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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软

文档格式:DOC| 33 页|大小 858.51KB|积分 15|2022-09-27 发布|文档ID:15674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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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软件培训教程(陕西省)一、软件下载与安装(一)软件下载管理软件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下载:2、陕西省市教育项目管理群3、各市教育项目管理群(需群管理人员上传)(二)代码库下发代码及基础数据库由省教育厅财政处统一下发到各市教育局,市级教育局收到代码后通过软件7-7学校代码及基础数据导出工具将导出的代码及数据下发到各县(区)教育局三)软件补丁更新补丁程序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获取:2、陕西省市教育项目管理群3、各市教育项目管理群(需群管理人员上传)(四)、软件安装与代码导入1、将下载的软件压缩包   解压缩后得到一个文件夹    2、将省级下发的代码及基础数据包   打开,将里边的六个文件    全选后复制粘贴到   文件夹内,[粘贴方式为替换复制]3、经过上述两步操作管理软件安装与代码、基础数据导入工作就完部完成了4、软件运行环境设置:运行环境为Windows XP/7/8 (32位&64位),对于系统为Windows7/8的用户需设置运行环境兼容性,如图所示:4、注意:基础数据为2013年教育事业年报统计数据二、规划编制数据录入1、单击管理软件图标   进入软件管理界面,如图如示:2、通过菜单栏[7.辅助功能]进行项目省定制、年度项目属性定制两步操作。

    如图如示:3、通过菜单栏[1.代码管理]选择项目县、管理项目学校以及添加学校等操作,如图所示:4、通过菜单栏[2.数据输入]进行学校基本情况、县基本情况输入工作,如图所示:注意:(1)项目学校只需录入基表1、基表3、基表4三张项目表,同时核实完善基表1中的基年数据(因教育事业年报统计部分数据未统计,需各市县具体核实录入);(2)对照指标解释完成数据录入工作3)完成年数据为基础年数据+规划编制数据4)录入完成后,需进行数据校验,正确认识红、黄牌校验信息,对逻辑校验提示的红牌必须修改,尽量减少黄牌提示信息对于其它红牌信息应仔细核实,不合理修正,实际存在的,找到缘由,具体说明不能因解决红牌校验信息而捏造数据,造成数据失真)(5)若学校级用户录入,需生成学校上报数据,由县(区)教育局负责接收6)数据接收时,应注意对应的接收方式,避免数据覆盖,影响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5、通过菜单栏[3.汇总检验]进行(省市级)县级数据校验和数据汇总工作6、通过菜单栏[4.报表查询]可进行学校基表空表打印、县级综表打印、省市级综表打印工作7、通过菜单栏[5.数据上报]可进行县级数据上报、省市级数据上报工作三、编报要求及指标解释(一)编报要求1、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以下简称“薄改”)的项目,必须严格限定在《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全国改薄办教办【2014】5号)所规定的实施范围内。

    2、项目学校必须是由政府部门举办的、已列入当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拟长期保留的农村(含县镇)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得纳入“薄改”规划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填报对应的相关信息,教职工、校舍等按比例拆分后填报3、项目学校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学校,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专款;另一类是地方资金项目学校,资金来源全部为地方资金原则上,中央资金与地方资金在项目学校设备购置和同一个单项建设规划中不得交叉4、项目学校主要依据规划完成年全日制办学规模及现有办学条件,按基本办学标准和实际需要,分析确定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设备配置数量、投资需求要遵循“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从勤俭办学的要求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学校的改造方案提倡利用现有校舍改扩建,或通过整合办学资源、调整校舍使用功能等方式,优先满足教学、生活需要,避免大拆大建;校舍建设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的基础上,重在满足功能使用,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严禁不切实际盲目扩大规模和超标准配置;严禁建设豪华学校、“重点校”;设施设备购置要充分考虑学校需求和实际利用率,不得盲目配置,杜绝闲置浪费;真正做到“缺什么,补什么”,提升办学条件“硬实力”,加强办学水平“软实力”。

