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保健职责与与当前的主要任务-PPT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保健职责与当前的主要任务,,一、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责,,,,(一)妇幼保健行政机构的职责,,,(,二)医疗保健机构和职责,(一)妇幼保健行政机构的职责,,1,、规划:将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进行统筹规划,促进协调发展包括经济、技术、物质条件和专项资金等2,、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鼓励本地区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以及技术规范、常规,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妇幼保健及其他生殖健康的适宜技术,不断总结推广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干预措施3,、协调:动员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各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共同参与和支持妇幼保健事业,如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劳保、计生等4,、服务:为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开展妇幼保健服务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5,、监督:,,(,1,)依照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
具体包括:,,,★,省卫生厅:遗传病的诊断,产前诊断和涉外婚检的机构和人员★,市卫生局: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县卫生局:助产技术服务,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人员, 家庭接生的人员2,)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生条例、女职工劳保规定、湖北省实施母婴保健办法、湖北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规定)3,)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法定服务项目或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机构和个人★,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人员★,违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和人员4,)负责母婴保健工作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二)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1,、法定职责(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1,)婚前保健,,(,2,)孕产期保健,,(,3,)婴儿保健,,(,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5,)女职工劳动保护,,2,、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责:,以保健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1,)协助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妇幼保健行政管理工作和执法监督(委托执法)2,)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姻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技术指导中心)。
3,)承担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如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4,)承担妇女儿童疾病防治临床工作任务开设妇产科、儿科等临床医疗科室,并成为辖区内孕产妇急救中心(也可设在县级医院)5,)承担妇幼保健科研、培训任务6,)承担妇幼保健宣传、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7,)承担妇幼保健信息、统计、监测工作任务3,、医疗机构的妇幼保健职责:以医疗为中心,扩大预防,密切结合自身业务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工作1,)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2,)承担妇女儿童疾病临床治疗任务,并成为辖区内孕产妇和儿童急救中心和技术后盾3,)参与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妇幼保健技术活动如围产期保健协作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和培训等4,)结合临床工作开展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和咨询5,)完成法定的妇幼保健统计报表和监测任务6,)承担并完成地段妇幼保健工作任务4,、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的职责,:,,《,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为主,”,;,“,乡镇卫生院要协助农村卫生执法工作,要坚持预防保健工作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确保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尤其是增强产科、计划生育、急救等服务功能。
在经济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可转向社区卫生服务职能除中心乡镇卫生院外,一般卫生院不向医院模式发展即一般乡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发展,淡化医疗功能,中心乡镇卫生院适当发展医疗业务1,)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行政管理和协助农村卫生执法工作2,)成立妇幼保健组或防保组(妇幼保健人员,2,—,3,人),设立适当的产科、儿科床位,指导村级配备女乡村医生、卫生员、接生员(每村至少一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3,)承担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孕产期保健:乡镇卫生院基本要求,乡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针,乡级产科人员基本操作技能要求,,,·,为孕产妇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并进行系统保健管理(如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分级管理),,≥15,分乡镇卫生院,,≥30,分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一般乡镇卫生院具备平产接生的条件和能力,中心乡镇卫生院具备处理难产接生的条件和能力,,,·,指导家庭接生员开展家庭接生工作,,★,儿童保健,,,·,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散居儿童实行,“,3.2.1,”,或,“,4.2.1,”,系统保健管理,重点加强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对辖区内集居儿童实行系统保健管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开展下列临床医疗服务: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生手术并发症和计生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治;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经国务院计生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
