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区启封管理制度
文档格式:DOC| 1 页|大小 10KB|积分 10|2022-09-23 发布|文档ID:155545520

火区启封管理制度火区启封管理制度一、启封火区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48条的启封火区的五个条件要求二、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三、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编制启封计划和安全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四、在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封闭火区。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最新文档