分析了资产的风险情况,也极大简化了分析的过程,加快了分析进度十一、 内部控制目标的设定(一)制订战略目标企业的战略目标一般是稳定的,但与其相关的业务层面的目标具有动态性,会随着内部和外部的条件而调整在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设计过程中,首先要确定企业层面的目标,即战略目标战略目标需要通过董事会及员工的相互沟通后确定,同时还要有支持其实现的资金预算及战略计划战略目标的制订需要经过如下5个阶段1)明确企业发展目标企业在长期规划中应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通过培训、发放宣传手册、领导讲话等方式将企业层面的目标清晰地传达给员工2)制订实现目标的战略规划企业通过SWOT分析,在了解自身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基础上制订帮助企业实现目标的战略规划3)制订年度计划及资金预算企业根据制订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该年度经营计划应符合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的效益目标、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4)企业编制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原则编制全面预算,将战略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与落实。

    5)企业编制《企业预算管理办法》,明确编制预算的基本原则、内容、编制依据等二)确定业务层面目标业务层面目标包括合规目标、资产目标、报告目标和经营目标它来自企业战略目标及战略规划,并制约或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业务层面的目标应具体并具有可衡量性,并且与重要业务流程密切相关业务层面目标的制订需要经过如下四个阶段1)设定业务层面目标企业的总目标及战略目标规划为业务层面目标的设定指明了方向,业务层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总体目标的要求提出本单位的目标,通过上下不断沟通最终确定2)根据企业的发展变化,定期更新业务活动的目标3)配置资源以保证业务层面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在确定各业务单位的目标之后,将人、财、物等资源合理分配下去,以保证各业务单位有实现其目标的资源4)分解业务目标并下达企业确定业务层面的目标后,再将其分解至各具体的业务活动中,明确相应岗位的目标三)合理确定风险承受能力为了合理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在目标设定阶段,企业必须解决以下3个基本问题1)风险偏好风险偏好是指企业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对风险偏好加以度量风险偏好与企业的战略直接相关,在战略制定阶段,企业应进行风险管理,考虑将该战略的既定收益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结合起来,目的是帮助企业的管理者在不同的战略之间选择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相一致的战略。

    2)风险容忍度风险容忍度是指在企业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对差异的可接受程度,是企业在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设定的对相关目标实现过程中所出现的差异的可容忍限度企业风险管理(2016)将风险容忍度确定为可接受的绩效变动区间,该定义更加明确和可度量,有助于组织在给定绩效目标下量化可以承受的风险边界3)风险组合观风险管理要求企业管理者以风险组合的观点看待风险,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识别并采取措施,以使企业所承受的风险在风险偏好的范围内对企业内每个单位而言,其风险可能落在该单位的风险容忍度范围内,但从企业总体来看,总风险可以超过企业总体的风险偏好范围因此,应以企业总体的风险组合的观点看待风险十二、 目标设定的含义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目标设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的前提在管理当局识别和分析风险并采取行动来管理风险之前,首先必须有目标,确定与目标相关的风险,目标设定是风险评估的前提目标设定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在企业既定的使命或愿景指导下,管理层制定企业的战略目标;其次根据战略目标制定业务层面的目标,并在企业内层层分解和落实;最后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企业应当按照战略目标,设定相关的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与资产安全目标,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1、战略目标战略目标反映了管理层就主体如何努力为其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所做出的选择,是高层次的目标,与其使命相关联并支撑其使命企业在考虑实现战略目标的各种方案时,必须考虑与各种战略相伴的风险及其影响战略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1)对企业绩效现状进行的评估(2)对内部和外部环境的监测分析;(3)战略目标体系(4)战略选择遵循必要的流程,以及获得了充分的讨论;(5)对目标实现与现有资源状况之间的匹配程度进行的评估;(6)设定战略目标可接受程度;(7)就战略目标与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沟通2、经营目标经营目标与企业经营的效率与效果有关,包括业绩和盈利目标的实现,需要反映企业运营所处的特定经营、行业和经济环境经营目标来自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并与之紧密联系,是随着具体对象和不同时段制订的,这些目标应针对每个重要业务活动并与其他业务活动保持一致经营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经营目标与公司战略目标及战略计划一致;(2)经营目标适应公司所处的特定经营环境、行业和经济环境等;(3)各个业务活动目标之间保持一致;(4)所有重要业务流程与业务活动目标相关;(5)适当的资源及有效配置(6)管理层制定的公司经营目标及其对目标的负责程度。

    3、报告目标报告目标与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有关可靠的报告能够为管理层提供适合其既定目标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支持管理层的决策,并对主体活动和业绩实施有效监控报告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管理层决策及对公司活动、业绩监控的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的对内报告;(2)满足投资者、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信息需求者真实、可靠、完整的信息的对外报告;(3)反映信息的全面性,包括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4、资产安全目标资产安全目标是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包括:防止企业无效率经营,损失资产;防止员工舞弊;防止公司资产被盗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于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屡有发生,内部控制应该把资产安全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来加以实现资产安全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关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效率;(2)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3)防止资产缩水;(4)关注资产使用及处置的授权情况5、合规目标合规目标与企业各项活动的合法性有关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最低的行为标准并作为企业的遵循目标,企业的合规记录可能对它在社会上的声誉产生极大的正面或负面影响。

