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搜柄,搜必应! 快速导航 | 使用教程  [会员中心]

监护人可以指定多人吗?

文档格式:DOC| 7 页|大小 15.30KB|积分 4|2022-07-30 发布|文档ID:127418658
第1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页未读,继续阅读>>
1 / 7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 版权提示
  • 文本预览
  • 常见问题
  • 监护人可以指定多人吗? 监护人就是对在还未成年的或者是精神方面有问题的成年人,或者是失去了生活能力的老人等都是需要监护人的情况,其实监护人分为法定的监护人以及指定的监护人等,但是一般来说我们所知道的监护人都是只有一个人的,那么到底监护人可以指定多人吗?   监护人就是对在还未成年的或者是精神方面有问题的成年人,或者是失去了生活能力的老人等都是需要监护人的情况,其实监护人分为法定的监护人以及指定的监护人等,但是一般来说我们所知道的监护人都是只有一个人的,那么到底监护人可以指定多人吗?  监护人可以指定多人吗?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一)、(二)、(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关于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民法通则  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十九条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1.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4.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一)、(二)、(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15.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6.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7.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18.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9.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关监护资格人承担  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3.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10.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20.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22.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监护人可以指定多人吗?其实监护人是可以制定多个人的,在我国的民法中是这样规定的就是,监护人可以是低顺序的监护人来承担也可以是数人承担的,一般的监护人是有监护人的顺序的,很多时候第一顺序的监护人都是父母,到后面就是祖父母,还有兄弟姐妹或者是其他的亲戚。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卖家[上传人]:沈阳哈登
    资质: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