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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使用方案

文档格式:DOC| 35 页|大小 134KB|积分 30|2022-09-21 发布|文档ID:15482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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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贺州市嘉年·濠庭7#、8#楼工程 塔吊安全使用方案 工程地点:贺州市内 建设单位:贺州市嘉年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市嘉年·濠庭7#、8#楼工程 编制日期:二O一六年八月十六日34 / 35目 录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依据 2三、安装单位与设备的选择 3四.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过程安全防范措施 5五、塔吊升降作业中安全技术措施 7六多塔作业塔机的防碰撞措施 8七 塔式起重机的检测、验收、移交 11八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与使用管理 12九.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监督管理 17十. 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8十一.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 21十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21十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和润滑管理制度 31十四、附图 35一、 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贺州市嘉年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名称:贺州市嘉年·濠庭项目二期工程。

    设计单位: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贺州市太白路和乐业路交汇处结构形式及层数:框剪结构;7#楼地下1层、地上31层;8#楼地下1层、地上31层;建筑总高度:7#、8#楼985m;建筑面积:7#楼2034330㎡,8#楼22144.8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级;建筑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本工程拟安装2台型号为QTZ5512的塔式起重机作为施工现场范围内材料水平垂直运输工具,塔吊安装高度为102 m该设备已完成产权登记,本工程塔式起重机在塔吊工作半径内无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同时现场无高压线通过,故周边环境及情况对塔吊工作无影响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国务院物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5、《自治区起重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实施细则》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10、《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12、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1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三、安装单位与设备的选择1、根据本工程的需要及实际情况,拟选择租赁2台QTZ5512型塔式起重机,租赁单位按公司要求选择相应的租赁公司。

    塔机进场时,需检查其各项技术资料,包括: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起重机械的产品合格证 4)产品出厂监督检验证明 5)使用说明书 6)设备登记备案证明2、建筑起重机械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租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生产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4)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和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3、安装单位的选择3.1 按公司要求塔机的安装单位选择广西建工集团下属的大都公司3.2安拆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装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拆前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4基础的制作41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安装位置,先对塔吊基础有影响的工序施工,后制作塔吊基础,并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塔吊基础制作完成后,不得在其周边附近进行深基坑开挖、工程桩基施工或有剧烈震动的作业本工程塔机拟在土方工程施工完毕后进行塔机基础的制作4.2安装单位应提供设备基础图,图上应注明基础砼强度、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地基承载力、基础几何尺寸、预埋件位置尺寸、材质要求等。

    当遇特殊环境需另设计基础时,应附设计验算,经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后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3应按图实施基槽开挖、钢筋配置、砼浇捣,保证预埋件位置准确,符合各项技术要求4应提供钎探记录、地耐力检测文件、基础砼强度试块报告、土方开挖验槽记录、基础钢筋配置记录、砼浇捣记录及材料质量保证书,并填报基础验收表(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确认),同时报安装单位验收、确认盖章5、塔机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由安装单位编制,另成一册.6、项目部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7个工作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申报表》及所需资料一式三份上报所属分公司管理职能部门审核,由分公司再报公司审批所需资料包括:1)安装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2)安装或拆缷方案是否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安装或拆卸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安装或拆卸过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落实 4)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5)基础定位、基础制作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基础验收及质保资料应有责任人签字 6)安装或拆卸过程安全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

    四.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过程安全防范措施4.1 实施安装的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上岗 4.2 安装前,项目部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提出安装或拆卸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作业3 安装单位在安装前,项目部收集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资格证及安装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4.4 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对机械的零部件及辅助机械组织安全检验,并出具检验记录5项目应掌握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协调交叉作业,并向安装或拆卸单位履行告知手续.46 安装或拆卸时,安装单位与委托安装的单位(项目部)相互协调,对现场设置防护区,派专人指挥、监护及巡查,填写《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监控记录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7起重机械需附着、加节、顶升的,项目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方案实施如另外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的,应按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方案并经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并重新收集相关资料(合同、资质证、作业人员证、安装交底、装前检查记录、装后校验、调整和试运行记录等)禁止安装非原制造厂生产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4.8安装质量要求1、安装前的检查⑴设备安装的砼基础应按出厂设计要求强度应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偏差不大于1%,有排水措施。