    5、表中基年指2013年,完成年指2018年6、本表填报的基年数据应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以及统计部门对外正式公布的有关数字进行填报,数字要真实、准确7、学校基表规划资金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其余全部取整8、报表用A4纸打印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1.消除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5.学生1人1桌1椅(凳) 6.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7.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3.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14.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 15.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6.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17.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8.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19.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三)基层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1)报表封面:1、学校(机构)标识码:同教育事业统计,是学校唯一的标识码2、学校名称: 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全称填报3、学校地址:按学校所在地的详细通讯地址填报4、统计(机构)名称: 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5、办学类型:同教育事业统计办学分类,编码如下:211-小学、 218-小学教学点、 311-初级中学、 312-九年一贯制学校、321-职业初中、341-完全中学、345-十二年一贯制学校、511-盲人学校、512-聋人学校、513-弱智学校、514-其他特教学校6、举办者代码:同教育事业统计举办者分类,编码如下:360-中央教育部门、 800-中央其他部门、 811-省级教育部门、 812-省级其他部门、821-地级教育部门、822-地级其他部门、831-县级教育部门、832-县级其他部门、891-地方企业、999-民办7、学校所属城乡类型代码(3位):同教育事业统计城乡分类,编码如下:111-主城区、 112-城乡结合区、 121-镇中心区、 122-镇乡结合区、123-特殊区域、210-乡中心区、220-村庄以上信息,系统已内置,不需手工填报。

    8、校长:指项目学校的法定负责人9、建校时间:指学校创立办学的时间10、办公电话:指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固定办公电话11、地形地貌: 按学校所在地实际地形地貌填报,如属多种地形、地貌,则填其中主要的一种,编码如下:1-平原、2-高原、3-丘陵、4-山区、5-库区、6-海岛、7-其他12、抗震设防烈度:填报学校单体建筑物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 7 月 30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5月31日联合发布,2010年12月1日实施)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五个等级该指标应按照设计单位在建筑设计说明中的表述或抗震鉴定报告填写13、寄宿制形式:反映学校寄宿情况,编码如下:1-全寄宿、2-部分寄宿、3-无寄宿条件14、营养改善计划分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学校属性分类,编码如下:1-国家试点、2-地方试点、3-捐赠资助、4-无15、是否民族校:指学校是否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编码如下:1-是、0-否(2)基表1:本表基年数据取自2013年事业统计报表,需补齐缺少的部分。

    1、学校占地面积:学校校园(含多校园)内的土地面积,包括校舍占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道路等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勤工俭学基地和校办工厂的土地面积2、服务半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学校招生区域,以学校为圆心,区域内最远点到学校的距离3、覆盖人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学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所覆盖的人口数4、教学班数:是学校实施教学活动基本单位的数量5、教职工数:编制在学校,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和聘任教师)6、教职工中的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调去帮助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调离教学岗位担负行政领导工作的原教学人员7、在校学生数: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8、在校学生中的寄宿生数: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数9、在校学生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0、在校农村留守儿童中的寄宿生数: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农村留守儿童数11、在校学生中的就餐学生数:指由学校提供正餐并在学校就餐的在校学生数。

    12、在校就餐学生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指由学校提供正餐并在学校就餐的在校农村留守儿童数13、小学阶段教学班中的大班额(56人及以上):指校内接受小学阶段教育教学班中班额在56人及以上的班级数14、网络多媒体教室: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生展示功能的教室可为专用教室,也可在普通教室中配置相关设备实现相关功能15、初中阶段教学班中的大班额(66人及以上):指校内接受初中阶段教育教学班中班额在66人及以上的班级数16、校舍建筑面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17、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语音、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风雨操场(体育活动室)、体育馆等校舍18、生活用房:指学校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浴室、教工宿舍(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单身职工宿舍、教师周转房等,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等生活用房19、食堂中学生餐厅(就餐):指学校食堂中供学生就餐的建筑面积,不包括操作间的建筑面积。