    合规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公司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通常涉及知识产权、市场、价格、税收、环境、员工福利以及国际贸易等十三、 举报人保护制度1、举报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建立专门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如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制度、举报人面临人身威胁与财产损失时的救济制度、用于补助与鼓励举报人的基金制度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部门和员工;(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4)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2、投诉举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妨碍办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查处投诉举报事项接收及办理投诉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工作准则1)接收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在能够保密的场所进行,专人接谈,无关人员不得旁听和询问2)投诉举报信件的收发、拆阅、登记、转办、保管和面述或者电话举报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严防泄露举报内容和遗失举报材料。

    3)投诉举报材料不准私自摘抄和复制4)调查被投诉举报人或被投诉举报单位的情况时,应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投诉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出示投诉举报材料5)不得将本单位办理投诉举报的内部研究情况透露给投诉举报人,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投诉举报内容6)不得扣压、隐匿或私自销毁投诉举报材料7)不得刁难、威胁投诉举报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关键在于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控制知晓者的范围,并明确知晓者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当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时,应该及时干预,并给予严格惩处当然,对借投诉或举报之名故意捏造虚假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投诉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投诉举报人保护措施(1)保护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循保密、奖励和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2)各部门及子公司都必须正确对待投诉举报人依法举报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3)严禁将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和投诉举报内容透露给被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单位:被投诉举报人是单位负责人的,不得将投诉举报材料转给该负责人所在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经司法机关认定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时,除征得投诉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5)投诉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负责单位或上级主管反映所谓打击报复,是指被投诉举报人及其单位实施的侵害投诉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利的行为6)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司法机关认定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行为包括纵容、包底或收买、指使他人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7)投诉举报人因投诉举报而受到纪律处分以及其他不公正待遇的,应按照管辖权限予以纠正,或建议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及其上级单位予以纠正投诉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因投诉举报造成投诉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名誉、财产受到侵害的,应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投诉举报人也可向法院起诉十四、 举报投诉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投诉是信息沟通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信息自下而上沟通的重要形式企业员工处于经营活动的第一线,能够及时发现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和缺陷以及舞弊行为,并能就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为此,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一)投诉举报范围及管理职责归属1、投诉举报范围投诉举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受贿赂或回扣;(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企业合法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3)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贪污、挪用、盗窃企业资产;(5)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6)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7)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以权谋私;(8)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经济行为以及使员工个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2、管理职责归属一般而言,企业内部审计、监察等部门是投诉及举报人保护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实名或匿名投诉举报,并根据需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2)书面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3)对接受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4)对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二)投诉举报方式投诉举报人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时应当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当事人、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人的具体投诉要求,并应同时提供投诉举报人利益或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据,以及与投诉举报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企业应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凡实名投诉举报的,审计、监察部门将严格保密并以适当的方式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三)投诉举报处理程序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投诉举报时投诉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审计、监察部门接收工作人员应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记录投诉举报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利用投诉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2)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实名投诉举报,审计、监察部门自接到投诉举报后两个工作日内报总经理;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匿名投诉举报,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初步评估后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接受该投诉举报3)对投诉举报牵涉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计、监察部门自接到投诉举报后一定(如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接受该投诉举报。

    董事会在接受投诉举报后,视需要可聘请外部审计师或其他机构协助调查4)接受投诉举报事项后,审计、监察部门对其展开调查,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调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对牵涉到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结果上报董事会并形成处理意见5)接受投诉举报事项后,审计、监察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将调查情况或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自收到举报后一定时期(如2个月)内,将调查情况或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逾期不能告知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说明原因②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自收到投诉举报后一定时期(如10日)内,将不予接受的原因告知投诉举报人,并告知受理机关;需要代转或送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应告知投诉举报人所转送部门和转办时间③投诉举报人未署真实姓名、地址,无法告知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6)投诉举报人认为接收、办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与被投诉举报人是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举报事项客观、公正处理的,有权提出回避要求情况属实的,有关人员必须回避7)投诉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或多次投诉举报不予接受的,可以向董事会陈述意见,并由董事会在一定时期(如30日)内将办理情况答复投诉举报人。

    十五、 信息的含义与分类(一)信息的含义信息是指来源于企业内部或外部,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获取的行业、经济,以及内部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信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通过信息系统识别、获取、处理和报告信息为管理和控制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支持信息系统可以是手工信息系统,也可以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信息系统,还可以是手工和信息技术相合的信息系统;可以是正式的信息系统,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处理的对象既包括企业经营活动等内部生成的信息,也包括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外部事项、活动和环境等外部信息信息系统一方面需要定期获取和报告经营活动各方面的信息,包括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需要采取措施获取市场变化对产品和劳务等需求方面的信息信息系统不仅要识别和获取所需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而且还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以有助于企业控制其经营活动的方式处理和报告信息信息系统应根据所面临的市场变化、竞争对手的创新以及客户需求的重大变化进行调整,以支持企业实现其经营和战略目标,并要求企业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执行与企业的整体战略进行整合信息系统作为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通过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来实施控制。

    对信息系统与经营目标进行整合跟踪和记录交易,将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包含于整合的系统之中,有助于对经营活动实施控制企业信息系统中信息技术的使用应当有助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而不在于使用的是否为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应适当、及时、准确,并且信息必须是当前最新和可以获取的由于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当局在管理和控制中的决策,信息系统本身成为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对其进行控制另外,由于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性,其本身又是内部控制的对象,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二)信息的分类按照信息的来源不同,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内部信息是指企业的各种业务报表和分析报告,有关生产方面、技术方面的资料以及经营管理部门制订的计划、经营决策等方面的情况内部信息主要包括财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销售信息、技术创新信息、综合管理信息等外部信息是指从企业外部所获取的信息外部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信息,经济形势信息,客户、供应商信息,科技进步和社会文化信息等十六、 信息与沟通的作用信息与沟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信息与沟通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载体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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