    当设计变更时,应有设计验算书,经审核审批⑵拆装前应对设备各机构、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防止任何陷患存在⑶拆装人员使用的工具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应进行认真查验,不合格应立即更换⑷拆装作业的辅助机械,如汽车吊,运输车等必须性能良好,对被吊物的起重半径,起重量验证应满足起重性能要求⑸对自升塔机顶升液压系统液压缸,油管,爬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检查作业现场情况,供电线路,专用电箱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2、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⑴塔机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夜间做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⑵塔机的拆装单位应设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作业人员分工负责配合协调.⑶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塔机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⑷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结构,应使用原制造厂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包括主要部位连接销轴.⑸拆装作业过程中,遇突然情况(停电、机械故障等)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6)拆装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安装完毕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准确,运行平衡,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独立高度时,塔身与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4‰,经技术负责人审验后,方可交付试运行.⑺起重机的金属结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⑻主要部件如连接螺栓、销轴、锁止保险等安装后,需认真检查,做好记录五、塔吊升降作业中安全技术措施1、塔吊升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⑴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负责安装螺栓,操作室只准一个操作工操作,听从指挥信号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⑶风力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坚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⑷顶升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液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份制动,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⑸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道程序6)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⑺升降完毕,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2.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本工程塔吊无附着装置多塔作业塔机的防碰撞措施1、根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105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的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本工程塔机安装及使用过程中需密切注意防止多台塔机相互碰撞2台塔吊的安装高度控制措施为:两台塔吊安装高度一致,由于两台塔吊相距较远,超过了100m,这样安装在垂直距离上满足了上述规程的要求 每台塔吊起重臂端部装设红色障碍警示灯在水平距离上,现场已有足够的距离保证以后顶升和降塔必须安照上述错开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2、操作与使用(1)当两台塔吊吊臂或吊物相互靠近时,司机要相互鸣笛示警,以提醒对方注意2)夜间作业时,应该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3)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同时,在两台塔吊交叉区域用旗杆或红色指示灯标出警戒线4)在调运材料时,小车回收到离司机室10米范围内,否则严禁运转   (5)司机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   (6)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7)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无指挥操作, 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8)回转作业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转   (9)风速超过12M/S时严禁作业   (10)操作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变幅小车开到起重臂的根部,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3 、组织协调与管理措施(1)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电工长组成塔机管理工作小组,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两台塔机之间关系进行协调,安全员负责对两台塔吊司机对防碰撞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机电工长负责对司机履行日常保养、检查工作进行都督检查,塔吊工作区域必须配备信号协调人员.同时由安全员、机电工长召集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所有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认清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形成书面记录,做好交底工作。