    20、教工宿舍中教师周转宿舍:是指使用财政性经费或学校筹集资金建设的用于教师周转使用的成套公有住房21、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安防监控室、卫生保健室、传达值宿室等综合楼的填报按房屋用途区分后,其相应的面积分别填入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中22、其他用房:指除“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以外的其他校舍建筑物面积23、室外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校内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操场、器械场地等24、绿化用地面积: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地面积25、绿化覆盖率:指绿化用地面积与学校占地面积的比例26、围墙:指为维护学校安全,沿学校校园周围用各种材质建造的维护墙体27、护坎(坡):指因主体建筑地址原因,为保证主体建筑地基安全稳定所做的维护结构28、勤工俭学基地:指产权归学校的勤工俭学用地如农田、牧场、林场等29、校舍面积中危房面积:指由房屋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鉴定的危险校舍面积。

    按校舍用途划分,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三类30、固定资产总值: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总值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1、固定资产中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32、教学仪器设备资产中的实验实习设备:指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资产值中用于实验实习设备的资产值33、教学仪器设备资产中的网络多媒体(远程教育)设备:指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资产值中用于网络多媒体(远程教育)设备的资产值34、计算机数:指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和平板电脑(Pad)的台数35、教学用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36、图书:指学校图书馆(室)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的数量37、课桌凳:以单人套为统计单位,双人或多人课桌按单人套折算后填报38、学生用床:以单人张为统计单位,一张双层床按两张单人床计算,通铺或炕按1×1.8平方米折算。

    39、数学科学(理科)教学仪器是否达标:指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学校数学科学(理科)仪器设备配备达标情况,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40、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41、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指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42、音乐器材配备是否达标:指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学校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情况,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43、美术器材配备是否达标:指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学校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情况,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44、建立校园网:指在校园内为教学、管理等实现宽带互联,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教育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含通过城域网形成的逻辑校园网)45、学校负债:指学校为完成教育教学目标,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向教师及其他个人借款,或由施工单位垫资等形成的债务,主要包括学校基本建设、大型修缮、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直接相关的债务。

    46、学校负债中的工程欠款:指学校债务中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欠款47、供餐模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学校,为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合学校供餐的模式,编码如下:1-学校食堂供餐、2-企业(单位)供餐、3-家庭(个人)托餐、4-加餐、5-无餐48、食堂建设模式:指各地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的学校食堂建设规划模式,编码如下:1-标准学校食堂,2-简易食堂或小伙房,3-配餐中心、4-其他、5-无食堂3)基表2:1、校园校舍编号:001、002、003……依次类推,不得重复2、校园校舍用途代码:按单体建筑物具体用途选择填报,多栋相同用途的建筑物应分别填报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11-教学楼,12-综合楼,13-实验楼,14-图书馆,15-风雨操场(体育活动室),16-礼堂,17-体育馆,21-学生宿舍,22-食堂,23-厕所,24-锅炉房(开水房),25-浴室,26-教工宿舍,27-教师周转宿舍,31-卫生保健室,32-办公楼,41-其它用房,52-l00米直跑道体育运动场,53-2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4-25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5-3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6-4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7-篮球场,58-排球场,59-足球场,5A-操场,5B-运动器械场地, 61-围墙,62-护坎(坡),69-其他配套设施。

    3、校园校舍名称:指单体建筑物或其他配套设施的习惯称谓,如教室、办公室等;对2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为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具有同一使用功能建筑物有2个以上单体建筑时,应命名为教室一,教室二或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或东教学楼、西教学楼等;具有2类及以上使用功能的综合用房,在名称中应包含两种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学实验楼、教学办公楼、办公宿舍楼等属于其他配套设施的,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名称填报,如采暖、操场硬化、校园美化绿化、大门、排污管等如果“69-其他配套设施”有资金投入无建设面积,应在备注栏填报建设规模,如排污管50米等4、建设年月:指以幢或排为单位的建筑物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的时间5、建筑结构/场地面层:指以幢(或排、块、片等)为单位的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体育运动场地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表面层材料类型建筑物结构类型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11-土木结构、12-砖木结构、13-砖混结构、14-框架结构、15-钢结构、16-其他土木结构: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球网等钢结构屋盖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是指由钢筋混凝土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包括框架-剪力墙结构,即在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剪力墙,提高结构稳定性,也称框剪结构钢结构:钢结构是指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由钢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钢结构包括悬索结构其他:不属于上述结构形式的房屋结构,如窑洞、砖拱结构、竹(木)结构等运动场地面层根据其实际材料类型,按以下编码填报:21-土质,22-煤渣,23-火山岩,24-水泥,25-沥青,26-聚氨酯(塑胶),27-其他合成材料,28-天然草坪,29-人造草坪,2A-运动木地板,2B-丙烯酸,2C-沙质,2D-软质合成材料6、抗震设防烈度:填报学校单体建筑物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 7 月 30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2010年5月31日发布,2010年12月1日实施)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五个等级。

