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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办公室民法基础知识

文档格式:DOC| 9 页|大小 40KB|积分 26|2022-08-17 发布|文档ID:13683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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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团办公室民法基础知识1、民法调整的关系和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确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例如,婴儿一出生就享有了继承、受抚养、教育的权利3、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依《民法通则》规定,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和理智是否正常,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①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4、什么是监护?哪些人可以充当监护人?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由下列人员充当:①父母;②祖父母、外祖父母;③兄、姐;④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⑤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下列人员充当: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⑥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6、什么是法人?法人应具备哪些条件?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法人有哪几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以法人的活动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8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哪些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征:①私行为;②合法行为;③表示行为;④由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9、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应具备什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法定条件)包括以下三个: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10 、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法律后果?表见代理是指客观上存在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其基于这种信赖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如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11 、拾得遗失物等应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12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如何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如房屋)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精神, 正确处理截水、 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13 、什么是不当得利,如何处理?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到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者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14 、什么叫无因管理?如何处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例:看到溺水者自愿进行救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15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6 、在公共场所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吗?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7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处理?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8 、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收益就是收取所有物的利益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19 、什么是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权是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给付)的权利20 、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人身权通常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两大类21 、什么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有哪几种?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责任分为三种:一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二是侵权民事责任,三是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2 、违反合同须负什么民事责任?我国《合同法》 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3 、什么是定金,如何处理?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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