    (2)加强对塔吊司机的管理,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较全面且必须经劳动局统一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的司机担任驾驶任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司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格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事. (3) 加强对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各台塔机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的作业,塔机司机视野有限,有时需要信号传递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必须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同时必须经劳动局统一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指挥4)在日常施工作业时合理安排施工,以减少同一作业面范围的吊运作业5)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塔吊司机要求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信号工要求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4 、多塔运行控制措施:(1) 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2) 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进入该区域的塔机3) 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吊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5)塔机在运行中,个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5、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 (1)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或违章指挥时,不得起吊2)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3)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得起吊.(4)吊具索具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起吊5)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过额定货载的,不得起吊6)物件绑扎不牢的,不得起吊7)斜拉物体,不得起吊8)吊索与吊物棱角间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9)夜间照明不足,不得起吊.(10)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6、司机、指挥专项安全技术交底(1)由项目安全员向塔机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和安全指挥的安全技术交底,指明危险源,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2)向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交底,吊物严禁从架空线上方穿越,如必须穿越,吊物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七. 塔式起重机的检测、验收、移交71 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成后,安装单位应组织自检,进行静负荷、动负荷和超负荷运行试验,并出具安装竣工检验报告2 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报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书.然后由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单位向使用单位进行移交和安全使用交底,并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7.3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加节、增设置附墙时,必须由原安装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方案,经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4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备案流程:使用单位(项目)审核出租单位出具的产权备案证明(如未办理产权备案,则核查该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经“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审批通过注:如项目自购,则按桂五建司材设字[2009] 221号文件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委托管理使用单位(项目)审核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并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并经“综合项目管理系统”审批通过按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求修改安装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项目按桂五建司材设字[2009] 不符合120号申报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按桂五建司工管字[2009]231号文执行,最后送监理单位审核、审批符合使用单位填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安装单位按专项安装/拆卸方案进行设备安装/拆卸作业并自检、验收 组织检测机构对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测 项目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单位、公司安全管理处等进行联合验收 使用单位(项目)填写《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并按桂五建材设字[2010]83 号文件要求整理资料,送分公司、公司审核后,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备案登记。

    八.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与使用管理8.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81 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操作机械,严禁无证操作8.1.2 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83 起动前重点检查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各齿轮箱和油箱油位、连接螺栓、钢丝绳及滑轮磨损等符合要求4 作业前,应空载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制动器及安全限制器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5 操作人员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先鸣铃,然后再进行操作8.1.6 操作控制器时,应从零位开始依次逐级增速,严禁越档操作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7 在吊钩起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限位装置前,均应限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严禁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1.8 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81.9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重量8.1.10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倒零位,并切断电源。

    如吊钩上有重物,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下降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81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1.12 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置于零位,并切断总电源13 操作及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14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6.1.15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并注意检查机械工况,作业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16塔机司机要与现场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应熟悉指挥信号;同时,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1.17操作人员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有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司机与指挥人员联络必须使用规范的手势或旗语信号,尽量使用对讲机18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和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作业.8.119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上岗前应认真检查20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8.121严禁拨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吊钩直接吊物,运送人员1.22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81.23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吊物凌角间应加垫块. 8.1.24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1)、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点线路作业起重机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的小于表一规定 起重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表一中规定 表一安全距离电压<11035110220330500垂直方向153.0406.0708.5水平方向1.52。

    0354.06.0725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26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27钢丝绳所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的小于140mm绳卡滑鞍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固接时,与钢丝直径匹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与绳直径匹配的绳卡数 表2钢丝绳直径(mm)10以下10~2021~2628~3636~40最少绳卡数(个)34567绳卡间距(mm)8014016022024081.28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表3根数时,应予报废.当钢线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表3报废标准按表4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表38.1.29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8.1.30塔身上不得悬持标语牌8.1.31连续大雨后,应检查塔机基础,对砼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1.32风力超过12m/s时停止使用1.33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有失灵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调整好后,应加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834设专用电箱其配电线不得拖地.开关箱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81.35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有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36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待设施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欧姆37塔机保养和检修时,应切断起重机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38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1.39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40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截面磨损超过10%; (4)吊钩村套磨损超过原厚度的50%; (5)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6)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九.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监督管理9.1为加强对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的监管,切实控制塔式起重机运行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的起重设备管理规定和桂五建司标信字(2013)50号文的要求,现场存在多塔(两台及以上)作业(起重臂重叠交叉)时,为有效防止塔吊起重臂相互碰撞而发生事故,要求项目在塔吊安装时必须落实安装塔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对塔吊运行区域进行有效的监控.9.2项目机械管理员或安全员应每周对使用的机械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安装单位或租赁单位、托管单位解决,严禁带病工作9.3分公司设备管理人员每月应定期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项目机械管理员或安全员应每周对使用的机械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安装单位或租赁单位整改4租赁单位或安装单位、托管单位应定期对起重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查,确保设备状况良好,并填写《起重机械使用巡检记录》和《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实施记录表》9.5分公司对所属的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实施监控管理.必须核对设备安装人员所在单位和安装单位是否相符,安装单位和安装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起重设备的三证(合格证、生产制造许可证、出厂监督检验证明)资料与设备是否相符.十 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10。