    该项指标应按照设计单位在建筑设计说明中的表述或抗震鉴定报告填写7、建筑层数:指建筑物自然层数,即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物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物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建筑层数内,分为1-9层选择填报8、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语音、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风雨操场(体育活动室)、体育馆等校舍9、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浴室、教工宿舍(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单身职工宿舍、教师周转房等,不包括已出售给教职工个人的教职工住宅等)等生活用房10、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安防监控室、卫生保健室、传达值宿室等综合楼的填报按房屋用途区分后,其相应的面积分别填入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中11、其他用房:指除“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以外的其他校舍建筑12、室外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包括校内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操场、器械场地等13、围墙:指为维护学校安全,沿学校校园周围用各种材质建造的维护墙体14、护坎(坡):指因主体建筑地址原因,为保证主体建筑地基安全稳定所做的维护结构15、危房面积:指以幢或排为单位由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鉴定的危险校舍面积房屋危险性鉴定,划分A、B 、C、D四个等级,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幢或一排校舍只能有一种危险等级,且危房面积等于该幢或排的校舍面积16、鉴定文号:指由具有国家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鉴定单位对所鉴定房屋出具的鉴定文书编号17、固定资产价值:按建筑物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填报4)基表3:本表填报项目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和购置各类设备总体情况,如果在购置设备时,有表中未列的,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购置的金额和数量,如:购置学生宿舍中学生用柜XX张,金额XX万元;购置电取暖炉XX台,金额XX万元等。

    1、学校建设性质(1新建、2改扩建、3迁建、4设备购置类):指“薄改”项目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的建设方式,分新建、改扩建、迁建、设备购置四类新建指项目学校完全新建;改扩建指现有项目学校在保留部分校舍的基础上,进行单体建筑的改建和扩建;迁建指项目学校整体搬迁到一个新的校址异地重新建校,一般指在本乡镇或本县内近距离搬迁;设备购置类指学校无校园校舍建设规划、仅规划购置设施设备,包括购置生活设施、图书、数字教育资源、课桌凳、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兼有校园校舍建设和设备购置规划的学校,按校园校舍建设性质填报,在“1-新建、2-改扩建、3-迁建”中选择如:XX学校规划改扩建学生宿舍300平方米、购置学生用床60单人张,学校建设性质为“2-改扩建”2、设备购置启动年份:指项目学校规划购置设施设备(包括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数字教育资源、食堂设备、学生用床,以及饮水、采暖等设施设备)的起始年份3、设备购置资金来源:指项目学校规划购置设施设备的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两个大类,不得交叉使用,编码如下:11-薄改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2-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专项资金。

    13-长效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资金14-初中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央专项资金15-进城务工子女教育: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16-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特教中央专项资金17-其他中央专项:除上述专项资金外,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用于专项项目的资金21-地方资金:为地方各类相关义务教育项目资金31-无:表示没有设备购置以上11-17为中央(专项)资金4、资金来源合计:指用于项目学校建设的资金来源总和,包括中央专款、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三部分其中“其他资金”主要指上级补助的非财政性资金、学校自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5、资金支出合计:指项目学校各项建设内容的资金总额6、校园校舍建设计划金额:指项目学校规划建设的各种校舍、运动场、围墙、护坎(坡)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资金支出其中,购置取暖锅炉等包含在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范畴内7、校舍建设计划:含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不含运动场、其他配套实施等:金额:指项目学校规划建设各种校舍的资金支出面积:指项目学校规划建设的各种校舍的面积8、购置生活设施:指购置学生用床、学生被褥、桌凳、柜、食堂设备、饮水锅炉、取暖设备(含电暖、空调、取暖炉)等的资金支出。

