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水井归类及统计方法(109)

油水井分类及统计方法1 范围本标准按照钻井目的和开发要求规定了公司油水井的类别及统计方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油水 井本标准起草单位为生产运行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标准不符的按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3 分类和定义3.1 按照钻井目的和开发的要求,把井分为探井、开发井和其它利用井3 大类3.1.1 探井在油气田范围内,为确定油气藏是否存在,圈定油气藏边界,并对油气藏进行工业评价,取 得油气开发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而钻的井各勘探阶段所钻的井又可分为地质井、参数井、预探井 和详探井① 地质井在盆地普查阶段,由于地层、构造复杂,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不能发现和查明地层、构造时 为了确定构造位置、形态和查明地层层序及接触关系而钻的井② 参数井在油气区域勘探阶段,在已完成了地质普查或物探普查的盆地或坳陷内,为了解一级构造单 元的区域地层层序、厚度、岩性、生油、储油和盖层条件、生储盖组合关系,并为物探解释提供 参数而钻的探井它属于盆地(坳陷)进行区域早期评价的探井③ 预探井在油气勘探的圈闭预探阶段,在地震详查的基础上,以局部圈闭、新层系或构造带为对象, 以发现油气藏、计算控制储量和预测储量为目的的探井。
它属于新油气藏(田)的发现井按其 钻井目的又可将预探井分为新油气田预探井(在新的圈闭上找新的油气田的探井)和新油气藏预 探井(在油气藏已探明的边界外钻的探井,或在已探明的浅层油气藏之下,寻找较深油气藏的探 井)④ 详探井(评价井)在地震精查的基础上(复杂区应在三维地震评价的基础上),在已获得工业性油气流的圈闭 上,为查明油气藏类型、构造形态、油气层厚度及物性变化,评价油气田的规模、产能及经济价由采油改为注水的井叫转注井3.1.3 其它利用井指在石油钻井过程中钻成有开采价值的含钾、碱、碘、盐等的井,为缩短钻井周期的预打井 及可供油田生产用的气井、水井、回注井等3.2 按照投产日期,把井分为新井和旧井3.3 按照生产状态,把井分为开井、关井、已完井未建成井、已建成未投产井和报废井3.3.1 开井当月生产时间大于1 天的的油水井称为开井开井还包括全月进行作业占用的井、方案试验 井、观察井以及按规定全月关井恢复压力的间开井和因外界干扰而关的井① 试验井 指进行各种试验的井② 观察井 不负担采油任务,按开发方案规定作为了解油气层压力变化及油水运动规律的井③ 间开井 进行间抽生产的井3.3.2 关井 按照关井的原因可以分为计划关井和停产(注)井。
①计划关井 经公司或采油单位正式批准关停的井,及已向公司申请报废但尚未批复的井②停产(注)井 因地质、工程、地面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在全月停产或当月生产不足1 天的井3.3.3 已完井未建成井 已完井未建成井口的井3.3.4 已建成未投产井按设计方案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已建成尚未投产或试油的井3.3.5 报废井经公司正式批准报废的井3.4 按照井型,把井分为直井和定向井3.4.1 直井一般情况下,日标准时点为 8 点,月标准时点为每月最后一天的 8 点,年标准时点为每年最 后一天的 8 点4.2 探井在统计时,将地质井和参数井归入预探井中新井在截止标准时点转开发井的,仍应计入本年内新完探井中,在统计探井总数时,则不包 括代用井4.3 采油井已建成交给采油单位,投入生产和试采的产油井(包括排液井),包括探井转生产的采油井 和等转注而关井的采油井新井在截止标准时点转注的,仍应计入本年内新投油井中,在统计采油井总数时,则不包括 转注井4.4 注水井交给采油单位已经注过水(气)或正在注水(气)的井4.5 计划关井经公司或采油单位批准的计划关井经各种措施又重新恢复生产的,计入开井总数中,统计时 需特别说明。
4.6 其它利用井和报废井其它利用井和报废井不计入公司油水井总数附录 A油水井统计表示例(参考件)1 预探井(详探井)1.1 统计表示例预探井(详探井)代用井备 注新井旧井新探E井旧探E井开井关井完 井 未 建 成 井建 成 未 投 产 井开井关井完 井 未 建 成 井建 成 未 投 产 井转 采 油转 注 水转 采 油转 注 水正 常作 业 占 用试 验观 察恢 复 压 力外 界 干 扰计t划关井停 产 井正 常作 业 占 用试 验观 察恢 复 压 力外 界 干 扰计-划关井停 产 井公司批准单位批准待 报 废 井公司批准单位批准待 报 废 井5052002051001.2 统计方法1.2.1 本年新探井转为采油或注水的,仍应计入本年新完探井中1.2.2 统计探井总数时,不包括代用井1.2.3 按照上例,截止标准时点本期预探井(详探井)中新井60(50+5+5)口,旧井 220(200+20)口,总数275(50+5+200+20)口1.3 代用井统计表示例(略)2 采油井2.1 统计表示例采油井转注井备 注新井旧井代戶冃井新 采 油 井旧 采 油 井开井关井完 井 未 建 成 井建 成 未 投 产 井开井关井完 井 未 建 成 井建 成 未 投 产 井新 探 井旧 探 井正 常作 业 占 用试 验观 察恢 复 压 力外 界 干 扰计-划关井停 产 井正常作 业 占 用试 验观 察恢 复 压 力外 界 干 扰计划关井停 产 井公司批准单位批准待 报 废 井公司批准单位批准待 报 废 井50010100001000100101002.2 统计方法2.2.1 本年新采油井转为注水的,仍应计入本年新完采油井中。
2.2.2 统计采油井总数时,不包括转注井2.2.3 按照上例,截止标准时点本期采油井中新井52(0 500+10+10)口,旧井1100(0 10000+1000)口,代用井100 口,总数11610(500+10+10000+1000+100) 口2.3 转注井统计表示例(略)3 注水井3.1 统计表示例注水井备注新投井旧井代用井转注井开井关井宀 兀 井 未 建 成 井建 成 未 投 产 井开井关井宀 兀 井 未 建 成 井建 成 未 投 产 井正常作 业 占 用试验观察恢 复 压 力外 界 干 扰计「划关井停注井新探井旧 探 井新 采 油 井旧 采 油 井正常作 业 占 用试验观察恢 复 压 力外 界 干 扰计「划关井停注井公 司 批 准单 位 批 准待 报 废 井公 司 批 准单 位 批 准待 报 废 井2001010001005101003.2 统计方法3.2.1 按照上例,截止标准时点本期注水井中新投井210(200+10)口,旧井1100(1000+100)口,代用井5 口,转注井110(10+100)口,总数1420 (210+1100+110)口4 检查井(略)5 油水井(总)5.1 统计表示例油水井其它利用井报废井探井开发井气井水井回注井预打井其它井预探井详探井采油井注水井检查井27511610142055101020105.2 统计方法5.2.1 其它利用井和报废井不计入油水井总数。
5.2.2 按照上例,截止标准时点本期油水井总数 13310(275+11610+1420+5)口5.3 其它利用井统计表示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