    1、从人员方面防范:在全过程控制中人是根本因素,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督体系是一项重要工作1)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管理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2)定期对操作和维修人员考核、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持证上岗,优胜劣汰3)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4)加强安全检查和机械性能检测,与经济效益挂钩,奖罚分明.102、从机械方面防范:机械始终保持良好状况,是保证安全和生产需要的基础条件.(1)机械定期或按运转台时实行保养和维修,操作人员进行“十字"作业,即清洁、调整、紧固、防滑、防腐2)对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位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重量限制器、钢丝绳和索具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调整或更换3)定期对钢结构的检查,重点检查焊缝、节点附着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4)定期检查电器状况,重点检查漏电开关、交流接触器触点、过电流保护器和电阻器及电缆缺陷和固定状况5)定期检查接地电阻和避雷接地装置3、从管理行为上防范: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过程及产品说明书操作1)塔身起重机使用和安装必须遵照1、GB50278—2010《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3、GB/T5031—2008《塔式起重机》4、GB8196—2003《机械设备防护安全要求》5、JC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6、JC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7、JC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8、JGJ196—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9、JGJ196—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2)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附墙、加节、拆卸、使用和维修。

    3)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性能编制维修保养规定,建立设备档案,制定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常规保养制度及内容年初制定全年维修保养计划,认真填写台班纪录,定期维修并纪录4)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装和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指导工作.(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实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三定”检查制定发生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广大职工不接受不放过.104、从环境方面防范:环境指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运转环境,它对生产、安全及周边环境影响都非常重要在选择安装位置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要考虑以下方面因素:(1)安装位置是否能满足生产需要、覆盖最大施工面以及是否满足工程结束后的拆卸要求2)起重臂旋转半径内是否影响周围企业的生产和生活,机械运转发出的噪声是否影响居民的休息,机械维修时油污是否污染环境3)安装位置的地质状况、设备基础的稳固、预埋件是否符合要求10.5、从操作使用上防范(1)塔吊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十不吊"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3)按照要求进行班前检查,交接班检查认真填写运转纪录,如实反映设备状态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测试安全保护装置、架体垂直度,检查钢结构、钢丝绳、附墙、制动器十一.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 11.1 塔机倾翻的危险.在塔机的使用过程中,由于诸多的原因,如由起吊超重载荷或斜拉斜吊而加大了倾翻力矩,或由塔机某结构件由于制作或疲劳而产生的受力破坏而导致引发整个塔机的垮塌,或者由于基础不稳定,或者由于突然的大风等自然灾害,或者在安拆和行走过程中的不规范,都有产生塔机倾翻的危险2 小车工作中的危险小车来回运动碰撞力会对小车变幅钢丝绳和变幅机构都会够成损坏;变幅电动机的制动失灵或者小车牵引绳突然断裂,小车在重载时则有向外溜车的趋势,此时会大大增加起重力矩,可能引发倒塔事故;在单边负载太重的情况下,易引起断轴或轮轴越位,造成小车脱轨下坠 11.3 吊具产生的危险吊钩直接钩吊重物,结构强度及防脱绳机构应要求完好,还要预防冲顶的危险,就是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吊钩滑轮碰上了臂架上的小车架,再也转不动了,使钢丝绳断裂,吊钩随重物一同下坠,引发大的事故十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12.1 总    则12。

    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2 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2.13 抢险目标1、快速抢救受伤人员;2、快速疏散人员1.4 工作原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及项目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125 应急区域范围划定(一)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建筑起重机械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二)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以确定应急区域和范围2 应急预案的组织及职责122.1 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组 长:李成良 电话: 副组长:朱峰 电话: 下设组员:通讯联络组负责人:卢凌志 电话: 技术支持组负责人:程冬冬 电话: 消防保卫组负责人:蒋清鹏 电话: 抢险抢修组负责人:潘俞颖 电话: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黄凤玲 电话: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苏小禾 电话: 12。

