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合同

上海市家庭居室室装饰装修施施工合同 (2008)版版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上海市室内装饰饰行业协会 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政管理局 监制 发包人(简简称甲方):: 承包人人(简称乙方方): 依照《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消费者权权益保护法》以以及其他有关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结合合本工程的具具体情况,甲甲、乙双方在在遵循自愿、平平等、公平、诚诚信的原则基基础上,经双双方协商一致致,签订本合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和造价 1.甲方装装饰装修(以以下简称装饰饰)的住房系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 任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 税金(3.41%) 元 “管理费”为上述总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10%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提供的材料、设设备:见附件件二《甲方提提供材料、设设备表》甲甲方负责采购购供应的材料料、设备,应应是符合设计计要求的合格格产品甲方方提供的材料料、设备按时时送达现场后后,甲、乙双双方应办理验验收交接手续续,由乙方负负责保管,保保管费由双方方约定由于于保管不当造造成损失的,由由乙方负责赔赔偿 2.甲方方采购供应的的装饰材料、设设备,均应用用于本合同规规定的住宅装装饰,非经甲甲方同意,乙乙方不得挪作作他用如乙乙方违反此规规定,按挪用用材料、设备备价款的双倍倍补偿给甲方方 3.乙方方提供的材料料、设备:见见附件三《工工程主材料报报价单》乙乙方提供的材材料、设备,应应提前 3 天通知甲方方验收未经经甲方验收及及不符合工程程主材料报价价单要求的,应应禁止使用如如已使用,对对工程造成的的损失由乙方方负责甲方方不按时验收收,应视作验验收,但不免免除乙方不按按工程主材料料报价单选购购及使用材料料所引起的责责任 4.施工工中如乙方发发现甲方提供供的材料、设设备有质量问问题或规格差差异,应及时时向甲方提出出。
甲方仍表表示使用的,由由此造成工程程质量问题,责责任由甲方承承担 5.甲方方或者乙方提提供的材料应应当符合《室室内装饰装修修材料有害物物质限量100项强制性国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及验收 1.本工程程执行国家现现行的《住宅宅装饰装修工工程施工规范范》和本市现现行的《住宅宅装饰装修验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乙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二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 1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和防火 1.甲方提提供的施工图图纸或施工说说明及施工场场地应符合防防火、防事故故的要求,主主要保证电气气线路、燃气气管道、给排排水和其它管管道畅通、合合格乙方在在施工中应采采取必要的安安全防护和消消防措施,保保障作业人员员及相邻居民民的安全,防防止相邻居民民住房的管道道堵塞、渗漏漏水、停水停停电、物品毁毁坏等事故发发生。
如遇上上述情况发生生,属甲方责责任的,甲方方负责修复或或赔偿;属于于乙方责任的的,乙方负责责修复或赔偿偿 2.甲、乙乙双方共同遵遵守装饰装修修和物业管理理的有关规定定,施工中不不得擅自改变变房屋承重结结构,拆、改改共用管线和和设施第五条 工程程价款及结算算1.工程款用按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间表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30 % 元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35 %元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 30 %元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 %元2.甲方付款乙乙方应开具收收据,甲方应应予以保存,竣竣工结算后乙乙方收回收据据并应开具统统一收据交给给甲方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工作: (1)在在装饰施工前前,向施工所所在地的物业业管理企业申申报登记 (2)甲甲方应在开工工前三日全部部或者部份腾腾空房屋,清清除影响施工工的障碍物对对只能部分腾腾空的房屋中中所滞留的家家具、陈设等等应当采取保保护措施向向乙方提供施施工所需的水水、电等必备备条件,并说说明使用注意意事项 (3)做好好施工中因临临时占用公用用部位操作而而影响邻里关关系等协调工工作。
(4)工工程开工前,甲甲方应将房屋屋分户钥匙交交乙方保管工工程交付时,甲甲方提供新锁锁,由乙方当当场负责安装装后交付使用用 (5)施施工所在地的的物业管理企企业如有收取取押金的项目目,甲方应予予以先行支付付如在整个个施工过程中中,由于乙方方原因造成甲甲方所支付的的押金被物业业没收,乙方方应对被没收收部分进行全全额赔偿 (6)甲甲方应告知施施工所在地的的物业管理企企业有关物业业管理的规定定,以便乙方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方原因致使工工程质量不符符合约定的,甲甲方有权要求求乙方在合理理期限内无偿偿修理或者返返工。
经过修修理或者返工工后,造成逾逾期交付的,乙乙方应当承担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方式 1.本合同同在履行中或或者在保修期期内发生争议议,由当事人人双方协商解解决;也可以以向上海市消消费者权益保保护委员会或或上海市装饰饰装修行业协协会申请调解解 2.当事事人不愿通过过协商、调解解解决,或协协商、调解不不成的,按下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决: (1)向向上海仲裁委委员会申请仲仲裁 (2)向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更和解除 1.合同经经双方签字生生效后,双方方必须严格遵遵守任何一一方需变更合合同内容,应应经协商一致致后,重新签签订补充协议议合同签订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2. 3.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同由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章后生效。
2.本合合同签订后,工工程不得转包包 3.本合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乙双方各执一一份,合同附附件为本合同同的组成部分分,具有同等等的法律效力力 甲 方(签章章): 乙 方(签签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人: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