    9、购置生活设施中的学生用床“万元”和“单人张”:指购置学生用床的资金支出和数量10、购置生活设施中的食堂设备(含炊具、餐具和餐桌椅) “万元”和“台件”:指购置厨具、餐具(不包括不耐使用的餐具等)、餐桌椅、冷藏、消毒、洗涤、保洁等设施设备的资金支出和数量11、购置生活设施中的饮水设施(含净化设备) “万元”和“台件”:指购置生活设施中的饮水设施(含净化设备)的资金支出和数量12、购置图书金额(数量)“万元”和“册”:指购置正式出版书籍的资金支出和数量13、购置数字教育资源“万元”和“GB”:指学校引进(包括购买、租用和受赠)或自建(包括扫描、转换和录入)的,拥有磁、光介质或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可供教师和学生使用文献资源的资金支出和容量14、购置课桌凳“万元”和“单人套”:指购置课桌凳的资金支出和数量15、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指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的资金支出16、购置计算机“万元”和“台”:指购置计算机的资金支出和数量17、购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万元”和“台、件”:指购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的资金支出和数量18、购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万元”和“台、件”:指购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中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的资金支出和数量。

    19、购置网络设备“万元”和“件”:指购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中网络设备的资金支出和数量20、购置多媒体教学设备“万元”、“台、件”和“间、班”:指购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中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资金支出、数量和配备的间数或班数21、购置实验实习等设备“万元”和“台、件”:指购置实验实习(含数学科学(理科)教学仪器、理化生教学仪器)等设备的资金支出和数量确定“台、件”的数量时,对玻璃仪器等易损耗品和标本等较小器材,按实际数量填报,如学校计划购置试管XX支,数量计为XX件22、购置数学科学(理科)教学仪器:指按照《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6-2006)》、《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7-2006)》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要求,根据学校所选用的教材、教学状况和仪器的种类,由基本和选配两种要求组成《标准》中最基本配置要求,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配备数量满足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演示加分组实验,部分实验指配置教学仪器后仍不能满足最基本的装备水平和实验数量要求,仅能满足部分实验的需要在配置标准栏,选择1为按演示实验配备,选择2为按分组实验配备,选择3为按演示和分组实验配备,选择4为按做部分实验配备。

    23、购置理化生教学仪器“万元”和“台、件”:指按《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6-2006)》要求,根据学校办学需要,购置理化生教学仪器的资金支出和数量24、购置音体美等器材“万元”和“台、件:指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中要求,购置音体美等器材的资金支出和数量25、购置音乐教学器材“万元”、“配置标准”和“台、件”:指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根据学校办学需要,购置音乐教学器材的资金支出和数量配置标准按购置后达到学校配置标准和不达基本要求选择填报,达到学校配置标准的1类配备是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配备方案,2类配备是按照音乐课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3类配备是暂时不够条件的学校配备方案,选择4为配备后仍不达基本要求26、购置美术教学器材“万元”、“配置标准”和“台、件”:指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号),根据学校办学需要,购置美术教学器材的资金支出和数量。

    配置标准按购置后达到学校配置标准和不达基本要求选择填报,达到学校配置标准的1类配备是办学条件好的学校配备方案,2类配备是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配备方案,3类配备是办学条件一般的学校配备方案,选择4为配备后仍不达基本要求,各学校应尽可能提高美术器材配备的规格和档次27、购置体育器材“万元”、“配置标准”和“台、件”:指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根据学校办学规模,购置体育器材的资金支出和数量配置标准按购置后达到学校配置标准和不达基本要求选择填报28、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中其他配套设备设施“万元”和“台、件”:指购置其他配套设备设施的资金支出和数量,如安防监控设备等29、预计新增学位数: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增加容纳的在校生数30、预计新增学位数中农村留守儿童: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增加容纳的在校生数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数31、预计新增寄宿学位数: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增加容纳的寄宿生数32、预计新增寄宿学位数中农村留守儿童: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增加容纳的寄宿生数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数33、预计新增就餐学位数: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增加容纳的就餐学生数34、预计新增就餐学位数中农村留守儿童: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增加容纳的就餐学生数中农村留守儿童数。

