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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巷道贯通保安制度

文档格式:DOCX| 13 页|大小 18.72KB|积分 15|2022-10-05 发布|文档ID:15864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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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巷道贯通保安制度1、矿井地测部门要及时通知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掘进进度情况,炮掘巷道要相距贯通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负责汇报矿总工程师、并通知通风部门2、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贯通时,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瓦斯检查员等必须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3、生产队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掘进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4、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两端巷道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贯通后风流不紊乱5、每次贯通前,通风技术负责人必须制定严密的贯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认真组织落实6、采、掘技术员制定出采、掘技术措施,通风技术负责人制定瓦斯排放及通风安全措施,报送矿总工程师批复后执行7、贯通时,必须由通风部门派主管通风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安全贯通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贯通管理的通风、瓦斯、爆破及施工的有关规定。

    矿井防治水保安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各类防水煤柱四、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矿井防灭火保安制度1、 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的设置符合《规程》第216条之规定3、 加强防灭火系统的管理,建全井上、下消防水池和消防管路系统,确保消防系统可靠,水源充足,供水正常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4、井上、下设置的消防器材库,库内消防器材品种齐全,数量符合规定,井上、下有关硐室、井巷防灭火设施,设备齐全,性能良好,安装地点、位置、数量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处5、《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中必须编制专项防灭火措施开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无专门的防火措施,对编制单位罚款300元6、所有煤巷掘进巷道必须清除浮煤,风筒和电缆要分侧悬挂,消防管路设施齐全。

    7、皮带运输机头附近禁止堆积可燃物,机头前后各20米范围内,用不燃性支架支护,并备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司机应经常清理机头前后20米内巷道周壁和电器上的浮煤8、井下和峒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箱)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箱)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峒室内9、采区设计中,必须有综合以及专项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严格井口验身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烟火、火种及易燃品下井,井口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10、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管理,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 “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消灭电器火源11、放炮认真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及其它有关放炮管理的具体规定,杜绝放炮火源12、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火区管理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施工单位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报总监审批并报公司备案,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监理和公司有关单位派专人在现场监督。

    14、各单位对本工作区域内的防灭火设施要加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凡发现故意破坏或盗窃防火设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15、每季由总经理组织施工单位、矿山救护队、通风、机电、安检、调度、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等其它防灭火设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6、救护队每旬进行一次火灾预测、预报检查,观测地点和内容符合标准要求,结果报通风区存档17、加强对职工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知识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预防火灾,直接灭火及使用各种防灭火设施、设备的方法,提高防火、救灾技术素质,每半年举办一次学习班18、严格执行《矿井防灭火规范》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防灭火安全措施进行作业施工,否则严肃查处,对造成灾害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灭火管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罚责任区(队)1000元1)、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过期失效的;(2)、未按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或消防材料存放的种类和数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3)、井下作业场所存放易燃物(汽油、油漆)的或将剩余油漆泼洒在巷道中的;(4)、发生与小煤矿或老巷贯通,未及时进行永久封闭的19、回采结束的采区、工作面和废弃的巷道未按规定时间建立永久密闭的,罚责任区(队)100元,责综采工作面初(末)次放顶保安制度综采工作面现已准备完毕,准备进行回采,为确保该工作面初次放顶安全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1、初采前为防止工作面支架、输送机上、下窜动,根据煤层倾角既底板等高线情况,对工作面进行调整。

    2、根据回采工作面的资料,其初次垮落步距为16m—18m,在该回采面初次来压前必须将工作面调直,保持支架、输送机、煤壁三直3、矿设初次放顶跟班领导小组,队领导跟班现场指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本班工作面顶板、煤壁活动情况向下班说明,在队内做记录备查4、割煤过程中机组牵引速度不得大于4m/min,如发现煤壁片帮严重,顶板活动剧烈应停止割煤,就近躲入支架内,严禁站在支架间待顶板压力稳定后,确认无问题时再生产,割煤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机道行走5、工作面作业人员如发现老塘顶板出现异响、掉碴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支架内扶紧立柱,以防顶板冒落产生的冲击波伤人6、移架前应做各准备工作,架间距离要调均,检查顶板情况,处理好片帮,清除杂物及障碍物7、移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支架内操作,机组通过后必须及时顺序移架至最小控顶距离并打开防片帮梁保持端面距不超过规定,其他人员不得在相邻架间停留带压擦顶移架应少降快拉一次完成移架过程中不得破坏挡风帘等通风设施8、工作面除端头支架滞后一个移架步距外,其余支架必须移成直线所有支架必须接顶严密,保持底座平稳,使顶梁和底座受力均匀必须保证支架有足够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的80%,并将支架防片帮伸出。