乡镇已有医疗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孕产妇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儿的调查上报,,★妇幼卫生知识的普及,,,★,母婴安全活动方案要点,,,培训人员,:,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重点一是基本技能,,,二是生命急救技术规范服务:,一是机构和人员技术准入;二是取缔非法接生;三是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诊疗常规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1,、村级:主要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的初级保健管理和宣传动员住院分娩工作2,、乡级:负责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主要处理正常分娩,严格执行孕产妇分级转诊3,、县级:建立孕产妇急救中心,接收危重孕产妇转诊急救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1,、妇儿工委办公室:宣传发动,“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 ”,,2,、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宣教,“孕妇学校”、“家庭学校”等3,、利用媒体、专栏、宣传画等住院分娩限价和贫困救助,,1,、严格执行物价标准:合理用药、合理收费2,、年产住院分娩最高限价:,300—,500,元3,、减少干预措施:降低剖宫产4,、贫困救助5,、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控制,,乡镇卫生院产房设备:,血压表、胎心听诊器、听诊器;洗手设施;常用药物(催产素、硫酸镁、葡萄糖液、生理盐水、眼药水);急救药品(安定、西地兰、阿托品、地塞米松、心痛定、酚妥拉明);新生儿复苏(一次性吸管、保暖急救台、氧源、新生儿复苏囊);专用置放柜(产包、敷料、手套、刮宫包);子痫急救(压舌板、墨镜、开口器);顶灯、鹅颈灯,;,新生儿体重秤、挂钟(带秒表)接产技术操作:,复习孕期病史、体格检查;产科检查(血压、脉搏、呼吸);临产时间确定;产程观察(宫缩情况、宫口扩张、胎先露、下降情况、胎方位)、胎儿情况(胎心、羊水);接产消毒、四消毒(洗手、外阴、脐带处理、产包消毒);第二产程接产过程(会阴保护、胎头娩出、胎肩娩出、脐带绕颈处理);新生儿的处理(新生儿出生后呼吸道清理、第一口呼吸处理、新生儿,Apgar’s,评分、新生儿窒息复苏、新生儿保温称重);第三产程处理(判断胎盘娩出、娩出胎盘方法、胎盘胎膜检查、会阴检查,1,度撕裂修补);产后出血收集、出血量估计、预防产后出血的处理、产后,2,小时观察(宫缩、宫底、出血量、排尿);新生儿早期皮肤接触、识别妊娠并发症、识别产时并发症。
高危孕产妇转诊(转县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或请会诊) :,骨盆狭窄;骨盆畸形;胎儿过大(估计超过,4000,克);多胎妊娠;胎位不正,流产,3,次以上;有异常分娩史;贫血、血色素低于,90g/L,或有出血倾向者;胎盘早剥、前置胎盘;有心脏、肝脏、肾脏疾病和慢性高血压(血压高于,150/100mmHg,);子痫前期轻、重度(中重度妊高征);小于,35,周先兆早产;妊娠大于,42,周不临产者;胎死宫内;胎儿窘迫;胎膜早破,24,小时不临产者;出现较严重异常情况(如剧烈腹痛、高烧、严重呕吐等);产程超过,16,小时,宫口不开全或胎头下降停滞;产后,2,小时内阴道出血达到或超过,400ml,;严重的软产道损伤;严重产褥感染及晚期产后出血二、当前妇幼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法律和政策依据,,(二)目标,,(三)现状,,(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干预措施,,(一)法律和政策依据,,,1,、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母婴保健法2,、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目标。
乡镇卫生院要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努力提高医疗质量,重点加强急救和产科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3,、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综合性预防保健体系,负责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领域的业务技术指导任务医疗机构要密切结合自身业务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社区卫生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二)目标:二低一高(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1,、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2010,年),,,,,(,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6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农村消毒接生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3)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5━━,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婴儿母乳喂养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90%,以上,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2,、妇女与健康主要目标(,2010,年),,(,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 女的预期寿命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3,)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4,)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 卫生保健服务。
5,)将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6,)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三)现状:,见图,u,5,MR,、,IMR,比较(,‰,),,全 国,,湖 北 省,,宜 昌 市,,,u,5,MR,IMR,u,5,MR,IMR,u,5,MR,IMR,1990,年,……,68.01,50.20,39.1,45.04,35.65,2000,年,35.90,30.00,21.00,15.80,17.59,13.92,2002,年,……,30.00,16.60,12.47,12.24,9.50,u,5,MR,与,IMR,变化趋势(宜昌市,1990~2002,年),u,5,MR,和,IMR,和儿童保健率(宜昌市,1990~2002,年),MMR,比较(,1/10,万),,全 国,湖北省,宜昌市,1990,年,94.7,130,122.9,2000,年,53.4,47.5,53.41,2002,年,,34.82,41.29,宜昌市孕产妇死亡率与住院分娩率、产前检查率,,的关系(,1990~2002,年),出 生 缺 陷 发 生 率,,,(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干预措施:,,,1,、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建设。
标准:一无三配套,即无危房、人员、技术、设备配套见关于开展,“,母婴安全,”,活动的通知,湖北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鄂卫发,[2001]79,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县、乡级)的通知,》,(鄂卫发,[2002]13,号、,《,宜昌市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宜昌市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考核评分标准,》,2,、加强孕产期保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1,)统一规范孕产期系统保健手册(湖北省孕产期保健手册)于,2004,年,1,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认真做好产前检查,严格高危筛查3,)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级住院分娩4,)建立孕产妇急救中心,绿色通道和转运支持组织5,)建立贫困孕产妇救助机制3,、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1,)统一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手册(湖北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于,2004,年,1,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落实儿童,“,4,.2.1,”,、,“,3.2.1,”,系统保健管理方案重点加强对体弱儿和高危儿的保健管理3,)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4,)加强对高危儿的抢救工作(新生儿复苏)。
4,、加强婚前保健和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筛查工作1,)依法许可、依法服务,加强监督2,),《,湖北省婚前医学检查规定,》,(省政府令第,130,号)3,)卫生部关于印发,《,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发,[1997],第,8,号)4,)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卫生部第,33,号令)5,、加强妇幼保健信息统计和监测6,、加强妇幼保健宣传咨询和健康教育,END,,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