    35、预计新增班级数: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增加的班级数36、预计新增班级数中的大班额扩容:指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增加的班级中,因解决大班额问题,规划扩容而新增的班级数5)基表4:1、校园校舍编号:001、002、003……依次类推,不得重复2、校园校舍用途代码:按单体建筑物具体用途选择填报,多栋相同用途的建筑物应分别填报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11-教学楼,12-综合楼,13-实验楼,14-图书馆,15-风雨操场(体育活动室),16-礼堂,17-体育馆,21-学生宿舍,22-食堂,23-厕所,24-锅炉房(开水房),25-浴室,26-教工宿舍,27-教师周转宿舍,31-卫生保健室,32-办公楼,41-其它用房,52-l00米直跑道体育运动场,53-2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4-25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5-3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6-4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7-篮球场,58-排球场,59-足球场,5A-操场,5B-运动器械场地, 61-围墙,62-护坎(坡),69-其他配套设施3、校园校舍名称:指单体建筑物或其他配套设施的习惯称谓,如教室、办公室等;对2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为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具有同一使用功能建筑物有2个以上单体建筑时,应命名为教室一,教室二或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或东教学楼、西教学楼等;具有2类及以上使用功能的综合用房,在名称中应包含两种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学实验楼、教学办公楼、办公宿舍楼等。

    属于其他配套设施的,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名称填报,如采暖、供电电路、给排水、操场硬化、校园美化绿化、大门、排污管等如果“69-其他配套设施”有资金投入无建设面积,应在备注栏填报建设规模,如:排污管50米等4、建设性质:指项目学校单体项目的建设方式,分新建、改扩建、维修加固三类新建是指按规划在校园内新选址建设或在拆除原建筑物,重新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改造方式;改扩建是指在保留原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基础上,对房屋的结构进行必要的改造,适当扩建的改造方式;维修加固是指不对建筑结构进行改造,对建筑物的破损进行必要的修理和加固学校建设性质为新建或迁建的,其建筑物的“建设性质”均按“新建”填报按如下编码选择填报:1-新建、2-改扩建、3-维修加固5、建筑结构/场地面层:指以幢(或排、块、片等)为单位的建筑物的结构形式、体育运动场地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表面层材料类型建筑物结构类型按如下编码选择填报:12-砖木结构、13-砖混结构、14-框架结构、15-钢结构运动场地面层根据其实际材料类型,按以下编码填报:21-土质,22-煤渣,23-火山岩,24-水泥,25-沥青,26-聚氨酯(塑胶),27-其他合成材料,28-天然草坪,29-人造草坪,2A-运动木地板,2B-丙烯酸,2C-沙质,2D-软质合成材料。

    6、抗震设防烈度:按建筑物设计时的抗震设防烈度选择填写一位数字,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五个等级7、建筑层数:指以幢或排为单位的建筑物层数,分为1-9层选择填报8、资金来源:指项目学校校园校舍单项建设规划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两个大类,一般不交叉使用,如果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有交叉,项目资金来源应选中央资金编码如下:11-薄改计划、12-保障机制、13-长效机制、14-初中工程、15-进城务工子女教育、16-特殊教育、17-其他中央专项、21-地方资金,其中:11-17为中央(专项)资金,21为地方各类相关义务教育项目资金9、预计开工年月:指单体项目预计开工建设年月10、预计竣工年月:指单体项目预计竣工年月11、资金投入:指以幢(或排、块、片等)为单位单体项目建设投入资金额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浴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场等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12、校舍规划建设面积:指以幢(或排、块、片等)为单位单体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用途分类填报13、室外运动场地面积:指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面积14、规划建设其他配套设施情况:指建设包括围墙、护坎(坡)等配套设施工程量情况。