    22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一)组长职责: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救助;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二)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三)通讯联络组职责: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四)技术支持组职责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五)消防保卫组职责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4、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六)抢险抢修组职责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七)医疗救治组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八)后勤保障组职责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12.3 应急响应12.31 事故报告(一)起重机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应当按照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直接报告上一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二)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三)事故报告流程(详附表2)12.3.2 分级响应程序(一)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当立即启动本项目部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二)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应迅速逐级上报,请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12.33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一)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二)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三)探测现场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结构、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类型和特性,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四)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五)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六)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4 现场紧急处置与指挥首先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 、 ,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压电线,需查明触电危险区域;如:建筑起重机械坍塌,需查明其构件部分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查明情况后立即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通讯联络组负责人 ,按职责规定负责上报事故情况,联系“119"“120”抢救伤者等事宜.技术支持组、抢险抢修组负责人 、 ,按职责规定负责切断有危险的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将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消防保卫组负责人 ,按职责规定负责安排人员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管理施工现场的大门,查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有效证件,对外来的相关人员注意礼貌用语.迅速查清事故现场目击者和事故责任人。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 , 按职责规定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如情况特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安排项目部的车辆将重度受害者尽快送到医院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按职责规定负责保障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3.5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政府有关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6 应急救援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后,宣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一)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二)事故危害得以控制;(三)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四)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五)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12.4 后期处置12.4.1 善后处理(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安装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涉及到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建筑主管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三)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12.4.2 事故调查报告项目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组和公司的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问询笔录、提供相关资料等工作,协助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三、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12.5   保障措施12.5.1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表(详见附表1)12.52 资金保障项目部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12.53 监督检查项目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对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并将演练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12.6 其它事项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示意图 组长 副组长技术支持组消防保卫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 附表 1 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表序号名称用途序号名称用途序号名称用途1扳手清除障碍8钳子清除障碍15温度计测量体温2撬棍支撑9绝缘剪清除障碍16手术剪清理黏结衣物3移动电话联络通讯10铁锹清除障碍17担架救护4大型照明灯具照明11切割机清除障碍18手电筒照明5指挥旗指挥联络12钢锯清除障碍19担车转运伤员6绳索救护13急救箱消毒7镐清除障碍14绷带止血、包扎附表2事故报告流程受伤者或先发现事故的人项目负责人或有关管理人员联系人:李成良 电话: 分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联系人:吕益行 电话: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陆勇祺 电话: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有关部门集团企业部门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救援科市公安部门110十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和润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设备维修、保养和润滑是设备管理工作中及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减缓磨损,提高设备效率,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寿命,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生产,特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司的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润滑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材料设备处负责设备维修、保养和润滑的管理工作,包括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对二层机构和三层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推广先进的维修、保养和润滑管理经验技术 2、二层机构材料设备部门负责制度的落实,对三层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润滑资料档案3、三层机构设备管理负责人对本车间(项目)的设备维修、保养和润滑管理工作负责,及时认真填写和收集有关资料,按规定上报操作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润滑工作,包括按公司规定的有关表格的填写,也包括消耗定额管理 第二章 设备润滑管理第四条 设备用润滑油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滥用、混用,不得使用不合格油品. 第五条 设备润滑必须坚持“五定”其内容如下 1、定点:按规定的润滑部位注油,不得遗漏; 2、定人:设备的日常加油、应有专人负责; 3、定质:按设备要求所选定的润滑油脂的牌号,质量合格的油脂(属机械油润滑的油料必须经过筛选或过滤),方可注入设备的润滑部位,禁止乱用、混用油脂; 4、定时:在设备的润滑部位要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加油、清洗或根据润滑油的质量情况更换新油。