    检查侧护板是否正常,确保移架时不应使大量矸石窜入9、加强两巷超前支护,发现失效的支柱及时更换,顶板破碎时,压力明显增大,采用临时支护方式加强支护,采用棚梁支护时,支柱必须升紧打牢,达到初撑力的要求10、通风区根据采空间大小,老塘漏风等情况及时调整风量并安设挡风帘等通风设施,确保工作面用风及瓦斯浓度在1%以下,否则严禁作业安设在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必须可靠,使用正常11、瓦检员、安检员跟班检测瓦斯,监督现场作业,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或其它不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作业12、其它未及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过地质构造业务保安制度1、采煤机在地质构造段采煤时,必须严格控制采煤机速度,缓慢通过2、地质构造带与工作面正常割煤带必须保持循环进度一致,确保运输机推移成一条直线 3、过地质构造期间,要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超负荷运转采机滚筒截齿由采机修理工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三机有损坏的刮板、小梁子要及时补充;支架及液压管路系统必须加强检修,保证完好严禁出现滴、漏、跑、冒、串液等现象,支架必须接顶严密,出现倒架、叠架及明显错差现象必须及时处理。

    乳化液泵应连续运转,以防止停泵支架自降,且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支架初撑力达到24Mpa 4、回采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编制补充施工措施:(1)工作面因受地质构造影响不能继续推进,需撤出另掘开切眼2)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遇断层、过老空(包括与开采煤层间距不大于3米的上部或下部老空)、过巷道、过局部冒落区及托伪顶回采时3)工作面通过构造应力区或其它原因形成的集中应力区时4)工作面后部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距离、顶板仍不陷落时5)煤层倾角局部或全面加大,超过15°时(补充单体支柱、综采支架的防倒措施)6)工作面因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影响,工作面改变推进方向时7)工作面发现有出水征兆时8)工作面发现有瓦斯涌出异常征兆时5、如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地质构造时,跟班队长要将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经有关技术人员现场测定,制定出实施方案后进行作业但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有区队长及以上管理干部和安监人员亲自在现场跟班指挥,技术人员必须及时补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间不得超过一个班,并立即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6、各种掘进巷道必须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支护参数,顺槽联巷要采用小断面,简化支护参数,对顺槽联巷尽可能不做抹角或只做一个抹角,且使抹角最小。

    对特殊地质条件或大断面机电硐室应积极采用钢带锚索、锚索锚网或拱形巷道锚喷支护技术7、掘进过断层、构造、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破碎带等特殊地段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执行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由跟班矿长组织安监、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和掘进队长到现场指挥8、在断裂带附近作业时,要尽量减少爆破确需爆破时,炮眼布置要合理,装药量要适当断裂带较破碎时,必须沿断裂带走向留不小于5米的保安煤柱出现透水预兆时,要立即撤离人员,待查明断裂带与积水区域的情况后,方可作业大型设备检修保安制度1、 设备必须实行计划检修,根据煤炭部的要求和我矿生产及设备状况确定2、 采掘运输等移动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轮换检修,一般在捣场子时更换,超过6个月时必须及时更换轮修三、 除“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为例假检修日外,其余做到每月给一天的检查时间,全年共12-15个停产检修日四、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由机电科根据日常检修所掌握的情况与规程规定的试验,检修周期和停产检修时间,编制年、季、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和电气设备试验计划五、 检修计划由机电矿长审批六、 年、季检修计划提前一个季度编制,月计划提前15天提出。

    七、 计划检修项目确定后,对主要设备的检修要根据现状情况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在任务书中应具体拟定需要情况、摔伤修补更换的部件名称和数量、检修用的材料、工具必须的测量,绘图资料以及检修质量要求的试验标准还应有施工图表和劳动组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八、 验收由检修和使用双方共同验收,矿井大型主要设备由机电矿长主持,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包括司机,主管技术员,施工组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安全检查员等验收合格后,要把详细的检修、验收的情况记入设备履历簿,矿应作出总结上报九、 检修计划兑规率达不到80%的井区,要扣发其奖金25%十、 严禁设备长期使用不坏不修拚设备的作法,对严重超过检修周期不按排时间进行检修而造成事故的使用单位负责人要进行经济制裁并赔偿价值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矿井停电检修保安制度1、检修开始前由施工负责人通知矿调度室,征得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开始停电检修;2、作业人员必须有电工资格证,并严格按井下电工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进行操作停送电由专职停送电电工操作,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期间除专职停送电电工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行停送电作业停电后必须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3、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带电操作,做到“安全第一”;使用电器仪表必须严格按其操作说明书及有关规定;4、电气设备进行停电检修检查时,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确认制”,即检修前要确认是否真正停电,送电前确认是否具备送电条件;5、停电前要先测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停电,然后打开电气设备,并进行验电、放电开关及设备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放电经过再次验电,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才能对设备进行检修;6、当要对低压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检查时,应首先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测瓦斯,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7、高压开关、移动变电站检修和处理故障时一定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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