    “69-其他配套设施”有资金投入无建设面积,应在备注栏填报建设内容,如:大门、投资(万元),给排水室外管网(米)、投资(万元),配电设施:变压器(KVA台)、投资(万元),室外配电线路(米)、投资(万元),绿化(平方米)、投资(万元),校园道路硬化(平方米)、投资(万元)等15、围墙:指建设围墙工程量情况16、护坎(坡):指建设护坎(坡)工程量情况6)基表5:本表基年数据取自事业统计报表,仅需补齐缺少的部分其中“基本要求”由各县自定,“达标”、“生均”等的填报口径同事业统计1、总人口: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常住人口数填报2、小学学龄人口:指县域内常住人口中6-11周岁人口数3、小学在校学龄人口数:指县域内常住人口中在小学阶段学校就读的6-11周岁人口数4、初中阶段学龄人口:指县域内常住人口中12-14周岁人口数5、初中在校学龄人口数:指县域内常住人口中在初中阶段学校就读的12-14周岁人口数6、学校数:小学(或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数,不包含小学教学点7、寄宿制学校数:小学(或初中)学校中有寄宿条件且招收寄宿学生的学校所数8、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数:小学(或初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所数。

    9、班级数:小学(或初中)实施教学活动基本单位的数量10、班级数中小学大班额班数(56人及以上):指小学阶段教育教学班中班额在56人及以上的班级数11、班级数中初中大班额班数(66人及以上):指初中阶段教育教学班中班额在66人及以上的班级数12、教室间数:小学(或初中)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网络多媒体教室等进行教学的房间数量13、教室中网络多媒体教室间数:小学(或初中)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生展示功能的教室数量14、教职工数:编制在小学(或初中),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和聘任教师)15、教职工中的专任教师:小学(或初中)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调去帮助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调离教学岗位担负行政领导工作的原教学人员16、在校学生数:指本学年初具有小学(或初中)学籍的注册学生总数17、在校学生中的寄宿生数:指在小学(或初中)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18、在校学生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并在小学(或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9、在校农村留守儿童中的寄宿生数:指在小学(或初中)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农村留守儿童20、在校学生中的就餐学生数:指由小学(或初中)提供正餐并在学校就餐的在校学生数21、在校就餐学生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指由小学(或初中)提供正餐并在学校就餐的在校农村留守儿童数22、校舍建筑面积:指产权归小学(或初中)所有,已交付使用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23、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语音、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风雨操场(体育活动室)、体育馆等24、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浴室、教工宿舍(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单身职工宿舍、教师周转房等,不包括已出售给教职工个人的教职工住宅等)等生活用房25、教工宿舍中教师周转宿舍:是指使用财政性经费或学校筹集资金建设的用于教师周转使用的成套公有住房26、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安防监控室、卫生保健室、传达值宿室等综合楼的填报按房屋用途区分后,其相应的面积分别填入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中。

    27、其他用房:指除“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以外的其他校舍建筑28、校舍面积中危房面积:指由房屋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鉴定的危险校舍面积按校舍用途划分,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三类29、图书:指小学(或初中)图书馆(室)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的数量30、教学用计算机数:指小学(或初中)PC数量,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31、教学仪器设备值:指小学(或初中)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32、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数: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相关标准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33、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数:指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相关标准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34、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数:指音乐器材配备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35、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数:指美术器材配备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

    36、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达标学校数:指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学校数37、初中理科(科学)教学仪器达标学校数:指初中理科(科学)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学校数38、建立校园网学校数:指在校园内建立计算机网络(含通过城域网形成的逻辑校园网),实现宽带互联,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39、学生宿舍满足基本要求学校数:指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面积满足寄宿生基本住宿要求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40、学生食堂满足基本要求学校数:指学生食堂面积以及炊具、餐具等食堂设备满足就餐学生基本就餐要求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41、学生厕所满足基本要求学校数:指学生厕所面积及蹲位、小便槽等满足学生如厕要求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42、供餐学校数:指通过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加餐等模式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43、供餐学校数中学校食堂供餐:指小学(或初中)利用学校食堂(小伙房)为就餐学生提供正餐的学校数44、供餐学校数中加餐(含蛋奶供餐方式等):指不提供正餐,仅为学生提供蛋奶等课间餐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

    45、课桌凳配齐学校数(单人套):指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按每人一单人套的标准配齐课桌凳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46、学生用床配齐学校数(单人张):指寄宿制学校根据寄宿生人数,按每人一单人张的标准配齐学生用床的小学(或初中)学校数47、小学五年巩固率: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数/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100%48、初中三年巩固率:初三年级的学生数/该年级入初中一年级时学生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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