    5、定量:按设备标定的油位和数量加注规定牌号的润滑油脂 第六条 不同种类、牌号润滑油品要分别存放,明确标识,不得乱堆乱放各种润滑器具要做到专油专具,不得乱用、混用 第七条 所有贮油、加油器具应做到防尘、防水、防腐蚀 第八条 设备维修、维护人员应保证油位准确,滤网、注油丝堵齐全完整,无润滑油泄漏点 第九条 设备加油后应保持设备本体清洁,不得存在油污 第十条设备在用油外观氧化变黑或乳化变质时应及时更换,为避免环境污染,废油禁止排入、倒入地沟,应进行回收并集中存放处理 第十一条 所有设备润滑装置设施的结构应满足设备润滑的需要 第十二条 设备的润滑应参照公司2000年八月版《机械工手册》 第十三条 润滑档案管理: (1)主要施工设备要建立润滑档案,档案由二层机构和三层机构组织建立并负责保存,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基础参数,规定使用油品主要质量指标,润滑点注油记录等,要求一机一档 (2)主要施工设备的主要润滑点注油记录由注油人填写,注油记录三层机构保存一份,并每月按时整理交二层机构主管部门一份归档 第三章 设备维修与保养管理第十四条 维修与保养应根据设备的设备磨损规律与故障变化规律(初期故障期、偶发故障期和磨损故障期)有针对性进行管理.第十五条 定期检查设备的空压系统、驱动、传送系统、润滑系统、运动系统、油压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各零件和与其相关联的零件有无异常状态,并适时进行修理、更换、保养等,从而延长零件及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故障损失.第十六条 实行三级保养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依据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所形成的维护保养制度称为“三级保养制度”。

    1)一级保养其内容包括:清扫、加油、调整或更换个别零件,检查润滑、异音、漏油、损伤以及安全等情况.1)一级保养可通过推动设备日点检进行,可由操作人员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及交接班中完成,是一种不占据工时的设备保养方式2)一级保养内容应以点检表的形式将点检项目及内容明确,以方便操作人员点检及记录,可将日点检内容一并列入操作记录中进行,另为防止点检流于形式,同时要完善相应的查核及交接班制度.3)点检中发现的问题点及异常要视情况及时处理,若生产中无法完成,应由班(组)长协调处理 (2)二级保养 是以定期检查为主,辅以维护性检修的一种间接性维修形式,是设备使用部门的主要设备保养方式其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清扫、调整电器控制部位;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外表,检查设备内部;检查、调整各操作、传动机构的零部件;检查油泵、疏通油路,检查油箱油质、油量;检查、调节各指示仪表与安全防护装置等1)设备使用部门应结合设备操作手册及操作经验,建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润滑记录表",将维修保养内容记录于设备资料中,以明确各设备及部位的点检、润滑、更换周期.2)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状况及生产性质并结合润滑、保养周期,合理安排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明确其内容及时间,从而使保养更易落实执行.3)二级保养的部分内容可由专业人员(钳工、焊工、电工等)配合完成。

    4)保养完成后要做好设备试运转工作,确保保养品质5)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设备使用状况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润滑记录表”的维修保养记录,及时调整维修与保养周期,并能针对异常点拟订相应改善措施3)三级保养 三级保养是以维持设备的技术状况为主的检修形式,其主要内容包括:结合换油周期检查润滑油质,进行清洗换油;检查设备的动态技术状况与主要精度(噪音、振动、温升、油压、表面粗糙度等),调整安装水平,更换或修复部件;修复调整精度已劣化部位,校验机装仪表,修复安全装置;清洗或更换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等1)三级保养以专业人员(钳工、电工及设备制造厂方技术人员)为主,设备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参加2)设备使用部门可根据本部门设备状况,定期委托专业人员(钳工、焊工、电工等)或设备制造厂方配人员进行专业保养3)经三级保养后要求精度和性能达到工艺要求,无漏油、漏水、漏汽、漏电现象,声音、震动、压力、温升等符合标准4)三级保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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